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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部份案例

——(2000.10.17-200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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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8月28日】[编者注:1999年7月始,江氏集团在中国发起一场系统全面镇压法轮功的运动,中国数百个劳教所首当其冲,监禁超过十万名法轮功学员。劳教所通过酷刑折磨、精神摧残和经济敲诈等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导致成百学员死亡。本【法网恢恢】专题系列收集报导全国各大劳教所的迫害案例,为日后追究犯罪人员之法律责任提供证据。]

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部份案例(2000.10.17-2003.4.29)

重庆市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以下简称劳教所)位于重庆市江北区五江路21─1号(茅家山附近)。自99年7.20以来,它地地道道地成为江XX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法西斯集中营。该所设四个大队,可关1200人左右,2003年以前,非法关押法轮功修炼者最多时,法轮功学员占被关押人员总数近一半。第四大队是99年7.20以后所建,2001年3月12日正式使用。当时,劳教所将一、二、三大队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和部份吸毒劳教人员调至第四大队组成新大队,即所谓“整训大队”。自此,劳教所的第四大队成了集中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大约有250名左右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此。劳教所实行的完全是集中营式的管理:楼与楼之间安上铁门,互不往来;同楼房间之间也不能走动,每个房间终日被锁住,每天只有早晚几分钟,轮流放出来洗漱;同房间的法轮功学员之间也不准相互交谈。

2002年5月,劳教所从西山坪劳教所和永川劳改农场调了6男3女警察,强化对第四大队的迫害。2002年8月,劳教所将其它几个大队的所有法轮功学员统统转到第四大队,进行统一强制“转化”。恶警们受上级指令,执行江氏“从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密令,绞尽脑汁,想出了许多招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和肉体的残酷迫害和折磨。精神摧残包括: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谎言灌输,逼迫法轮功学员看诽谤大法的录相,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修炼的“四书”,导致学员精神失常。肉体折磨包括:不准法轮功学员睡觉、打耳光、卡鼻子、用脚踩、抓头发撞墙、站军姿、单脚直立、罚军蹲、跑操场、跑楼层、上铐、关小间、用手肘使劲猛击背心、用手乱抓、乱揪法轮功学员大腿内侧肌肉、野蛮灌食等等。罚站,可以说随处可见。第四大队最长一次罚站,从2001年5月10日早上开始,到9月23日大调整才终止,历时近四个半月。

据不完全统计,在此劳教所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7位(包括龙岗,见案例3)。恶警除了亲自动手用种种残酷的手段折磨迫害法轮功学员外,还以减刑相诱,指使吸毒劳教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如交叉反捆双手,结成越拉越紧的活扣,再让其坐在凳子上,系在床头的铁杆上,然后取掉凳子,让其蹲着。不准端碗,不准闭眼。无法洗漱,除了饭后,一律不准解手,并用法轮功学员吃饭的碗,装上水放在屁股下面。种种毫无人性的迫害,从早上一直持续到凌晨2点……

以下是部份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和法律机构备案的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

重庆市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江路21─1号(茅家山附近)
主要犯罪人员:
1 李某 女 40左右 所长 重庆市茅家山女子劳教所
2 宏某 重庆市茅家山女子劳教所
3 高定 男 大队长 四大队
4 武春梅 女 大队长 四大队
5 艾小容 女 四大队二中队长 四大队
6 梁琪 女 狱警 四大队
7 庞玲 女 狱警 四大队
8 何忠玲 女 狱警 四大队
9 苏灿 狱警 四大队
10 宋萍 女 主管队长 四大队
11 严丽萍 女 四大队
12 陈浩 四大队
13 范培培 女 狱警 四大队
14 罗某 一队队长 一队
15 黄XX 狱警 四大队
16 肖XX 狱警 四大队
17 周XX 狱警 四大队
18 张永琴 女
19 杨明 管教,四队队长
20 胡小燕 女
21 周树兰 女 吸毒劳教人员

还有三名不知姓名的女警,警号为: 5032055、 5032050、 5032121。

主要犯罪事实:
恶警们与吸毒劳教犯串通一气,对法轮功学员的残忍迫害包括:

