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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蒙阴县数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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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8月13日】地处山东省蒙山以北的蒙阴县有50多万人口,据县610办公室的内部统计,约有12000人因修炼法轮功被登记在册,7.20后有120多人被非法判刑或劳教,迫害致死1人(张德珍)。610犯罪团伙及其操纵下的不法人员对大法弟子的罚款、拘留、洗脑等迫害,更是不胜枚举。

在2002年9月20日和2002年10月29日,山东省蒙阴县和临沂市两处法轮功真相资料点被恶警破坏,数位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

山东省蒙阴县滕德方等三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2002年10月29日,大法弟子滕德方、李永欣、杜凤娟被公安非法抓捕。2003年5月被蒙阴县检察院以莫须有的罪名指控,并非法判处滕德方13年徒刑,李永欣被非法判刑10年,杜凤娟被非法判刑10年。

◇ 滕德方,男,1955年出生,蒙阴县老干部局干部(副局级),住蒙阴县干休所家属院。自2000年夏流离失所做讲清真象证实大法的事,家中有一上大学的女儿,以妻子做小生意维持生活。滕德方曾一直被关押在临沂市第一看守所,在今年6月份被送往劳改所。
◇ 李永欣,男,1958年出生,住临沂市南坊信用社家属院。自2001年流离失所做讲清真象的事。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临沂市第一看守所,在今年6月份被送往劳改所。
◇ 杜凤娟,女,1969年出生,大专文化,郯城县建委职工,住郯城县建委家属院,现关押地不详。

对上述大法弟子非法判刑的责任人:
公诉人:蒙阴县检察院 张秀婷
审判长:蒙阴县法院 葛文波
审判员:蒙阴县法院 李炳录、夏成轲
书记员:蒙阴县法院 张晓英

被扣押的物品有:法轮功书籍55本;录音磁带148盘;彩喷墨水66瓶;激光打印机碳粉16瓶;IBM手提电脑3台;winbook笔记本1台;复印纸21000张;彩色相纸1530张;翻录机1台;录像带1套;微型彩电1台,彩色打印机(包括1台彩色激光打印机)5台;光盘刻录机2台;单放机6个;塑封机1台;切纸机4台;扫描仪1台;台式电脑1台;手机7部;传呼机5个;其它纸张60000张;一体复印机1台;还有大量现金。

恶人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最终不会得逞。大法弟子会更加珍惜伟大恩师给予我们的讲清真象、救度众生的机缘,以法为师,严格要求自己,不要被旧势力钻空子,做好我们应该做的。

蒙阴县公茂海、滕德荣等5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2003年3月28日,蒙阴县不法人员对已被非法关押半年之久的大法弟子滕德荣、公茂海、公淑华、仵增健、石增雷等,进行了所谓的“开庭审理”。在开庭的开始,就有大法弟子义正词严的指出:“现在对法轮功的定性是错误的。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好,我们所做的一切对国家,对人民没有任何危害,我们没有罪。”但审判长却回避说:“你们现在只能对所做的具体事进行辩护,其它话题不是今天开庭内容。” (大概的意思)从而根本不敢面对大法弟子正气凛然的呼声和辩护。

可悲!公、检、法系统本应主持正义,他们却在权势的压力下、眼前利益的诱惑下,眼睁睁地看着正义被践踏、真理被扭曲。最后,当庭宣布了事先内定的所谓判决。所谓的开庭,只不过是冠冕堂皇的走个形式而已。大法弟子公茂海被非法判刑14年;滕德荣被非法判刑14年;公淑华被非法判刑13年;仵增健被非法判刑13年;石增雷被非法判刑11年。

◇ 大法弟子公茂海,男,大专文化,山东省蒙阴县大明石材厂工人,因修炼法轮功2000年4月5日被行政拘留,2000年4月8日、2001年1月21日被刑事拘留。有一上大学的女儿无依无靠。一直被关押在山东省平邑县看守所。
◇ 滕德荣,女,1953年出生,蒙阴县建委职工,住蒙阴县建委家属院。2000年流离失所,一直做讲清真象的事。丈夫杨真方,蒙阴县建委干部,原蒙阴法轮功辅导站站长,7.20后被非法劳教三年(现已释放)。滕德荣的母亲已七十多岁,无依无靠。
◇ 仵增健,男,1959年出生,高中文化,蒙阴县垛庄镇垛庄村人,1999年10月20日被刑事拘留,2001年春流离失所,做讲清真象的事,期间妻子戚成荣(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
◇ 公淑华,女,1978年出生,家住蒙阴县坦埠镇金钱官庄。2000年春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蒙阴县坦埠镇政府5个多月,并被非法罚款10000元。2001年春流离失所,做讲清真象的事。母亲惠增花因坚修大法,2001年春被非法劳教三年,同时弟弟公丕彬也被非法劳教;妹妹公淑芹一边打工一边上完高中,现读大一,其艰难可想而知。
◇ 石增雷,男,1956年出生,蒙阴县饲料公司下岗职工。2000年2月24日曾被非法刑事拘留,家中有未成年的孩子及80多岁的老母亲靠妻子做小买卖生计。

2002年9月20日,公茂海、滕德荣、公淑华、仵增健、石增雷等所在真相资料点被破坏后,在一些资料印刷点相继损失的设备有:快速油印机3台;喷墨打印机2台;激光打印机3台;电脑制版机1台;笔记本电脑2台;一体机1台;手机6部;BP机5个;摩托车1辆;现金1万多元。另有其它必用耗材,被蒙阴县公安局610办公室抄走。

对上述大法弟子非法判刑的责任人:

公诉人:蒙阴县检察院 公茂侠
审判长:蒙阴县法院 葛文波
审判员:蒙阴县法院 李炳录、夏成轲
书记员:张晓英

蒙阴县公安局610办公室恶人名单:

蒙阴县公安局610办公室分管局长:李培玉;主任:张勇;还有刑警队的赵某,男,30多岁;王伟,男,20多岁。县610办公室和刑警队恶警违背自己的良心,对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大法弟子张德珍就是在它们非法关押过程中绝食抗议,于2003年1月31日被迫害致死。恶警竟大言不惭地说,因急性心肌炎、呼吸循环衰弱致死。

注:张德珍是2003年9月20日晚和大法弟子公茂海等一起被抓走的,被迫害致死的详情明慧网2003年2月份有报导。

* * * * * *

据悉以上被非法判刑的所有大法弟子已被恶警分期分批送往济南等地劳教所。大法弟子们在不同的看守所关押期间,始终保持着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本色,把真象讲给周围的人,同时也把大法弟子的风采带到了监狱。有许多明白真象的狱警和犯人都说:“法轮大法好”,“他们真的是好人”,“我也要修炼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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