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 2003年07月19日 星期六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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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讲真相能使邪恶解体

  • 论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完全彻底非法性

  • 重温:镇压法轮功-江泽民动用国家机器系统性制度性的犯罪

  • 写在7-20:浴火重生 神州神话

  • 民谣:镇压四载一场空

  • ■ 真相与人心

  • 党委书记从本单位的大法弟子说起

  • “再有这样的工作,我还用法轮大法的学员,让我放心”

  • 加拿大国会议员乔.考马丁说人心是不可能被压制的

  • “要不是自己亲眼所见,我是决不会相信的”

  • 公车上的慈悲歌声

  • ■ 迫害真相

  • 吉林市大法弟子王敏丽正念脱险后进一步揭露迫害

  • 有幸得法肝癌愈 江氏摧残含冤逝──忆大法弟子郭雅玲

  • 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是如何残害法轮功学员的

  • 湖南省平江县水电局工程师被非法劳教

  • 回顾99年7.20:镇压初期江氏集团对我的迫害

  • 我被劳教所狱警灌浓盐水、关小号的遭遇

  • 马三家劳教所残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 ■ 海外综合

  • 多伦多法轮功学员7.20举办活动呼吁停止迫害(图)

  • 抗议中国监狱虐待升级及强行洗脑 美国公民李祥春再次绝食

  • 数千法轮功学员将汇集华府揭露迫害 公审江泽民(图)

  • 台南市大法弟子征签讲真象 声援「全球公审江泽民」(图)

  • 7.20前夕蒙特利尔学员集会 呼吁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

  • “法轮功是个非常大的国际事件”──法轮功学员华府举办招待会答谢美参议院的道义支持(图)

  • 美国永久居民李梅子在中国探亲时被抓并被非法判劳教两年

  • 华府年度法轮功法会即将召开 台湾千名学员代表来美审江并联谊(图)

  • 加拿大埃德蒙顿学员“淘金节”弘法(图)

  • ■ 弟子切磋

  • 关于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系的一点想法与建议

  • 正念正行讲真相(上)

  • 也谈礼节与举止

  • 生命沐浴在善的光明中

  • ■ 媒体报导

  • MAXImini.fr网站(法国):迫害法轮功的第四年(图)

  • RFA:李祥春抱怨狱中受虐 美国国务院密切关注

  • 瑞士通讯社:50多名法轮功修炼者在伯尔尼联邦广场上请愿

  • 加法轮功发起抵制在社区散布仇恨宣传活动

  • ■ 大陆综合

  • 吉林市恶有恶报二例

  • 2003年7月19日大陆综合消息

  • 62人发表声明──声明强化洗脑作废

  • 青岛市播出谎言电视剧的有关责任人名单和电话

  • 明慧新闻简报(2003年7月18日)

  • ■ 资料汇编

  • 明慧周末(第一三○期目录)

  • 小说:梧桐花香(上)

  • 乡里乡亲真相短讯综合报道(2)



  • ■ 讲真相能使邪恶解体


    论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完全彻底非法性

    文/曹静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前言:“党打到哪儿,咱指到哪儿”与百发百中的箭手

    五十年代中国大陆有一句著名的政治口号,叫“党指到哪儿,咱打到哪儿”,“文革”以后,整个社会对于××党的信任破产,这句口号不知被哪个天才改成了“党打到哪儿,咱指到哪儿”。

    以前还有一个故事。说是有一个人射箭,回回都是十环。旁人请教他诀窍何在,他答曰:“先将箭射出,然后再画靶心。”

    在人治而非法治的中国大陆,从“镇反”、“肃反”、“三反”、“五反”、“反右”、“文革”、“六四”到镇压法轮功,历次的运动与镇压没有一次有丝毫的法律依据;在国家法定的最高权力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及从上至下的一切执法机构事实上都是独裁者个人意志的附属物的时候,在党可以先将箭射出再画靶心的情况下,讨论镇压法轮功的“合法”与“非法”本来是毫无意义的。

    然而,这一次有所不同。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为了装点“改革开放”和“依法治国”的门面,为了给镇压寻找借口和依据,并由此欺骗世界舆论,镇压者打着“依法”如何如何的口号,堂而皇之地劫持了整个国家机器,用警察、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电棍、酷刑等取代了“文革”中的红卫兵、“牛棚”与武斗双方的棍棍棒棒,将几十万炼功民众未经法律程序长期囚禁折磨,一千多人被刑求致死;无数人被折磨致精神失常;无数人被迫流离失所;上亿的炼功民众及数亿的炼功人家属长达数年生活在压力和恐惧之中;各级党政机关、军队、大中小学、科研机构、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监狱、拘留所、劳教所,甚至监狱、拘留所和劳教所的犯人和在押人员,都被裹胁到镇压之中,或主动或被迫地充当帮凶,犯下了大小性质不同的罪行;四分之一的国力被用于维持旷日持久的镇压,从而给国家和民族带来了空前的灾难。

    换而言之,镇压者一直在试图给这场从头至尾、彻头彻尾的非法镇压披上“依法”和“合法”的外衣,除了随着镇压的持续而不断地制订出新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条款外,也一直在镇压的合法性上欺骗着全世界人民。因此笔者不得不不厌其烦,以彼之矛,攻彼之盾,完全站在中国现存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来论一论这场镇压的完全彻底非法性。

    镇压的实质及其先天非法性:以暴力和“法律”改变人的思想

    首先要讨论的是镇压的实质。

    镇压的实质是将法轮功这一种功法、思想、信仰体系和修炼这种功法的民众消灭。

    消灭功法、思想和信仰体系采取的是先收缴、销毁法轮功书籍和音像资料,再开动所有的宣传机器对法轮功及其创始人进行轰炸式造谣诽谤,以使民众不但没有机会了解法轮功,还因为煽动式的宣传而仇恨之。为达到这一目的,镇压者不惜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及一系列法轮功信众“自杀”、“杀人”的耸人听闻的“惨案”,来试图从“名誉”上将要消灭的对象彻底“搞臭”。

    相对来讲,消灭信众的“任务”就艰巨得多了,因为这只有两个途径:一个是将信众从信仰法轮功“转化”到认同镇压者对法轮功的“定性”和“取缔”,另一个是将不能从思想上“转化”的人进行肉体消灭──这包括“打死算自杀”,以及将不能“转化”的人无限期长期囚禁两个方面。

    也就是说,镇压的实质是想用暴力和“法律”改变人的思想。

    但凡有一丁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律是只针对人的行为和行为所带来的后果的。思想的问题根本不是法律所管辖的范围。从这一点上说,“法律”被滥用到根本不属于法律所应该适用的范围,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这场镇压从一开始就是非法的,或者说,镇压的非法是先天性的。

    镇压是江泽民以个人意志劫持国家权力的结果

    在后来被中国官方媒体反复渲染为“围攻中南海”的99年“4.25”法轮功学员万人大上访当夜,当时的中共中央总书记江××就致信中央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关高层官员,称“××党如果战胜不了法轮功,那将是天大的笑话”。这封信被当作内部文件层层向下传达。同年6月7日,江××在政治局会议上讲话,称“4.25”上访“是1989年那场政治风波以来最严重的一次事件”。讲话内容于6月13日在中共内部秘密传达。7月19日,江××在高层会议中宣布定案,全面镇压法轮功。次日凌晨,全国统一大规模对法轮功辅导员的抓捕和抄家行动正式开始,从而拉开了这场针对上亿炼功民众的血腥镇压的序幕。

    然而,这一场已被后来的实践证明为劳民伤财、骑虎难下、害人害己的镇压运动的发起,却既没有经过党内的集体决策,更没有经过政府的正常程序,而完全是江××个人一意孤行的结果。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七名委员而言,当时赞成镇压法轮功的,只有江××一人。

    也许西方的民众很难理解个人的意志如何能够凌驾于政府和政党之上;而中国二十多年前的“改革开放”又给许多人带来了中国在许多方面已经有很大进步并正在逐步与国际接轨的错觉。

    “改革开放”的表面繁华很大程度上是中国的巨大人口所能形成的市场消费潜力带给外国投资者的想象空间造成的,不过这不是本文要探讨的话题。笔者在此想表达的是,“改革开放”后的中国,表面上经济和市场有所放开,但体制上的专制本质并无丝毫改变,某些方面甚至还在加强,由江××一个人同时出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三位一体”现象就是第一次在中共历史上出现。

    在有着几千年封建制度历史、法治和民主从未真正得到实现的国度,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的独裁者就会有凌驾于政党和政府之上,而随时随意调用一切国家资源的可能性。如果说封建时代的“天子”虽然相信“率天之下莫非王土”,但他们对于“天”的敬畏和“爱民如子”的自我道德约束尚能使国家“国泰民安”的话,崇尚“暴力革命”、“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的共产专制极权就已经全面丧失了制度和道德两方面的约束。

    在这种情况之下,集党、政、军三大权于一身的江××在一些热切地想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的下属官员的推波助澜之中,在各级官员和执法人员对于权力的畏惧和切身利益的维护之中,在普通民众对于“六四”的大屠杀心有余悸、记忆犹新因而默认了强权就是真理的心态之下,就完全具备了操纵国家机器、滥用手中权力发起这场血腥镇压的社会基础和条件。

    也有许多西方民众一直在问:为什么要镇压法轮功?民主国家的人们对于这场镇压确实觉得不可思议。那么为什么在中国会有“反右”、“大跃进”、“文革”呢?那些事情过了没多长时间,连中国的老百姓都人人觉得荒唐;可是它们就是发生了。这就是中共的历史和中共的现实:党的领导人可以随时劫持国家权力发动对上至国家主席下至平头百姓的全面“斗争”。

    镇压令及其执行工具的非法性

    在99年7月20日的大抓捕之后,99年7月22日中共党报《人民日报》长篇批判法轮功的社论、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通告》、公安部关于法轮功的“六禁止”通告普遍被认为是“取缔”法轮功的正式开始;也有人认为这就代表了官方的意志和决定。然而这些“标志”性的东西合法吗?

    《人民日报》的社论就不必论了,因为谁都知道社论只是文章,文章永远也不是法律──虽然在中国,《人民日报》的社论往往比法律更具有“法律”效力。

    1、民政部通告之无稽与非法

    先说民政部的取缔通告。首先它取缔的是一个根本就不存在了的组织。法轮大法研究会原来是中国气功科研会的一个分会,96年从该会退出后就已经不复存在。据法轮功网站明慧网报道,法轮大法研究会从中国气功科研会退出后,原研究会成员曾向民政部、统战部、人大、宗教事务管理局、国家体委、国家体育总局等机构提出过注册社团的申请,但都没有得到批准。在这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的“结社自由”没有得到体现。

    然而,作为一种气功修炼或功法锻炼,有否一个相应的研究会或社团组织结构存在并不是必要条件。公园里练各种气功的、打太极的、跑步的、扭秧歌的、舞剑的,这些自发群众健身活动也从未申请过成立组织。

    《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从这一点上说,民政部的取缔令取缔的虽然是一个并不存在的组织,但它的颁布本身却是违法的,因为它与《宪法》相抵触。

    退一万步讲,即便民政部的《通告》成立,它取缔的也只是仅有几名成员的“法轮大法研究会”,而非法轮功本身。功法和思想如果能被行政命令“取缔”的话,那上天也不必给人一个会思考的大脑了。

    2、公安部“六禁止”通告:“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为说明公安部通告如何违法,只需将它全文引用如下:

    “1、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所悬挂、张贴宣扬法轮大法(法轮功)的条幅、图象、徽记和其它标识;
    2、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合散发宣扬法轮功的书刊、音像制品和其它宣传品;
    3、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合聚众进行‘会功’、‘弘法’等法轮功活动;
    4、禁止以静坐、上访等方式举行维护、宣扬法轮功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5、禁止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它方式煽动扰乱社会秩序;
    6、禁止任何人组织、串联、指挥对抗政府有关决定的活动。”

    其实看完这个通告,不必做任何分析就已经知道了它的违法性。这个通告的制定基础也是以思想定罪:凡是沾上“法轮功”的就统统禁止。“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所悬挂宣扬法轮功的条幅”这样的禁令,无异于将中国拉回到了“焚书坑儒”的时代;“禁止任何人组织、串联、指挥对抗政府有关决定的活动”这一条也就是说,“政府”不管被谁劫持着做出了怎样荒唐的决定,公民都不能“对抗”。

    从这些“禁止”本身,就可以看出今天中国社会的所谓民主、法制、“人民当家作主”等等是一个多大的笑话。如此公然违宪,剥夺民众思想自由和批评政府的公民权利的通告居然能够堂而皇之地向全世界发布,并被用来作为镇压的依据,只能说明发布通告之人要么头脑中根本就没有法律概念,要么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套用那句“我是流氓我怕谁”的逻辑,就是“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怕谁?”

    不过我们还是可以不厌其烦稍微再说明一下这个通告是如何违宪的。除了违反了前述《宪法》第五条、第三十五条外,它也违反了《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信访条例》第八条规定:“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一)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二)检举、揭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所以公安部的“禁止以静坐、上访等方式举行维护、宣扬法轮功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禁令,不仅违反了《宪法》,也同时违反了国务院《信访条例》。

    3、“人大立法”大骗局

    以上两个通告虽然起到了宣布镇压开始的作用,然而它们却都只是行政命令,不是法律,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条款,离“依法治国”的要求还差得很远。

    “改革开放”以后,为了做出与国际社会“接轨”的姿态,中国《刑法》中原有的“反革命罪”被取消了,用思想来定罪在法律上就有了一定的技术难度。翻遍整部刑法,能够有希望被用来作为镇压的“法律依据”的只有第300条:“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而这一条款却没有实施细则,也没有给出什么是“邪教”的法律定义。

    事实上,在国际法律界,“邪教”的概念是不被认可的。东京沙林地铁毒气案的制造者是以个体的犯罪行为而受到法庭的审判和裁决的,法庭并未对奥姆真理教本身作出判决,它依然是一个合法存在的教派。

    国际法律界之所以对与“邪教”有关的立法非常慎重,是因为“邪教”的法律定义很难界定,而“邪教”的概念很容易被滥用来妨碍公民的信仰自由。

    首次公开将法轮功冠以“×教”二字的,仍然是江××。镇压开始之后三个多月的99年10月,江××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时报》记者采访时第一次提到“法轮功就是×教”;10月26日,中国各大报纸在头版头条以“法轮功就是×教”为题发表了江××的讲话;10月27日,新华社以同样的标题发表了《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这篇文章反复引用了7月22日《人民日报》批判文章中所炮制的关于法轮功的谣言来论证江××的讲话如何“言之有据”。

    三天以后,也就是99年10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提到要“坚决依法取缔邪教组织,严厉惩治邪教组织的各种犯罪活动。”

    从这里我们首先可以看到一点:江××的讲话在先,人大常委的“立法”在后。也就是说,人大的“立法”是为江××的讲话“擦屁股”的。

    我们可以看到的第二点是,《宪法》第八十条、八十一条关于国家主席权限的规定中,并没有赋予国家主席为任何组织、个人及功法定罪的权力。《宪法》第五条明文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因此,在未经国家任何检察院、法院判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的情况下,江××说“法轮功就是邪教”是严重的违法越权行为。

    然而,无论是人大取缔邪教的“决定”,还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即所谓“两高”颁布的“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从头至尾也找不到“法轮功”三字,两高的“解释”中给“邪教”下的定义是“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我们且不论这个“邪教”定义中的“迷信邪说”从法律角度上讲如何地无法操作(按照马克思主义唯物论,世界上所有宗教宣扬的都是“迷信邪说”),只说这个“解释”中仍然找不到“法轮功”三个字。

    当然立法不可能专门针对某个人或某个团体进行,而必须具有一定的普遍适用性,因而法律实施的三段论是:1.杀人要偿命;2.张三杀了人;3.张三应该偿命。

    迄今为止,已有超过6千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他们的判决书中大多写有“利用邪教组织”如何如何这一条。

    令人惊异的是,在运用“惩治邪教”这一“法律”对法轮功信众处以最高达二十年的有期徒刑的时候,“1.杀人要偿命;2.张三杀了人;3.张三应该偿命”这个三段论中最重要的一环“张三是否杀了人”却是用江××的讲话和《人民日报》的社论来代替的。也就是说,除了江××和《人民日报》说过法轮功是邪教外,全国没有任何一个司法部门对法轮功是否是邪教进行过判定。镇压者在此玩弄了一个偷梁换柱的把戏,将江××的信口开河塞到人大的“立法”和法院的判决之间,而让许多人认为国家已经把法轮功定为了邪教,或镇压法轮功已有了法律依据。

    这听起来也许象天方夜谭,然而事实确实如此:镇压进行四年了,法院一次次地开庭“审理”,“判决书”一张接一张地下达,然而所有这些“审理”和“判决”的依据却根本不是“法律”,而是江××的讲话和《人民日报》的社论。

    这再一次是江××治下的社会现实。法律被随意地用讲话代替;而被偷梁换柱之后的“假冒伪劣”又反过来被用来欺骗了世界舆论。假货的制造者因其比真货持有者更加理直气壮的高声喧嚣一时唬倒了不知多少人──有谁想到泱泱大国的“三位一体”能将谎言叫得比真话还“真”呢?

    4、“610办公室”:新时期“中央文革小组”

    “610办公室”即“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它成立于镇压前夕的99年6月10日,故名。它是中共“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常设于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其职能是“指导和协调公、检、法、司法、安全各部门侦查、抓捕、起诉、审判等处理法轮功工作的一切活动”。

    镇压正式开始后,“610办公室”升级为正部级常设机构,数以万计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610办公室”相继成立,专职兼职工作人员达百万规模,经费充分满足。

    各级“610”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地形成了严密而独立的体系,对中国的各级党、政、司法系统拥有绝对的权力,并且只直接对上一级“610”负责。

    翻遍中国所有的法律,这个“610”的成立和运作都找不到任何依据。从其完全凌驾于法律和同级政府机构之上的运作方式来看,只有当年德国法西斯组织“盖世太保”、前苏联的“克格勃”及中国“文革”时期的“中共中央文革领导小组”可以与之类比。

    这种因政治运动和镇压的需要而临时成立的“办公室”的存在本身,就是对中国法制体系的极大践踏和嘲讽。它象一记响亮的耳光一样打在了所有法律工作者和以为中国已经走上了“依法治国”道路的人们的脸上,并再一次提醒大家:法律只是在某些时候和某些场合装点门面用的,真正有了问题,对不起,法律太麻烦了,手续太繁琐了,技术难度太大了,还是“办公室”来得痛快,用着自如省心。

    5、劳教:“速战速决”的“优越性”

    “610”成立以后,最主要的工作之一大概要数签发对法轮功学员的劳教票了。人大虽然通过了“立法”,用刑法的体系来当作镇压的工具仍然不够得心应手。法律毕竟是法律,“船大调头难”,要牵扯到公安系统、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诸多环节,开庭时按法律的规定还得给予被告辩护的权利,操作过程“冗杂”又“漫长”,根本适应不了将法轮功快速消灭的需要。

    于是“劳教”这个中国特色的“最高行政处罚”体系便派上了极大的用场,充当了镇压的最主要工具。

    中国的劳教体系始建于“解放”初期的五十年代,当时的设计思想是强制“解放前”那些“游手好闲”的“剥削阶级残余”进行劳动,以将他们改造成“社会主义新人”。后来这个体系渐渐发展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

    1982年1月21日由国务院转发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给出了应该将什么样的人进行劳动教养的规定:

    “1、罪行轻微、不够刑事处分的反革命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
    2、结伙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等犯罪团伙中,不够刑事处分的;
    3、有流氓、卖淫、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屡教不改,不够刑事处分的;
    4、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等扰乱社会治安,不够刑事处分的;
    5、有工作岗位,长期拒绝劳动,破坏劳动纪律,而又不断无理取闹,扰乱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妨碍公务,不听劝告和制止的;
    6、教唆他人违法犯罪,不够刑事处分的。”

    镇压者虽然挖空心思,直至动用了人大和“两高”这样的最高权力和法律机构来为镇压制定“依据”,然而在真正执行时,实际运用的却是跟那些“依据”靠不上半点边的、早已与现行法律体系严重脱钩的、还在将“反革命”、“反党反社会主义”作为“罪名”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因为劳教只是一个“行政处罚”,不需要任何法律手续,由隶属于党委或“政法办”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写一张劳教票就可以立即执行,什么原告、被告、公诉人、律师、开庭审理、法庭证据、法庭辩论、审判员、审判长、书记员、上诉、申诉等等统统免掉,在“速战速决”方面显示出了极大的“优越性”。

    至于炼法轮功违反了以上《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的六条中的哪一条,也不必经过论证。据笔者所知,镇压初期,许多拘留所、劳教所在填写有关法律文书时都将法轮功学员的“罪行”这一栏直接填成“法轮功”,很久以后才改成“扰乱社会治安”等等──在“三位一体”的“主席”公然操纵着整个国家机器违法犯罪的时候,指望具体的执“法”人员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无异于是缘木求鱼。

    6、洗脑班:用公款“私”设的“公”堂

    从镇压的第二年开始,全国许多劳教所50-95%的在押人员都变成了法轮功学员,迄今为止,共有超过10万名法轮功学员被处以劳教。然而,这个数目与法轮功信众庞大的基数比起来,还是太小太小。将全国所有的监狱、劳教所、拘留所、精神病院、戒毒中心等等场所都“运用”起来,还是远远达不到镇压所要达到的目的:从精神上“转化”或从肉体上消灭法轮功学员。这就是全国范围之内洗脑班建立的原因。

    当然洗脑班的官方名称不叫洗脑班,而叫“学习班”、“转化班”、“法制学习学校”等等。它的运作方式是利用现有的学校、宾馆、招待所等场所或专门新建的洗脑基地,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到这些地方参加“学习”。“学习”期间跟坐牢一样完全丧失人身自由和所有人权,享受的“待遇”跟关押在监狱、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几乎没有区别。

    笔者之所以用“绑架”这个词,是因为这种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将公民强行关押在某个地方,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甚至进行酷刑折磨的做法与土匪无异。

    “学习班”的参加者失去人身自由不算,还要遭受经济掠夺。参加“学习班”要交“学费”、“生活费”等等。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参加“学习班”还需要让家属或同事、领导“陪同”,“陪同”人员起的作用相当于看守,然而也必须向洗脑中心上交食宿费用。不过,考虑到要“转化”的人员数目之大和警察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匮乏,这一条又不那么奇怪了。这也只是普通公民被裹胁到镇压之中的方式之一。

    种种不同名称的洗脑班的性质实质上就是私设公堂。它不仅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更是又一种对国家法律的严重践踏。

    然而这种由“610”“私”设的“公堂”却比土匪的窝巢更加恶劣,因为它花费的是公款,是国家财政资金,是纳税人的血汗钱。据海外媒体报道,2001年12月用于建洗脑中心或基地的资金达到了42亿元人民币;北京财政局内部材料显示,2001年前10个月,北京市财政局拨款3200万元用于“处理法轮功”的工作;北京海淀区2001年6月拨款360万元用于办洗脑班;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2001年用于“处理法轮功”工作的费用为202万元……这些通过艰难途径传出来的数据其实连冰山一角都算不上。如果把四年的镇压之中的所有费用列出,再加上在联合国中拉票和让外国政府对镇压“三缄其口”的花费,这场镇压的成本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

    镇压执行过程中的违法犯罪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如果说镇压者在试图为镇压制造出一些“法律”上的“理论依据”的时候,尚费了一点心机去装点门面的话,那么这种镇压到了实际执行和操作的时候,就已经完全没有任何顾忌了。官员的升迁、去留、单位的奖金、企事业的经济效益和领导人的职位、学生的升学甚至考试成绩、警察的饭碗、犯人的刑期,统统都跟镇压法轮功的“成果”挂上了钩。“上面”的精神再明显不过了,务必要将法轮功斩草除根,“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拖垮”,“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这样的“密令”和“口谕”一层层向下传达,前有“好处”在诱惑,后有“恶果”在逼迫,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被裹胁进了镇压之中的原因。

    以劳教所为例,法轮功学员的“转化率”是一个硬性指标,必须达到,采用什么手段就不管了,否则警察就得丢职位、丢饭碗、丢奖金。“转化”“成效”显著的便名利双收。“转化”的标准是必须批判自己以前的信仰,外加帮助警察“转化”其他的人。

    警察转手就将犯人也裹胁了进来。中国的监狱、劳教所都有一套减刑减期制度,刑期长的有时候能减掉一半甚至以上。比如劳教所减期的“法定”比例是30%,每半年评一次“奖”,30%的劳教人员有减期的机会。这30%给予谁,完全由警察说了算。

    对于犯人来说,没有什么比早日离开牢笼的诱惑性更大了。于是拘留所、监狱、劳教所的犯人、在押人员与警察一起再次上演“私设公堂”,这些“公堂”中所设“私刑”的残酷程度闻所未闻,令人发指,其目的都是完成这场镇压的最初及最终目标:将法轮功和信仰法轮功的人消灭。

    在铺天盖地的媒体宣传、煞有介事的“人大立法”及越来越耸人听闻的“邪教徒”“自杀”、“杀人”案件一个接一个“发生”的时候,法轮功的信众早已被打成了“另类”,秋菊的丈夫被村长踢了几脚尚可以一直告到省里也要讨个“说法”,法轮功学员就算遭了灭门之灾,远房亲戚可能连看一眼遗体、问一问死因的胆量都没有。连胳膊上戴个红袖章的居委会主任也可以对法轮功学员拥有生杀予夺之权。人生而有之的生存权及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根本无从提起。