一、增强暴力。为落实第四大队“整训”任务,拨专款80万。添了三十间牢房。从多方聚警力:到警校要,从外地调(恶警苏灿就是外地来的一监狱长),本地抽(西山坪、永川)。牢房里、过道上、饭堂、操场、大门口、甚至垃圾场都安上监控器。

二、践踏法律。被关进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有的根本没出示过法律凭据,如:法轮功学员高仲英;有的是恶警私闯民宅抓走,如:法轮功学员马玉先;有的是在洗脑班因拒绝被洗脑就被非法送劳教,如法轮功学员喻群芳;有的是被骗到派出所软禁后转到劳教所的,如:法轮功学员陶怀素、刘昌玉。被非法关押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如果不放弃修炼到期也不释放,2000年前抓的,一般都被延期数月至近一年(有的差几天就一年)。法轮功学员岳春华、王世碧等本来就是延期释放出来,立即又被押送到歌乐山或井口洗脑班变相关押,一关又是数月,时间长的有一年多。法轮功学员一律被剥夺了上诉权和请辩护律师权。更荒谬的是,2001年6月26日将至(世界戒毒日),劳教所召开大会,只字不提戒毒事,竟开成非法逮捕法轮功学员何淑琼、瓦解难、蹇平的大会,会后立即将她们押往看守所等待判刑。有时大队会突然宣布回舍房收拾东西,法轮功学员熊玉珍、冯素珍就是不同时间被非法押走的。

三、乱施酷刑。恶警受上级指令,执行江氏“从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密令,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酷迫害和折磨,如:站军姿、单脚直立、罚军蹲、跑操场、跑楼层、上铐、关小间、用手肘使劲猛击背心、用手乱抓、乱揪法轮功学员大腿内侧肌肉等等等等。罚站,可以说随处可见。第四大队最长一次罚站,从2001年5月10日早上开始,到9月23日大调整才终止,历时近四个半月。每天早上5:30起床后就站,晚间查夜12点以后才能入睡。在这期间,恶警苏灿别有用心,强令第四楼十八位法轮功学员站军姿,从2001年8月23日早一直到8月28日晚12点,整整6天5夜。站三、四天后,腿肿、脚不听使唤,站起睡着摔倒在地的均有。

2002年5月以后,四大队开始强化训练,手段更残酷了,站军姿,连六十岁以上的老太太也不放过,稍没站稳或没做准,男警的脚尖就踢来了。法轮功学员高素清、华英因不配合邪恶,被吸毒劳教脱下鞋打。高素清屁股被打紫、大腿揪乌,走路都困难。法轮功学员胡英脸部被打肿。龙岗不仅被打,后叫她头朝下90度,双手被铐在高于头的柱子上,脚不准着地,一段时间的折磨,使龙岗脸部变形,全身瘫软,劳教所怕承担责任,才通知家人接走,不久,龙岗去世。

2002年8月,劳教所其它三个大队法轮功学员统调第四大队进行强硬训练,迫害升级。郑小琴、邱翠香、江涛、龙岗、高仲英、田益凤、余训容、饶渝辉等十几位法轮功学员关在那里。邱翠香的腰部被吸毒劳教踢后留下十几处紫块。江涛被吸毒劳教何以红、刘成玲(原是篮球队员)打得爬不起来。两吸毒劳教把江涛从楼上拖至楼下,后又从楼下拖至楼上,造成脑震荡。本该2002年8月释放,却一直延期,看见江涛将出危险时,才于2003年2月18日放出,不知其后果如何。上铐也是酷刑中一种。被上铐时间最长的算法轮功学员邱翠香,四个多月。白天,双手被铐在窗的高处,脚尖着地。晚上铐在床柱高处,疲惫不堪睡着,只要头向下一动,振动了床,吸毒劳教翻身起来就是一阵拳打脚踢。不仅如此,吸毒劳教犯人还为虎作伥,对邱翠香进行人格侮辱,将邱的头发剪成梯田式,在头上扎无数个象鸡毛毽的发结,东倒西歪,并在胸前挂个牌子,写上她的名字。至于什么扣饭、灌食、暑天不准洗漱等等就是鸡毛蒜皮的事了。在整天的高压、酷刑、严控的紧张气氛中,法轮功学员陶远群被逼得神志不清。第四大队的二、三、四楼均出现此情况。恶警借此诬陷大法说:这就是炼法轮造成的。

