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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江泽民及其610办公室的象征性公审(三)(更新)

——全面、系统、深入揭露迫害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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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8月4日】(2003年10月24日更新)

[第四部分── 江氏实施和维持迫害的基础:谎言]

公诉人:我们现在传金友明(音译)女士作证。

[金女士宣誓就位]

公诉人:金女士,请告诉我们关于你母亲之死的情况。

金女士:这场迫害完全是建立在谎言基础之上的。1999年7月20日迫害初始,媒体就开始每天24小时播放反法轮功宣传,没完没了地“X教这,X教那”,想方设法地丑化法轮功。他们老是提起一个据称因炼法轮功而死亡的1400人名单。我母亲叫马锦秀(音译),她在那份名单上。

我母亲在炼法轮功之前就病得很厉害了。早在我上高中时,她就已央求亲戚们,一旦她走了请他们照顾我们姐妹三人。她受严重糖尿病之苦达10多年,并于1994年发生过一次严重中风,1995年又发生了一次。她每天服药数次,每次30多粒。她的脸灰黯,并因中风而变形,一边的眉毛比另一边高出许多,嘴角向下歪。她走几步路就累,医生说如果再次中风的话她就没命了。1996年她自学了法轮功,健康大为改善。她不用再服药了。随着她不断地炼功,阅读法轮功书籍,并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她开始体验到多年没有的健康。她变形的脸竟然恢复正常!医生们曾说这不可能!她的眼睛开始发亮,她比以前走得快多了,还能做家务,脸色从灰黯变得白晰。她身体发轻,而且所有和糖尿病有关的症状都消失了。我们许多亲戚朋友和邻居们都看到了她的变化。

1997年年中,我母亲开始感到身体不舒服。我们当天把她送入医院。他们告诉我们她已病危,可能时间不多了。她一直住院,几个月后病逝。医生说她死于脑动脉瘤。

后来我听说江氏和”610办公室”炮制了1400例所谓炼法轮功致死的案例,我母亲也被列为其中之一。我母亲明明是死于脑动脉瘤。她住院时接受了充分医疗。医生开的药她都服了,还打了很多针,但不幸的是她依然去世了。为什么不说她的真实死因呢?当局怎么能因我母亲曾炼过法轮功就说她是因炼法轮功而死呢?

我母亲的例子只是这四年来江氏和其”610办公室”编造和散布的众多谎言中的一个。这些谎言多邪恶呀!它们让人把“真、善、忍”,这世上最美好的东西与谋杀和伤人联系在一起,它们让人们背离道德。江氏摧残了中国人民的心灵,应该受到审判。

公诉人:谢谢。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法官:被告律师?

被告律师:谢谢阁下。金女士,你提到你母亲的事例,但这只是1400例中的一例,也许有更多的人因为炼法轮功而受到伤害。亲爱的,这难道不可能吗?难道法轮功没有使人做疯疯颠颠的事,做犯罪的事吗?

公诉人:反对!这是诱使证人!

法官:反对无效。

金女士:这么说吧,我知道一个叫傅怡彬的杀人犯的案子,他杀死了多位家庭成员。他们在电视上说他是因为炼法轮功而犯罪杀人。不过,我碰巧认识他的一位邻居,这位邻居说傅怡彬从来没有炼过法轮功或读过法轮功的书籍。再有,傅的妻子甚至告诉邻居说,她对中央电视台记者不停地要她在镜头前说傅怡彬炼法轮功感到很奇怪,傅从来不是炼功人。

被告律师:要求将这段证词从法庭记录中删去。这是传闻证据。

法官:要求无效。

被告律师:亲爱的,你难道不认为自焚的人多多少少有点不正常,就象在天安门广场上的那些法轮功学员那样?

金女士:正不正常我不知道,但我想这些人一定是相当绝望了。你刚才提到的自焚案与法轮功学员无关,所以我只能猜测,不管是谁,都是被绝望逼上这条路的。

被告律师:是因为他们炼法轮功而绝望吗?

金女士:这么说吧,我认为他们根本不是法轮功学员,否则我想他们地区的学员至少能认出他们。但没有人知道他们是谁。无论怎么说吧,我住在美国,《华盛顿邮报》登了一篇署名文章,这名记者前去调查自焚者之一的刘春玲的背景,她的邻居中谁都没有看见或听见过她炼过或谈起过法轮功。这自焚案实在有太多的自相矛盾。我想这很可能是江氏和”610办公室”导演的一出戏,用来栽赃法轮功并愚弄中国人。

被告律师:这是很严重的指控,你有证据吗?

金女士:我这里有一盘录像带,从中清楚地看出,自焚参与者就好象在舞台上演戏一样。

被告律师:我只要求对我的问题作简单的“是”或者“不是”的回答。要求将这段证词从法庭记录中删去。

法官:你带来的是什么?