    对法轮功的诽谤宣传和镇压之中对法轮功学员所实行的抓捕、关押、审判、抄家、开除公职、开除学籍、人身侮辱、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洗脑、扣发工资、退休金、没收财产、任意盘问、酷刑折磨、逼迫书写违背个人意志的文字材料和“思想汇报”等等,至少违反了以下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宪法》、《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教育法》、《民法》、《劳动法》、《国籍法》、《著作权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监狱法》、《游行示威法》、《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同时也至少违反了以下中国已加入的国际公约:《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儿童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也许有人会奇怪怎么连《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权利公约》也会违反,这是因为法轮功学员的子女除了有被剥夺上学权利的情况发生外,还有与其家长一起被抓去坐牢的,甚至有母婴一起被劳教所虐杀的恶性事件发生。镇压所侵犯的法律法规与镇压中所犯下的罪行一样罄竹难书。

    结语: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必须将江××绳之以法

    总而言之,这一场镇压从“理论基础”到实际操作都是完全彻底地违法的。它所践踏的法律法规数不胜数,它所带来的灾难和损失难以估计。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必须将这场镇压的最直接责任人江××绳之以法,否则,中国的法律就将永远也不能从目前被强奸和践踏的耻辱中翻身。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18/39234.html>


    重温:镇压法轮功-江泽民动用国家机器系统性制度性的犯罪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本质上是一场利用国家体制、国家法律、国家政策法令,整个国家机器的犯罪行为。其在镇压中的残酷性,给中华民族造成深重灾难的罪恶性中,勾勒出它残忍、邪恶的本性。

    一、镇压法轮功,江泽民利用国家机器一览图

       江泽民
        │
    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李岚清)----------
          │                │     │
      610办公室(罗干)          军队    外交
    │------│                      │
    党      党                     各国使领馆 
    政-省(市)610办公室-县-乡-村-户-个人       
    公      公
    检      检
    法      法
    司      司
    国安     国安
    新闻媒体   新闻媒体
    出版     出版
    学术界    学术界
    宗教界    宗教界
    文教界    文教界
    科技界    科技界
    法律学界   法律学界
    企事业    企事业
    文艺界    文艺界
    反邪教协会 反邪教协会

    对炼功人自由活动的网络控制由党,政,军,组织,单位,学校执行。
    对炼功人坚持修炼的网络控制由“政治上反动”,加以X教罪名,经济上惩罚,肉体上酷刑管制。
    对炼功人人身自由的网络控制由关进监狱,强制劳教各地民政局下属的收容所,公安局下属的劳教所,戒毒所等执行。
    对炼功人精神自由的网络控制由精神病院,洗脑班,强行转化班执行。

    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株连的网络很可以说明如今中国人民的基本人权和自由荡然无存。被剥夺基本人权的不仅是中国亿万法轮功学员以及他们的家属亲族、工作单位、街坊邻里:

    1、交通要道,车站码头,沿线设防,分兵把守,严加盘查。――通常的手段是强迫所有需要使用公共交通设施的公民骂法轮功、踩法轮功创始人的照片,否则不得通行或当成“法轮功”拘捕。

    2、天安门广场范围内派大批警察、便衣把守,甚至雇来流氓地痞,对一切游人行人严密监视盘查,一有被认为可疑之处,便一涌而上,拳打脚踢。――最常见的是先对路人盘问,问是不是法轮功或法轮功好不好,公民如果说出肯定答案,则先被用暴力收拾到严阵以待的警车上,送到北京的派出所关押,再逼问出姓名原籍工作单位,然后送到地方驻京办事处并送回原籍处罚。

    3、实行省市县区乡村行政单位连坐,层层清查,层层处罚。――处罚基本手段包括点名批评单位、领导撤职、对单位巨额罚款、停发奖金贷款等等。

    4、实行警察、劳教人员连坐制,纵容逼迫警察及劳教犯虐待法轮功学员。――通常的手段是以金钱和假期逼迫警察达到不可能达到的洗脑效果,造成警察把法轮功学员作为暴力发泄和仇恨对待的对象;用减刑为诱饵逼迫劳教犯严密监视法轮功学员,同时以暴力、私刑及各种其它手段折磨逼迫法轮功学员接受洗脑、停止炼功。“610办公室”对各地下达的命令是“对法轮功可以不讲法律,怎么处理都不过分”,“名誉搞臭、经济截断、肉体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地方警察都知道这些所谓“上级命令”,所以使用酷刑和暴力时往往有恃无恐、无所不用其极。

    5、实行九族连坐制。一人炼功,全家遭殃。――随时可丢掉党籍、工作、收入、学籍,随时会遭到拘捕和无限期关押、非法罚款。即便暂时能在家居住者,往往受到严密监控(门口有人把守,电话被监听等等)。

    6、剥夺社会生存权,把是否是法轮功学员和是否支持法轮功作为能否享有公民基本权益的首要指标。――坚持炼功者或家属,不得工作、参军、入学、取消养老金,没有人身自由;明确表示同情、帮助、支持法轮功者也属不受法律保护之列。

    7、全国各大小行政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大中小学校统统被要求参加所谓的“百万签名运动”,强迫男女老少各行各业签名表态、卷入为少数当权者的利益服务的肮脏政治把戏。

    8、全民洗脑。――上班要参加反法轮功的政治学习;上学要答题、作文反对法轮功;报纸电视电台反复播放反法轮功内容,如此等等。

    二、镇压法轮功,江泽民不惜摧毁了国家体制的合法性

    镇压的组织、系统、计划相当严密。江泽民为了镇压法轮功,在组织上系统上作了精心的部署和安排。早在1999年6月10日就专门成立了由李岚清任组长的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中共中央610办公室,作为它的决策和执行机构,由政法委书记罗干主持,常设于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它拥有广泛的绝对权力,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等都相继成立了610办公室,隶属于当地的政法委。在处理法轮功上,610办公室直接指挥操纵,严密控制着各级的党政机关及公安、检察、法院、劳改、劳教部门,国安部门,以及宣传机构,新闻媒体。按照江泽民的意图、命令和需要,积极开展各种镇压活动。

    它带头有法不依,知法犯法。法律反对以思想定罪,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和惩罚的行为,不能定罪,法制反对以言代法。世上的民主宪政国家都一致肯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和最高法律,都遵行一切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政策行政命令无效的宪法原则。江泽民却可以任意宣布法律。

    它大量炮制了诬陷法轮功的谎言、黑材料和伪证,精心编织了1400例,敛财,豪宅等等蒙骗群众,编造假理论,篡改法律精神实质,任意加扣政治帽子,罗织罪名。网络了一些作伪证的人,无耻加害法轮功。

    它们全面收集了全国以及世界各地法轮功修炼群众的名字,部署对重点人头的监控、抓捕和迫害。

    它倡导大搞假运动,利用宗教界搞政治,搞外交,摧毁了宗教组织的性质。

    它不惜出卖香港人民的利益,把“五十年不变”的官方承诺撕得粉碎。

    为了从思想上,理论上把法轮功彻底搞垮,江泽民指挥其爪牙罗干和610办公室从理论界,学术界,科技界,法律学界,心理学界,宗教界,医学界,政治学界,社会学界,哲学界,语言学界,拼凑了所谓的御用专家和学者,断章取义,颠倒黑白,刻意歪曲的一贯政治大棒手法,为虎作伥,虚张声势,欺骗和要挟人民。

    独裁之下无政府,专制之下无学者。在江泽民个人的专制下,各种政府机构,哪有自身的存在法律依据?哪有它们行使法律和人民赋予权力的能力?江泽民阉割了整个国家机器,整个政府。在这样的独裁中,独立思考者格杀勿论,哪还谈得上学术的清廉和严谨,哪有学者的自尊和尊严?江泽民不仅铲除了时值改革开放的历史命运,亦剿灭了整整一代人,扼断了他们原本有幸向中华传统回归的通路。

    三、镇压法轮功,江泽民不惜动用了最野蛮的国家公开抢掠手段

    江泽民还从经济上搞垮法轮功修炼群众,方法多种多样,如抄家没收财产,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电视机,收录机,传真机,照像机,摄像机,手机,金银首饰,汽车,摩托,开除公职,没收房产,扫地出门,不发工资,退休金,断绝收入和生活来源。

    学员去政府部门上访,被抓住,首先把随身的钱财搜走,层层公安盘剥,巨额罚款,承担押送人员的食宿杂支费用和保证金。被关押进监狱和拘留所的,牙膏,牙刷,草纸,毛巾,肥皂等生活日用品,必须付高于市价许多倍的钱购买。伙食费十分昂贵,质量低劣。有的劳教所抓了罚,罚了放;放了又抓,又罚,保持财源不断增长。

    被强行抓进转化班,办一期收费就是几百几千。拒绝转化的就一期一期的继续办下去,精神上肉体上的压力不断加码,经济上的压力更是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办企业的修炼人,企业被它们搞垮。城市居民中的沦为赤贫。农村的农机农具,猪羊牛,口粮搞得精光,生活权,生存权彻底被剥夺。

    不少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趁机大捞一把,中饱私囊。在镇压法轮功过程中,进一步助长了本已病入膏肓的贪污腐化。

    江泽民肉体上的折磨还不能满足其嗜血成性的本性,从精神的摧残上取得它兽性的需要。利用多所相当于前苏联专制下的特殊精神病院,对大量健康的修炼群众,其中大多数是妇女,滥用精神药物进行迫害。受过重药物,或有害中枢神经药物伤害的学员,轻者出现呕吐,不能控制地颤抖,目光呆滞,颈部僵直,舌头伸长,丧失记忆,重者死亡。

    国家警察可以在工作之时,公然强奸女性修炼群众。政府干部可以任意指使打死人,不偿命。国家媒体不惜大造谎言,把思想业力直接灌输进人民的心灵。国家元首江泽民带头撒谎,耍无赖,用权、用钱、用高压,用邪恶犯罪的最高领导集团,裹胁各级政府和领导集体犯罪,大开杀戒。在江泽民“打死算自杀”的黑色恐怖令下达之后,修炼群众的迫害致死人数骤然上升。

    四、镇压法轮功,江泽民开创了系统性、制度性犯罪的流氓网络手法

    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组织系统密如织网,它实行的是网络专制,把镇压法轮功的组织布满全国,推向海外。

    它占用现有的整个国家机器,各种组织、单位还不够,凌驾于国家宪法规定的国家体制和性质,国家机构之上,另外搞了专门的立法,执法机构,以610办公室为新生的毒瘤,附庸并凌驾于国家机器上,强迫官方的、社会的、所谓民间的机构和组织,利用各种机会,场合,借口,形式,以及造谣污蔑,无中生有,栽赃陷害,移花接木,欺世惑众,颠倒黑白等各种方法整治修炼群众。

    它动员一切政治界、理论界、学术界、法律学界、科技界、文教界、宗教界、新闻媒体、出版界,出谋献策,炮制理论,凭空捏造法律依据,编排谎言材料,为其镇压输送各种武器和各种狂轰烂炸的思想业力炮弹。

    它指挥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台,以及全国所有的新闻媒体和网站,发动铺天盖地的谣言网络攻势,日夜不停的污蔑法轮功,实行信息和新闻的垄断和封锁,压制一切不同的声音,破坏国内外的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站,不准外国记者报导,采访和拍照真实情况。不惜攻击海外电子网站,盗用法轮功网站名义进攻外国政府部门。无所不用其极。

    它用各种欺骗,明目张胆的威胁和利诱的方法,动员全国,全世界的政府,非政府组织,团体,各界人士,按照它的意志和要求去表态,签名和采取行动反对法轮功。把批评其镇压无理的组织和国家视为敌人,用金钱收买国际上无耻之徒向其发动进攻。

    它控制全国一切党政军,立法,司法,行政,监察,财经,贸易,文教,企事业的领导人,强制他们按照它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镇压的统一行动。

    它号令全国的公安检察法院,劳改,劳教部门,动用古今中外一切刑具刑罚,罄竹难书的手法镇压,命令“打死的白打死,打死算自杀。”恶令一出,大量的集体屠杀惨案急剧上升。

    它采取全方位的网络连坐和株连制。家中有人炼功,就株连父母兄弟姐妹,丈夫,妻子,儿女,亲朋好友,单位,学校。子女不能入学,升学,参加工作。亲属有工作的提前退职下岗。

    拘留所,劳教所里有人炼功,就连坐惩罚工作人员,同室人员,给予各种法外刑罚。有的劳教劳改所实行“包夹”制度,几个劳教人员看管一个学员。一举一动受到监视,动则打骂成了家常便饭,好人受气,恶人嚣张。

    它以功名利禄,金钱收买,利害奖惩为手段,搞一连串的对法轮功的社会网络监督和控制,就象文革中的所谓“群众专政”,更有甚者,发展为国家制度性的,体系性的专政网络。如检举揭发一个法轮功学员,一个散发讲清真象资料的学员,给多少数量的奖金;抓到一个法轮功学员,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加记多少分数,按分数发给多少奖金,提级加薪。迫害的越厉害的地方,悔过书,保证书,转化者多,列为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全国,省,市表彰,以此来调动和唆使各方面人员破坏国家法律,迫害人民的积极性。

    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不仅从整体上来说是政治上,思想上,精神上,经济上,肉体上具有网络性,系统性的施行迫害,对每一个学员的控制和镇压来说,同样具有全面性和网络性。如私拆信件,窃听电话,监视跟踪,扣押身份证件,不准旅行,不准出国,不准走动,不准拜亲访友,任意搜查抄家,不准交流开会,开除公职,开除党团籍,军籍,学籍,拿走现金存款,没收企业及家庭财产,巨额罚款。

    强迫绑架进转化班进行洗脑。如不顺从,就押送劳教,劳改,精神病院,戒毒所,行政拘留所,进行迫害。

    五、镇压法轮功,江泽民的凶残本性暴露无遗

    人民的国家政权最根本的特徵是保护人民,江泽民镇压一亿修炼法轮功的善良人是明目张胆的篡改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是对人民的背叛。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学员的残酷性具体表现在:

    从头到脚到全身进行毒打和伤害。如打破头,打耳光,打眼睛,打断鼻梁,打断牙齿,切断喉咙,打断颈椎,脊椎,手脚铐断筋骨,电击头,嘴,乳房,阴部,肛门,四肢和全身。

    用的刑罚不仅集古今中外之大成,还多有翻新。如苏秦背剑,坐老虎凳,灌辣椒水,灌射有害药物等等,据不完全统计,就有一百多种。不仅伤及内脏,伤及神经,有的被打的吐血不止,危及生命。有的多次打的昏死过去,有250多人因此而丧失了生命。暗中伤害致死者,远远超过这个数字。

    启用恶人伤害好人,用犯罪的私罚对待不犯罪的无辜百姓。打死了说是自杀,还将责任推给法轮功。

    强迫怀孕的学员堕胎,扼杀无辜的生命。将八个月的婴儿迫害致死。

    马三家劳教所将18名女学员扒光衣服,抛入男牢房。

    把没有断气的学员拉去活活烧死。

    把残疾学员折磨致死。把健康学员迫害致残。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将15名法轮功学员害死,还散布谣言说是集体自杀。从当年阴谋策划的“香山集体自杀”的不得成功,到“天安门自焚”鬼计的破产,今天不得不把学员抓起来,集体屠杀,然后拙劣地宣称自杀。

    北京警察当街打得女学员遍体鳞伤,打断两颗门牙,拉到桥下强奸,并将胶皮棍猛劲地插入阴户。前门派出所所长公然多次强奸女学员。

    罪行滔滔,罄竹难书。

    六、镇压法轮功,江泽民实践并完成了个人的独裁统治

    为什么江泽民会对法轮功如此仇恨,许多善良的人民怎么也理解不了。其实,仔细一看,不难明白,江泽民要大权独揽,在今天改善人权,给予民众更多自由,尊敬人民信仰选择等国际社会走向大势所趋的情况下,轻易是不能完成的。江泽民选择了攻击法轮功,是因为那些炼功的人民群众,都是些不用调查,就可以百分之百信任的好人。江泽民自以为选择了社会的突破口,三下五除二,就可以达成大权独揽的目的。不能不说,在江泽民的立场上,它是达到了完成独裁的目的。全中国上至国家总理,被噤若寒蝉,下至每个个人,生杀大权全都操在警察,地方领导手里。连思想上的想法与江氏不合之处,都会招来杀身之祸。江泽民用国家系统性地,制度性地犯罪,已经把中国演变成了它的独裁工具和施暴手段。

    江泽民无耻镇压法轮功,是对中国人民实行全面的专政,是用文革中群众专政的手法,对人民民主,自由,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命权,生存权的彻底剥夺,是对全世界正义,道德,人权的进攻,也是对社会公理,真理的挑战。与法律精神相违,践踏了世界人权公约,成了世界发展,保障人权,争取和平进步的绊脚石。

    但是,江泽民机关算尽,却逃不过上天的公正原则。江泽民犯罪的同时,也就是把自己钉上历史耻辱柱过程。届时请全中国人民、全世界人民到天安门广场上去作历史的见证吧,看看祸国殃民的江泽民犯罪集团将怎样被推上千古的断头台!(初稿,成于2001年7月17日)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3/38788.html>


    写在7-20:浴火重生 神州神话

    文/守义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

    凤凰高洁兮,展翼而飞鸣;
    突逢烈焰兮,浴火而重生;
    神州神话兮,未来之永颂;
    大穹更新兮,大法之圆容。

    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2000年底《在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中对弟子们说:“在一年前你们不是这样,经过这样严峻的考验,可能你们没有那么大的感觉,我却看到你们完全不是原来的这个人了。”

    如今,邪恶的迫害已经历时四年,咆哮“三个月一定要消灭法轮功”的江泽民被一次又一次地宣告失败;而全世界大法弟子历经四年的魔难,则如浴火的凤凰,在佛的恩德中,获得生命的新生!真正的修炼界人士都知道,使大法弟子脱胎换骨、获得重生的,是李洪志师父的慈悲、是师父的承受、是师父的宽容,而并非这场空前绝后的烈火。但是,这场烈火毕竟因为亘古久远的缘由燃烧了,带着要把一切化为灰烬、要把一切毁灭的邪恶火焰,扑向三界和人间。是李洪志师父,以他自己的巨大承受阻止了烈火对大法弟子和众生的吞噬;在这四年的烈火煎熬中,大法弟子中有过种种迷茫和曲折,内在的根本执著与外在的邪恶围剿,构成多少人修炼之路中的死关!但是,因为师父的洪大承受和宽容,在师父的慈悲等待中,多少人跌倒了又爬起,变得顽强、重新坚定,在法光的引导下走过四年魔难,浴火重生,从此义无反顾;更有数千万大法弟子从四年前的720就彻底走出个人修炼的框框,迎着烈火秉持真理而坦然前行,历经魔难志不改,正法修炼见真性!

    中国自古称为神州,神州正在上演着将永远被未来传颂的神话,大法弟子修炼、证实大法、揭露邪恶、救度众生的人间神话……

    全世界大法弟子们将一如既往地跟随师父的正法进程,在人间和平理性、坚韧不拔,以正念正行抵制这场迫害、清除这场迫害、揭穿邪恶的谎言、扑灭这场邪恶的火焰,把真相带给世人,把美好带给人间,不辜负师父再造大穹、再造生命的浩荡佛恩,不辜负世人和各界众生的殷殷期盼。

    “我与大法弟子们虽然经历了这段旧势力强加的历史,但是对于大法弟子来讲也是偏得,很多大法弟子了不起的正念正行是值得珍惜的,也是难得吧。虽然是旧势力强加给我们的,但是大法弟子中毕竟有许多人在这次迫害当中做得非常好,给大法弟子在证实法中树立了大法造就的觉者的威德,也创造了历史上从来没有的正法中大法弟子证实法的辉煌。”(《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2/38380.html>


    民谣:镇压四载一场空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

    法轮大法是正法,
    修心向善祛病佳。
    世界各国都称好,
    唯独江氏要镇压。
    镇压四载一场空,
    因为真理压不垮!

    法轮大法是正法,
    美名远扬传天下。
    世界各国都称好,
    为啥江丑偏镇压?
    制造假象骗百姓,
    您说究竟为了啥!
    是非善恶分清楚,
    明白做人不掺假。



    ■ 真相与人心


    党委书记从本单位的大法弟子说起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党委书记从本单位的大法弟子说起

    有一位近两年才刚刚从领导岗位退下来的某公司党委书记,在单位任职期间就对本公司的大法弟子在平时工作、生活中的良好言行倍加赞赏。当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对大法和大法弟子残酷迫害时,这位书记尽一切所能保护本单位的大法弟子。这两年这位书记从工作岗位上退了下来,闲来无事,经常和很多人闲聊。近一段时间,中央电视台又开始对法轮大法造谣污蔑,这位书记每当遇到有诽谤大法的和不理解大法的人时,该书记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挺身而出,从本单位的大法弟子说起,告诉周围的世人大法弟子是好人,舆论的一切都是造假、都是欺世的谣言等等。

    一次这位书记在自家的楼梯上发现有人用粉笔写法轮大法不好的标语时,该书记认真想了一想,从粉笔的笔迹中认定是楼上正在练习书法的孩子写的,这个小孩子一定是受了电视中的造假宣传才被蒙蔽的。这位书记先是从自家拿起一把拖布,拖去了污蔑大法的字迹,然后又到楼上找到那个受谎言蒙蔽的孩子,告诉她法轮大法好,善恶有报是天理、污蔑大法要遭天谴。这位书记还告诉久病卧床的80多岁的老母亲经常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


    善待大法得福报

    在我市某银行储蓄所,有一个几年前还是临时代办员的不修炼的人,但非常理解和支持大法。对本单位的几位大法弟子非常关心和照顾。几年来虽然银行系统人满为患,几次裁员,但他不但未被裁员下岗,反倒由临时代办员转为正式干部。结婚多年妻子一直未孕,随着对大法的理解和支持,妻子也怀孕,并生下一个可爱的小孩,夫妻二人十分高兴,妻子也转而支持大法和大法弟子。最近他的妻子又在众多的考取北京高校的大学本科人员中脱颖而出,考取了北京的研究生。夫妻二人和孩子几年也因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身体一直非常健康,从未到医院打针吃药。每当单位和周围有人提到法轮大法时,夫妻二人均赞叹不已,并从自身的感受告诉周围的人善待大法所得的福报。

    “再有这样的工作,我还用法轮大法的学员,让我放心”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有一位村长讲过这样一句语重心长的话,他说:我当了好几年的村长了,选了好几茬的社主任,不是吃、喝、嫖、赌,就是贪占农民的血汗钱,闹得老百姓怨声载道,自从这个老百姓选上的法轮大法弟子当上社主任后,已经快到二年了,我从来不用操心,他出门给老百姓贷款,去乡政府和县城跑了多少趟,一天有时都吃不上一顿饭,饿了就买袋饼干和一瓶水,贷款员就说:“你这个办事的,往年贷款的人都得请我们上饭店,你怎么在这吃?”身边的妻侄告诉他,我姑父是大法弟子,他出门办事都是自费,从不搞摊销。贷款员一听,笑了,赶快把款贷了。

    这位村长还说了一句令全村人民都满意,也是老百姓们都想说的一句话,村长说:“再有这样的工作,我还用法轮大法的学员,让我放心。”


    加拿大国会议员乔.考马丁说人心是不可能被压制的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加拿大国会议员乔.考马丁(Joe Comartin)7月15日就多伦多7.20活动写信给法轮功学员,代表温莎市的选民,表达对加拿大和中国法轮功学员的问候和支持。

    考马丁议员在信中说,你们团体持续不断地为在中国受迫害的七千多万法轮功学员争取社会公正的献身精神是鼓舞人心的。同样鼓舞人心的是你们明确、响亮、持久地反对这些学员所面临的打压。

    他说,我在新民主党和国会的同事们都强烈支持你们让公众关注中国当局对法轮功学员的折磨与犯罪行径。你们7月16日的集会是你们为制止对成千上万无辜人们的酷刑,谋杀和监禁而不懈努力的见证。这也表明了一个人的不幸是我们所有人的不幸;平等、公正和对生命的真正的尊重是普世价值,是应得到有力匡扶的。

    他说,我从政以来及在年轻时,我曾经组织并参与了好几个和平集会。尽管随着时间的流逝,促使我公开表达我的反对立场的问题和世界事件可能已经发生变化,但是有一点是始终不变的,那就是我一直积极地反对任何形式的社会不公正。你们的集会是又一个对中国约1亿法轮功学员所承受的不公正待遇表示反对的机会。这表明,人心是不可能被压制的,人的精神是不可能被控制的。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8/38609.html>


    “要不是自己亲眼所见,我是决不会相信的”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一编织袋法轮功书籍被从大海中拖出来,打开后发现竟然没进一点水,真是神了!