关小间也是惩罚的一种。小间设在楼梯转角处,长一米,宽二米多,四壁均用厚厚的黑胶皮钉上,胶味浓烈刺鼻,无窗,全黑。关小间至少七天,均要上铐,不准坐,不准睡,除上、下午去一次厕所外(吸毒劳教专押)其余时间都在黑屋度过。被关小间的法轮功学员太多,岳春华、龙岗、张真英、胡亚丽、孔祥芬(无法统计)。

第四大队对身体虚弱的法轮功学员,借“关心”为名强制“打针”、对学员强行灌注不知名的药物,进行迫害。周成渝(重庆渝洲大学教师)身上长像疥疮一样的斑点,被强制打针、擦药后,出现全身浮肿,呼吸困难,走路困难。2001年9月的一天半夜,周呼吸急速,胸部难受,才送到324医院,第二天就离开了人世。莫水金(重庆长安厂干部),2001年7─9月,夜间咳嗽不停,咯血,队长不闻不问,10月份才去检查,对外说是“肺气肿”,作保外就医处理,回家20天左右就告别了人间。由于封锁消息,被劳教所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不知究竟有多少。

四、封锁真相。劳教所要想尽一切办法封锁经文。每月会大搜查一至数次。搜查最频繁时一周一次、几天一次。一部份警察严查宿房,床上床下、衣服鞋袜、脸盆水桶、牙膏肥皂、每个边角、每个缝隙无一遗漏,均翻个透。棉絮也要捏个够,卷筒纸个个抽完。存放在贮藏室编织袋中的物品,件件翻完。另一部份警察在操场依次个个搜身,衣裤层层剥光,直到裸体,胸罩也不放过。截断经文渠道。每月接见时,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朋友中只要是炼功人的,一律无资格接见。接见时,家中送来的衣物、用品一一严查。在这种严格把关下,还不放心,恶警们又将送来的衣物全浸泡在药水里几天,字迹全无。妄想使经文绝迹。隔开法轮功学员间的接触。楼层与楼层之间不准来往,宿舍与宿舍之间不准来往,同房间法轮功学员之间不准交谈。

五、野蛮洗脑。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折磨以逼迫他们放弃修炼。劳教所将法轮功学员转到四川省女子劳教所强行洗脑。那里是个基地,模仿马三家。重庆市劳教所先后弄了两批法轮功学员去。第一批是2001年上半年,有刘兴宇(音)、孙月、向小丽等4人。第二批是2002年3月,将周良荣、杨月沁、周华南、高仲英、张鲁元5人送去。

