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龙江省劳教局长邹贤宝的犯罪记录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3年7月6日】邹贤宝:男,黑龙江省劳教局局长。

2002年11月初,黑龙江省劳教所──哈尔滨女子戒毒劳教所、万家劳教所、长林子劳教所等地,为给所谓十六大“献礼”,用残酷的精神、肉体双重折磨,强制修炼真、善、忍的大法弟子放弃信仰,制造了一桩桩惨案。

每当中央电视台播放造谣、诬蔑大法的节目时,他几乎都陪同电视台采访组一同来,领导、组织、参与这里的恶警制作诽谤节目,专门安排那些被洗脑后走向大法反面的人按照他们的要求或骂或否定大法,为电视做假证,谈所谓的“感想”,以此制作假象节目来配合中央造谣言,欺骗更多的老百姓。录完像以后他还不满意,亲自组织洗脑彻底的人(所里提供名单)开座谈会,加深所谓的“认识”,并作为进一步上洗脑课的依据。

邹贤宝还把哈尔滨女子戒毒劳教所当成一个“点儿”,经常来或陪同中央、省里的610办公室的人以及中央司法部的人来。他认为这里“搞得好”,向外界介绍这里。为迫使大法弟子放弃信仰,这个洗脑基地想尽了一切办法。为了制造假象,他们费尽心思给自己和整个劳教所涂脂抹粉。如:2001年搞所谓“义诊”,他在庆祝会上发言;5月,这个劳教所请来哈师大哲学系不学无术的学术界小人张祝娴做“报告”,诬蔑法轮功,强化洗脑,他亲自坐阵,不时与张耳语、插话;9月,他们请来裁剪、美容班的人讲课,他又是借题发挥一通。他们还可笑地自我吹嘘,以此来混淆视听、欺骗公众,为他们鲜为人知的暴行抹粉。

对因身体情况被提前解教的被洗脑者,他从不轻易放过。如牡丹江白丽珍、林口刁桂杰因病提前回家前夕,他亲自找去谈话,试探她们的情况,恐吓她们如果再炼功,将有“可怕后果”,逼其彻底放弃修炼。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