    2003年春节,我到朋友家讲真象时,他告诉我一件有关大法的神奇事:1999年5月的一天,他和两个同事一起正在海边看别人钓鱼时,看到一条钓鱼的小船从海里划过来,小船还拖着好像很重的东西。大家都以为船主一定是钓了一条大鱼,一起帮他拖上岸来,原来不是鱼而是一个装满东西的编织袋。出于好奇,人们急急忙忙打开袋子,发现袋子里装的全是法轮功的书。而且,这些书全是干的,一点水也没沾上,一点也不象刚从海里捞上来的样子!装书的编织袋只是用绳子扎着口而已,放在海里还不知有多久了,里面的书怎么能不被弄湿呢?真是太神奇了!我的这位朋友是个不轻易相信任何事的人,他说:“要不是自己亲眼所见,我是决不会相信的。”

    “法轮功的书绝非常书,法轮功也绝不会是一般气功。”这个念头当时就深深地印在这位朋友的心灵深处了,之后尽管法轮功遭到电视、报纸、电台一次次的栽赃陷害,他对那些诬蔑性的宣传一直不屑一顾,认为不可信,法轮功决不会干那种事的。


    公车上的慈悲歌声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在北京乘公共汽车时,一老大妈领孙子上车,我自然让坐。在汽车刹车时,小孙子碰了头哭个不停。我给孩子唱我们大法弟子创作的歌曲“得度”:“落入凡间深处,迷失不知归路,辗转千百年,幸遇师尊普度,得度,得度,切莫机缘再误。”

    这一唱,全车的人很静,孩子也不哭了。

    我身后也想起了歌声。我回头望着唱歌的大姐,我们同唱“得度”,一车人静静的听。我观察车上的人,有的在流泪,有的含着泪望着我们。我看到了他(她)们的心声;救我、救我、救救我。快到站了,歌声唱完了,我高喊着“各位兄弟姐妹们,记住法轮大法好,您就是得救的人!”拉着这位大姐下了车。

    顺便一提,这位与我同歌的大姐六十多岁了,可表面看也就四十多岁。法轮功性命双修,谁修谁受益啊。


    ■ 迫害真相


    吉林市大法弟子王敏丽正念脱险后进一步揭露迫害

    文/吉林市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大法弟子王敏丽喉管被割开,前后胸软骨骨裂,骨折,三处错位,左臂至今不能动。在吉林市医院住院23天后,刚刚脱离了危险还未治愈的情况下,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逼迫王敏丽家人拿医药费2万元钱,遭至其家人愤然拒绝。恶徒们见其家人不拿钱就强逼出院。理由是1、王敏丽家拿不出医药费。2、害怕王敏讲真象、揭露邪恶。3、昌邑分局恶警见王敏丽能讲话后,准备进行刑讯逼供,以便对其进行加重迫害。

    接着昌邑公安分局刘局长和恶警都兴泽又逼迫其他亲属拿钱,但王敏丽家人和亲属没有这笔钱。然后又继续逼问王敏丽网站地点,资料来源、手机、BP机、和谁联系等。大法弟子王敏丽拒不配合邪恶。恶警们见从她嘴里得不到想要的口供,便于2003年6月4日把王敏丽关押到王敏丽所租房内,把四面窗户焊上铁网,房门从外上锁,24小时恶警轮流看管。负责看管她的是吉林市昌邑区东大滩派出所恶警。恶警王忠仁所长24小时不让她休息,让看管王敏丽的恶警24小时点灯,把电视开到最大声,播放黄色录像,打扑克,把窗户打开放进蚊子叮咬她。恶警们自己有蚊帐。

    王敏丽喉管被割开还未恢复,恶警们就用烟呛她,致使王敏丽因咳嗽、胸部巨痛,上不来气。王敏丽每天24小时几乎不能入睡,每晚只能睡1~2个小时,只能吃小半碗稀粥。恶警王忠仁还邪恶地对王敏丽说准备给她用巴豆,还说限期三天让王敏丽家人拿出2万元钱,如拿不出来就把王敏丽卖出登征婚启事抵钱。王忠仁还辱骂大法和大法师父,看管王敏丽的恶警张守义除了骂大法外,还恶狠狠地说,想用枕头把王敏丽捂死,然后就说是“自杀”等等,总之,恶警就是想尽一切办法加重迫害。

    王敏丽的十几岁孩子和姐姐三次要求见面,都被恶警无理拒绝。孩子因思念牵挂母亲,回家就病了。6月5日,恶警还准备给王敏丽录像,以便通过剪接手法污蔑大法和大法弟子,遭王敏丽抵制未成。6月27日吉林市公安局非法提审王敏丽,王敏丽坚决不配合邪恶,不说出任何人。恶警们没有得到任何它们需要的口供,便采取更加邪恶的办法 ,断绝王敏丽与外界的任何联系,身体未痊愈却停止对她的任何治疗。

    如果不是师父的慈悲呵护,全世界大法弟子每天发正念清除邪恶,海外大法弟子不断给邪恶之徒和相关人员和部门打电话、讲清真象,可能王敏丽早就被迫害死了。在7月7日,大法弟子王敏丽凭着对师父对大法的坚信,心中存有一念,只要有一口气在就要继续证实法,在这种强大的正念下,白天从看管她的邪恶之徒眼皮底下堂堂正正地走脱,溶入正法洪流。

    后注:

    大法弟子王敏丽7月7日已正念从魔窟中脱险后到了外地同修家中后,身体被迫害得十分虚弱,行走困难,生活不能自理,生命危在旦夕。但她凭着对师父和大法的坚信,每天忍着巨痛坚持学法炼功,坚持整点发正念,清除另外空间迫害她的邪恶因素。她对我们说:师父保护我留给我这个人身好继续证实法,我一定会加倍努力,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她的身体迅速神奇恢复,近日已基本康复。

    大法弟子王敏丽被邪恶非法抓捕、残酷迫害期间,吉林市邪恶之徒迫害王敏丽的犯罪事实在明慧网上曝光、被全世界知道后,国内、国外的大法弟子齐发正念清除迫害大法弟子王敏丽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并帮助她正念闯出魔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这几天吉林市前一段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有几人也陆续正念闯出,对本地区清除残存的邪恶,讲清真象,救度世人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营救王敏丽这件事情上,全世界大法弟子共同努力,协调配合,每一个大法弟子都各尽所能,真正形成了一个圆容不破的有机整体,最后促成了王敏丽和有些大法弟子正念脱险,再次溶入正法洪流。

    王敏丽嘱托我们通过明慧网向全世界的大法弟子表示谢意,同时希望海外的大法弟子一如既往的给国内打电话、发传真、寄真相资料。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8/38932.html>


    有幸得法肝癌愈 江氏摧残含冤逝──忆大法弟子郭雅玲

    文/大陆大法弟子


    郭雅玲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当我得知大法弟子郭雅玲在吉林省黑嘴子劳教所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后,我的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1998年初,当时郭雅玲44岁,身体多病,致命的肝病已发展到肝癌晚期,就在离生命结束为期不远的时候,她有幸得到了大法,开始学法炼功,法轮大法奇迹般地使她远离了死神的召唤。她从此病情好转,肝癌消失了,告别了肝病的痛苦,使她从内心感到法轮大法真好,是法轮大法给了她第二次生命,她下决心坚修大法。

    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在全国范围内对法轮功及大法学员的邪恶镇压开始了,同年9月6日,郭雅玲和几名同修一起登上了天安门城楼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我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道出了大法弟子的心声,恶警将她非法抓进拘留所,关押50多天,在精神上和肉体上受到折磨和摧残。

    2000年2月她在吉林市市委门前与同修们为证实大法好,又一次被抓进拘留所后被劳教2年,送到吉林省黑嘴子劳教所。300多个日日夜夜非人的生活,并没有动摇她坚修大法的决心,后因身体病况保外就医被放回。

    2002年11月26日,她与同修到永吉县金家乡讲真象时,被金家乡恶警发现,再次被抓,又送到吉林省黑嘴子劳教所判劳教2年。在劳教所中她受到酷刑折磨,用电棍电,体罚,强迫超负荷劳动15、16个小时,冰冷的铺板带来的只有阴暗潮湿,每天吃的都是发霉变质的粗玉米面和盐水汤,抬眼望去是层层的铁窗和高墙电网,恶警的嘲笑辱骂和犯人的污言秽语,还有手铐和脚镣的撞击声音充满整个牢房,在这种恶劣的条件下,郭雅玲被迫害的身体日渐虚弱,脸色苍白,可无论精神上的痛苦折磨,还是肉体的摧残都没有使她改变对真善忍的追求。在这种非人的迫害下,她仍然坚信大法、坚修大法,因为她知道自己做好人没有罪,没有错。

    由于长期饱受江氏政治流氓集团的精神折磨和肉体摧残,2003年5月23日郭雅玲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内含冤离开了人世,年仅49岁。(被迫害致死的详情待查)

    又一个与世无争、只想做好人的人活活被迫害致死了,给家里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丈夫失去了一个好妻子。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江氏集团和犯罪恶警们将逃脱不了正义的审判。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7/38573.html>


    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是如何残害法轮功学员的

    这94个案例涉及200多人仅是在黑嘴子劳教所遭受迫害的众多法轮功学员的一小部分……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7月17日讯──[编注:1999年7月始,江氏集团在中国发起一场系统全面镇压法轮功的运动,中国数百个“劳教所”首当其冲,监禁超过十万名法轮功学员。劳教所通过酷刑折磨、精神摧残和经济敲诈等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导致成百学员死亡。直接导致学员被迫害致死的劳教所多达69所。]

    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包含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又称吉林省女子劳教所)自99年7.22以来,追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约3000多人(占总关押人数的80%),并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残酷的肉体折磨及精神摧残。据不完全统计,重刑、酷刑迫害致死至少8人(详见案例1至8);迫害致精神失常1人(详见案例10),迫害成植物人1人(详见案例9);迫害未成年人5人(详见案例11至14);迫害老年人9人(详见案例15至22);迫害残疾人1人(详见案例23);迫害致伤残180多人。长春黑嘴子劳教所为追求所谓的“转化率”,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用尽惨无人道的迫害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折磨、洗脑。人称现代“渣滓洞”。

    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施行野蛮非人折磨的方式包括:

    (1)肉体折磨;主要有:高压电棍电击、毒打、钢针钉入十指尖折磨、残酷体罚、关小号、绑铐“死人床”、冷冻、野蛮灌食、长时间剥夺睡眠、超时超负荷超强度苦役等(劳动时间长达16~17个小时。而中国劳动法规定:劳教人员的每日工作时间长度不得超过8小时)。

    (2)精神折磨;主要有:围攻、挂牌侮辱、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强行在所谓“决裂书”上按手印、长期强行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24小时监控强化洗脑、强行送精神病院折磨等。此外,劳教所对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随意加刑、超期关押,并将迫害株连家属及子女;还指使刑事犯人残害法轮功学员。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在野蛮践踏法轮功学员生命与尊严的同时,还敲诈勒索她们及家属的钱财。探亲家属通常要缴纳高达几千元现金,不交或交不到数目的,不但见不到人,狱警还指使刑事犯人对狱中的法轮功学员毒打,给家属施加压力。甚至将探亲家属送来的水果、食品等没收后,再高价卖给法轮功学员,从中牟利。劳教所在践踏法轮功学员的生命与尊严的同时,还极力榨取她们及家属的钱财。

    在遭受无辜残害下,法轮功学员进行复议、上诉,长时间的绝食、罢工,强烈要求停止迫害,还其人身自由,要求无罪释放。然而他们却遭到更加全面血腥的镇压。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搞逼供的人要受三年以下刑事处罚。而这条规定在这里只不过是纸上谈兵的一句空话。执法机关、警察任意践踏法律,执法犯法,而且至今仍为非作歹、逍遥法外。

    以下是部分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和法律机构备案的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汇编案例时间跨度:1999年7月至2003年4月)

    下述94个案例涉及200多人仅为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遭受迫害的众多法轮功学员的一小部分……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可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六大队、七大队的恶警王丽华、刘瑚、侯志宏、栾云娟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迫超负荷劳动、侮辱殴打、野蛮灌食、绑“死人床”等,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为逼迫法轮功学员王可非放弃修炼,恶警将王可非殴打晕过去。2001年11月,王可非对强迫超负荷劳动(从凌晨4点至深夜2点)提出质问,恶警栾云娟等将她单独拽出去迫害。因王可非绝食抗议,恶警又将她绑“死人床”(强迫她站立绑在双层铁床床头的床架子上,不让躺、不让睡,不能动)折磨直至晕过去。还强迫她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每天给她野蛮灌食导致吐血。在王可非生命垂危之时,恶警指使劳教犯人在地中央摆四个凳子,上面放块木板,把她放到上面,说一些侮辱她的话。2001年12月20日,将王可非折磨得奄奄一息时才送往公安医院,王可非当日含冤去世。随后,劳教所炮制伪证,推卸迫害致死责任。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殷淑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连英(二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击、殴打折磨,将被害人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劳教所1999年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殷淑云。就因为殷淑云说句“法轮大法好!”,恶警刘连英就用电棍电她的嘴、电牙齿,用脚狠劲地踢她的小腹,用电棍在她的身上到处电、使劲打。恶警刘连英还抓住殷淑云的头发狠劲地往墙上撞,撞得头破血流,头发被一撮一撮地揪下来。2000年5月28日,在反覆的酷刑折磨下,殷淑云被迫害致死。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于丽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公安医院,尹姓犯人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击、殴打酷刑折磨,将被害人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2000年,劳教所非法将法轮功学员于丽新关押劳教并对她进行酷刑折磨。后将她送往公安医院继续迫害。目击者揭露:“她们把于丽新固定在床上,长期插胃管、插尿管,因管子渗漏,她的全身大部分时间浸在尿液中而无人照管,还给她强行输液。在恶警唆使下的尹姓犯人殴打她,恶警对她恶语侮辱,长期的折磨使她骨瘦如柴。后被女监带走迫害致死。公安医院同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玉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白河林业局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酷刑殴打折磨,将被害人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2002年1月,白河林业局看守所恶警非法将法轮功学员张玉兰关押并对她进行非人的迫害。6个恶警围成一圈,踢、打、骂张玉兰,长达五个小时的惨无人道的折磨。他们打累了就把她的长发挽在手上往墙上撞,直到张玉兰昏死过去。白河林业局看守所恶警害怕恶行曝光,暗地把张玉兰送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遭受八个月的非人折磨后,张玉兰身体虚弱、生命危在旦夕,劳教所怕担责任,通知家属将她接走。不久,张玉兰于2002年10月8日离开人世。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秀芬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侯志宏(管教),岳军(教育科长),安静(诈骗犯)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不让休息、关”小号“、绑”死刑床“等折磨,将被害人折磨的精神失常。

    详细情况:2000年2月4日,恶警侯志宏用二根电棍电法轮功学员王秀芬。恶警岳军将她绑在”死刑床“上,只穿线衣线裤。恶警还指使安静(诈骗犯)把门窗打开,将她线衣掀开露肚脐,线裤往下扒,床下放便桶,手脚分别铐在四个床栏上,全身不能动,吃、喝、拉、尿都不准起来。在严寒的冬天,门窗大开,一铐就是十八天,致使王秀芬腰以下失去知觉。劳教所还用”关小号“等各种手段折磨王秀芬,直至将王秀芬折磨得精神失常……在她奄奄一息时,才让家人接回。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六大队恶警李桐、朱丹、张涛、张小辉、孙明艳、丁彩虹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野蛮灌食、殴打等折磨,将被害人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六大队恶警骑在一名法轮功学员身上灌食。并对她长期肉体与精神摧残,一米七几的她仅剩九十多斤,保外就医后不久含冤离开人世。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韩翠媛、韩春燕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姜某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严刑拷打、强行关入精神病院折磨,将被害人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1999年底,法轮功学员韩翠媛被非法判刑四年。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恶警姜某用电棍反复电击韩翠媛一下午后将她电昏过去,等缓过来又继续电她。2002年7月将她迫害致死。恶警长期严刑拷打法轮功学员韩春燕(韩翠媛的姐姐),后来又强行将她关入精神病院注入精神病药物进行非人折磨。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吕素秋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四大队、六大队恶警张涛、李某(大队长)、孙明燕,吉林市公安局驻京办事处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迫超负荷劳动、电击、强行洗脑、野蛮灌食、毒打等折磨,将被害人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吕素秋八个月。每天强迫她超负荷劳动。2001年1月,恶警张涛和李某用全小队50多人的休息要挟吕素秋放弃修炼。2001年4月,因吕素秋在国家司法委劳教司领导来所参观时讲真话:”炼法轮功我身体好了……“之后,劳教所恶警对她加重迫害。2001年五一期间她绝食抗议。恶警将她铐在铁床上,恶警孙明燕竟到食堂要来咸菜汤和苞米湖,对她残忍灌食。经多次电击心脏后,吕素秋出现心肌劳损,胃也被灌食灌坏,最后导致妇女大流血不止。劳教所看人快不行了,为推卸责任,让家属领回保外就医。后被吉林市公安局驻京办事处将她迫害致死。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桂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进行肉体及精神摧残后将受害人折磨成植物人。

    详细情况:2001年春节期间,将法轮功学员李桂玲被非法劳教。4月的一天,黑嘴子劳教所突然通知她的家人来接人。家人见到她时:她两眼直直地竟连自己的丈夫、儿子全不认识了,大小便也不知道,浑身无力,腿不好使。家人和邻居都非常痛心:一个身体健康、热情开朗的人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竟被折磨成这样。家人花钱赎回个植物人。(注:目击者揭露:很多被关押、劳教的法轮功学员都出现这种情况,说是劳教所给用了什么药……)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范友兰(所长),四大队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迫洗脑、绑”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致精神失常。

    详细情况:2001年12月4日迫害真相披露:劳教所四大队恶警强行将某法轮功女学员(只准她穿胸罩、内裤)绑在”死人床“上折磨,直至逼疯……。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尚思伶(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皮带毒打、绑铐死人床等酷刑迫害受害人。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尚思伶被非法劳教1年。因她不放弃修炼,恶警用电棍、皮带将她毒打后,绑铐在死人床上17天。16岁的孩子被折磨得现在走路直不起腰,抬不直头。一个正在长身体的花季少女进劳教所才一个多月就被野蛮摧残成这样。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汶汶、刘潞潞(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一大队、七大队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和迫害未成年受害人。手段:电棍电、拳脚打。

    详细情况:2001年4月初,双胞姐妹刘汶汶、刘潞潞被非法关押,年仅16岁(三次去北京上访,只因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劳教所恶警对她们施以与成年人一样的电棍、拳脚等的残酷迫害。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燕(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张某(大队长)、朱某、卫生所郭某、候某、于某、李某(大队长),二大队、四大队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迫害未成年受害人。

    详细情况:少年法轮功学员王燕因拒绝放弃修炼,恶警多次用电棍电击她。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的女儿史双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张某、朱某、卫生所郭某、候某、于某、李某等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迫劳动、强迫洗脑、电棍电,迫害未成年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2年3月14日,恶警为了完成上边下达的抓人指标并得到奖赏,竟然将某法轮功学员的19岁的女儿史双莲绑架至东吉派出所并施以酷刑。恶警将史双莲的外衣扒掉,让她光着脚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往史双莲的身上浇凉水,然后用电棍电,用电棍打,逼迫其说出母亲的下落。一个月后,将她送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劳教3年。黑嘴子六大队对她残酷迫害,每天强迫她劳动,再强迫给她洗脑。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孙玉香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迫洗脑、体罚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0年,法轮功学员孙玉香被非法判两年劳教。长春黑嘴子劳教所恶人连续3天3夜不准她睡觉,将她迫害得身体虚弱后转回家”监外执行“。因她拒绝放弃修炼,劳教所又欲对她继续迫害,现她被迫流离失所。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玉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连英(二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折磨迫害受害人。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李玉华被非法关押。恶警刘连英百般折磨她,甚至把电棍放在她嘴里电她。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董莲香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恶警李桐、朱丹、张涛、张小辉、孙明艳、丁彩虹、恶人修玉香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体罚、强行洗脑等迫害受害人。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董莲香老人被罚站到凌晨2点。在差十几分钟时,她累得瘫坐在地上,在恶警的指使下,恶人修玉香强行将她抱起罚站直至2点才罢休。为逼她放弃修炼,恶警还对她围攻,强行灌输大量诬蔑、诽谤法轮功的谎言。

    案例1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连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殴打受害人。

    详细情况:长春黑嘴子劳教所2001年11月至2002年1月期间,对老年大法弟子采取体罚扛豆子进行迫害,一百斤一袋来回上下五楼扛。两个老太太扛一袋,对于坚强不屈的刘连英老人却叫她自己扛一袋。强迫她们每天超体力劳动长达17个多小时。

    案例1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玉桂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劳教犯人邵艳红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野蛮毒打迫害受害人。

    详细情况:在恶警的指使下,劳教犯人邵艳红把法轮功学员王玉桂(快60岁的老人,身体瘦小)拽到水房对着她的胸部连打掏心三拳,气还没喘上来,又拽着她的头发拖回到寝室继续掏心拳打。

    案例2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孝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晶(四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迫洗脑、电击、体罚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2年3月,法轮功学员张孝莲被非法关押(一年零十天)。恶警王晶电击她20多次,又强迫她参加洗脑班。因她不放弃修炼,将她每天罚站到半夜,有一次竟让她站到凌晨3点。对年近半百的张孝莲进行身心摧残。

    案例2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玉贵、王守会,一位姓刘的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李文娜、王立梅、温影(五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不让休息、电棍殴打等迫害受害人。

    详细情况:恶警李文娜、王立梅、温影用绳子将法轮功学员王玉贵、王守会、刘××(都是年过花甲的老人)绑在床边,一天24小时背着手站着,还用电棍打她们,一连好几天不让休息,逼迫他们放弃信仰。王守会的脖子、脸上一片片发紫,腮和嘴都肿得很高。

    案例2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龙丽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范友兰(所长),刘湖(大队长),朱丹(大队长),张晓辉(管教)等六大队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绑架关押、拳打脚踢、高压电棍电、绑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恶警强行让法轮功学员龙丽云写放弃修炼的”决裂书“,龙丽云坚决不从,恶警张晓辉、朱丹、刘湖及其他人对她一起拳打脚踢,用高压电棍电她,致使龙丽云心脏受损。

    案例2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周丽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二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围攻、电棍电、关小号、绑”死人床“、罚站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0年春节前,法轮功学员周丽萍被非法劳教并超期关押。劳教所恶警对她长时间围攻,电棍电,关小号,绑”死人床“,罚站到深夜。周丽萍右手残疾(缺手指),恶警还逼她打页子,抱需两个人抱的页子,扛100斤的豆子上、下五楼。强制超负荷劳动。

    案例2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黑嘴子劳教所二大队,刘莲英(大队长),苏虹,任枫(大队长),吕庆玲(大队长),魏丹,郭宇新,马天舒,郎翠平,付月华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击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劳教所非法绑架关押一名五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劳教所二大队恶警对她酷刑折磨迫害长达15个月。她刚到二大队的第五天,恶警刘莲英(大队长)一边污言秽语,一边恶毒地说:”就拿你开刀。“说完后操起电棍死命地电她,然后逼迫她写放弃修炼的”决裂书“。被她正言拒绝后,恶警刘莲英第二天又继续用电棍电,后来又借她家属来信之机,无理电她多次。此外,恶警刘莲英还专门往法轮功学员的膝盖骨上踢,这位法轮功学员的腿也被踢得青一块紫一块,伤痕累累,在她的腿已经失去知觉的情况下,恶警还逼她每天三顿饭后趴到饭桌下擦地。恶警刘莲英对关押在二大队的法轮功学员疯狂施暴,多数人都曾被她酷刑折磨,有的不能走路,重的不能站起来。

    案例2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郑东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连英、于波、魏某(二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关小号、侮辱、虐待、无理加期等迫害受害人。

    详细情况:为逼迫法轮功学员郑东辉放弃修炼,劳教所恶警在冬天将她关进阴暗潮湿的地下室”小号“半个月。两手铐起来,每天只让上厕所1~2次,2~3个小时睡眠。一天两顿饭,饭量只有普通犯人的一半。恶警刘连英用电棍电了她一宿,将她的脖子、脸电成黑糊色。将她吊在半空,多次长时间电棍击打,将她折磨出心肌梗塞。恶警魏某将她双手铐在上铺,并给同寝室的法轮功学员加期惩罚。强行给她野蛮灌食每天3次。2001年,恶警还强迫她在夏天里穿毡鞋,使她双脚长满脚气、出水,痛苦难忍。郑东辉现在生命垂危……。

    案例2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淑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二大队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超期关押、强迫洗脑、电棍电击、毒打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0年11月,法轮功学员李淑兰被非法劳教两年。后又被超期劫持。二大队恶警用电棍毒打她,给她加期半年。由于长期的超负荷劳动、毒打、电棍、及精神上的折磨,李淑兰瘦得皮包骨头,吃不下饭,全身出现大面积无知觉(百分之九十以上)。就是这样,劳教所仍逼迫她干活。

    案例2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玉兰、房司仪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五大队三小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迫洗脑、体罚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3年3月初,劳教所五大队三小队恶警毒打法轮功学员李玉兰,还强行将她固定到死人床上一个多月,连大小便都在床上,不能行走一步。恶警给她每天下胃管强行野蛮灌食。由于遭受非人迫害,现在她的身体极度虚弱,生命危在旦夕。一大队恶警对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房司仪和其他学员,每隔一段时间就进行毒打和电棍电击,现已持续很长时间。

    案例2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勇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超期关押、强迫洗脑、酷刑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0年3月份,法轮功学员李勇军被非法劳教一年。劳教所将她关押了近21个月后仍拒不放人。在这期间,她只有两次被允许见家人。这一对待,严重违反了国际公约和现行的中国法律。由于李勇军遭受各种酷刑折磨,目前身体骨瘦如柴,惨不忍睹。

    案例2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席桂荣、王晓兰等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围攻强迫洗脑、电棍电、毒打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0年12月,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一年。劳教所恶警对她进行肉体和精神摧残。在这一年里,食不果腹,还逼她干超强度的体力活。恶警与恶人们对她轮流围攻洗脑,不让她睡觉。恶警席桂荣、王晓兰将她一顿拳脚毒打后,又用两根电棍击她。