六、吸毒劳教施暴。劳教所授予吸毒劳教特权,安排了多个吸毒劳教(名为“包夹”“帮教”,包干到每个人头,实行重奖重惩与其刑期挂钩)对付一个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除在男警高声训吼下超强度“训练”和在队长提着手铐、警绳下吃饭外,其余时间全被吸毒劳教形影不离地监视和无理蛮缠,使法轮功学员完全没有一点自由,没有松口气的感觉。晚间,吸毒劳教可以5分钟叫你一次解手,使你整夜睡不了觉,如果稍有不顺便破口大骂,马上就动手动脚。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积琴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杨明(四队队长)及其它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体罚、毒打,灌不明药物,将受害人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王积琴在劳教所受到残酷的迫害。在体罚、毒打的情况下,管教杨明让几个吸毒犯强行给王积琴灌注不明药物,致使她当场休克过去。为推卸责任,才把折磨得奄奄一息的王积琴送回家。回家后王积琴一直吐血、便血、胸闷、气喘咳嗽、呕吐、腹泻、腹部剧痛,胸部以下严重浮肿,四肢无力,不能入睡。2002年9月23日,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的王积琴含冤去世,年仅29岁。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周成渝、张洪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杨明(四队队长),吸毒劳教人员(女)
基本犯罪事实:野蛮用药,将受害人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恶警杨明一贯以阴险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她指使戒毒劳教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法轮功学员周成渝当时脚上长了几颗疥疮,杨明就借机要给周成渝“治疗”,强行灌药、输液,长达一个多月。每次输液后,周成渝全身浮肿,肚子象冬瓜大,胸部特别难受,坐、睡不能。周成渝跟劳教所医生提出药物反应强烈,劳教所医生却坚持打针、输液。后来,周成渝无法进食,生命垂危,杨明叫了两名戒毒劳教人员强行将其背出送往外面就医。在医院周成渝说:“我呼吸困难,肚子里输的液太多,压迫到心脏难受。”周成渝因输液淹息心脏而死。对此劳教所封锁消息,还把知情的法轮功学员单独关押了几个月后,又送到四川楠木寺劳教所进行迫害,想长期封锁消息。其他法轮功学员张洪泉等也被用这种方式迫害过。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龙岗、彭栋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劳教所恶警,铜梁县公安局
基本犯罪事实:将受害人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龙岗被非法劳教两年,被非法关押在重庆五里店茅家山女子劳教所。劳教所恶警野蛮强行给她灌食,至肺部穿孔,导致生命危险。劳教所为推卸责任,叫家人领回,出来后身体有所好转。铜梁县公安局又指使安居镇一帮恶人将其绑架至看守所折磨4个月后身体极度虚弱,于2002年11月6日在家中死亡。法轮功学员彭栋均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后非法判刑4年,2002年在狱中被迫害致死。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莫水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将受害人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2001年5月,法轮功学员莫水金在公园游玩时,被当地警察绑架,扣以莫须有的罪名,送入恶名远播的江北茅家山劳教所非法劳教。可怜年逾六旬的老人,仍不能免除苦役、刑罚。入所前她顺利通过体检,入所后刚过一个月,即被折磨得开始吐血,非法关押三个月,吐血五十余日,劳教所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当看到情况不好时,怕承担责任(此前已有一位法轮功学员惨死于该魔窟),又将她连夜赶出劳教所,延迟至第二日才通知家属、单位和当地派出所将她接回。回家后仅过十余日,便含冤去世。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兰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劳教所恶警,包继伟(治安科长,7814),包叙定(重庆市市长),陈光富(副局长),陈辉平(副局长),警方恶人(13862)。
基本犯罪事实:将受害人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李兰英被非法劳教一年,在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繁重劳动、精神高压和身体折磨的环境中,被抓捕时的扭伤导致伤口再度崩裂,加上被拘禁后在严冬中挨冻,李兰英含冤离开人世。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蒲新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
详细情况:重庆法轮功学员蒲新江(女),约50余岁,被判劳教,关押在重庆江北茅家山女牢房,被迫害致死。2001年4月3日警方叫家属去领尸体,于四月六日火化。家人悲痛万分,投诉无门。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薛珍(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将受害人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薛珍(音),于2001年9月在重庆市茅家山女子劳教所被恶警迫害致死。薛珍被非法关押前虽年近70但身体健康、红光满面。被关押后因受到残酷折磨,于2001年9月离开了人世。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周钟红、胡亚丽、黄建君、李玉琼、李丽、刘玲、彭秀玲、吴艳芳、杨明群、张贵珍、张真英、奏章蓉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恶警何钟玲(女)(警号15468),胡小燕 (女)( 警号15469)
