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晚上,她到县城较繁华的地方写真相短句,由于看不清底稿,就用打火机照明,风吹得火苗直晃,仍看不清,她想我用的是天灯,火苗立即直起来不动了,她的文化水平很低,所以写得很慢,11行的句子写了一个多小时,她旁边停着两个骑摩托车的人,停了很久也没看她一眼。
有天晚饭后,她到商店买了一瓶墨水,去一国道桥头写真相标语,第二条刚写几个字,就被两个公安发现,让她擦掉,她就给他们讲真相,公安人员不听,夺她的笔把笔头弄掉了。他们说不擦你就跟我们去公安局。她说我不去,公安就把她停在旁边的自行车推走,说明天上公安局去推车,就走了。她想,我得写完,就用掉了头的笔杆蘸墨水继续写。刚写完,那两人又回来了,说你还写呢,就拽她,要送她去公安局,她当时心里感到有点被带动了,但马上意识到这心不是我,就发正念;又有点急,一想不能急,心想请师父加持,若需要我去讲真相我就去,否则我不去。公安硬拽着她走,她硬是不走,并机智的将墨水瓶藏在一个树坑里,公安把她拉到不远处停放的一辆警车前,问她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她说是,那人马上就给别人联系告诉这有炼法轮功的,又返过来对她说你没看电视上杀人了吗。她就给那两人讲真相,并告诉他们炼法轮功的不杀生,自杀也是有罪的,书上写得清清楚楚,讲完后发正念用罩将他们罩住,他们都看不见我,随口说了声“先走一步”,边说边推上自行车飞也似地从二人身边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