    案例3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穆春梅、张德芬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唐××(科长)、岳××(科长)、张××(科长)等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围攻强迫洗脑、电棍电、毒打、关铐”铁笼子“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1年6、7月份间,法轮功学员穆春梅因拒绝唱一首诬蔑大法的歌曲而被管教电昏过去。恶警还用电棍毒打、”开飞机“体罚等折磨她。后又将她拉到教育科继续毒打。2000年12月,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为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专门开设洗脑班。白天黑夜门全部上锁,窗户挂廉。用监控器24小时监控,长期迫害。恶警把两把木椅摆在地中间,让恶人强行把法轮功学员穆春梅抬起来,用两个椅子背支着她的前胸和大腿,直至没知觉了才放下来。恶警将法轮功学员张德芬关进小号,用手铐把她的双手铐在铁笼子里的铁柱上,使她站不起,蹲不下,一关就是几天。恶警还用电棍猛电她们两人,让她们蹲着,长期不让睡觉,让恶人轮班看着她们,进行摧残迫害。

    案例3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迟某、王丽梅、李文娜等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迫洗脑、电棍电、无理加期等迫害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0年2月,劳教所对某法轮功学员强迫超负荷劳动及肉体精神摧残。劳教所

    恶警经常对她毒打并加期。

    案例3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王娟芳、王树娥、郑宝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孙明艳、丁丽娜、丁彩虹、张涛、张小辉、朱丹(六大队),恶人李苏云、付玉琴、李季、郭雅菊、修玉香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毒打、强迫洗脑、电棍电、野蛮灌食等着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1年5月,六大队恶警掰扭着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的手指在已准备好的放弃修炼的”保证书“上强按手印。恶警孙明艳打她的脸,致使她脸变麻、肿。恶警丁彩虹狠命地踹她的下身、大腿、小腿;恶警丁丽娜用电棍电她的脖子。她绝食抗议迫害,恶警指使恶人李苏云、付玉琴等人给她野蛮灌食三天。将她铐在地面的两床杆之间,一个人骑在她的身上按住她的双手,付玉琴打小针,用小手指般粗的胶皮管从她的鼻孔插进胃里,使她异常痛苦。最后一天,她的胸腔反应异常,不能说话,高烧39.7度。恶警孙明艳逼她写了一张2000元的欠条用于住院费后,将她送公安医院。一次,恶人李苏云、郭雅菊、修玉香把她弄到水房进行精神摧残。恶人李苏云(部队医生)用拇指和食指掐她的虎口穴位和腋窝处穴位,使她异常痛苦。又将她罚站从8点半到半夜2点。恶警张小辉、朱丹、孙明艳等还用污言秽语侮辱她。因她拒绝带犯人名签,恶警张小辉殴打她,还用电棍电击她。恶人李苏云、修玉香把她捆在一张床上,四肢不能动,用布条勒她的嘴,给她插尿管折磨九天。恶警张涛电击法轮功学员王娟芳、王树娥。恶警将法轮功学员郑宝华二次绑架非法关押。将她关小号折磨40多天。恶人修玉香还用鞋底抽她的脸。恶警孙明艳毒打郑宝华的声音在十几米外都听得到。

    案例3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翠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女子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绑架关押、电击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3年春节前夕,恶警将法轮功学员李翠玲(在家中)非法绑架进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关押。对她进行电击等各种非人的折磨。

    案例3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柳金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魏某(二大队),何唤平(劳教犯)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受害人、电棍电、钢针钉入指尖、绑”死人床“、强行灌食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2年10月,恶警魏某指使犯人何唤平用钢针钉入二大队一小队某法轮功女学员手指指尖。在钉入时发出声声的惨叫,全牢的人都听得到。2003年春节,劳教所举行犯人家属座谈会。不让真正的法轮功学员讲话,让恶人诽谤大法。法轮功学员柳金华站起来讲:”法轮功是正法“。恶警便指使犯人殴打她,她的嘴脸处流了许多血。又将她绑”死人床“强行灌食数次,一连几天连续折磨。

    案例3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强同芹,二大队,新生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迫超负荷劳动、电棍电、殴打折磨受害人致全身溃烂。

    详细情况:1999年11月,强同芹等恶警强行将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拖到管教室,用竹板子打脸,用电棍电头、脸、脖子,穿着警靴踢她,使她痛苦的满地翻滚,大小便失禁。将她迫害得浑身长满疥疮,溃烂程度几乎达到全身的100%,即使这样,还逼迫她参加超负荷劳动……。”

    案例3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守慧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野蛮灌食、电棍酷刑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0年2月22日,法轮功学员王守慧被非法绑架并劳教20个月(原定一年,因其不放弃信仰加期8个月,后因病危,劳教所人员怕出人命才将她送回家,保外就医)。在此期间,恶警用电棍酷刑折磨王守慧八次,最严重的一次将她捆绑在床上用两根电棍同时电击她一个多小时,使她的全身及满脸没有一处好地方,嘴唇电起大泡,一周内进食困难,脸部变形。恶警还将王守慧捆绑在床边6天6宿,强迫她站立不许睡觉。强制王守慧双盘13个小时。强迫她每天白天干活,夜间站着不许睡觉五天五宿。将她绑“死人床”折磨数次。给她野蛮灌食四次。

    案例3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许国荣、牛玉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二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制劳动、野蛮灌食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恶警将法轮功学员许国荣折磨得两腿不能上下楼,一个多月才能行动。仍然强迫他参加劳动及给他无理加期。后因他脑子出现病症,鼻子经常出血,劳教所才给他办理所外就医。恶警将法轮功学员牛玉辉超期关押。他绝食抗议迫害,恶警就每天给她野蛮灌食。19天后,因她生命垂危,劳教所才通知她家人拿2000元人民币押金才给办理所外就医。

    案例3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敏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侯志宏(七大队)等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殴打、体罚、绑死人床、野蛮灌食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1年2月,法轮功学员王敏丽被非法劳教一年。恶警指使犯人用竹板打她的脸,用皮带和棍棒猛击她的全身,致使她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寒冷的冬天,脱光她的衣服,逼她站在开了窗户的走廊里冻5个多小时,全身僵硬;还逼迫她做开飞机的姿势体罚,让她在一个干活用的木头案子下长期撅着不准动。恶警侯志宏用电棍连续电击她1个多小时,直到电昏过去。她绝食抗议迫害,恶警又将她绑在床上,用铁器撬开她的牙齿,用盐和玉米粥给她野蛮灌食,造成她的牙齿松动和错位,至今不能咀嚼,只能靠吞咽维持进食。

    案例3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郑小明、陈勇辉、石秀香、韩素波、林健力、冯素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连英、银某、魏丹、郭新宇、王某等二大队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毒打、侮辱、电棍电等手段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恶警刘连英、银某、魏丹毒打法轮功学员郑小明,同时用3个电棍电击她1个多小时,威逼她放弃修炼。法轮功学员陈勇辉(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期间被当地恶警放在水泥地上折磨一个多月造成偏瘫)被抬到劳教所时,人已经昏迷不醒。即使这样,劳教所还不放过她,对她又打又侮辱地折磨她。恶警郭新宇用电棍将法轮功学员石秀香全身电了个遍,电得她全身没有一块好地方,晚上还逼她站立不准睡觉,白天还得干活。恶警郭新宇、刘连英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韩素波,使她心跳加快,脸肿,脚肿不能走路。两名恶警将法轮功学员林健力电昏死过去好几次。恶警王某逼迫法轮功学员冯素梅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她坚决不写,恶警王某将她往死里打。用电棍将她全身上下到处电,使她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案例4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杜洪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绑架、关押、强行洗脑,体罚和酷刑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0年3月,法轮功学员杜洪芳被非法劳教一年。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对她强行洗脑,各种体罚和酷刑折磨。因她坚持修炼,又给她无理加期10个月。2002年5月,将她再次绑架并非法判劳教二年,恶警毒打并使用各种酷刑折磨她至今。

    案例4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夏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关威、张桂梅、李晓华、韩某某、金某、王晓兰、刘会、席桂荣、朱丹、申某等恶警,何鑫、梁亚杰、王国华等劳教犯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殴打、电棍及高压电棍电击、绑铐“死人床”、关冷库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1999年10月,法轮功学员夏影被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四大队,恶警强迫她超负荷劳动,几乎每天只能睡一个小时。还逼她放弃修炼,恶警指使犯人梁亚杰等对她拳打脚踢。恶警关威长时间用电棍电击她。恶警张桂梅、李晓华毒打她。恶警韩某某还对她进行各种体罚。在三大队恶警的指挥下,犯人何鑫和王国华用绳子把她捆住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一宿。恶警强行给她灌食,非法注射不知名的药物。恶警席桂荣、王晓兰毒打她。金某、王晓兰、刘会、席桂荣、朱丹、申某等恶警对她拳打脚踢、轮番用电棍电击她的嘴唇,脖子、两颊等,致使她脸、脖子、身上被电出很多泡,将她的嘴电翻了,还把电棍伸到衣服里电她,从早上至中午12点长时间折磨她。

    案例4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凤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藏丽等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殴打、电棍电、强行按手印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劳教所恶警用电棍、拳脚等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赵凤兰。以藏丽为首的多个恶警将她围攻,强行将她的手指按在事先编造的“三书”等诬蔑法轮功的材料上。赵凤兰迅速抓起一张材料撕得粉碎,恶警藏丽等赶紧抢走另外两份。

    案例4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化云(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等酷刑折磨受害人致面部留下疤痕。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张化云被非法劳教一年。恶警用电棍多次电她,逼她放弃修炼。每次都达20~30分钟,甚至1小时,最后打得身体虚弱。2002年3月,长春法轮功学员利用有线电视播放法轮功真相后,江氏邪恶集团层层下达抓人指标,在无任何合法程序的情况又将她绑架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更加残酷地折磨她,用电棍电她。几个月后,已经被折磨得极度虚弱,脸上清楚地留着被电棍电伤的疤痕,旧伤没好又添新伤,皮肤都变了颜色。

    案例4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柳静平、张春杰、宋某某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绑架关押、殴打、电棍电击、体罚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1年10月1日前夕,法轮功学员柳静平被非法关押。恶警把她固定在铁床上一、二个月之久。2002年1月中旬去医院检查身体时,因血黑才将她放回家中。恶警多次围攻法轮功学员张春杰。让她扛100斤的豆袋子在室内转圈,直至转数圈后昏倒。2001年12月,恶警将法轮功学员宋某某绑架进黑嘴子劳教所,多名恶警轮番围攻后,又对她体罚,先让她抱一大搂粗页子在室内转圈,累倒了再抱。恶警还逼她扛豆袋子在室内转圈折磨她。

    案例4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曲艳波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连英、于波(二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强制洗脑、绑“死人床”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1年2月,法轮功学员曲艳波被非法劳教三年。恶警刘连英、于波毒打折磨她。用电棍电她的脖子,逼她放弃修炼。4月份,恶警刘连英逼她写放弃修炼的“决裂书”遭拒绝后,用电棍整整电了她一宿,从晚上7点一直电到凌晨3点半,致使她的脖子、后背伤痕累累,没有一处好地方。残酷的肉体折磨、巨大的精神压力使她身体发麻,没有知觉,每天生活在巨大的恐惧中。恶警刘连英还将她强行绑在“死人床”上折磨,致使她精神几近崩溃……。

    案例4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邸玉芳、萍艳梅、于丽红、关英芹、刘学峰、刘岩、刘研、李艳红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晓兰、金丽华、席桂荣、付某、姜某等恶警(三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殴打、电棍电、高压电棍电击折磨受害人致伤残。

    详细情况:99年11月,三大队恶警付某对法轮功学员邸玉芳拳打脚踢,还把她头发拽下一大绺。法轮功学员萍艳梅、于丽红义正辞严地阻付某的恶行,却遭付某大骂,将于丽红拽出去用电棍电,脸上脖子上身上被电得很多伤痕,划了很多大口子。2000年4月,恶警用电棍将法轮功学员刘学峰电击几个小时至昏死过去。恶警付某、姜某及其他恶人将法轮功学员关英芹围殴,用高压电棍毒打几个小时,打得她爬不起来。2000年4、5月,恶警就扒光法轮功学员刘岩的衣服用高压电棍电几个小时,使她满地打滚,全身伤痕累累。2000年4月,恶警金丽华、席桂荣、王晓兰用高压电棍连续电击法轮功学员李艳红半天,电得她整个脸变形,脖子变粗。六个恶警将法轮功学员刘研扒光衣服,同时用电棍电击,使她痛苦地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

    案例4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周文杰、田杏花、佟玉莲、杨红、白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范友兰、岳军、廉光日、席桂荣、金丽华、王晓兰、王丽娜、臧丽等恶警(三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殴打、电棍及高压电棍电击、绑铐“死人床”、关冷库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0年10-11月,劳教所恶警残酷殴打法轮功学员周文杰,还用电棍击打她。她绝食抗议后,恶警把她的手铐吊在冷库上梁上关小号一周多。后又把她绑铐“死人床”一周。恶警将法轮功学员田杏花、佟玉莲送进冷库。恶警将法轮功学员杨红铐在冷库里20多天,还反覆电击她。恶警席桂荣、岳军、廉光日等殴打法轮功学员白莉,对她拳打脚踢带电击一上午,她的脸、脖子被电得黑乎乎一片,全身伤痕累累,还把她四肢固定绑在“死人床”上折磨17、8天。

    案例4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邓小波、苏兰、刘淑霞、陈艳华、付艳华、耿万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范友兰、岳军、廉光日、席桂荣、金丽华、王晓兰、王丽娜、臧丽(三大队),任某、刘某、郎某(二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殴打、电棍电、高压电棍打、绑铐“死人床”、关冷库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0年1月,恶警席桂荣、王晓兰、廉光日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邓小波的头顶、心脏、手心等敏感部位,后来一群人殴打她。三九天把她关冷库折磨,只穿一套薄线衣裤,看管他的犯人穿着棉衣又套上军大衣都被冻得直哆嗦,恶警还封锁消息不让泄漏。恶警还把电棍伸到法轮功学员邓小波嘴里电击,使她不能吃东西。每天强迫劳动17个小时。二大队四小队恶警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耿万珍致昏死。因怕她死在劳教所,将她秘密送回家,后送医院抢救脱险。恶警臧丽把法轮功学员陈艳华、付艳华用手铐子吊在二节床上,用电棍电她们几个小时。2000年2月和2000年3-4月,恶警王丽华两次将法轮功学员苏兰、刘淑霞关进冷库,并连打带电,绑“死人床”折磨20多天。

    案例4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雪莹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击、辱骂、体罚、关小号、野蛮灌食等残害受害人。

    详细情况:劳教所恶警将法轮功学员李雪莹非法加期8个月,关“小号”折磨。劳教所采用电击、打骂、不让睡觉、睡死人床、关小号等各种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

    案例50

    受害人:两位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岳军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击、辱骂、体罚、关小号、野蛮灌食等残害受害人。

    详细情况:劳教所对绝食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强行野蛮灌食。恶警岳军手持电棍,把某法轮功学员绑在床,一边电一边灌食,声声喊叫,惨不忍睹。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在绝食的第11天被送往公安医院,结果根本不是治疗,而是更加进一步的迫害。恶警将她用手铐、脚铐铐在床上,不能动,插上很粗的胃管一直不拿下来,还插上尿管,没人护理,使她痛苦难忍。就这样,一直折磨出现生命危险时才将她放下来。

    案例5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孙淑英、王庆文、张淑敏、陈为圆、于东辉、梁淑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丽梅、肖某(五大队),吸毒犯冯宁宁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殴打、电棍电、体罚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恶警王丽梅将法轮功学员孙淑英、王庆文、张淑敏每人单独一个房间电击她们,不时从屋里传出惨叫声。恶警还用脚猛踢身体虚弱的张淑敏(已超期关押)。在恶警的指使下,吸毒犯冯宁宁把法轮功学员陈为圆一个人关进屋里,怕人看见,把门窗玻璃用纸糊上,强迫她撅着、罚站、打嘴巴、打脑袋。还当众(30多人)的面前辱骂她。她的脸被打青且有明显手掐指印。吸毒犯冯宁宁将法轮功学员于东辉从晚8点30分罚站至半夜12点,连续三个晚上,两个白天,并打她的嘴巴子。恶警肖某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梁淑霞,使她的脸、嘴肿得很高,嘴电出了血,还威胁她“不许对别人讲。”

    案例5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桂珍、朱淑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莲英、任枫、吕庆玲、魏丹、郭宇新、马天舒、郎翠平、付月华、苏虹(二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长期关押、电棍电、殴打、野蛮灌食、强送精神病院折磨等迫害受害人。

    详细情况:恶警刘连英经常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王桂珍,把她的脖子、脸、身上都电伤、电出泡来,脸上和脖子还划了好多大口子,腿上青一块,紫一块,上厕所都吃力,上下楼得扶着走。有一次,恶警刘连英对她说:“一会还电你,电死你。”王桂珍在肉体和精神受到很大折磨,经常大口大口地吐血、咳血,吃不下东西,恶警还强行给她灌食灌药。十多天后,把她折磨得骨瘦如柴又强行将她抬到公安医院继续迫害。给她注射不知名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王桂珍变得神志不清了。一次,恶警刘连英将法轮功学员朱淑云电得耳朵流血,脖子电出大泡,还划了好多条大口子。

    案例5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邓世英、刘丽华、王永红、李玉华、曲淑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连英、任枫、郎翠萍(二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长期非法关押、强制劳动、罚站、电击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二大队恶警多次电击折磨法轮功学员邓世英,致使她的脖子血泡成片,还将她绑在“死人床”上折磨10多天。对她强制劳动、又打又骂、罚站、因她不放弃修炼又给她加期10个月之久。恶警刘连英给法轮功学员刘丽华强行灌药,让4、5个人按着她,用铁器撬她的嘴,把她的头发弄下一大把,连踢带打,打得她脸青一块、紫一块。2001年1月,恶警任枫、刘连英、郎翠萍用两根电棍一起连打带电,足足折磨了法轮功学员王永红一个多小时,将她的脸、脖子、身上电成红黑色,血泡淋淋,半年多后疤痕还没完全下去。恶警还经常体罚她,不让她睡觉,无限度地超期关押。2000年11月,恶警刘连英打了法轮功学员曲淑云一阵耳光,还把她的嘴用胶带缠了好几圈粘住,不许她说话。

    案例5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江秀芬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张涛,五大队,六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殴打、体罚、绑死人床、野蛮灌食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五大队恶警电击和体罚法轮功学员江秀芬。六大队恶人晚上不她让睡觉,罚站,还让恶人24小时轮番骚扰,强迫洗脑。恶警张涛用电棍猛烈电击她很长时间,使她精神和身体受到严重摧残,两只手被电得抽搐在一起,精神恍惚。

    案例5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李文娜(五大队),侯志红(七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殴打、体罚、绑死人床、野蛮灌食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五大队恶警李文娜指使吸毒犯迫害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有四个晚上直到11点多,狱方从150多人中(八个宿)挑人轮班对她进行精神摧残。吸毒犯狠狠拳打她,使她趴在地上,监视她的人进屋一看是心脏病的症状,急找人拿来了救心丸,那个吸毒犯见事不好就走开了。过了一个小时她才缓过来。她刚进劳教所时,七大队恶警侯志红曾用拳头狠打她胸部,还经常打她嘴巴子,用电棍电的她死去活来,给她的心脏造成了极大的损伤……

    案例5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红玉、霍润芝、汪新善、于淑清、吕建杰、李艳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朱某(六大队大队长),李某(六大队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皮带打、绑在死人床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1年11月7日,法轮功学员陈红玉被非法关押。劳教所对她酷刑迫害。用电棍电她、皮带打(皮带宽1寸半,长一尺半左右,厚5毫米,特制),然后将她绑在“死人床”上:两手上举,分别铐在上方的两侧床柱上,两脚分铐在两侧的斜下方床柱上成“火”字形(床是特制的,由细铁丝网拉成的,四角四根高柱)放在劳教的监室里,指使犯人围着折磨她七天七夜。六大队恶警朱某,李某和几个邪恶管教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用电棍电、皮带打,上死人床,拳打脚踹等手段,极其残忍。被酷刑折磨的还有法轮功学员:高志敏、霍润芝、汪新善、于淑清、吕建杰、李艳华等。

    案例5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高志敏、雷艳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朱某(六大队大队长),李某(六大队大队长),李某,张某等六大队恶警,恶人王亚茹、赵淑莲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皮带打,上死人床、强制洗脑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六大队恶警张某将法轮功学员高志敏一脚绊倒在地,指使一群恶人按住她的脑袋、鼻子、嘴灌药,灌得她满身都是水。长春某刑警将法轮功学员雷艳平绑架,上刑,坐老虎凳,用电棍电遍全身,还用铁夹子夹住她的手指脚趾,使劲挤压,来回搓,致血肉模糊,残酷折磨27个多小时,只剩一口气时将她抬到黑嘴子劳教所。劳教所六大队仍不顾她的死活,对她进行残酷洗脑、折磨等迫害。

    案例5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树颖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张桂梅(六大队),四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罚站、警棍打、电棍电、插管灌食等折磨受害人致残。

    详细情况:2000年2月,法轮功学员李树颖被非法劳教一年,又将她超期关押10个月。恶警让她面壁罚站,用警棍打、电棍电,使她的脖子被电得一排排大泡,还将她关了3个月的小号。恶警还给她强行打针、插管灌食导致吐血昏2次,并将她的耳朵打聋致残。2000年7月,恶警把李树颖送进六大队继续摧残,整天十几个人对她进行围攻骚扰,强行洗脑。恶警用电棍电她,折磨她。恶警张桂梅把她关小号,整天让她两腿双盘,吃饭也不让放下来,足足坐了两三天。从2000年4月4日至今不准家属探视。

    案例5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朱娥、王桂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朱某(大队长)、张某(大队长)、郭某(卫生所)、于某、李某、侯志宏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关“小号”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恶警张某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朱娥长达1小时,致使她的脸和胸部全都起了象鹅蛋一样大的水泡。后又将她关在小号整天两腿双盘,吃饭也不让放下来,坐了两三天。恶警还用吃剩的西瓜皮打在法轮功学员王桂兰的脸上。恶警将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二年。扣押她的上诉书。恶警朱某和卫生所郭某用电棍电她,在灌食中使劲打她嘴巴子。恶警拿电棍电她,指使劳教犯打她。恶警侯志宏用叶子板打她的嘴巴子。并给她无理加期,送“小号”折磨。逼她每天超负荷的劳动,恶警李某还经常辱骂她。

    案例6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郑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李某(一大队指导员),王蕾(一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侮辱、罚站、高压电棍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1年10月,法轮功学员郑薇遭到残酷迫害。第一天,恶警用电棍电她,强迫她看诬蔑大法的材料,罚站到晚上12点。第二天,用两根充足电的电棍折磨她。第三天,用高压电棍将她电倒在地,口吐白沫。还用恶毒的语言侮辱她,并强行给她注射某种针剂。此后许多天,从早上4、5点起床,除了上厕所、吃饭及4、5个小时的睡眠之外,其余时间均被罚站和折磨。

    案例6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孙××,董××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卢某(干事)等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绑架关押、殴打辱骂、电棍电、强迫洗脑、强行灌食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1年10月24日,劳教所恶警无故毒打两位法轮功学员孙××、董××。25日上午,恶警将孙××和董××的上身扒光,用五把电棍轮番电击,把她们电得满地翻滚。恶警卢某(干事)一边使用电棍,一边用脚狠踢。

    案例6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李桐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绑架关押、殴打辱骂、电棍电、强迫洗脑、强行灌食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1年3月,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至劳教所。第二天,五、六个恶警对她掴耳光、用脚踢、用电棍电、谩骂侮辱。一小时后,强迫给她灌输诽谤大法的污蔑材料,并罚站到后半夜两点多。第三天,恶警对她边打边骂:“你不放弃修炼,就往死里打,叫你生不如死。”几乎每天她都受到这样的折磨。一次,管教用电棍将她乱电一通之后,把她双手铐在床上拷打了一周。受到这样迫害的不只她一个人。恶警李桐经常指使她的手下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

    案例6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周桂荣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孙明艳(六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强行灌食、绑“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六大队恶警为强迫法轮功学员周桂荣放弃修炼,长期对她进行折磨。恶警孙明艳将周桂荣的面部打得肿胀变形后又电击她。多次强行给她灌食。周桂荣全身疼痛,骨瘦如柴,几个月不能说话。恶警还逼她上“死人床”,四肢紧铐在铁床上,成“火”字形,腰也被固定在床上,鼻子插入灌食管,不能动,不许盖被褥,每次都绑到生命出现危险时才放手,不仅不让治疗,还逼迫她参加劳动。

    案例6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丽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蹲小号、殴打、电棍电及无理加期等迫害受害人。

    详细情况:劳教所恶警强迫法轮功学员陈丽梅蹲“小号”、殴打她、用电棍电等酷刑折磨,无理加期160天。将陈丽梅折磨得奄奄一息时,才将她送长春铁北监狱医院抢救……

    案例6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项利杰、张树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一大队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不让睡觉、毒打、野蛮灌食等迫害受害人。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项利杰被非法劳教一年。劳教所恶警用各种酷刑折磨她。整宿不让她睡觉,致使她心肌缺血,生活不能自理。恶警还不允许家人见她。恶警毒打她,并给她强行野蛮灌食。