基本犯罪事实:经常出恶招打骂,长时间吊铐,不给饭吃。
详细情况:2001年5月13日世界法轮大法日,法轮功学员打出“法轮功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字样的横幅,事后法轮功学员周钟红、杨明群、彭秀玲、黄建君、奏章蓉、吴艳芳、张贵珍、李玉琼、张真英被恶警铐吊了七天,还饿饭,而何素群被吊铐了半个月之久。2001年12月,胡亚丽、李丽、刘玲、张真英被打、被铐、被吊饿饭达十天,张真英在长期的摧残折磨下,双脚瘫痪。恶警何钟玲、胡小燕毫无人性,经常出恶招打骂法轮功学员。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黄素兰、江涛、余训蓉、张红、王艾华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劳教所恶警李xx
基本犯罪事实:采用各种酷刑、各种谎言强制学员写放弃修炼的“四书”;强制军训,跑步,军蹲,马步蹲,俯卧撑连续做多少次,整天不停的折磨;不准睡觉;打耳光,卡鼻子,拳打脚踢,用脚踩,抓头发撞墙,插管灌食等。
详细情况:北碚区西山坪劳教所恶警除了在本所迫害法轮功学员外,还调了一部份男干警到江北区茅家山女子劳教所,对女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恶警采用各种酷刑,各种谎言强制学员写放弃修炼的“四书”。恶警每天强制军训,跑步,军蹲(一只脚半蹲,另一只脚用脚尖垫起,时间长了非常难受,还不准换脚),下蹲,马步蹲,俯卧撑连续做多少次,整天不停的折磨法轮功学员。让因吸毒被劳教的人员轮流值班,不准法轮功学员睡觉,遭受折磨后学员一顿吃不下饭,就被他们插管灌食。学员被打耳光,卡鼻子,拳打脚踢,用脚踩,抓头发撞墙,头部撞起包,被折磨得精神恍惚。西山坪调来的一个男恶警30岁左右,经常狂言:你们不转化就让你们难受。还得意地说:西山坪身强力壮的男子汉都受不了,何况你们。他教唆吸毒劳教人员,用黑社会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用诸如“贝母穿心”,打耳光,脚踢,猛踩,戴手铐,关小屋等等手段折磨、残害法轮功学员,这些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法轮功学员黄素兰被长期戴手铐,挨打,关小屋,头部被撞一个大包,现一人被单独关在三中队。法轮功学员余训蓉,张红,江涛等不写“四书”,就经常挨打,脚被打伤,行动困难,每天还在遭受折磨。法轮功学员王艾华被折磨得疼痛难忍,命在旦夕,恶警也不放人。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高杰、王进修、张美玫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劳教所恶警陈浩、范培培、黄XX、肖XX、严丽萍、周XX、杨XX,劳教犯人颜家华等
基本犯罪事实:唆使犯人殴打,毒打上铐 ,打耳光, 臭袜子、擦脚布堵嘴,罚站,强制插管灌食。
详细情况:重庆市女子劳教所从2000年12月开始对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包夹后,迫害就不断地升级。什么是包夹?就是公安利用恶习深重的劳教人员(犯人)对法轮功学员实行24小时监控,使其完全失去自由的一种手段。其实包夹者也就是一群打手。2001年1月9、10、11日这三天包夹们在恶警的指使下,对五十名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连已近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张美玫、王进修老人也不放过。她俩被七、八个包夹从床上拖到地上,拳打脚踢拖出舍房,一边打,一边骂:“打了你又怎样!”两位老人被打得遍体鳞伤,衣服都被打烂了。还被用臭袜子、擦脚布堵嘴,打耳光。三天下来后,被毒打上铐的法轮功学员有15人左右,一直到过年前几天才解铐。三月初,劳教所三中队黑板上专刊诽谤大法,强迫法轮功学员看诽谤大法的录相。会场上,公安用手铐、绳子、堵嘴的胶布威胁受害人。一女恶警(姓杨)率先打了法轮功学员高杰的耳光,包夹们一看公安带头打人,就蜂拥而上,大打出手,持续了一个半小时。包夹颜家华扯掉了法轮功学员的头发,还恶毒地说:“我为XX党做事卖力,打死你们我也不怕。”8月20日和8月27日所谓的生活会上,公安要求法轮功学员作自我介绍,法轮功学员都站起来告诉公安“我是法轮功学员某某,修炼没有罪,没有错,要求无罪释放。”,触怒了恶警范培培、黄XX、肖XX、周XX,体罚的程度也加重。8月27日50名法轮功学员被体罚蹲一天。其中有69岁的老人。稍站起来伸一下腿,马上就受到包夹们的毒打、谩骂。恶警还给法轮功学员强制插管灌食。当场有的学员鲜血从管里流出来,有的感觉呼吸十分困难,有的呕吐。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吕亚明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暴力洗脑,毒打,不准受害人与亲人见面。
详细情况:2002年6月,劳教所按恐怖组织“610”办公室的指示,从重庆西山坪劳教所调来大批恶警,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实行暴力洗脑,暴徒们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的肉体折磨。法轮功学员吕亚明的腿被打坏,行走困难。暴徒还对法轮功学员实行所谓的严管,在规定的接见日不准她们与亲人见面,致使她们音信全无。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秀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
详细情况:2002年1月3日,法轮功学员李秀英在重庆小泉被恶警抓走,一直被关押在渝中区看守所,9月被送往重庆茅家山女劳教所,由于邪恶的疯狂迫害,不久便生命垂危,后送茅家山少管所医院。11月25日,李秀英的母亲接到通知去医院看望女儿,见李秀英已经生活不能自理,肚子里很多腹水,肿得很大。她的母亲要求“保外就医”,但恶警说必须写放弃修炼的“三书”才能放人。

