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言:狼和羊的故事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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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8月22日】

霸道何须讲理

有只狼在山泉小溪喝水,抬头看见下游不远处有只小羊正要喝水。
“好一顿晚餐啊,”狼寻思道,“得找个借口把它弄到手。”于是它冲着小羊吼开了:“喂你好大胆,竟敢把老子喝的水搅浑!”
“没有啊,”小羊说,“要是你那儿水浑,也不会是我弄的,水是从你那儿流下来的呀。”
“那好吧,”狼接着说,“可你去年这个时候干嘛骂我?”
“哪能呢,”小羊说,“我今天才半岁哩。”
“这我不管,”狼咬牙切齿骂道,“反正不是你就是你老爹!”说完狼猛扑过去,一口把可怜的小羊吞了。

暴君总要找施暴的借口

一只狼瞧见一只迷路失群的小羊,决定暂缓下毒手,先想找点理由出来,对小羊证明自己有吃它的权力。
它就说:「小鬼。你去年曾经痛骂过我。」
小羊可怜地说:「可是,去年,我还未出生呢。」
狼再说:「你在我的草原上吃过草。」
小羊回答说:「不,先生,我还不曾尝过草味呢。」
狼又说:「你喝过我井里的水。」
小羊叫道:「不,我没喝过水,因为直到现在,我全是吃着母亲的奶汁。」
狼一听这话,便攫住它,把它吃了。说:「好,即使你驳倒每一句话,我终究要吃晚餐的。」

流氓恶霸的逻辑永远是“最好的”,这里的狼不是上来就吃,他先想要证明他有理由吃小羊,和所有的强权一样要使自己有合理性,不管这是为了给别人还是给自己造成印象。不过,当他证明不了,也无所谓,照吃不误,如同当今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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