    案例6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迫超负荷劳动、严刑拷打、大伏电棍电、体罚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99年10月26日,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一年,又被无理加期346天。平日里,管教对她及其他法轮功学员动辄谩骂,脏话连篇。甚至上厕所都必须按规定时间,否则必遭到斥责。劳教所的饮食大多数是稀汤,使她基本处于半饥饿状态。恶警强迫超负荷劳动超过15-16小时,摧残身心健康。她被折磨得的左肩低,右肩高,后背有些弯曲,腰也有些直不起来。她多次遭谩骂,管教三次使用电棍打她,特别是后两次使用大伏电棍,把她的头发部分烧焦,脸、脖子肿胀变形,脸上电起了大泡,脖子上起满了小脓点,后背上半部也被打肿,伤好后后背黑印好几个月才下去。恶警还逼她蹲四十余天,每天长达十四、五个小时。

    案例6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荣辉、阚凤英、焦守芳、刘术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施以勒索、敲诈、拳打脚踢、电棍电、上死刑床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99年8月,法轮功学员陈荣辉被非法关押。劳教所恶警对她拳打脚踢、用电棍电、上死刑床。陈荣辉的脑袋被电棍电破,淌血。后来恶警又用超负荷电棍电她。2000年10月,法轮功学员阚凤英、焦守芳被非法劳教一年。恶警对她们酷刑折磨。黑嘴子劳教所和榆树市公安局勒索、敲诈法轮功学员焦守芳家人一万多元钱后,才批准保外就医。99年9月,法轮功学员刘术春被非法劳教一年。劳教所恶警对他电棍电、毒打、上死人床等非人迫害。

    案例6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金敏、刘吉会、马晓燕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孙明艳、朱丹(大队长)、张涛、张晓辉、于丽娜,四大队,六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长期关押受害人、毒打、强迫洗脑、电棍电、关“小号”等酷刑折磨。

    详细情况:恶警于丽娜用电棍折磨法轮功学员金敏很长时间后,将她送入小号半个多月。还对她体罚摧残。在严寒的冬天里,将她带到走廊里10天10夜连续不让睡觉强行洗脑。恶警围攻殴打法轮功学员刘吉会。恶警孙明艳对她进行左右开弓打嘴巴,然后把她拖进“小号”里,用电棍加大电量电击她。恶警朱丹用带卡子的皮带抽她。几个小时后,刘吉会头上鲜血直流,耳边脑后被打开了一个10毫米长的口子,缝了5针。恶警还将她的手脚铐住,用胶带把她的嘴粘住,不让喊、不让吃饭,每天强行灌食。折磨了9天。恶警们叫嚣:“不决裂就是精神病。”将她强行送精神病院折磨。恶警将法轮功学员马晓燕用棍棒,电棍毒打。打完后,马晓燕浑身哆嗦、脸色苍白,然后又将她关进小号,白天、晚上不停地给她洗脑,不让睡觉,直至把她折磨得心脏衰竭,才将她退回原处。

    案例6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瑚、李曼、杨某、叶某、连某(科长)、教练王某(一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殴打、电棍打、高压电棍电、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1年半。恶警刘瑚、李曼、王某、连某等多次用电棍电她。恶警杨某狠狠地打她耳光、恶警叶某用脚踢她,教练王某、李曼用高压电棍狠命电她的头部和手,把她多次电倒在地,起来再电,电了好几次。一大队恶警每天强迫法轮功学员超负荷劳动17~20小时,晚上只睡1~2个小时,有时是整宿不让睡觉,还让那些卖淫的,吸毒的,流氓犯罪的人从早到晚轮流值班看着法轮功学员,不许互相说话。冬天洗澡用带冰的水洗。给家里写真实情况的信,管教不许发。后来办洗脑班,谁要不放弃修炼就整宿不让睡觉,还无限制地加刑,不准家人接见。用电棍电。每天广播污蔑大法的造假材料。

    案例7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魏风举、李庆慧、李淑芹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瑚、李曼、杨某(管理科)、叶某、连某(管理科)、王某(一大队教练)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殴打、电棍打、高压电棍电。

    详细情况:一大队大队长、管教、管理科扬某、连某等电击法轮功学员魏风举的心脏。一大队恶警将法轮功学员李庆慧电得小便失禁。一大队恶警将法轮功学员李淑芹的嘴电得肿起象馒头高,满嘴起泡,脸上被电击出了黄水,脸被打变形。

    案例7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击、绑“死人床”。

    详细情况:2000年6月,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一年,送黑嘴子劳教所酷刑折磨。恶警将她绑在“死人床”上,同时用好几根电棍电击,肉皮被电得一股焦糊味,后来她的脖子上起了一圈大水泡。回到号里,看见的人都忍不住掉眼泪。在黑嘴子劳教所几乎每天都能听见法轮功学员被折磨时的惨叫声和电棍电击的声音……。

    案例7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黄丽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恶警朱丹、张某(六大队),恶人赵昕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逼迫放弃修炼、双手铐在床头一个多星期。

    详细情况:2001年3月,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黄丽娟。恶警张某以同屋的40多人每天劳动10多个小时晚上不让睡觉作为威胁条件逼迫黄丽娟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结果两个人被折磨得晕了过去。恶警朱丹与恶人赵昕用欺骗伎俩骗她写放弃修炼的“决裂书”。还将她双手铐在床头折磨一个多星期。

    案例7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占美如、穆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连英、于波(二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强制洗脑、无理加期等迫害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1年正月,长春黑嘴子劳教所进了一批诋毁大法的书。法轮功学员不买也不看,更拒绝念那些诬蔑之词,结果都遭到了迫害。恶警刘连英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占美如。恶警魏某给法轮功学员穆平挂上牌子。恶警刘连英也电了她两回。

    案例7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关某(大队长)、张某、李某等四大队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击、绑“死人床”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劳教所将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一年后仍无限期关押,并进行非人折磨。不让她的家属接见及送食品。剥夺上诉复议权。取消用笔写信的自由、限制写信时间等。管教、大队长等四、五个人对她一会儿打一会儿电,然后用皮带把她绑在铁床上,不能动,大小便都在床上,吃饭得别人喂,持续8天8夜。致使她的胳膊由疼痛难忍到已失去知觉(耷拉着),完全丧失自理能力2个多月。2000年6月的一天,管教将她(及其他人)体罚坐板。一次,管教还用吃剩的西瓜皮往她(及其他法轮功学员)的脸上打,西瓜皮粉碎,西瓜水顺脸往下淌,管教从中取乐。12月的一天,管教用电棍和竹板毒打她。一次,管教打了她许多耳光,又用电棍电得她脖子上都是伤,然后体罚她“开飞机”。

    案例7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汪秀、祝英、李迎、徐芬、黄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关某(大队长)、张某、李某等四大队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击、强化洗脑、关小号折磨等野蛮迫害受害人。

    详细情况:四大队恶警将法轮功学员祝英电了半个小时,她的身上发出肉皮电焦的气味。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劳教所采用体罚、电棍电及其它野蛮的手段迫害。4月末的一天,法轮功学员李迎、徐芬、黄春被恶警扒光衣服用电棍电得满身都是伤。5月,四大队大多数学员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毒打、电棍电、体罚。恶警将汪秀等法轮功学员关洗脑班折磨。劳教所举办的“强化洗脑班”,首先是昼夜不让睡觉,后来就是体罚:一只脚落地,两只手举起来,这种体罚都是整天整天的,然后就把衣服扒光,用两把椅子把人放在椅子背上,脖子在椅子背上,腿放在椅子背上,中间是空的,两只胳膊往上举,这叫“飞”,还用电棍等往肉皮上打,电得满身都是伤,最后被送进小号。这种折磨长达一个多月之久。

    案例7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朱丹(六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野蛮灌食、侮辱、毒打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无任何法定程序、用欺骗手段强行将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送进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迫害。管教逼她写放弃修炼的“决裂”,她义正词严地拒绝,七、八个管教便把她围在中间拳脚如雨点般殴打她,用电棍电她的脖子和手背等敏感部位。边打边骂边狂笑。一次,上来一帮管教将她摁倒在地,强行打针、灌药。之后她们狞笑说“这回你的功废了!你不转化就天天折磨你,叫你生不如死!”另一次,管教毒打了她整个一下午,她身上被打得没剩下一块好地方。她绝食抗议迫害,管教就强行给她野蛮灌食,每天三次。为逼她放弃信仰,管教们还不让她正常睡觉,有时一夜只准许睡两个小时。每天还逼迫她干十几个小时的活,晚上经常加班。对她(及其她法轮功学员)进行人格侮辱。如:上厕所时,正便着,若管教这时也要上厕所,她(们)就必须站起来憋着等管教用完才可以接着便。最后,劳教所将她折磨得奄奄一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很长时间,才让家属交纳巨款将她抬回家中。而且给她的家属收据上写明收到的现款金额只是应交纳的一小部分。由此可见,劳教所在践踏法轮功学员的生命与尊严的同时,还极力榨取她们及家属的钱财。

    案例7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郑思乡、刘桂莲、汪敏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任枫(大队长)、刘某(管教)、郎某(管教),二大队三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迫“洗脑”、毒打、电棍电、绑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恶警任枫用竹板抽打法轮功学员郑思乡,使她浑身青肿,脸被打变形,直到任枫自己的手被震出血了才罢休。恶警郎某用电棍电了郑思乡一个多小时后关进小号绑“死人床”折磨。恶警毒打法轮功学员刘桂莲,使她的脸被打肿。二大队长恶警将法轮功学员汪敏毒打得遍体鳞伤,还威胁不让对别人讲。

    案例7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丽娟、张玉辉、樊秀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任枫(大队长)、刘某(管教)、郎某(管教),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迫“洗脑”、电棍电、绑“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四大队恶警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赵丽娟致使她脖子上的皮肤烧焦,随后绑“死人床”折磨。二大队四小队恶警将法轮功学员张玉辉关进小号绑在死人床上一个月,床吃床拉,不能洗漱和换衣服。二大队一小队恶警将法轮功学员樊秀营绑在“死人床”上10多天,胳膊、脚腕都被勒出了深深的血坑。50多岁的樊秀营经受百般折磨,从“死人床”下来时不能走路。

    案例7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许恭春、孙力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任枫(大队长)、刘某(管教)、郎某(管教),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加期,强迫超时劳动、强迫“洗脑”、电棍电、绑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劳教所管教将法轮功学员许恭春三次绑“死人床”折磨。管教还随意给法轮功学员增加刑期,三大队给法轮功学员孙力清加期200多天。

    案例8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韩翠艳、翁玉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受害人,对其进行强迫“洗脑”、用电棍电、绑“死人床”等迫害。

    详细情况:恶警将法轮功学员韩翠燕绑在“死人床”上六个月。一次,恶警用电棍电韩翠艳、翁玉杰,并将两人绑在厕所尿池上,垃圾桶前,24小时不让睡觉。后又将两人同时捆在一张床上,用手铐吊床,几天不放下来。酷刑折磨后又将她们强行送到精神病院继续摧残。

    案例8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李桐(大队长),冯国静(吸毒犯),六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无理延长劳教期限、体罚、电棍电、绑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管教指使犯人殴打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吸毒犯冯国静将她单独带到洗漱间一顿拳打脚踢,摔倒了拽起来再打。管教们用电棍电她,将她锁在床上一夜不让睡觉。管教还体罚她(及其他法轮功学员)冬天光着脚在冰冷的水泥地面上“开飞机”,腿站不直就用脚踢,直到支持不住。还把她绑在“死人床”上十多天不让下床,吃、便都在床上。2000年春节,管教用电棍电她,四天五夜不让睡觉,一闭眼就打。还指使犯人用抬水木棒打她,把木棒都打折了。后来,管教还用三条电棍等刑具折磨法轮功学员,并任意延长劳教期限。

    案例8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详细情况:将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进黑嘴子劳教所折磨迫害。第一天,管教她辱骂,一顿拳脚及电棍毒打。管教还说:“到这里决裂也得决裂,不决裂也得决裂”。打完后将她送回小队时,一群恶人齐拥而上,轮番对她灌输诽谤污蔑大法的东西。对她进行“车轮战术。”白天将她罚站,晚上不她让睡觉。第二天早上,管教来问决没决裂,若没决裂,便对她又是一顿电棍的毒打,打完回来继续车轮战术,天天如此。劳教所对于法轮功学员,每天有专人看管,走一步跟一步,不许和其他的法轮功学员接触、讲话。

    案例83

    受害人:多名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张桂梅(大队长),关薇,丰某(管教),李小华,五大队长,四大队,五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殴打、电棍电、关小号、绑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0年3月,将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一年。后又非法加期一年。劳教所逼迫她每天干活20个小时。恶警给她野蛮灌食、关小号,殴打、多次电棍电。2001年5月16日,恶警张桂梅和丰姓管教逼她放弃修炼,用电棍电她。管教经常打骂她,还指使恶人围攻她。她被释放回家之后,还继续对她及她的家人迫害,将她逼得无家可归。四大队恶警私设“小号”,把另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绑在“死人床”上用电棍电,惨叫声撕心裂肺。另一次,5个管教逼她写决裂,4个管教打她,1个管教用电棍电她……恶警张桂梅和关威把另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锁在铁笼子里关“小号”一个多月。恶警李小华用电棍把另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电得伤痕累累,一年之后还有疤痕。恶警(五大队长)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的阴部,致使受害人满地打滚,惨不忍睹。

    案例8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杨淑梅、张玉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新生”队,二大队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殴打、电棍电、关小号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多名恶警轮流电击法轮功学员杨淑梅长达1个多小时,脸部和颈部处处都被电起水疱,面部变形好几天不能咽食、不能走动。二大队二小队三个恶警同时用电棍电杨淑梅,边打边骂,从下午2点多一直折磨到下班为止。恶警还把电棍往她嘴里插,她满脸被电的全是大水泡,嘴流血水,之后10多天无法进食。二大队恶警将法轮功学员张玉辉电完后又送小号折磨20天,整天用手铐将她铐在一个固定的地方,连睡觉都不放开,使她痛苦不堪。后又将她送到一个小仓库里,捆床10天,大小便全在床上。

    案例8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朴连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龚某(书记),范某(所长),王雷,阎立丰(副队长),一大队,六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及劳教受害人两年,对其进行体罚、绑“死刑”床等酷刑迫害。

    详细情况:2001春节前后,恶警两次将法轮功学员朴连英手脚绑在冰冷的光板铁床上(每天24小时)达一个多月,她的手被绑得失去知觉。恶人还强行将她抻在铁丝床上10多天。罚站4天4宿,脚站得都肿裂开了。恶警闫立丰、王蕾给她绑“死刑床”折磨(四肢固定在冰冷的铁床上,24小时吃喝拉撒全部不松绑)9天9夜。

    案例86

    受害人:一位姓石的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侯志宏(六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打、用粪便熏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恶警侯志宏(六大队管教)把法轮功学员集中到一个号里。屋地中间放一个便盆,大小便都在屋里,不准出去。盆便满了,也不让往厕所里倒,用臭粪熏大家。一位姓石的法轮功学员来例假,请示侯上厕所。侯不但不答应,还阴阳怪气地说:“不行!就得在屋里便!”石某某恳切地说:“侯管教,盆已经装满了,再便就撒在地上啦?!”侯恶狠狠地指着石大叫:“去!你听不懂中国话啊!!”石憋得直打冷颤,没办法只好回到房间,站在便盆旁边,不忍心往里便。这时候管教也跟进屋,背着手,怪声怪气地说:“尿!尿啊!!”石某某刚脱下裤子尿出来,恶警侯志宏突然挥起隐藏在身后的电棍,冲着石的腰部猛击一阵。由于惊吓,当时石某某的例假就没了。

    案例8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淑珍、满一宏、刘明伟、王冬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李颖、王蕾,劳教犯人杨秀萍、刘雪华,六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毒打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恶警王蕾用电棍电李淑珍30多分钟,电击她的敏感部位,致使她小便失禁,还将她下巴踢青后淤血。又将她送六大队继续毒打折磨。恶警指使劳教犯人杨秀萍、刘雪华用电棍将法轮功学员满一宏打得精神恍惚后,让她光着脚在洗手间的冰水里(11月份)罚站。恶警李某将法轮功学员刘明伟用电棍一电就是半个多小时,旧伤没退新伤又添。恶警将法轮功学员王冬梅打得头盖骨变软,梳头都不能碰。

    案例8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谷莲英、张雁婷、陈庆华、王志平、张秀云、张亚玲、王晓玲、倪艳萍、陈艳梅、杨会霞、王国芳、张秀阁、张绍平、曲艳辉、孙路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闫立丰(大队长),刘瑚(大队长),李颖(指导员),苏桂英(一小队管教),李(二小队管教),王蕾(三小队管教),叶炯(纪律干事),管月红(劳教犯),王红(劳教犯),冯国晶(劳教犯)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毒打、关“小号”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0年阴历4月初8,恶警苏桂英、叶炯、李某等一起毒打法轮功学员谷莲英、张雁婷和陈庆华,将每人用电棍电了30多分钟。2000年2月,恶警用电棍打法轮功学员王志平,并将他关进小号折磨。恶警用充足电流的电棍打法轮功学员张秀云,打得脸色煞白及脸被划伤,三天三夜不让她睡觉。恶警刘雪华对法轮功学员张亚玲精神恐吓:“如果不决裂,今晚就打死你”。将张亚玲折磨得精神恍惚。2000年4月,恶警王蕾将法轮功学员王晓玲、倪艳萍用电棍电后关入禁闭室。2000年6月,恶警苏桂英、王蕾等将法轮功学员陈艳梅、杨会霞、王国芳、张秀阁用电棍打后,扣80~100分。(扣多少分就是加期多少天)恶警还指使犯人管月红、王红、冯国晶等人殴打法轮功学员张绍平、曲艳辉和孙路。

    案例8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淑霞、尚东霞、王立芬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闫立丰(大队长),刘瑚(大队长),李颖(指导员),苏桂英(一小队管教),李颖(二小队管教),王蕾(三小队管教),叶炯(纪律干事),侯志宏,姚咏癸(劳教犯),冯国晶(劳教犯),李丽丽(劳教犯)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毒打、关“小号”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一天晚上,恶警将法轮功学员刘淑霞整整折磨了一夜,戏耍、打骂、侮辱。恶警将法轮功学员尚东霞关进小号,她两只手被铐在铁栏杆上吊起来,长达7天之久。尚东霞被绑在“死刑床”上五天五夜,不让动,吃饭由别人喂。另一次尚东霞早起打坐,劳教犯人姚咏癸从1.8米高的二层铺将她拽下,一头摔在水泥地上,当场就摔昏死过去,15分钟后才会动弹,右脸摔得淤血肿起老高,当天呕吐不止,到了晚上,所里怕出人命,送省医院CT检查确诊脑振荡。法轮功学员们联合起来向法院起诉劳教犯人姚咏癸伤害罪,恶警侯志宏将起诉书扣压。恶警指使犯人冯国晶、李丽丽(抢劫犯)又把法轮功学员王立芬拉到活动室毒打,把一根抬水的锹把(1.5米长)打折3截,20分钟后,王立芬被拖回寝室时,她的双臂、后背都有大面积的淤血、青肿,咳嗽了半个多月。

    案例9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桂茹、李秀华、刘淑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某、席某、金某等恶警,邵艳红等劳教犯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殴打、体罚、绑死人床、野蛮灌食等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0年5月中旬,恶警指使劳教犯邵艳红把法轮功学员刘桂茹、李秀华分别用皮带绑在床上之后,打晕死过去。邵艳红对李秀华胸部连掏三个拳头,李秀华被打倒在床上晕死过去约3~5分钟才喘上气来。9月下旬,恶警将法轮功学员樊秀营用电棍打,用手铐铐在床上整整一个月,邵艳红对它掏心毒打。她双手被绑在床上,恶警王某用电棍打她近半个小时,使她遍体鳞伤。一次邵艳红对法轮功学员刘淑娟连打10来个掏心拳头,使她当时就晕倒在地。

    案例9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徐功春、田秀花、张玉辉、房秀英、谢凤春、闫春梅、梁桂珍、张文辉、陈××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闫立峰、任枫、张立兰,王立娜、张某、苏某(一大队)、王某、刘连英、一、二、六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迫超时劳动、强迫“洗脑”、电棍电击、关“小号”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1年的春节,恶警将法轮功学员徐功春、田秀花固定在床上10多天不让下床,胳膊、脚腕都被勒出了深深的血坑。几乎每天晚上都将法轮功学员田秀花手脚捆在钢丝床上,使她承受巨大的痛苦,白天还强迫她干十几个小时繁重的体力劳动。2月份,六大队恶警将法轮功学员徐功春、田秀花、张玉辉和房秀英四肢抻直固定在“死人床”上20多天。当时,四名法轮功学员的四肢都不能动了,田秀花的胳膊至今都不好使。恶警苏某用电棍凶狠地电法轮功学员谢凤春。恶警闫立峰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闫春梅一个多小时,又电击法轮功学员梁桂珍近一个小时,电得她的脸全部浮肿起来。恶警苏某和王某经常残害法轮功学员。恶警苏某竟然对绝食绝水身体极度虚弱的一位姓陈的法轮功学员用电棍电。二大队恶警将法轮功学员张文辉关进小号整整折磨40天。

    案例9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黄静茹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连英(二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野蛮灌食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法轮功学员黄静茹如绝食绝水抗议非人迫害二十多天,在她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恶警刘连英还用电棍电她。在给她野蛮灌食时,因撬不开她的嘴,就从鼻孔里插管灌食,几乎使她窒息而死,灌完食回来后,恶警还用手铐将她铐在床底下继续折磨。

    案例9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世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金某、王立娜,习某(三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无理加期、电棍电、关“冷库”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恶警用电棍把法轮功学员李世霞的脖子都灼烧糊了,整个脖子全都黑了,脖子与头一样粗,脸变形,皮肤抽在一块。恶警还给她无限度加期,不许家人见面。恶警习某(三大队长)、金某、王立娜等用电棍电击李世霞一个多小时,又把她关在冷库里面,双手吊铐在床头上折磨。之后,李世霞的嘴和嗓子全都又肿又破,吃不下饭,最后昏了过去。后来,恶警们狠毒地将法轮功学员的衣服扒光往身上打,还威胁不让说出去。很多法轮功学员现在身上还带着伤疤。

    案例94

    受害人:多名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郭旭(卫生所所长)

    基本犯罪事实:侮辱、殴打、野蛮灌食等残害受害人。

    详细情况: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卫生所所长郭旭,凭自己的权力,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她没有一点医德,品质恶劣,对这些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张口就骂、举手就打、伸脚就踢。最恶毒的是迫害性灌食,手段极其残酷。长春黑嘴子劳教所恶警在玉米糊里加超量的盐,郭旭用鼻饲灌食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用鼻饲管子(粗管)在受害人的鼻子、气管、胃部反覆插进、拔出,使她们的胃部象火烧一样,口里不断地吐沫。导致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鼻子、气管、胃部大量出血,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在灌入盐水时,对已进入抽搐、生命已垂危者,昧着良心说装的;检查身体有病、有问题的也说没问题。例:有一名学员,被灌得抽搐、不能进食、坐不了,做为一名医生很清楚已经非常危险了,她竟全装看不见,说是装的、没事儿、往死里灌。真是人性皆无、几近疯狂。

    主要犯罪人员: 
    恶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部门及电话
    范友兰 女 所长 主管改造
    岳军 男 科长 管理科
    廉光日 男 副科长 管理科
    伍某 男 狱长 狱长办公室0431-538-2883
    历某 女 科长 狱政科0431-538-2883转2292
    张帼英 女 科长 教育科
    李影 女 大队长 一大队0431-538-4310转862
    刘瑚 大队长 一大队0431-538-4310转862
    闫立丰 大队长 一大队0431-538-4310转862
    李颖 女 管教 一大队(二小队)
    王蕾 女 管教 一大队(三小队)
    叶炯 纪律干事 一大队
    苏桂英 女 管教 一大队(一小队)
    任枫 大队长 二大队(0431)538-4312转6102 
    张丽兰 女 大队长 二大队
    吕庆玲 女 大队长 二大队
    刘连英 女 副大队长 二大队
    栾云娟 女 管教 二大队
    席桂荣 女 大队长 三大队
    申明莲 女 大队长 三大队
    付玉芬 女 大队长 三大队
    关薇 女 大队长 四大队
    张桂梅 女 大队长 四大队
    李小华 女 大队长 四大队
    李文娜 女 指导员 五大队
    温影 女 大队长 五大队
    王丽梅 女 大队长 五大队
    李桐 女 大队长 六大队
    朱丹 女 大队长 六大队
    刘英 女 大队长 六大队
    侯志红 女 管教 
    付玉芳 女 管教 
    田厚 管教 
    郭旭 女 所长 黑嘴子劳教所卫生所


    湖南省平江县水电局工程师被非法劳教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湖南省平江县大法弟子李佛佑是平江县水电局一位优秀的工程师,男,38岁。他为人忠厚善良,工作兢兢业业,修炼大法后,更加处处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单位、邻里有口皆碑。99年底他为了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同本县的大法弟子一起进京上访,一进信访局就被警察绑架。后由平江县610办和公安局带回,每个大法弟子被勒索3000元,说是负责那些警察的旅差、住宿等费用。李佛佑等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一个多月,其间警察指使犯人毒打他们,在严寒中剥光李佛佑等的衣服,对着他们连泼几十盆冷水。李佛佑还被降一级工资。

    由于李佛佑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2001年11月又被610办和公安局非法绑架进看守所,受尽折磨,还将他非法判劳教三年,于2002年国庆被劫持至湖南长沙市岳麓监狱第一看守所关押至今。