案例13
受害人:一位6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残酷的迫害包括教唆吸毒犯折磨法轮功学员,无休止地长跑、罚站军姿、蹲军姿,面墙长时间罚站,背23号令,逼迫受害人写放弃修炼的“三书”(认罪书、悔过书、保证书)等等。
详细情况:一位姓名不详的6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被送去茅家山女子劳教所,见证了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暗无天日的生活和用法西斯使用过的酷刑折磨法轮大法修炼者的事实。恶警们甚至教唆吸毒犯人折磨法轮功学员,并以减刑相诱惑,提前释放,否则加重其刑期,法轮功学员就这样被他们折磨得伤、残、以至死亡。从西山坪劳教所调来的一批男警,天天搞所谓的“整训”迫害法轮功学员,让她们在四中队坝子上无休止地长跑、罚站军姿、蹲军姿,面墙长时间罚站,背23号令等等……每天从早晨五点半一直到深夜两点半,从精神上、肉体上折磨法轮功学员,并逼迫她们违心地写放弃修炼的“三书”。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何素群、周良荣、郑小琴、罗德清、肖凤鸣、陈静、岳春华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刘xx(二中队),余xx(中队长),张xx(新队长)等,蒋映梅、汤晓余、李和梅、沈玲、姚洁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用擦脚的帕子或用宽的黄胶布粘嘴,强制看听诽谤大法的文章和攻击大法的电视节目,经常关小间、戴铐、打骂、长时间罚站、罚蹲等等。
详细情况:2000年12月9日,何素群、周良荣、郑小琴、罗德清、肖凤鸣、陈静、岳春华等法轮功学员被送到重庆市茅家山女子劳教所非法判一年劳教。在女子劳教所二中队,遭受多次迫害,特别是恶警刘xx指使狱中的犯人打法轮功学员。有一天早晨集合时,刘xx在队列前暗示犯人们大打出手。犯人们一拥而上,从身后抓住法轮功学员头发打倒在地,七、八个犯人用脚乱踢,好几根肋骨被打伤,上肢活动困难,晚上痛得无法睡觉,两个多月后才恢复。自元月三十日中央台推出‘自焚伪案’后,重庆市茅家山女子劳教所恶警更是疯狂地对里面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每天强制听一些反面文章和攻击大法的电视节目,并不准受害人说话,更不允许讲真实情况。只要说话,就用犯人擦脚的帕子或用宽的黄胶布粘法轮功学员的嘴。时常用关小间、戴铐、打骂、长时间罚站、罚蹲等等来体罚受害人,中断通信往来,不准洗涮晒衣服等。更有甚者,中队长余xx规定法轮功学员吃饭减半,长期隔离,遍体鳞伤,专门安排心狠手辣的打手不择一切手段地强制逼迫她们放弃修炼。由于监狱的人太多,法轮功学员于2001年3月转入了新建的整训四中队。有一次恶警们在黑板上写了攻击大法的内容,法轮功学员过去擦掉了黑板上的所有内容。一个恶警进来说把她们铐起来。于是上来一帮打手(她们是蒋映梅、汤晓余、李和梅、沈玲、姚洁)把她们用‘苏秦背剑’的方式铐起来,并残忍地要法轮功学员蹲在地上。手铐、警绳都用完了,就乱打。恶警用警绳把法轮功学员的手在背后死死的绑起来。几分钟后法轮功学员双手就失去了知觉,那天整整绑了法轮功学员十几个小时(从早晨九点到晚上十一点),晚上解开后,又把学员反铐在双人床,几天几夜不准睡觉,吃饭也不给解铐,并进行精神折磨。恶警们对带头打横幅的法轮功学员何素群改判为劳改三年〔原来是一年〕;其中周良荣、郑小琴、罗德清等几位法轮功学员加刑三至四个月。还体罚站军姿两个多月〔每天早晨五点多到晚上十二点〕,法轮功学员站到脚烂了,每天流出很多黄水,又痛又痒,难受极了。另罚法轮功学员周良荣、肖凤鸣、陈静、岳春华等大热天一个多月不准洗漱。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黄秀琼、李南英、谭芳、薛珍、封红芳、伍大书、张慧兰、程平、蔡长英、刘建生、唐国容、廖小英、刘新宇、左沐珍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李XX(队长)等恶警,吸毒犯
基本犯罪事实:强制劳动,殴打,上铐,体罚,谩骂,关小号等。用减刑来鼓励吸毒人员24小时监视或折磨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无限期非法关押,加刑。
