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千贪官外逃 赃款总额超过了50亿
据大纪元9月17日报道,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立最近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西部频道《新闻夜话》采访时透露:中国目前已立案的至少有四千名涉嫌贪污和贿赂的犯罪贪官在逃,有一些已经逃到了境外,而他们所携带的赃款总额已经超过了50亿元人民币。据外界估计,如果算上那些没有立案或暴露的,这个数字也许会翻上10倍、20倍。
据《新闻夜话》报导,这个数字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
然而,和中国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仅40多个,而贪官在出逃前先选好与中国没有引渡条约的国家,另外,贪官及资金外逃与许多环节有关,比如假护照,洗钱等等使情况更加复杂。
中国国内的网民对这一新闻反应激烈,有人怀疑的外逃金额数字远超过报导的50亿元。
据明报月刊报道,资料表明,中国在1987年至1997年的11年中,资本外逃数额累计达2458亿美元,平均每年外逃223亿美元。据一位北大经济学教授保守估计,1997年至1999年,中国外逃资本累计达1000亿美元。2000年至2002年三年内外逃的资本超过500亿美元。
资本外逃的5个主要手段是:假投资、高报价进低报价出、逃汇骗汇、扮成外资外逃,以及通过向境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咨询费、培训费等名义,向外转移外汇资金。
中共贪官的子女几乎全都经商
据大纪元9月17日报道,翻开近年来落网的省部级贪官的档案,几乎所有的大贪官的子女都在经商,而且无一例外地大获成功,大发横财。
据红网报导,云南巨贪李嘉廷的小儿子李勃,就因为“有身为省长的老爸在背后支撑”,因而“在云南商界呼风唤雨”,银行就像自家开的一样,“哪个行业最赚钱,就会携巨额银行贷款杀向哪个行业”。他和别人说到他的职业选择时曾说过:“身在侯门,不当革命接班人就当商人。”可谓踌躇满志,但也确属经验之谈。
报导说举例说:
贵州原省委书记刘方仁也不含糊,为其经商的儿媳妇易某一贯提供诸多便利,支持纵容其“放手经商”,放手倒卖工程项目,使其非法获利2180多万元。
河北原省委书记程维高,以权谋私,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大发横财,还不知羞耻得意洋洋地炫耀:“我在官场已经得到了这个地位,我儿子在商场上能取得很大成功,也是光宗耀祖”。
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刘知炳,利用职权,不仅为其女儿经商大开绿灯,使其非法赢利,而且在其女儿刘芳因参与柳州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骗税案被司法机关调查期间,多次为其开脱,干扰司法机关办案。支持其隐瞒事实,暗示其对抗调查。
沈阳市原书记慕绥新的女儿、女婿,借用父亲权力,大量包揽工程以及一些企业的广告业务,从中获取巨额收入,几乎垄断了沈阳广告业和建筑业。
浙江省副省长王钟麓,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介绍项目,收受巨额贿赂,其经商的儿子也从中收受巨额钱财。
浙江省副省长许运鸿为儿子经商发财,也是鞍前马后不辞辛苦,滥发淫威……
报导指出,衙内经商,有一些共同特点:以权力作后盾,以老爹当招牌,只赚不亏,一本万利;贷款要多少有多少,项目想中标就中标;房地产、建筑、进出口贸易,什么热门干什么;倒卖工程项目,非法批地,介绍贷款,什么与权力关系密切就经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