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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高级知识分子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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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7月20日】我今年68岁,高级职称(相当于副教授),已退休。因修炼法轮大法,2002年5月,昆明市公安局刑侦二处的恶警张XX、来XX和本单位保卫科长非法闯进我家,临时填写搜查证,非法抄家、搜查达三个多小时,将大法书籍和资料、笔记本、随身听等物品搜走,还将我挟持到公安局。在被非法审讯前,两名医生轮流四次给我量血压,高达220—240mm汞柱,我还昏倒在洗手间内,神志也不清。但来XX仍说我血压稳定,遂强行审讯,到晚十二时多才将我放走。第二天一早及以后几天他们又不断地到家中审讯、搜查、骚扰。后来本单位老干处的王XX到家中宣布要对我“临时监护”,剥夺行动自由,外出要报告。一年后的今天我仍在“临时监护”中。

到2002年10月,昆明市五华区永昌派出所的张景光、张黎及居委会的杨菊芬及本单位保卫科长等人再次闯入家中,要将我送洗脑班。当时量血压为255mm汞柱,故未遂。11月又强行将我带到昆明市国内安全局宣布给予所谓的“治安警告处分”。我只是一个法轮大法的修炼者,一直努力做一个好人,从不惹是生非,对这样的好人给“治安警告处分”,真是坏人当道,做好人都不行。

事情仍未了,今年6 月,居委会又要我的照片,准备登记送洗脑班,继续迫害。此外还监听电话,对上网也进行监视,不断电话骚扰,发往境外的信件也没有下落,也不能接收或发送电子邮件。这样下去,他们按首恶江XX“肉体消灭”的恐怖政策,非要将我这患高血压、年近七旬的老人折磨死才罢休。

昆明市公安局刑侦二处电话:0871-3104554(杨处长)
永昌派出所电话:0871-4141957(张景光、张黎)
永兴社区居委会电话:0871-4152924(訾昆、杨菊芬)
老干处电话:0871-4571379 (王XX)
保卫科长:0871-4631112(付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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