详细情况:劳教所的恶警们强制法轮功学员每天看诽谤法轮大法的材料,另半天强制劳动。每天从早上5、6点开始劳动到晚上10、11点。每顿饭实际吃饭时间只有10分钟。每天的劳动大约有14至16小时,如果完不成当天的任务,会被加刑。法轮功学员几乎不能请病假,除非卧床不起。但耽误的劳动任务也必须在以后自己挤时间补上,否则,同样加刑。如果拒绝劳动,除了加刑之外,还要处罚。有8位法轮功学员薛珍、封红芳、伍大书、张慧兰、程平、蔡长英、刘建生、另一位学员姓名不详,因拒绝劳动被罚蹲在地上,每天要蹲上15、16小时。用减刑来鼓励吸毒犯24小时监视法轮功学员,采取连坐办法,即监视得好,减刑,不好,视其情节轻重,每次加刑2天以上。这样,吸毒犯为了自己能减刑,竭尽所能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殴打,上铐,体罚,谩骂,关小号,不让学员睡觉等。法轮功学员李南英等因炼功被队长发现,叫吸毒人员打。带头炼功的学员被关小号,还把双手铐在床上铺的床边,或反铐成‘苏秦背剑’,不让洗漱,不让解手,甚至睡觉都铐着。法轮功学员唐国容因炼功关小号至少4次,少则关一周多,多则关长达1个月。谭芳因炼功被班队长李XX发现,李XX暗示吸毒人员把谭芳拖到办公室毒打后离去。吸毒犯把谭芳五花大绑后,揪住头发,对着谭芳的头部、胸部、腹部大腿等处拳打脚踢,猛打持续大约有半个多小时后,队长李XX进来了,骂谭芳很多不堪入耳的脏话。谭芳被折磨得头昏昏沉沉,头上被扯掉大把头发,全身大面积青紫,睡觉无法翻身,胸部痛了一个多月。同牢房的吸毒犯把擦脚布、袜子塞进法轮功学员刘新宇的嘴里,然后用黄胶带将她的嘴、鼻封住,封得吐白沫,差点丧命。法轮功学员左沐芬(音)因拒绝穿囚服,看守让吸毒者强迫她数九寒天只穿一件单衣服。体罚更是家常便饭。常常是罚(站、蹲、坐)一天就是15~16小时,持续1周以上,如前面提及的8位法轮功学员被罚蹲1个多月。对法轮功学员无限期非法关押,加刑。法轮功学员廖小英,2001年1月期满,先延期半年,又继续延。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蹇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残酷的迫害包括毒打、吊铐20多天。
详细情况:1999年9月1日晚,法轮功学员蹇平被关进拘留所,被拘留15天。当晚8点多钟开始打了5个小时,直到被打得吐血。10月31日,蹇平因到北京为法轮大法上访又被送进看守所,从10月31日-11月15日短短十几天中,蹇平因炼法轮功就受到两次酷刑迫害。第一次用她的话讲是被‘吊笼子’:把手背到后面去伸直反铐,再把手从后硬吊到头顶,脚是悬起来的,吊了二十几分钟。第二次是戴了一种死囚的刑具,把手铐在脚链上,脖子上再铐上铐子,手、脚、头套在一起,人既不能蹲,又不能站,还要背负几十斤重的链子,链子上再加一把大铁锁和一根铁棍,这样折磨了三天三夜,因蹇平无法吃饭而拒绝进食,三天后解铐。1999年11月16日,蹇平由看守所送到茅家山重庆女子劳教所三中队。2000年10月,队长将蹇平铐了九天九夜,白天铐在铁窗上,晚上铐在过道上。2000年10月27日,蹇平又被打,并被铐20多天,先是把手腕硬往铁窗上卡,铁杆都陷进肉里,再上铐,铐一上去手就疼痛难忍,最后痛到全身,1个多小时她就失去知觉,脸色苍白,嘴唇发紫,两眼紧闭,满头是汗,但双手还死死的吊铐在铁窗上,当时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喻群芳和她铐在一起)。晚上睡觉仍是铐在床头铁栏上。第二天,蹇平就告诉喻群芳看东西较吃力,第三天,蹇平的脚、腿开始疼痛并出现麻木,而且越来越严重,等到20多天后解铐时,蹇平已经行走困难、眼睛视物模糊,视力从过去的1.5降到了0.1,右眼连0.1都没有。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廖晓英、张惠兰、王爱华、刘新宇、彭昭君、黄根慧、刘兰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劳教所一中队、二中队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上铐,关黑屋,罚站等。强制受害人从事繁重劳动,完不成还要加刑。强行灌鼻管。
详细情况:重庆市茅家山女子劳教所关押了法轮功学员近三百人,最大的68岁,小的24岁。

