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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在人权及宗教信仰自由研讨会上揭露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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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9月21日】9月16日至18日,非政府组织“宗教及公共政策研究机构”(institute on religion and public policy)在欧盟内召开了议会之间的人权及宗教信仰自由的研讨会(inter-parliamentary Conference on Human Rights and Freedom of Religion and Belief),来自13个国家的外交官及十多个宗教及人权组织代表共计近百人参加了会议,法轮功学员也应邀出席了会议并作了演讲。

会议的宗旨在于讨论在世界范围内的违反人权及基本自由特别是违反宗教,信仰自由及良知的问题。当然也包括探讨言论自由,宗教的容忍,非主流人群及难民的人权以及总体上促进和保护人权。

美国参议员山姆.布朗拜克在发言中说道:“赋予宗教信仰自由是每个国家的职责,同样捍卫基本的人权也是每个国家的职责。”

法轮功学员张而平先生在发言中提到了法轮功修炼人因为自己的信仰而在中国所遭受的非人的迫害。对于发起这场惨无人道迫害的始作俑者:江泽民,他说:“一些人认为被控告的中国政府官员享有元首豁免权,但是人权律师却说,根据维也纳公约的国际法,犯了种群灭绝罪以及酷刑罪的人不具备元首豁免权。为了寻求共同的和平,我想你们都同意象希特勒,米洛舍维奇以及江泽民这样的屠杀者应该被逮捕而不是享有元首豁免权,否则他们会对人类社会将造成更大的伤害。”

对那些相信江氏集团弥天大谎的人们,他说:“然而一些被中国独裁者的宣传机器毒害的中国人则相信这些受害者是‘活该’因为他们‘扰乱了社会治安’,我想问一下他们的人性哪里去了?当我们不再同情一位年迈的父亲在无助中接过儿子的骨灰盒,而他的儿子是因为被无理关押在劳教所备受折磨而死去;当我们对一位怀孕六个月的妇女因酷刑而流产的事实无动于衷的话,我不知道这种人是否能称为人类。”

与会者在听了学员的发言以后知道了真相,放在会场门外的真相资料也被与会者索取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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