    平江县大法弟子王五辉是平江县农机公司退休职工,52岁。大法弟子刘碧华,36岁,她的丈夫、大法弟子陈升平(县畜牧局职工)被非法判一年半劳教,她带着两个孩子(一个7岁,一个9岁),自己做点小生意,艰难度日。尽管这样,县610办和公安局还不放过她。2002年上半年她丈夫刚出来,她又被绑架进看守所,和王五辉同时被非法判劳教三年,于2002年国庆被劫持至湖南长沙女子监狱。现正在那里受尽非人折磨。大法弟子陈升平公职已被非法开除,靠帮商店给顾客送牛奶挣点钱,难以养活一家四口(还有一位老母亲)。

    平江县迫害大法弟子恶人电话请参阅“明慧网2003年6月3日大陆综合消息”

    湖南省委会:0731-2217781(总机)
    湖南省人民政府:0731-2212111
    平江县委会:0730-6223125
    平江县人民政府:0730-6223279
    湖南省公安厅:0731-4590600(总机)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0731-4592204
    湖南省劳教局:0731-2275120
    湖南长沙市岳麓公安局:0731-8861900(总机)
    岳麓监狱第一看守所:0731-5560327
    长沙女子监狱: 0731-5672700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1/38728.html>


    回顾99年7.20:镇压初期江氏集团对我的迫害

    文/海外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我和先生都是大法修炼者和受益者,深知大法的神奇和美好!为了告诉政府法轮功是好的、是正法,我参加了4.25和平上访。

    4.25和平上访,使“天津事件”合理解决后,我毫无戒心地坚持集体炼功、集体学法。然而炼功点却不时地出现便衣和警车。我们认为自己没作坏事,只是想做个好人,没有错,对他们的出现也不在意。后来听同修讲,研究会几个负责人被软禁了,管片警察通过居委会列出了炼功人的黑名单,并输入了电脑时,我才感到这件事并不是那么简单。后来才知道私欲膨胀、妒忌心爆炸的江泽民在为进一步镇压法轮功做着准备。7月20日,邪恶的江泽民终于向大法、向法轮大法创始人、向大法弟子伸出魔爪了,一夜之间抓捕了全国各地主要的辅导员,全国笼罩在一片邪恶与恐怖之中。7月21日我和同修不得不再一次登上上访之路。

    7月21日早上不到6点钟,我们五位同修来到了府右街的丁字路口。一下车就被几个警察截住了,听说是法轮功学员来上访的,他们二话不说就野蛮地搜身,并抄走了大法书籍。从这一刻起,我们就失去了自由。

    大法学员陆续到来,15分钟就装满了一车,他们立即把我们拉到中南海西门派出所。那里已经挤满了大法学员,紧接着我们被推进了大公车,不知道要把我们拉到哪里去,只知道汽车在长安街上向西跑。最后到了石景山体育场,这里早已布满了警车、便衣和政府工作人员。下车后只能五人一组从用人组成的夹道里进入体育场,进门就强迫登记。然后,只能从夹道走入看台,坐下后就不准再走动了,不准自由上卫生间。我们在此被非法关押了一天,没吃没喝。

    我们不停地抗议非法抓捕、关押,要求与两办负责人对话。我们的书被抄走了,大家只能背《论语》、《洪吟》和炼功。为了分散学员,下午五点多钟各区公安分局来车拉学员。大家都不配合,为了不让公安带走,我们手挽着手,僵持了半个多小时后,武警部队被调来了,这些军人对学员又拖又拽,又推又搡,有的还打人。尤其对年轻的男学员下手最狠,对不走的老人连拽带抬。他们强行将我推进了警车里。

    近20辆车一路轰轰隆隆,听说有一辆车上跑掉了几个学员,这样,警察把我们看得更紧了。我们被拉到了离城很远的一个地方,被关在一个礼堂里再次登记审问,人人过关。一天没吃没喝没睡觉,大家能忍住饥渴,可门窗紧关着,闷热得叫人喘不过气来。夜里12点警察又将学员分流到各派出所。我到派出所时已经是22日凌晨2点了,他们将我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后来由一个政府工作人员和一个警察共同审问,主要追查谁是“组织者”。除了作笔录,还强迫我按照他们规定的内容写不再上访的“保证书”,我没有按照他们的要求写。我用修炼后身心的变化,大法在我身上出现的神奇,向他们洪法,他们表示以后也要炼,说他们现在只是例行公事。但他们两人始终看着我,不给我任何自由。

    第二天,我们7人被关在一个会议室里,仍然没有自由,上厕所都有人跟着。直到22日中午才给一人一个馒头,也没有水。22日晚上,强迫我们看“取缔决定”(电视)。我不看,警察对我很凶,不准我回头,也不准我低头,嘴里还骂脏话。本来要关押我们到23日晚上才放人,可由于抓的学员太多了,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根本装不下,而且还不断有学员出来上访。23日凌晨2点就把我和另一同修交给我单位领导和家属,并要求领导和家属签字,单位领导很生气,大骂我们一通,我俩没有理会。

    回到单位第二天单位就安排所有修炼法轮功的学员开会,强迫洗脑,灌输“取缔文件”和诬蔑、攻击大法的谎言,并要求我们放弃修炼。由于我和另一同修(现已在美国)不放弃修炼法轮功,我俩被列为“重点”,每天被轮番训话,遭受精神折磨,8月初单位开始办十天的洗脑班,不断地逼迫我们“学习”各种所谓的文件,并强迫我们观看攻击诬陷、造谣诽谤大法和师尊的录像片,妄想毁掉我们的意志,动摇我们的正信。这个“录像片”极尽攻击诬蔑之能事。加上单位领导骂我们不识时务,是疯子,说我们不放弃修炼对单位领导们压力很大,他们怕江泽民的株连政策。

    于是我要求发言时不准任何人打断我的话。如果领导没有耐心听下去的话我就不必讲了。当时在场的领导都表示愿意听,不插话。我从因为先生得了久治不愈的病,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修炼法轮功谈起,谈修炼后身心的变化。并告诉他们:“录像片中讲的全是假的、是骗人的、是用钱买来的镜头。那些杀人的、自杀的根本就不是法轮功学员,大法的书里说‘炼功人不能杀生’、‘自杀是有罪的’。我认为政府取缔法轮功是错误的,宇宙大法不是哪个人哪个政府想取缔就能取缔得了的。因为人的生命是宇宙大法开创的、造就的,连这个造就自己生命的法人都敢反对,那把人放到哪里去呀?!我为中国有上亿人修炼法轮功而高兴,因为修炼法轮功使人道德能回升,身体能健康,感到国家有望、人民有望!李洪志老师把宇宙大法传给我们,这是给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我们应该珍惜万分才是,应该感谢他才是。李老师出生在中国,又在中国开始传大法,这是中国人民的幸运,是国家的幸运。是师父教我按照真、善、忍准则做好人,是师父给了我健康的身体,是师父救了我先生!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坚信大法,坚信师父,永远做师父的真修弟子!”我真是一点也不怕,一口气说完了,全场鸦雀无声。三位领导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我知道这是师尊在加持我,在帮助我正这个场!接下来的人就不怕了,敢说自己的心里话了。我不仅这样讲,我也这样写。因此单位把我作为重点之重点上报,不仅对我实行“三个党员帮一个党员”的精神折磨,还在行政大会、支部大会上进行所谓的帮教。而且对我的亲人施加压力,批评我先生对我“帮助”不够。我儿子在国外,他们要求儿子找朋友(一个区人大代表、一个公安处长、一个安全部主谋迫害法轮功的处长)来给我洗脑。安全部的那位说:“阿姨,今天是朋友相劝,要不是这个关系,我早就把你铐进去了!”我说:“正因为是朋友,我才真心的告诉你们法轮功是好的,是正法,是反不得的,阿姨劝你们要吸取文革的教训!”后来那位人大代表说:“阿姨,我想你有你做事的道理,你想做什么你就做吧,我们不劝你了!也许你是对的!”

    在单位里,人们指着我议论纷纷,有的说我不识抬举,有的说我是傻子,有的说我是疯子。还有人检举我串连了他老婆和其他学员,甚至到我家里来找我先生闹事,于是加剧了单位和派出所对我的骚扰、监视。当然,也有好心相劝的、鼓励支持的,认为法轮功是好的。那段时间里真有点“关关都得闯,处处都是魔,百苦一齐降,看其如何活”(《苦其心志》)的味道。

    国庆节前,单位领导把我叫到办公室谈话时,悄悄地请来了精神病院的医生说是给我作鉴定,看我是否有精神病,(因为主任诬蔑我。)并警告我“不许参加法轮功的任何活动”。我告诉他们说:“我是大法学员,是个修炼的人,洪法、护法、证实法是我的责任,我不能不做,我受益于大法、受益于师父,当大法和师父遭到攻击、迫害时,我怎么能不站出来说句公道话?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要是你的父母被诬蔑、被诽谤,你能不管吗?”这次谈话后,领导通知我先生说:“单位决定国庆节后送你老伴去精神病院,她的神经不太正常,你做好准备。”

    由于我的孩子在国外急需我们帮助,我们才办探亲签证来到了加拿大。才免去了到精神病院里遭受摧残和折磨。但是,当我们来到加国后的第三天,单位领导的电话就追来了,追究我为什么不打招呼就走了。当我告诉他退休人员没听说需要请假时,他警告我说:“不许在国外参加法轮功的活动,记住你的案子还没有结束!”我告诉他:“加拿大没有取缔法轮功!”

    以上讲的是镇压初期江氏集团对我的迫害。随着镇压的逐步升级,邪恶愈演愈烈。四年来,江泽民对法轮功搞了许多栽赃陷害,为迫害法轮功学员下了许多邪恶指令,使用的酷刑集古今中外之大全,还把他的残酷和恐怖延伸到了海外,不仅毒害了中国人民,也毒害着世界人民。他不仅对大法和大法学员犯罪,他破坏着人的正义和良知,对人类也犯下了滔天大罪。审判江泽民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现在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起诉江泽民及610办公室。我呼吁世界各国政府、媒体、名人、社团和有正义感的善良人们都来关注、制止江泽民集团的残暴、恐怖和罪行,把他送上人心法庭、道义法庭、人间法庭,实行全球公审,结束这场人间浩劫。世界需要和平善良和真诚,人们需要真、善、忍。


    我被劳教所狱警灌浓盐水、关小号的遭遇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我现年49岁,原是某企业职工,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讲真话,被邪恶之徒多次办洗脑班,非法拘留3次,最后从家中被骗至看守所非法关押10多天,于2000年10月24日被送至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当时当地一块儿有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据我所知,就在那前后几天,劳教所就关押了200多名大法弟子。我们被送到劳教所后让其他犯人看管,不让动,不让说话,不让休息,不让上厕所。而且在恶警的唆使下,犯人随意打骂法轮功学员。在恶劣的环境下,10月27日早,我们开始集体炼功,坚持我们没有罪,为什么关押我们,还我们自由。就因为这样,女恶警拿电棍电击我们。到了晚上进来很多男恶警手持电棍、手铐,抓走了20多个所谓带头的学员。当时那些犯人帮着恶警狠命地打法轮功学员。抓起来的学员被铐进了小号(就是小黑屋),当时因为炼功时我喊口号也被抓起来关进了小号,用手铐铐着。

    第二天下午被提审,把我铐在椅子上,然后两个被称为领导的男恶警问我还炼不炼,我说炼,就拿大电棍电我。开始是一个人电我,后来两人一边一个电我,一直到吃晚饭时才停手。我因抗议对我的不公正的待遇而绝食,看样子他们吃完饭还想折腾我。我看到他们那么恶,想到他们以后要遭到的报应,就心态很平静跟他们说善恶有报,从古流传下来的话可不是无缘无故的。可能是我的话震慑了他们,他们的态度开始转变。吃完饭就叫人把我送回了小号。

    在我绝食三天后,女恶警开始给我灌食,打着“人道” 的幌子实际是在折磨人,她们灌食时拿管子有意乱插,插得我恶心呕吐。有一次也不知道是插到什么地方去了,当时就憋得差点背过气去。不光这样,她们还给我灌浓盐水,灌食后几天我渴得嘴唇爆皮,说不出话来。开始我不知道原因,一次偶然,她们往我嘴里灌,一碰到嘴我才感觉到:呀!这么咸哪!比咸菜还要咸。我才知道她们灌的是浓盐水。就这样我被折磨了20多天,全身浮肿,腿和脚肿得不能走路。后来把我放回去以后,才知道没被抓进小号的也被打骂、被体罚。警察为了看住我们不让我们炼功,让犯人随便打骂我们。有一次,一个罪犯用高跟鞋打得好几个人头破血流,其中有一个60岁的老太太有两处被打得流血,打破的地方就是鞋跟印。而且那些女恶警每天从早5:00到晚10:00不停的播放高音喇叭,摧残人的精神。

    在劳教所那些恶警为了达到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的目的,不择手段地进行迫害,不让法轮功学员休息,不让上厕所,不让接见亲人,每天劳动十多个小时还加班加点,年龄大的也必须跟年轻人一样干,干少了都不行。这些铁的事实足以说明江氏集团无视法律、践踏人权,对信仰真善忍的人们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马三家劳教所残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文/曾被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的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王建华,大连法轮功学员,她被恶警殴打后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送进医院回来又被双手铐在暖气管上二十多天,被折磨得身体出现胸膜积水。
    李黎明,沈阳法轮功学员,被电棍长时间电击,多次送进小号迫害,煽动犯人殴打,强迫送进沈阳大北监狱。
    吕传香,大连法轮功学员,被强迫铐在暖气管上一个多月,遭到殴打,全身捆绑在铁床上折磨。
    苏一文,大连法轮功学员,双手被捆绑已有半年多,强迫送进小号迫害,身体出现浮肿不消。
    张静霞,铁岭法轮功学员,身体被捆绑数日不让睡觉,被强迫送进小号折磨。
    胡英,铁岭学员,双手被捆绑半年多,折磨得身体浮肿,被强迫送进小号迫害多次。
    刘宝红,大连法轮功学员,恶警煽动犹大殴打她,电棍长时间电击折磨。
    宋桂云,被强迫一个姿势蹲着数日。
    张秀杰,朝阳法轮功学员,被恶警殴打直至昏死过去(强迫使用电棍电击)。
    李素珍,朝阳法轮功学员,遭到恶警殴打,强迫手尖着地大蹶着,使用电棍酷刑折磨。
    史迎春,葫芦岛法轮功学员,双手被捆绑在铁床上长时间遭到电棍电击。
    杨红,葫芦岛法轮功学员,遭电棍电击,送小号折磨,身体浮肿不能走路。
    陈丽艳,大连法轮功学员,被犯人殴打直至昏死过去,强迫送进小号折磨,眼睛出现病痛。
    江伟,朝阳法轮功学员,多次被折磨并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

    以上是部分法轮功学员在马三家教养院遭受迫害的真相,还有无数大法弟子所遭受的甚至更严重的酷刑折磨还不为人知,在此,我们紧急呼吁全世界善良的人们帮助营救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8/38604.html>


    ■ 海外综合


    多伦多法轮功学员7.20举办活动呼吁停止迫害(图)


    省议员迈克-普鲁先生:“……我希望有一天法轮功学员可以在天安门前自由地炼功,就如你们中的许多人每天都在皇后公园(加拿大安省省议会所在地)炼功一样,对世界人民来说,那将是个大日子。”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7月16日星期三,在中国江氏集团镇压法轮功四周年之际,多伦多法轮功学员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省议会前举行大型集会,呼吁全面停止在中国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对发动这场迫害的江泽民进行大审判。

    省议员迈克-普鲁先生和乔治-思密斯曼先生到场发表了支持法轮功的演讲。其中省议员迈克-普鲁先生去年的此时也参加了支持法轮功的新闻发布会,他在星期三的大型集会上的讲话声音哽噎, 同时又非常坚定地对所有在场的学员和媒体说:“我希望有一天法轮功学员可以在天安门前自由地炼功,就如你们中的许多人每天都在皇后公园(加拿大安省省议会所在地)炼功一样,对世界人民来说,那将是个大日子。”他说,“有一天,我们会看见在中国发生一些事情。我们会看见人们相信善心,我们会看见李洪志大师所倡导的(真善忍)原则在中国社会盛行。”在场的人无不动容。

    在1999年7.20之后,乔治-思密斯曼先生是安大略省第一个公开站出来支持法轮功的省议员,他曾在省议会要求他的所有同事们都来谴责这场迫害并力图通过一个决议案。今天,他再次在讲话中呼吁中国停止镇压法轮功。

    会上还宣读了省议员杰瑞-马汀卢克代表安大略省省长伊文斯和他的选区人民发来的贺信。

    法律界代表乔-埃田律师在讲话中高度评价大法学员所做的一切已经改变了历史,同时也让象他这样的有正义感的不修炼的人加入到这场正与邪的大战中。他说,他很有幸在去年参与了向国际法庭以及联合国反迫害人权委员会等机构起诉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 因为它是下令镇压法轮功的元凶。

    在新闻发布会上,法轮大法新闻发言人再一次重申中国政府在四年的残酷镇压中, 把迫害的黑手伸向了海外,尤其是在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里的煽动仇恨的展览,希望加拿大政府对此事进行调查,并清除他们在加拿大的黑手。

    多伦多居民张丽,原北京钢铁设计院总院高级工程师告诉记者:“99年7.20那天早上去炼功,学员很少,然后我获知前一天晚上警察开始在全国范围抓法轮功学员了。我上信访局,结果在西单路口被两辆警车拦住,头带钢盔的警察把我的手反拧在背后,当即押送至天安门对面的警察分局。后来,我又被大巴士送到丰台体育馆。在路上,我看到中南海方向开过来7、8辆装甲车,还看到装甲车下来全副武装的士兵,头戴钢盔,手上是带刺刀的枪。政府把手无寸铁的善良民众当作敌人……”

    加拿大法轮功学员李博的母亲逯秀真,退休前是国家优秀教师,受到了广大学生的尊敬和爱戴,然而却被非法关押在臭名昭著的马三家劳教所,至今未放。法轮功学员呼吁社会各界人士站出来为正义而努力。至今为止,加拿大政府已经帮助营救出来10名法轮功学员。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言人杨凯文在新闻发布会上讲述了该组织对中国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其中中国利用了国民经济的四分之一的财力迫害法轮功引起了在场议员和加拿大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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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拟审判江××活动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省议会前举行大型集会

    新闻发布会的最后是模拟审判江泽民,作为证人的多名法轮功学员申述了为什么要审判江××,为什么这场迫害是群体灭绝罪, 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对全人类的大事。其中有年轻的母亲代表在中国被迫害致死的王丽萱母子控诉江××对母亲与儿童的迫害,有学员讲述了所谓的天安门自焚案的真相等等。

    当天加拿大近十家主流媒体到场进行了报道,其中环球邮报是加拿大最大和最有影响力的报纸,还有加拿大最大的对华广播电台,和其他主流媒体。

    与此大型集会相呼应的其他活动是持续一整周的签名活动,要求加拿大政府清除中国政府伸向加拿大迫害法轮功的黑手,同天,一个大型的汽车游行也在同时进行,学员们分三队,把自己的汽车都装饰了图片和文字,在中国人集中的几条路线上游行,让人们了解这场迫害,尤其是在美国对江泽民的诉讼案,让更多的人了解这场迫害的性质。活动非常成功,许多中国人都看到了我们的车队。

    <背景介绍>

    1999年加拿大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站出来公开谴责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残酷迫害的国家。2000年7月加拿大总督伍冰枝给加拿大法轮大法周写来贺信称赞法轮大法学员“修炼自心平和并与宇宙协调的意志,从而获得对他人的善心,帮助创造一个更开放更容忍的社会。”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元首对法轮大法的褒奖。与海外许多政府官员一样,加拿大许多内阁部长、国会议员及许多省议员和市议员也给予法轮大法许多褒奖。

    2001年2月,加拿大总理在北京与江泽民和朱镕基总理会谈时提出了人权、西藏和镇压法轮功的问题。他在中国做的演讲中说:“加拿大人民在听到中国干涉言论自由,以及人们因奉行他们的精神信仰而被投入监狱或遭到虐待的时候深表忧虑。这些情况违反了我们所持的最深的信念。”2002年10月,加拿大国会全票通过一项个人动议案,支持法轮功并营救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加拿大外长在多次和中国领导人会面时提出法轮功问题,上月外长访华时,反复重申法轮功问题。

    今年7月20日是中共全面迫害法轮功的四周年,多伦多法轮功学员于7月14日至7月19日举行为期一周的系列活动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呼吁中共当局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活动包括到市议员选区征集签名、汽车游行、在省议会前举行大型集会、在中领馆前的烛光悼念会等,提醒加拿大各界人士帮助维护正义和信仰自由。与此同时,相应的活动在渥太华、蒙特利尔相继展开。



    附:省议员迈克-普鲁先生的讲话中译文

    女士们,先生们,

    随著时间的推移,我希望我可以告诉你们,其实我们本不需要在这里,我希望我可以告诉你们我知道自由的意义。

    既然我们现在在一起,我们一定要站在一起。世界上善良的人们应该站在一起急呼,正在中国发生的事情是不该发生的 。每一天从报纸的报导上,我们都能看到关于中国经济发生的奇迹,看到那个国家人们享受许多快乐的故事;然而,我们并不知道那些仅仅是因为信仰“真善忍”就被关进监狱的普通老百姓身上都发生了什么事情。必须让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知道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那里的领导人究竟怎么了。

    形势在变,强权并不象看上去那么猖獗。我们看见上周香港发生的事情,看见由于50万人走上街头,他们强硬的手段没有得逞。

    有一天,我们会看见在中国发生一些事情。我们会看见人们相信善心,我们会看见李洪志大师所倡导的(真善忍)原则在中国社会盛行。

    此时此刻,我希望有一天法轮功学员可以在天安门前自由地炼功,就如你们中的许多人每天都在皇后公园(加拿大安省省议会所在地)炼功一样,对世界人民来说,那将是个大日子。

    同时,我要发自内心地感谢你们持续不断地努力,感谢你们竭尽全力营救关押在监狱里的法轮功学员。

    我们永远和你们在一起,我们在加拿大曾经帮助过你们,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尽我们的所能给予你们帮助。

    感谢你们的坚强和容忍。

    谢谢。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1/38341.html>


    抗议中国监狱虐待升级及强行洗脑 美国公民李祥春再次绝食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7月18日报导,被中国监禁的美国公民、法轮功学员李祥春医生目前在中国监狱的处境急剧恶化,南京监狱当局对他的虐待升级,并于本月上旬开始强制李祥春参加洗脑班,企图强制李放弃信仰。遭到李拒绝并以绝食抗争,同监犯人在监方授意下,对李进行的殴打虐待致其多处受伤。美国驻上海领事馆官员已就此事向中共当局提出抗议,并考虑寻求美国政府更高层方面的介入。

    据李祥春未婚妻符泳青今天透露,上海领事馆官员18日通知她,李祥春在监狱的处境在最近几周急剧恶化,中国监狱对李祥春的虐待升级。以下是符泳青小姐透露的消息:

    南京监狱从6月27日起开始强迫李祥春参加每天2小时的反法轮功宣传的洗脑班,7月8日及9日两天,李拒绝参加,同监犯人在狱方指使下殴打李,将他手臂反扭,按倒在地,将他拖到洗脑班。

    李祥春于7月10日起绝食抗议虐待,中方将其父母带进监狱,令其父母制止李绝食。而在此之前,李祥春欲见父母的要求一直遭中方拒绝。李祥春因考虑到父母受到的压力和他们的健康因素,于7月13日暂时停止绝食一天。7月14日李继续绝食抗议。

    李祥春6次要求与美领官员通话均遭中方拒绝,他每周写给未婚妻的信也被没收,直到美领馆方面发现自六月起就没有收到李的每周来信,感到情况不对,于是在7月16日直接给李打电话。李祥春向领事馆官员报告他遭受的虐待及身体上有29处伤痕。据美国驻上海领事馆官员说,他们已就此事向中共当局提出抗议。

    李至今不被允许读法轮功的书籍及炼功。中国当局并于最近将李祥春牢房内的犯人人数从4人增加到10人,其中6个犯人被命令每天24小时轮班监视李祥春,不许他炼功。一名被判终身监禁的贩毒犯,在当局纵容下,曾对李进行死亡威胁。

    符泳青小姐转述美领官员的话说,中国监狱不理会美领馆方面的要求及抱怨,因此他们已向美国国务院报告了有关事态的发展,要求更高层介入李祥春案。

    背景资料:

    居住在加州的美国公民李祥春医生于今年1月22日自美国飞抵广州机场后,被中国大陆公安拘捕。中国以他“打算”利用电视向人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真相,于3月21日将其判刑三年,送南京监狱关押。

    美领馆官员原本每月可有30分钟探视时间,并从1月起三次探视李祥春,后中方以萨斯为由,拒绝美方探视。5月份传出李祥春在南京监狱遭到虐待和强行灌食,美国驻上海领事馆官员6月2日驱车赴南京监狱要求面见李祥春以确保他的安全,遭中方拒绝,美官员仅获悉李祥春在电话中告之“遭到虐待而且被灌食,异常痛苦。”

    中国方面曾一直否认李祥春的被捕关押与法轮功有关,但作为美国公民,李祥春的法轮功书籍被没收,至今不许炼功,现在更进一步强迫他放弃信仰,接受强制洗脑。


    数千法轮功学员将汇集华府揭露迫害 公审江泽民(图)


    预计将有数千人在华府参与为期4天的系列活动,揭露前中国××党领导人江××迫害法轮功的罪行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本周末,预计来自北美、欧洲和亚洲等地的数千名法轮功学员将云集华府参加一系列活动。这次历时4天的活动旨在揭露中国××党政权对法轮功的迫害和前××党领导人江××在这场迫害中扮演的罪魁祸首角色。

    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报道,星期六,他们将首先举行室外音乐会,7月22日在国会山庄的集会将把这次系列活动推向高峰,届时美国前大使马克-帕尔默先生将主持集会。

    中国官员将迫害延伸到美国国土

    在这次系列活动中,美国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主席众议员亨利-海德先生的办公室将于7月21日星期一主办一个众议院简报会。这个会议将研究最近在纽约市发生的法轮功学员被与中共政府有密切关系的华人社团头目攻击的事件。目击者和政府官员把这次攻击事件形容为一起仇恨犯罪,这是中国政府官员在美国系统迫害法轮功的一部分。

    主要活动如下:

    7月19日星期六:
    活动:光明与和平演唱会、烛光夜悼
    时间:上午10:00 ── 晚上10:00
    地点:国会反射池


    7月21日星期一
    活动:游行(从华盛顿纪念碑至美国国会山)
    时间:上午11:30 ── 下午1:00


    美国国会国际关系委员会就针对在美法轮功学员的仇恨犯罪进行简报
    时间:下午2:00 ─ 3:00
    地点:Rayburn大楼,2200房间


    烛光夜悼
    时间:晚上8:30 ─ 10:30
    地点:华盛顿纪念碑


    活动:艺术展、文化交流、社交
    时间:上午9:00 ─ 晚上8:00
    地点:自由广场


    7月22日星期二:
    活动:公共集会公审江×× ── 主持正义与自由,停止对法轮功迫害
    时间:上午10:30 ─ 下午12:30 公审江××
    下午12:30 ─ 2:30 集会
    地点:美国国会西边草坪


    台南市大法弟子征签讲真象 声援「全球公审江泽民」(图)

    文/台湾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台南市大法弟子在连续两周的反对香港23条立法征签之后,紧接着继续在原来的十个地点进行「来自民间正义的呼唤──全球公审江泽民」的征签活动。虽然征签诉求不同,但讲清真相救渡众生的心是一样的, 所以弟子仍然一如既往坚守岗位讲真相。



    有些弟子对于征签有心理障碍,怕别人误解我们搞政治,但杨先生却完全没有这种困惑,他说:「我们就是一颗平常心,无所求的心善意的去讲清真相,不管民众签不签,都把握机会告诉他真相,只要他听进去了,我们不就救了他了吗?」就是这样一颗无所求的心,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还有一位92高龄的马伯伯,每次征签都参与了,虽然南台湾的夏天,气温高达摄氏37度,可是马伯伯依然笑容可掬的在火车站出口处迎接每一个可救度有缘人,而面对年轻弟子担心马伯伯身体能否吃得消的关切,马伯伯严肃的说讲清真相是大法弟子的[神圣使命,没有问题的!]

