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大法弟子李淑敏被天津板桥劳教所虐杀一案的更多事实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3年7月9日】李淑敏,女,30多岁,天津市第二医学院附属医院护士长,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在大港板桥女子监狱五大队。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监狱里恶警轮番折磨她,每天只准睡一小时的觉,没日没夜地逼她干超体力的活,同时严刑拷打。

2002年11月中旬恶警们强迫大法弟子进行加时的超体力劳动。为抗议迫害,大法弟子们拒绝出工,恶警们用暴力方式强迫复工。李淑敏被恶警多根电棍同时电击,直到惨死。死时双目不闭,遍体青紫,脑后一片伤痕。然而有关单位出示的“死亡证明书”上竟荒唐的写着“猝死”!中华字典对“猝死”的注释是:“医学上指不是由于暴力而是由于体内潜在的进行性疾病引起的突然死亡”。试问一个身体非常健康的人被打的遍体鳞伤怎能用“猝死”代替!

据目击者说:当时恶警提审两个大法弟子,一个被恶警连电带打遍体鳞伤不省人事,苏醒后放弃了抗议,被送回监室;另一个就是李淑敏,当场被打死。

相关报导:《大法弟子李淑敏被天津板桥劳教所虐杀》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