滕振新,男,40多岁,汉族,原黑龙江省通河县看守所所长,现因其勾结、纵容、包庇本地黑社会犯罪团伙构成刑事犯罪,而被关押于哈尔滨市一监狱中。
滕振新从1999年7.20后,追随江泽民犯罪团伙,参与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该恶人对非法抓入看守所的大法弟子进行辱骂、不让睡觉、面墙站立并采用酷刑折磨。滕振新曾抓住女大法弟子马继英的头发凶恶地往监狱水泥墙上撞,致使该女大法弟子的头部被严重撞伤。滕振新曾违法给十一名大法弟子手脚同时戴上最重的刑具,致使多名大法弟子身体受到损害。该恶人对绝食抗议的大法弟子强行用铁器撬开牙齿灌食,将大法弟子的牙齿和鼻腔、食道损坏。
刘永福,男,50多岁,汉族人,原黑龙江省通河县公安局副局长,610骨干。2003年,因其勾结、纵容、包庇本地黑社会犯罪团伙的违法行为败露,为逃避法律制裁,在一夜之间,突然变卖家产,仓皇携巨款潜逃,至今下落不明。
刘永福自1999年7.20后,紧紧追随江泽民犯罪团伙,诽谤大法,直接迫害大法弟子。违法抓捕大法弟子,对大法弟子刑讯逼供,人格侮辱,敲诈钱财。
马德波,男,现年42岁,汉族人,现住黑龙江省通河县通河镇内,原任通河县公安局国安科科长,邪恶610骨干。在其任该职期间和改任通河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后,紧紧追随江泽民犯罪团伙,对法轮功创始人进行毫无根据地造谣污蔑,歇斯底里地撕毁大法书籍和对大法弟子疯狂迫害。该恶人肆意以莫须有的罪名违法搜查本县各地大法弟子家住宅,恐吓大法弟子亲人,搞株连迫害。对抓捕的大法弟子拳脚相加大打出手,言行皆违背中国宪法和法律,极其疯狂。在其违法将大法弟子关进看守所后,借机向大法弟子的亲人勒索钱财、逼使大法弟子的家人请其到饭店吃酒宴。现已查明的该恶人直接向大法弟子家人勒索钱财有三千元以上人民币、礼品金额达一千五百元以上。该恶人勒索搜刮到钱财后就装入其个人腰包,大法弟子的家人向其索要收据时,该恶人拒绝出收据,并恶语责骂。马德波因迫害法轮功学员卖力,于2001年竟然被本地政法部门评为“十佳干警”。
马德波于2002年冬遭恶报,突然害重病,险些丧命。此后,在大法弟子向其家人讲真象,告之其恶行必有恶报,其恶行有所收敛。
刘剑英,女,46岁,汉族人,原任黑龙江省通河县政法委副书记,邪恶610主任,头染红发。在此期间,刘剑英对法轮大法创始人进行疯狂地诽谤污蔑,对品德高尚的大法弟子大肆造谣陷害,指使公安恶警和胁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负责人迫害遵纪守法大法弟子,违法将大法弟子抓捕到看守所和非法劳教。耗费巨资建造邪恶的铁门铁窗封闭的“转化学校”,利用不择手段得到的钱财买贵重衣物,中饱私囊。为制造其个人政绩,在社会上广泛制造谎言,欺骗新闻媒体舆论界,愚弄毒害广大人民群众,骗取上司的对其好感,以便邀功请赏。现因其所作所为不得人心,而未升职调转工作。
任雅静,女,40岁,汉族人,头染红发,邪恶610骨干。1999年7.20前,曾学过法轮大法,且受益而身体健康。此后,受到江泽民犯罪团伙的胁迫利诱而邪悟,助纣为虐。该恶人伙同刘剑英等恶人利用不择手段得到的钱财买贵重衣物,中饱私囊,对大法和大法弟子进行疯狂诽谤。2002年秋冬之季,在邪恶转化班上,无耻地逼迫大法弟子骂师尊。
2003年,任雅静突患严重过敏性紫癜,一度无法上班,遭到了恶报。经大法弟子不断向其证实大法的伟大和揭露邪恶转化骗术,告之善恶报应事例,该人现已有所收敛。
以上恶人恶行的详细材料在进一步调查中,待调查材料整理完毕后,将全部公布于世,在不久的将来作为起诉证据。
通河县乃至全国各地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官员,都和江泽民一样,是一些贪赃枉法的不法之徒,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对修炼“真善忍”的好人那么仇恨。善恶有报是天理。邪恶战胜不了正义。相信心明眼亮者自能识正邪,支持善良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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