    还有一位立德管理学院副教授和奇美医院的医生也都利用假日做一位大法弟子该做的事。火车站前的征签点还有几位放暑假跟著父母来征签的明慧学校小弟子,他们稚嫩的身影炼著五套功法,向过往的民众展现大法的美好。

    另一位蔡姊在百货公司对面征签,原本只有假日去,后来通过交流,发现自己心性不到位,还有安逸之心,所以也从法上悟出救度众生是不能停不能等的,因此决定直到出国参与华盛顿DC720公审江泽民之前,都要每天去征签,不落下可救度的每一位众生。

    有位小姐签完名后,接受新唐人电视台访问时表示,在这个世界上,好的东西我们当然要支持;不好的、不善的东西我们也应该要反对它,这样世界才会变得越来越好。


    7.20前夕蒙特利尔学员集会 呼吁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7月15日星期二的傍晚,加拿大蒙特利尔市法轮功学员在唐人街中山公园举行题为“让我们一起结束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的集会,呼吁全世界善良的人们联合起来,停止这场持续了四年的对法轮功的惨无人道的迫害。并举行烛光晚会悼念为坚持真理、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而被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致死的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

    集会中,学员们用英汉两种语言列举了四年来邪恶的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的累累罪行,以及海外各级政府、各界人士对法轮功的支持和为了停止这场镇压而作出的努力。

    法轮功学员还用自己修炼后身心受益的事例,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要求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

    法轮功学员李进宇女士控诉江泽民对她家庭的迫害,呼吁营救她的弟弟李纯。她说,“自从江泽民迫害镇压法轮功以来,我的家庭成员接连不断地被逮捕和关押,我的先生林慎立因为上访和呼吁与政府和平对话,被关押在残酷恐怖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劳改营整整两年。我先生的弟弟林鸣立,在付电话费时被警察绑架,也被关进了残酷的劳改营两年。我先生的姐姐和我弟弟的太太,由于修炼法轮功而被反复关押多次,我弟弟的太太曾经因为炼功而被双手反铐吊了三天三夜。在这短短的四年中,我们全家有六位家庭成员遭受迫害,而被迫害的原因,就是因为修炼法轮功。最近,我的弟弟李纯又被抓走了,仅仅因为他对人们讲了“法轮功好”,“天安门自焚是假的”,就被判一年零三个月劳教。”

    集会期间,许多游人、路人停下脚步,有的在观看、倾听;有的索取资料、仔细阅读。我们看到更多的人在觉醒。当越来越多的人明白了真相,看清了江泽民的罪恶行径,认同“真、善、忍”法轮大法时,这场迫害就结束了。

    随着夜幕的降临,学员们点燃了蜡烛,每人手捧一个被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致死的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的遗像。集会在一首献给为坚持真理而被迫害致死的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的歌曲--“悼念为追求真理而献出生命的大法弟子”中结束。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6/38528.html>


    “法轮功是个非常大的国际事件”──法轮功学员华府举办招待会答谢美参议院的道义支持(图)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七月十六日晚,美国法轮功学员在首都华盛顿DC美国参议院德克森办公大楼举行了一次招待会,答谢国会议员们四年来对法轮功的支持,同时也让更多的人了解法轮功以及正在中国发生的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

    活动的组织者之一张丽娟博士说,“中国江泽民及其操控的“610”恐怖组织迫害法轮功整四年了,此时我们能在美国国会参议院大楼内举办这样的活动,与美国政府,尤其是美国国会及美国人民对法轮功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在过去的四年里,法轮功被世界上60多个国家认可和接纳,如此看来,对法轮功的镇压在海外已经彻底失败。”

    早在1999年11月美国参众两院同时通过217(218)号决议案,呼吁中国政府:

    (1)释放所有无辜的被监禁者,立即停止随意拘捕、虐待和关押那些根据合法权益自由信仰、表达和结社的人们;

    (2)通过废除或修改那些限制自由信仰、表达和结社的政令、法律,批准和执行国际人权公约,表明其愿意遵守这些国际公认的准则。

    2001年3月14日,美国历史最悠久的人权团体──“自由之家”在美国参议院隆重嘉奖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及法轮大法协会。

    2002年7月22日,美国国会以四百二十票赞成零票反对,一致通过第一八八号决议案,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一八八号决议案被无异议通过,显示美国朝野两党议员在反对中共镇压法轮功的问题上,意见空前一致。

    2003年6月12日,38位国会议员联名签署了美国“法庭之友”陈述书,支持芝加哥联邦地区法院继续审理法轮功成员对江泽民的“群体灭绝罪起诉”。

    议员们在联署“法庭之友”陈述书的时候表达了这样的观点:“我们没有看到任何政策或正当理由使我们接受政府要求对一个独裁政体特别是中国前领导人的元首豁免建议”。

    在过去的四年中,美国国会议员们积极营救在中国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2002年7.20华盛顿法轮功集会上20多位国会议员和非政府组织人士到会发表支持声明谴责残酷迫害。

    在招待会上,法轮功学员表演了中国唐代舞蹈,演奏中国传统乐器,西方法轮功学员演示了五套法轮功功法。许多参、众两院的议员助手们以及国务院官员参加了招待会,观看了表演。

    一位康州众议院议员的助手对记者说(由于国会办公室有许多规定,多数议员助手们都不愿自己的名字上报),他对外交政策感兴趣,知道“法轮功是个非常大的国际事件”,他来是想要知道法轮功是什么,为什么世界上只有中国如此残酷迫害法轮功?他说江泽民是个“残酷的强硬份子”。当他得知江已经被告上美国联邦法庭时,他非常有兴趣。

    在美国司法部工作的一名香港的女士带着先生和孩子也来参加了招待会,她说,“法轮功如此平和却遭到镇压,我很难过。从香港23条立法看,江泽民实际上在迫害全世界的华人,所有的炎黄子孙。”

    一位参议员的助手说,他对中国文化很感兴趣,对法轮功的表演非常欣赏,对法轮功有了更多的了解。一位名叫艾斯皮拉的德州众议院议员助手说,他对法轮功有一点了解,通过招待会中与法轮功学员的交谈,他知道了更多中国(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真相。

    一位在参议院环境和公众工作委员会工作名叫帕瑞士的女士说,她对不同的文化感兴趣,研究国际关系,对气功和太极感兴趣,在这里看到法轮功很高兴。

    记者还见到了一位来自欧洲奥地利的法轮功学员,他名叫赫牡特。他说:“我在一九九九年之前就修炼法轮功。镇压法轮功影响了我,无辜民众受迫害完全是因为江泽民的妒嫉。我想去中国旅游,因为我修炼法轮功,中国使馆不给我签证。我和几位朋友自费来华盛顿参加抗议对法轮功迫害的游行和集会以及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

    一位名叫安迪的美国农业部华裔政府官员也参加了招待会。安迪告诉记者,他在一九九八年在广东教英语时就认识一位朋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时候很替那位在大学里的朋友担心。去年十一月份的时候,他从国内了解到,那位朋友所在学校的领导告诉他,如果继续炼法轮功,就不能工作。那位朋友说,法轮功非常好,为什么不让炼呢?由于坚持炼法轮功,结果那位朋友被学校开除了,后来去北京上访,被警察关了起来。安迪对法轮功在中国的遭遇很同情。当他得知江泽民被告上美国法庭时非常高兴,对全球公审江泽民很支持。安迪说,据他知道,很多海外华人以及在国内的中国人都讨厌江泽民,憎恨其出卖国家利益。

    今年七月二十日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四周年。凯斯先生说,这场招待会是一系列活动的一部份,目的是为了更多的人了解法轮功真相,停止迫害法轮功。据了解,为了抗议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将有数千名来自世界各地的法轮功学员汇集美国首都华盛顿,二十一日星期一将举行大游行,要求停止迫害法轮功。二十一二日星期二将在美国国会山庄前,人民法庭将“公审江泽民”,随后也有大型集会,谴责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0/38308.html>


    美国永久居民李梅子在中国探亲时被抓并被非法判劳教两年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美国法轮功学员李梅子(50岁)去年在中国探亲时被抓并被非法判劳教两年。

    李梅子是美国永久居民,2002年9月,从美国佛罗里达州返回北京照顾年迈的双亲,同年11月在朋友家吃饭时,警察闯入强行搜捕,从她的手提包中搜出两张传单。李梅子就此被非法关入看守所。

    虽然中国政府的劳教法规定不适于海外居民,但是丰台区公安分局在无理关押她8个月之后依然拒绝释放她,并非法判其劳教两年。

    据报,现在李梅子被非法关押在北京丰台看守所。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地址:丰台七里庄21号,电话:010-6381-3322,010-63811992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6/38529.html>


    华府年度法轮功法会即将召开 台湾千名学员代表来美审江并联谊(图)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一年一度的七月华府法会转眼又将开幕。估计今年数千名来自世界约60个国家,不同肤色的部分海外法轮功学员将于七月十九日至二十二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DC举办一系列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和“公审江泽民”的大型活动。台湾法轮功届时将有一千多名学员代表参加。
    台湾法轮功学员超过三十万人今年5月13日部分法轮功学员在台北庆祝

    据悉,大华府侨社各界为欢迎上千名来自台湾的法轮功学员莅临华府,特于七月二十一日在假马州凯仁社凯和餐厅设宴,与来自台湾的乡亲学员们联谊同欢,共度仲夏。

    会议举办人说,餐会中备有台湾学员特别准备的文艺音乐节目表演以及与会来宾的即兴卡拉OK歌唱。

    据悉,日前台湾学法轮功的人数大增,台湾佛学会曾介绍,台湾各地都有法轮功的炼功点,修炼法轮功的人数已经超过三十万人。其中很多台湾人说:“因为中国政府打压法轮功,感到很奇怪,特别希望了解,看了法轮功创始人写的《转法轮》,才发现获得真宝。”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0/38309.html>


    加拿大埃德蒙顿学员“淘金节”弘法(图)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七月十七日,一年一度的“淘金节”又一次拉开了帷幕,埃德蒙顿市民们纷纷涌上街头,观看游行、表演及享受各种娱乐、购物的乐趣。埃德蒙顿的法轮功学员们利用这大好的机会,来到市政府大楼前演示功法、派发传单,向人们展示法轮大法的美好。人们在尽兴玩耍之余,惊奇地看到法轮功学员们和平、优美的炼功动作,祥和、宁静的慈悲之场,纷纷过来索要传单,询问有关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迫害情况。CBC的一位女记者路过时拿到了学员们递过的传单,之后她打电话向学员询问有关情况,表示有兴趣报导法轮功学员历经四年风雨仍傲然挺立、且把迫害元凶江泽民告上国际法庭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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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0/38310.html>


    ■ 弟子切磋


    关于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系的一点想法与建议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鉴于中国国内大批大、中、小学学生、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因修炼法轮功而遭到退学、开除、非法监禁等迫害,鉴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世界所具有的影响力,建议所有教育人权遭迫害的当事人或他们的亲属,朋友写信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大法弟子无私的纯正心态(而不是依赖常人正法的心态),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揭露发生在中国的对法轮功的迫害,讲清真相。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基本概况及部分通讯地址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组成和运作

    教科文组织由三个部分组成:

    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是教科文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一般每两年召开一次。教科文组织的计划与预算,按一国一票的原则由大会投票通过。

    执行局,由58个会员国的代表组成,一般每年开会两次,是一个行政机构,为大会的召开作准备,并负责大会决议的有效实施。

    秘书处,是本组织的执行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在当选后任期六年的总干事的领导下实施会员国大会通过的计划。(机构设置图见后)

    现任总干事为松浦晃一郎,于1999年当选,任期六年。秘书处由1514名国际公务员,专业人员和一般事务人员组成,近645人在本组位于世界各地的73个总部外办事处任职。

    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北京的办事处:
    Mr. K. Matsuura
    Director-General
    UNESCO Beijing Office
    Jianguomenwai
    Waijiao Gongyu 5-15-3
    Beijing 100600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mail: beijing@unesco.org
    or unesco@public.bta.net.cn
    Director:[86](10) 6532 2828
    Administration:[86] (10) 6532 6469
    Education: [86] (10) 6532 2449
    Science: [86] (10) 6532 5883
    Culture: [86] (10) 6532 5790
    Facsimile: [86] (10) 6532 4854

    190个会员国已建立全国委员会,由教育、科学和文化等各界代表组成。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全国委员会通讯地址:
    Chairperson: Mr Zhang Xinsheng
    Secretary-General: Mr Tian Xiaogang
    Deputy Secretary-General: Ms Shi Shuyun
    National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or UNESCO
    37, Damucang Hutong
    Xidan
    100816 BEIJING
    Telephone: (86-10) 6609.6844 (General Policy and Admin Office): (86-10) 6609.6553 ; (86-10) 6609.6249 (Div. Planning and Progs)
    Fax: (86-10) 6601.79.12
    E-mail: natcomcn@public3.bta.net.cn

    588个非政府组织(NGOs)与教科文组织保持“正式”关系,约1,200个非政府组织与本组织开展不定期合作。非政府组织联系地址:
    UNESCO House
    7, Place de Fontenoy
    75352 Paris 07 SP

    Phone: (+33) 1 45 68 11 78/14 98
    Fax: (+33) 1 45 68 56 43
    E-Mail: rio-ngo@unesco.org

    NGO-UNESCO Liaison Committee
    UNESCO House
    1, rue Miollis, 75732 Cedex 15
    Phone: (+33) 1 45 68 32 68
    Fax: (+33) 1 45 66 03 37
    E-Mail: comite.liaison.ong@unesco.org
    Web Site: http://www.unesco.org/ngo/comite

    5,700所联系学校帮助年轻人树立宽容和加强国际了解的思想。

    6,670个教科文组织俱乐部、协会和中心在基层宣传教科文组织的理想和行动
    其中,联系地址:
    Division of Relations with National Commissions and New Partnerships
    7, place de Fontenoy
    75352 Paris 07-SP
    France
    Telephone : (33) 01 45 68 18 78
    Fax : (33) 01 45 68 55 40
    Telex : 204461 Paris ; 270602 Paris Telegrammes : UNESCO Paris
    Email : clubs@unesco.org

    173个会员国在巴黎设有驻本组织的常驻代表团。其中,中国常驻UNESCO代表:
    H. E. Mr. ZHANG Xuezhong
    Ambassador,
    Permanent Delegate (4/10/2001)
    Permanent Deleg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o UNESCO
    Maison de l'UNESCO
    Bureau M7.21
    1, rue Miollis
    75732 PARIS Cedex 15
    Telephone: 01.45.68.34.56
    Fax: 01.40.56.34.24
    E-mail: dl.chine1@unesco.org;dl.chine2@unesco.org

    (2)UNESCO的组织框架

    UNESCO机构设置图:http://www2.unesco.org/orgchart/us/ORG_files/ORG_frames.htm

    下属:教科文组织教育部、教科文组织自然科学部、教科文组织社会与人类科学部、教科文组织文化部、教科文组织通讯信息部

    (3)教科文组织合作伙伴:

    全国委员会
    教科文组织俱乐部
    非政府组织(NGOs)
    常驻代表团
    议会议员

    其中,各个国家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的议员可由http://www.unesco.org/ncp/parliament/misc/ligues.shtml 查出

    其它合作者
    (4)部分通讯地址(具体收信人可在相关的机构设置图中查到)
    (a)UNESCO总部(法国巴黎)
    UNESCO,
    7,place de Fontenoy
    75352 Paris 07 SP,
    France
    Tel: 33(0)145680561
    Fax: 33(0)145685575

    (b) 教科文组织教育部
    Education Sector
    UNESCO,
    7, place de Fontenoy
    75352 Paris 07 SP,
    France
    Tel: 33(0)145680561
    Fax: 33(0)145685575

    (c) 教科文组织自然科学部
    Natural Sciences Sector
    UNESCO,
    7, place de Fontenoy
    75352 Paris 07 SP,
    France
    Tel: 33(0)145680561
    Fax: 33(0)145685575

    (d) 教科文组织社会与人类科学部
    Social and Human Sciences Sector
    UNESCO,
    7, place de Fontenoy
    75352 Paris 07 SP,
    France
    Tel: 33(0)145680561
    Fax: 33(0)145685575

    (e) 教科文组织文化部
    Cultur Sector
    UNESCO,
    7, place de Fontenoy
    75352 Paris 07 SP,
    France
    Tel: 33(0)145680561
    Fax: 33(0)145685575

    (f) 教科文组织通讯信息部
    Communication and Information Sector
    UNESCO,
    7, place de Fontenoy
    75352 Paris 07 SP,
    France
    Tel: 33(0)145680561
    Fax: 33(0)145685575

    这里, 再提供几个有关的收信人供寄信人参考
     

    Positions

    Address

    Email

    Tel/Fax

    Mr. Jan Kavan

    General Assembly President

    UN Headquarters, First Avenue at 46th Street, New York, NY 10017

       

    Mr. Kofi A. Annan

    Secretary-General of United Nations

    UN Headquarters, First Avenue at 46th Street, New York, NY 10017

       

    Ms. Louise Frechette

    Deputy Secretary-General of United Nations

    UN Headquarters, First Avenue at 46th Street, New York, NY 10017

       

    Mr Koichiro Matsuura

    Director-General of UNESCO

    UNESCO, 7, place de Fontenoy, 75352 Paris 07 SP, France

     

    33 1 45 68 10 00/ 33 1 45 67 16 90

    Mr Axel Hebel

    Webmaster,

    UNESCO Office Beijing, Waijiaogongyu 5-15-3, Jianguomenwai Compound Beijing, 100600

    Email:a.hebel@unesco.org

    (86-10) 65 32 28 28 /(86-10) 65 32 48 54

    Abdulqawi A. Yusuf

    Director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and Legal Affairs, UNESCO, 7, place de Fontenoy, 75352 Paris 07 SP-France

     

    33(0)1 45680561 / 33(0)1 45685575)

    向UNESCO谴责邪恶镇压的基本程序(仅根据经验):
    首先写信给有关机构,揭露邪恶。
    若有关机构准备受理,便会回信,并附有正式表格待填写。
    填好表格再寄回该机构
    该机构在例会时根据填写好的表格讨论是否正式采取行动。

    2、有关的几点建议:

    初始材料的准备:
    材料要有重点,要集中揭露邪恶违反教育,科学,文化及有关方面的人权的罪行,这样才能引起UNESCO的重视,UNESCO也才能站出来说话。
    这里提供几个联合国有关教育,科学,文化方面人权的决议(也是中国政府签署了的决议),作为谴责邪恶的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就一位国内法轮功学员(大学生)受迫害一事指出:[中国政府]的所作所为,违反了联合国制定的接受教育权利(the right of education)[1],共享科学进步的权利(the right to share in scientific advancement)[2],自由参与文化生活权利(the right to participate freely in cultural life)[2],知讯权,包括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The right to information, including freedom of opinion and expression)[3],思想,意识,宗教自由的权利(the right to freedom of thought, conscience and religion)[4],通过媒体、不分国界地寻找、接受以及传播信息和观点的权利(the right to seek, receive and impart information and ideas through any media regardless of frontiers)[3],保护因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而带来的精神和物质利益的权利(the right to the protection of the moral and materials interests resulting from any scientific, literary or artistic production)[2]以及为了与教育,科学,文化以及信息相关的活动而自由集会和联络的权利(the right to freedom of assembly and association for the purposes of activities connected with education, science, culture and information )[5]。
    [1] Article 26 of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
    [2] Article 27 of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
    [3] Article 19 of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
    [4] Article 18 of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
    [5] Article 20 of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

    因为UNESCO在决定采取措施前,要反复论证,所以,材料提供人要考虑到后续的工作是否方便,即要考虑到能否接到UNESCO的回函,能否填完表,并再次寄给UNESCO.这样看来,国外同修(以亲属,朋友的名义)似乎比国内同修更方便些。如何突破对国内同修的限制,值得探讨。

    是否有可能将国内一些典型受迫害的事例收集在一起,以一个组织(?)/团体的名义提供给UNESCO,并要求联合国出面干预?可尝试。

    材料的邮寄:
    材料邮寄要有足够的面,这个“面”包括一切有关的地区以及同一地区的所有相关的人,上级以及下级。如在写信时,可同时发给在法国的总部,也发给其他地区的分部,甚至包括了UNESCO在中国的机构(但也不可过多,要掌握好,不要造成“炒作”的负印象),建议在每封信中将所有的其他接此信的人写在cc中。这样,上/下级接信后,不可不重视,因为他知道他的下/上级也接到了。总之,引起他们的重视程度,防止因个别人的不负责而被忽略。

    因为UNESCO工作人员会有变动,所以要常核对。

    以挂号信邮寄为好。若没收到回信,可去信询问,询问时可附上最新的有关讯息及材料

    新材料的提供:
    随时将最新材料/最新信息提供给UNESCO,作为补充。

    填表:
    若有关机构准备受理,便会回信,并附有正式表格待填写。目前已知的一种表格须填的内容包括(只选重点):
    Indicate in what capacity you are acting:
    Victim of the violation or violation described below/representative of the victim or victim of the violations described below/person, group of persons or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with reliable knowledge of the violation described below
    Information concerning the alleged facts:
    Human rights allegedly violated (refer, if possible, to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Cocial and Cultural Right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 / Connection between the alleged violation and education, science, cultural or information. / Facts of Claim
    Information concerning means of redress used
    What steps have been taken to exhaust domestic remedies (recourses to the court or other public authorities), by whom, when, and with what results? / Has the same matter been submitted to another international authority concerned with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 If so, when and with what results?
    Purpose and aim of this communication

    上述仅供参考。


    正念正行讲真相(上)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

    (一)投入讲真相工作

    从劳教所绝食抗议被释放的第三天,我去一同修家要了几本大法书,她们看见我很高兴:我们听说给你送到大西北去了你怎么回来的。这是劳教所为了吓唬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才欺骗学员说的。回来后我用心学法、发正念、炼功。

    第四天晚上5点多钟我很闹心,一会儿都在亲戚家呆不住了,于是就出去把自行车取来。因车锁没有钥匙,去修车处那有几个人,我就讲我被迫害的经过。车修好后我又去炼功点的一位同修家,我在他家呆到9点多才回家。刚到家我一看我大弟两人也来了,一看见我就问你上哪去了,然后告诉我说晚上你刚走公安就来了,把书都收走了。

    我回来后不知道怎么悟了,在里面被关押太久了,这时我看了师父的新经文,“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看完后我自己感到师父的这篇经文好象就为我们刚从狱中出来的学员写的。

    我在我弟弟家住几天,有一个邪悟的人打电话给我,不让我做证实大法的事,说她的邪理,我就发正念铲除她背后的邪恶因素。不一会她哭了,说你坚定我们都服你,你想怎么做都行。有一天我看我弟妹接电话,和对方非常客气,我一看不对劲,我弟妹说我姐就在这里,我一问原来是街道办事处政法委科长,我就严厉地对他说:你以后不要打电话来,我不属于你们管。就放下了电话,没几天我又离开了我弟弟家,到同修那去了。

    我从劳教所出来,好长时间被剥夺自由,失去修炼的环境,对于外面的一切我不会悟了,不知该怎么做了,学法干扰太大,走神爱困使我无法学好法,心性提高不上去,这种状态持续很久无法摆脱。而后我一直在大机器旁,印真相资料,分送同修派发,后来又开始刻光盘。和我在一起的同修都是大法的精英,法学得好,大法工作做的也好,为了让更多人们知道大法真相,舍尽一切地在做着。

    不久我们地区开始地毯式地大搜捕,只要是租的房子不开门就砸开,是法轮功学员就带走,那一次我们不少学员被抓。

    (二)发正念去怕心

    出来后有1个来月的时间,我感到身边邪恶的场很强,非常恐怖。那时我自己租个房子住,当时也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害怕,出去总感到有人跟踪。我感到我的状态不对,应该尽快调整,所以我静心学法,刚学两天在《转法轮》第7讲治病问题中说:“可是黑气不是造成病的根本原因,是在更深的一个空间当中有那么一个灵体,是它发出的这个场。所以有人说排呀,泄呀。你排去吧!不一会儿,它又产生了,有的力量大,刚被排出去又拽回来了,自己能收回来,干治治不好。”这段话不是在说我吗?我发正念时就铲除另外空间中的那个灵体,没想到5分钟就把怕心去掉了,走在街上也没有被跟踪的感觉了。师父说:“每一种病都有每一种病的针对治疗的功能,光治病的功能我说都有上千种,有多少种病就有多少种功能针对去治。”如果没从法理上悟到,发正念只能铲其皮毛,只有从法理上悟到才能从根本上铲除邪恶,师父要我们多学法有多么重要的意义啊!背后又有多深的内涵在里面哪!