法轮功学员被强制每月26天都有繁重劳动。一中队主要打丝带,做扎染(为日本人做和服和帽子),二中队主要做卫生巾,每天80斤,完不成还要加刑。一中队的法轮功学员廖晓英因拒写诽谤大法的材料被延教。恶警用吸毒犯来监视法轮功学员因此可以减刑。随意处罚学员。法轮功学员张惠兰因与老乡谈了几句话被管教罚站三天,现转到三中队。有的学员被罚打丝带,又被长期罚站。有的学员被罚站,罚站时间从早上7点到晚上11点。二中队的法轮功学员王爱华等被强行灌鼻管。法轮功学员刘新宇长期被关黑屋,戴手铐长达三个月。恶警用袜子和帕子堵他的嘴。法轮功学员刘兰长期被关小间已达三月之久。

案例18
受害人:刘天素、李萧、刘兰等十余名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残酷折磨包括:罚站、关黑屋、铐在大院铁门上等。强制做繁重劳动,完不成还要加刑。强行灌鼻管。
详细情况:遭受非法劳教的刘天素,李萧,刘兰等十余名法轮功学员,常遭到狱卒残酷折磨。最常用的是罚站:从早上起床直站到晚上睡觉为止,每天约站15~16小时。不能离开原地。最少的站了7天,多的达半月。残忍的管教将炼功的法轮功学员分别监禁在小黑牢里,每隔24小时换出一个人铐在大院铁门上,不能坐,不能睡,仅给少量食物。恶警将年已50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天素一只手铐在铁窗上。白天只能站立,晚上给一只高凳子坐着,天刚亮就立即拿走,每顿饭也仅只一两米饭。管教称之为“吹风灯”!就这样,刘天素被铐了足足15天。严冬的重庆,寒风呼啸,冷雨连绵,衣衫单薄刘天素多次因饥寒交迫而晕厥。毫无人性的管教将19岁的李萧和40余岁的刘兰双手上铐并举过头顶,反铐在铁床床头。就这样通夜都只能躺着,不能翻身,更无法坐立,24小时有专人监管,禁止交谈,只给一两米饭。这样的折磨持续了整整一月之久!

案例1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
详细情况:1999年11月25日上午9点多钟,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被上横街派出所骗走,并送往重庆市茅家山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在非法劳教的一年中,法轮功学员的一家人都遭到株连下岗和受到严重的身心伤害。在劳教所里,法轮功学员承受着一天十几小时的繁重劳动摧残和因为坚持炼功而遭到非人的折磨。

案例2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德贵、肖莉珠、阮英杰、郭锡珍、刘世英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毒打
详细情况:2001年12月,法轮功学员陈德贵被万华及王春、代永红、吕忠永等邪恶之徒绑架至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受尽折磨。法轮功学员肖莉珠于2001年11月被非法抓捕,判二年劳教,现被非法关押在茅家山女子劳教所,期间被恶警打了几十棒。法轮功学员阮英杰于99年10月进京上访在石家庄站被捕。送回大足刑拘一月后,取保候审。2000年5月13日再次被捕,后判劳教一年并游街示众,现关押于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法轮功学员郭锡珍、刘世英及另外4位女法轮功学员被判劳教,被非法关押在茅家山女子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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