金女士:这是一盘记录了自焚事件的过程并列出其中一些自相矛盾之处的录像带。

被告律师:法官阁下,这盘录像带事先没有作为证据送交。要求将此从法庭记录中删去。

公诉人:我能否要求将此录像带加为公诉方的证据?

法官:同意。

[播放录像带:新华社说刘春玲自焚死亡。如果把镜头放慢,可以看见当刘春玲正在火焰中挣扎时,有人用物体猛击她的头部,刘春玲随即倒地,一条状物快速弹起,从死者脑后飞出数米远,又以极快的速度从空中落下。那么谁是凶手呢?如果把那一时刻镜头止住,可以看见挥动的手臂接近刘春玲的头部,穿着军衣的武警正走向镜头前面,在他身后,一名身穿大衣的男子正好站在出手打击的方位,仍然保持着一秒钟前用力的姿势。

刘春玲脑后飞起来的条状物,有人说是打人的凶器,有人说是刘春玲的头发,有人说是刘春玲的衣物。但是,不管是什么,这件物体不是顺着强大的灭火剂气流方向飞出,而是腾空而起,逆向朝着拿灭火器的警察飞去。说明这个物体不是灭火器冲下来的,而是重物击打脑部所致。而且,飞起的条状物被打得弯曲,可见出手打击的力量之大,下手之狠。甚至我们还可以看到,刘春玲在倒地之时,左手不自觉地抬起来触摸被打击的部位。

【画面/声音/字幕】刘春玲面朝灭火器

【画面/声音/字幕】注意,一只手臂伸向了刘春玲的头部

【画面/声音/字幕】那只手臂抡了起来,猛击刘春玲的头部

【画面/声音/字幕】刘春玲被打得转身背向灭火器了

【画面/声音/字幕】打弯曲了的重物反弹了起来

【画面/声音/字幕】刘春玲向后倒下

【画面/声音/字幕】凶手正转身离去

【电视节目主持】直接杀人的是这个心狠手辣之徒,不过它也只是一个被人利用了的工具,而发动这场邪恶镇压的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

法官:请对这个录像作解释,金女士,我们在看什么?

金女士:这是由中国国家电视台的中央电视台(CCTV)播放的电视新闻节目。这是刘春玲,一位据称是在自焚中死亡的年轻女性。从这段录像中您可以清楚地看到,有人从后面用重物猛击她的头部,刘春玲随即倒地。从录像中可以看到击打物来自刘春玲身后一位身穿军衣的武警……;这是王进东,坐在地上,嘴里喊着一些奇怪的口号。请看,他全身和脸部都被烧得漆黑,但是,请看他的头发,却基本完好,没有被烧掉。一般说来,一个人的头发是身体最容易燃烧的部分。请看他两腿之间的雪碧瓶,也是完好无损,可里面装的该是汽油。再请看这个镜头,在王进东身边有一个警察正拿着灭火毯悠闲地站着,好象摄像机就架在他们前面。

被告律师:这是推测。要求删去这一段。

法官:被告律师,请不要打断证人。要求被否决。

金女士:再请注意这部份,从天安门广场到医院只有几英里,但是救护车却足足开了2个小时10分钟!这令人怀疑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因为这该是一个紧急抢救。对了,请看这一部分,4天以后,电视上播出了在这场悲剧中失去母亲的小女孩接受中央电视台一名记者采访。这位全身包着厚厚绷带的小女孩居然能在镜头前大声清晰地唱歌,尽管她已经做了气管切开手术,即在咽喉上开一个口以便能够插管帮助她呼吸。她能这样唱歌被海外专家称为医学奇迹!这令人怀疑她和天安门广场上的那个小女孩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

[录像带播完]

被告律师:作为法庭记录,我想说,刚才的做法是很不寻常的。

法官:已记录在案。被告方还有其它问题吗?

被告律师:没有了,法官阁下。

法官:金女士,你是说中国媒体对法轮功的指控完全是伪造的?

金女士:是的,法官阁下。可以说这场迫害完全是建立在谎言和欺骗上的。我认为江氏欺骗了全体中国人民。我认为他背叛和愚弄了中国人民,甚至把广大海外华人也置于非常尴尬的境地。

法官:谢谢你,金女士。

(待续)

* * * * * * * * *

[编注:这场迫害从1999年7月20日(俗称7.20)已经持续了四年,江泽民滥用职权强使个人意志,他为迫害法轮功而非法成立的610组织的系统性谎言制造、谎言宣传,江氏集团的大规模犯罪和对其罪行的竭力掩盖与粉饰,这些都给人们认清这场迫害的全貌、深度和广度造成了很多困难。上述象征性公审所采用的内容全部为真实故事,但证人都不是由本人而是由英文流利的华人法轮功学员代为出场的。为了更好地全面系统地讲清迫害真象,上述内容将继续完善与充实,烦请需要借用本资料的读者注意参考日后可能随时提供的更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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