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22日,贵阳市乌当区法院又一次找了个偏僻角落开庭,以所谓“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罪名对大法弟子非法判刑,莫代琼被判16年,王尚春14年,余鸿兵13年,王国钰12年,潘起华10年,胡大礼10年,温荣华10年,杜贵宁8年,曹军8年,郑刚8年,袁兴奎3年。在法庭上大法弟子浩气凛然、义正词严地否定邪恶的审判,使不法人员在匆忙中草草收场。
参与非法审判的人员:审判长:许胜英
审判员:康银翔,孙军宁
书记员:江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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