    一天我在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经文,师父说:“除恶是在正法,也是在救度世人与众生。”我在这句话中悟到发正念的重要性,后来又从明慧网上的一些关于发正念的文章,悟到要整点发正念。那时每到整点师父都用不同的方式点化我,到点发正念。例如我在家点火做饭,火怎么也点不着,心想是不是该发正念了,进屋一看正好是还有5分钟整点;有时我在外面送资料时,自行车的车座掉下来了,我一看表发现还有5分钟整点。在发正念时思想不集中时,我就把发正念口诀贴放在眼前看着,尽量使自己集中精神。

    有一次我在取资料时绳子断了,很大一包资料怎么也固定不住,路又远我只好靠正念了,一路上脑子不停地在默想口诀,当我集中意念时,那包固定住了,一点不动,而当我一走神的时候,那包就往下掉。当我脑子想的是法的时候,那邪恶就没有空子钻,当脑子出现不好的念头的时候,不能及时排除,有时还随着不好的念头想的时候,邪恶就趁机迫害。《转法轮》第九讲中师父说:“因为主意识控制大脑越厉害,其它生命也就插不进去。”

    (三)大法弟子正念正行讲真相的故事

    和我认识的一个同修张姐做得非常好,记得进京上访的时候被恶警给打昏三次,每次都往身上浇凉水,然后再拖出去穿着单衣服,在严寒的冬天在外面冻着。恶警看张姐还不屈服,用车拉到荒无人烟的地方,把裤带拽下拿走,让张姐自己回家。张姐回来就开始做真相工作,每天挨家挨户发几百张真相资料,还做其它大法工作。有一次因给同修送资料被抓,后来送到市看守所,她绝食多日又被送到大北监狱地下监管医院又继续绝食,遭受多次灌食的痛苦。

    在2000年以前许多大法弟子因绝食抗议被送到大北地下监管医院灌食,灌食时让我们大法学员站着,后面有一个铁链子把两条胳膊成大字形分开,两只手分别给固定在铁链子上灌食。有无数的大法弟子在大北地下监管医院受到非人的折磨,最后被迫害致死,又有多少被打成重伤的大法学员给押送到大北人间地狱。

    张姐被抓后,我给她打电话,刚买的一张电话卡插进去后却反映出钱额不够,当时我悟到不让我给打电话了,可是还想证实一下,止不住又打,可是电话打到公安局去了。公安骗我说他是同修,说张姐走时把传呼让他保管,说张姐去郊区了,有什么事,要什么东西就和他联系。我一听就知道他在骗我,因为我知道张姐不会把传呼交给别人,从不离身的,另外她绝不可能去郊区,如果去远处也会和我说的,我断定是公安局,因我听出来屋里人很多。我放下电话就通知相关的同修。

    张姐绝食抗议闯了出来,又继续承担起讲真相的重任。她正念很强,有一次正在楼上发资料粘粘贴,刚做完往楼梯下走,张姐脑子里不停地发正念。这时从下面上来几个公安从张姐身边走过,看到公安,张姐的心坦然不动,持续发正念。到楼下自行车被街道办事处的人给推走了,原来是街道办事处的人举报的,公安雇用那些失业人员在各楼口看守。在这种严峻的环境下,大法弟子不间断地用智慧讲真相。

    记得在我临去北京上访之前,曾去一位同修小林的家,她因进京上访被抓,押送到市拘留所出来后,街道单位让她每天去街道办事处报到,后来她悟到不应配合邪恶,就不去报到了。那几天她又悟到应上北京证实大法,但她又怕悟错,于是就心里问师父:上北京去对不对?当她翻开《转法轮》时一眼就看到北京两个字,她还怀疑就连翻三次,都看见的是北京两个字。她明白了应该去北京,又悟到应随意所用的法理,于是决定去天安门广场炼功。这时又一个同修来她家说师父这几天点化,做梦说我来的太晚了,大家都站了那么长的排我才到。她们俩决定晚上就走。第二天我去另一同修家,那位同修让我给她打电话,我说她进京了啊,不一会电话里传出声音,我吃惊地问:你不是去北京了吗?她说已经从北京回来了。我去她家后,她给我讲了进京的经过,她说那天她们和其它省市的同修共5人到天安门广场炼功,她在抱轮时感到太美妙了。不一会公安就来抓人,把那4位同修都抓进了警车,公安不但没抓她,反而还小声劝她说:你回去吧!她一看围上一群人,就趁机讲真相,也没人抓她,她就回家了。

    我悟到是她没有怕心的原因,邪恶不敢迫害她。她和我说有一个老学员因在天安门广场炼功,被抓后公安用电针酷刑折磨,无论怎样折磨她都不屈服,后来把她放了;还有一个同修经常去天安门广场炼功,也没公安看见,没人管,只好每次炼完功就回家,过一段时间再去。

    小林做了很多证实大法的事,她从发真相材料做起,后来买台计算机自己印、自己送。有一次她见到我后哭了,我觉得很奇怪,小林一直正念很强,对自己又充满信心,可今天这么委屈是为什么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小林说和同修交流,现在小计算机印的资料不够用了,要资料的同修不能及时拿到资料还得等,我主张买台大一体机,可是有的同修说了很多打击的话,实在受不了了。我悟到是讲真相的事情使邪恶受不了了,因为它们太怕曝光了,怕世人明白真相,所以才阻止这件事,在同修中制造矛盾,利用同修的执著打击小林。我鼓励小林,并指出邪恶制造矛盾的真正目的,小林终于买了一台一体机解决了资料不足的问题。

    (四)在证实法中提高

    由于曾被长期关押,过腻了集体生活,只喜欢一个人住,静静地做好师父教的三件事,不想和人来往。有一天我打开《转法轮》的第5讲,师父说:“他用功能把洞都堵起来了,所以你看不见他的存在。他修炼比较缓慢,他的招儿比较笨,他抓不住修炼的中心。而我们是直指人心。”我从中悟到我这不是把洞堵起来了吗?如果我把洞堵起来就提高得很慢,失去了一个修炼提高的环境。

    这些日子我们那里非常邪恶,不断地有大法弟子被抓,资料发得很慢,我也不忙了,我想我就用嘴去讲真相。我走到一个夜市,可是那个夜市换地方了,见两个老太太在道边上卖东西,我从她们身边路过,这时自行车的车链子掉了下来,我马上想到去向那两个老太太讲真相。于是我又往回走到那两个老太太面前和她们聊了起来,我站在第三者的角度上去讲我自己的经历,因为如果说自己是炼法轮功的她们就排斥不敢同我谈,所以我用这种方式一说她们容易接受效果很好。我讲完之后又去到一个夜市,一路上讲了8个人,效果都很好,我想发一天资料也不如这样面对面地讲。

    有一天我在电话亭打电话,有一老头拿100元钱买东西找不开钱,我碰见他不是偶然的,我要利用这个机会向他讲真相。于是我说大爷我替你换零钱,我和他上一小卖店去换,一路上给他讲法轮功只是做好人,修的是真善忍,说真的我要不是学法轮功做好人的话,我怎么可能去主动地给你换零钱呢?现在政府把说真话的好人都送教养院去了,还说我们“拿刀杀人”,我们连虫子都不杀能去杀人吗?说到这,大爷说你可得注意点,前几天我听说有一出租司机把给他真相光盘的法轮功学员举报了,还得钱了呢!他说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可是现在咱们也管不了,这个“江淹民”把老百姓可坑苦了。

    有一次我去修自行车和老板讲真相,他突然说“江老太……”,我还反映不过来说谁叫“江老太”,他一笑说连江老太都不知道,我才明白说的是江××。现在我们中国大批工人下岗失业,大官大贪、小官小贪就苦了这些老百姓了,江××早就引起民愤了。

    我利用各种各样的机会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有时骑自行车在马路上搭个话茬就讲起真相来;有时买东西时,就把一个大信封口袋里装真相小册子封好口,顺便就送给他。如果是坏人的话,等他看了之后想举报都找不着人了,因为我已骑自行车走了很远了。我想这不是怕的问题,而是用智慧讲真相,因为我们讲真相所遇到的人不可能都是正面的,如果是受毒害很深的人那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在家的大法弟子大面积讲真相做得非常好。我听说有一县城正准备开大会,县长刚要讲话,正在这时有一喇叭突然响起来,传出来大法真相广播电台的广播,这一广播就40多分钟,刚播完县长刚要讲话,又有一个大喇叭开始广播大法真相,又播了40多分钟。还有的同修把大喇叭挂在了各大教养院的大树上,放师父新经文给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听。

    (五)到处悬挂真相横幅

    2001年11月份我们市里非常邪恶,被非法抓捕的同修特别多,每天都是阴天,乌云密布狂风四起,警车嗷嗷地叫个不停,好象是邪恶临死前的哀鸣。我们大法弟子要灭尽另外空间的邪恶,准备来个遍地开花,到处都挂上大法真相横幅,每个弟子都自己选地方同时挂出去。有的同修在大桥上挂了5面横幅,还有几个同修上很远的大桥上,分别在桥的两面的每一个面都挂上了十二条长长的条幅。我和一位同修到一个闹区楼顶挂了一条横幅。还有的同修在靠大马路的楼上挂上了十几米长的条幅,有的闹区挂满整条街,有的地方挂了一大片。远看非常壮观,全都是十米左右的长条幅,上面写着“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好”等字。这些条幅是几名同修做了很长时间才做出来的。天亮以后就听四面八方都是警车叫声,可给那些公安忙坏了,这边刚从那高楼顶上摘下一条横幅,那边又出现了一条横幅。此时天上的阴霾一扫而空,天气放晴。

    很多同修都顶着各种压力在做讲清真相的事情,有一小弟子把真相粘贴粘在公安警车前面的玻璃上,有的同修家里孩子才2岁左右,趁孩子睡觉时去发真相资料,有时抱着孩子拿400多份真相资料,挨家逐楼逐户发放,没有电梯,都是一层一层地往8层楼上发材料。有的同修等爱人睡觉时,悄悄地起来穿上棉衣服,夜里顶着寒风刺骨发资料,白天还得干好工作,圆容好家庭,做好师父教我们做的三件事,真不容易啊!有的在闹区在众人之中粘上“法轮大法好”真相标语等,用各种方式做真相。

    有的同修说我不管明天怎么样,我今天一定要做好,就是明天被抓,照样去讲真相,救度众生,真令人感动。有的同修家里很困难,都失业没收入,还省出5元钱来做真相资料。有很多流离失所的同修都做着很重要的大法工作,他们随时都有被抓的危险,但早已放下生死,前仆后继从不间断。今天这个资料点被破坏了,明天新的资料点又建起来了,今天这个学员被抓了,明天又走出来一个学员补上了。邪恶抓了4年了,人还不见少。有一回我和同修坐出租车,那个司机就说“江宰民不治国让老百姓下岗失业不干好事,你看人家法轮功都被镇压4年了,还有那么多人挂横幅!”连明白的常人都拿着真相光盘让朋友看。我和同修有时每人拿150片真相光盘到居民楼去发,有时拿100多份真相材料去发。

    (六)资料点被破坏

    一天晚上10点多的时候C同修跑来说,U家出事了,刚才U同修打电话说楼下好多公安,U家门口也有公安并听他们说一楼被包围了,去通知同修不要去了,我们又通知相关同修并发正念很晚才睡觉。

    当时我听到的是放资料的地方出事了,我们谁也没有反应过来,一体机那个一楼也出事。第二天早上,我就感到不应该再去一体机那儿去了,总感到会发生什么事情。其实这些天来,总是有奇怪的事情发生,如大机器这里4楼发水了,一个老太太在楼下大声喊4楼发水了,小计算机那屋楼下的那家来砸门,大声说你们楼上开加工厂啊!这些现象的出现,分明是让我们悟的,我在外面做真相时间短,没有经验,但我还是提出大机器应该换个地方,小计算机也最好移到别处放,可是没人听得进去,有的同修还认为我是怕心、正念不足,所以我也不敢再提这件事了。这究竟是干扰还是点化分不清了,得事情发生了才明白。

    但是想到昨天晚上有一位同修打电话让我今天去一体机的屋,我很想告诉他们这几天也不要去,可是我怕他们说我,所以就没说,心想你们都不怕,我怕什么。尽管我预感到今天可能是有去无回,我还是去了,因为怕丢面子,求名的心出来了,又怕别人说我在关键时刻逃跑了。所以那天早上我去一位Y同修家取东西,然后和她一起去一楼的一体机那里去。我和那位Y同修到了之后,走错了楼口,并开错了门,当时也没悟。

    我们到了装一体机的屋子前,开门后一起进去。这里面有两个屋,那位同修进了另外一个屋,我进了装一体机的屋子。一体机声音大,我们在一体机外面用隔音板又做了一个小屋。一体机上又盖了一床棉被。当时我在一体机的小屋子里发现有一个30多岁的男人站在墙角,我当时根本没有反应过来,还问他:怎么到这屋里来的?没想到他是警察,他到我身边后,把我双手背扣着带到另一个屋子里。这时我看到那位同修也被铐着。不一会警察喊来了一辆警车,把我俩带走了。他们还在那屋里等其他的同修。

    不一会儿我们被带到了派出所,恶警提审我,一会儿来软的,一会儿来硬的,让我说情况。我说不知道。他们多次提审我,我就是不说,让我签字我也拒绝。他们没办法,把我带了出去。那位同修为了解脱我,把一切责任都往自己身上揽。晚上,派出所把我们关到区看守所院里一个楼上,我和那位同修每人一个房间,不让我们见面,每个人都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的人看着,不让我们自由活动。我被关押在4号房。第二天又送来一个同修,从她那儿得知,我们一体机那里的4个人全都被抓了,还有那位第一天就被干警包围的那位U同修也被关押在这里。听说干警把U同修送到了一家教养院,U同修一直绝食抗议才把他押送到这来。

    我们每人一个房间由派出所街道派人日夜不离我们左右,我们一起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并向看守我们的人讲真相。后来我们听说,是××在北京打横幅被抓后向邪恶妥协了,她所知道的5个数据点全部被破坏了,损失有近十万元,她一共出卖了十多名同修全都被抓,而一些相关的其他同修虽然没有被抓,但是也被迫流离失所了。

    (七)重新组织真相资料点

    邪恶的不法警察为了达到诱供的目的,用各种卑鄙的手段欺骗我们没有经验的同修。它们把自己编写的口供、自己按上手印,拿来说:这是××自己招的,把事情都说出来了,你看,这就是他的口供。那位没有这方面经验的同修信以为真,于是也说出了一些不该说的话。但是这种欺骗只能是一时的,怎么能长久呢?没有几天,这位同修就识破了它们骗人的把戏。

    和我一起被抓的同修,第五天时,家里交了3000元抵押金被放回家。我每天和监视我的人讲真相,第七天时,他们想让我拿钱。我说:你们别想了,不拿钱都没人来接我,你们千万别和我家人提钱和保证的事,要不然你们就把我送不出去了。我还告诉他们,我不坐你们的警车回去,我不能给我家人造成影响,让别人误解我干了什么坏事坐警车。于是晚上他们都没去接政法委书记,用接书记的车把我送回家了。

    到家后我去了Y家,当我走到他家楼下时,发现停了好几辆公安车,我把这事告诉他,让他注意。当天晚上T同修打电话来约我见面,我又离开了家流离失所了。和T同修见面后给我带到一个屋内,Y同修早已到了,并告诉我那天几个分局公安正在抄家,他在一个他们不易发现的地方,发正念足足发了半个多小时,他们才走。夜里才逃脱日夜监视出来了。

    说到这Y同修手指床上躺着那个人,用被把头蒙住,让我猜这个人是谁,我一把拽开被原来是m同修。我高兴极了,原来她是竟然当着20多个人、十几个干警的面,堂堂正正从里面走了出来,m同修说那天我和分局的公安说我要走了,他们谁也没往心里去,因为大铁门锁着得走3个门才能出去,在他们看来是不可能的。m同修在吃饭的时候,就从大门在众人面前堂堂正正地走出来了。m同修走到警察身边时好象他们的思维都固定住了。这使我想起1999年在北京某一看守所里曾有80多名大法弟子一起从看守所大门跑了出来,门卫人员被定住了。m同修在修炼以前就经常盘腿手结印坐着,修炼之后就能定下来,看法的时候一层一层的法理展现给他,而且观念很少,心很纯,所以才能以这种方式走了出来。

    第二天我们租了一间房,装上一体机又开始干起来了。回家后我去看A同修,可是听她家人说:就在我被抓的那天晚上,公安去抄家把A同修光着脚给按在地上,是儿子把鞋拿来给妈妈穿上了,就这样被抓了。其实被抓之前都有预感,但却都没重视,掉以轻心。

    (待续)


    也谈礼节与举止

    文/美国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重新读过明慧5月30日的文章“参加法会需要注意的礼节”后深有感触。我虽然没有参加温哥华法会,但此文中谈到的一些现象我在参加别的法会时也观察到了,看到以后觉得心里挺难受。

    师父曾多次谈到要符合社会习惯、保持良好举止和尊重西方文化规范等问题。一个很重要的一点是要注意到,对于西方人来说,一个好人应举止得体并彬彬有礼,他们很难想象一个举止不得体的人是个好人(当然单从举止是否得体还不能断定一个人的内在,但表面举止是个人修养的重要反映)。师父在这个方面最近的教诲是:“如果所有的华人学员都能在平时的行为中注意一些、整洁一些,做什么事情都要考虑别人,才是大法弟子的风范。”(《对“参加中使领馆前静坐请愿学员的一些讨论意见”一文的评语》)

    为了救度众生并给未来留下正面的参照,我们应该纠正自己的种种陋习。如果一个人因为我们的言行而对大法产生坏的印象,我们会给他们的被救度制造一个障碍。中华民族和中国社会自古以来都非常注重礼节和个人的言行举止,是中国××党通过文化大革命破坏了中国社会的传统道德价值观念,也彻底破坏了中华民族曾有的宝贵传统文化和个人教养体系。让我们在帮助西方社会建立对大法的良好印象同时,也注意提升从新中国带来的不良习惯和陋习。我们在提高自身道德水准的过程中,也会自然重现文化大革命前中华民族的精神文明和道德状态。

    另外,在中国大陆,因为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体系的变异,很多好的东西失传了,那么有的时候我们从中国大陆来的学员虽然希望改善自己的举止,使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得更得体、更文明,但在把握标准上却不是很得要领。其实有很多好的礼节习惯、约定俗成,只要平时留意观察,很容易做到良性循环的“入乡随俗”。比如说,如果你在每次出入重要场合时都稍加留意,就会发现,西方社会中大家普遍都穿着正式。男士穿衬衣,戴领带,并穿西装裤。如果可能的话,男士还系一条质佳皮带,穿皮鞋;袜子与裤子或鞋的颜色相配。而女士们则身穿裙装或很正式的裤装。不应背大包,但可以背一个挎包。那么你可能就会逐渐意识到,在类似的场合,不要穿运动鞋,不能穿凉鞋和白袜子,等这类的礼仪细节,自己也会做得更好、更随意而得体。

    另外,在任何洪法和讲清真相活动中,个人卫生很重要。我们要给我们讲真象的对象留下好的印象,并且要拘小节,我们的举止不要给任何人造成障碍。如果我们真心想让他们明白真相的话,整洁是一种尊重别人和善意的表现。一些在中国社会曾被文革扫荡干净的文明基本细节可能值得罗列参考,比如:

    个人卫生

    每个人都应该注意自己头发是否梳齐。在重要活动前,并希望在一切活动前都要洗发、洗澡。在重要活动前,女士们应做一下头发,使其美观整齐一些。

    在重要活动的就餐期间,有礼貌地吃东西,嚼食物时嘴应该闭着。嘴中有食物时不要说话。吃东西时不发出声响,不盘子端到嘴边(这在西方社会很忌讳)。吃东西时,最好控制不要打嗝或悄悄地用餐巾纸挡在嘴前打嗝,以示对周围人的尊重。我经常听到有人在公众场合当着别人的面排气。我觉得我们不能这样做。西方人很讨厌这种举动,并感到很不自在。如果要排气的话,请到就近厕所,在重要场合和任何场合都应这样。

    使用洗手间和垃圾箱,一定要考虑到下一位使用者的感受和方便,以及维护自身的隐私和道德形象。所以卫生设施使用完毕后,要自觉使之恢复到使用前的清洁外观,比如恢复洗手池龙头和池子台面上的干净、整洁,不留肥皂和废水痕迹,大家都这样做,那么每一位下一个使用者需要使用同样卫生设施时都会感到安心和愉快。

    言语表达中的礼貌

    当和其他学员在公共场合说中文时,注意音量,尽量做到语调轻缓。常常当中国人进行正常活跃交谈时,在西方人听来好像我们彼此之间在吵架或发怒,这代表了负面形象。不要在公共场合远距离向别人叫喊,除非情况紧急。

    在有讲英文的人在场的情况下,如果想同某人说中文,说:“请原谅我一会。”以免给人排斥感,让后者有不受尊重等负面感受。在举行活动的公开场合,尽量讲英文以使人们觉得能够就活动的主题同你交谈。

    当别人在谈话时,不要冒昧打断。在一旁耐心等待他们结束谈话后再开始讲话。

    不要说“噢,我的上帝!”或在感叹中使用“要命”或“该死”这样的字句。否则会触犯许多人,特别是宗教信徒。

    经常说“请,”“谢谢,”“对不起,”“抱歉”。

    为周围人着想,注意小节

    打喷嚏,咳嗽,或打呵欠时要捂住嘴,之后要说“对不起”。绝不要当着别人的面挖鼻孔,这被视为非常不自重和对人不礼貌。

    如果你必须接手机电话,向别人致歉并离开人群或房间。如有他人在场的话,通话时要轻声。

    守时

    对预定的公众活动,要准时或提早到场以表示尊重组织者和参加者。迟到则是不尊重。然而,对在私人住宅举办的一些社交活动而言,最好晚到一小会儿。如果你拿不准的话,请请教当地熟悉情况的人。

    个人空间

    在走廊、门口、过道、会议室、人行道和其他公共场合,一定要留空间让他人通过。占用所有的空间被视为不考虑他人。学员们站在一起或坐在一起时需要注意这一点。

    为别人着想,耐心排队

    购买物品时,耐心排队不要拥挤。在售货亭,西方人非常礼貌耐心地排队,而中国大陆来的人往往认为插队或者不排队很正常。这可能会给他们留下对中国人不好的印象。所以耐心排队是自我约束和考虑别人感受的良好习惯。

    其它(也很重要):

    当你通过一扇门时,为后来人留门。否则他们会觉得你非常粗鲁。
    坐要坐直,不要东倒西歪。不要看到电视上有人把脚翘到桌子上你就跟着学,那是不礼貌的变异表现。小节上自重而不自大、放浪,能很好地体现一个人的内在道德修养和自我约束能力。

    如果已婚,别忘了戴结婚戒指。美国人通常都戴。否则,他们会觉得中国人都不结婚,或者中国夫妻不在意对方。看起来可能有些奇怪。婚戒有很多档次,重要的是涵义而不是价钱。还有,如果你有孩子但却不戴结婚戒指,美国人会认为你没结婚却有孩子,这会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中国人常脚穿短尼龙袜(通常透明,肉色)。要尽可能避免这样。对于男士来说,看起来好像是同性恋,因为美国只有妇女才穿这种丝袜。对于女士来说,如果穿裙子,她们会穿长统裤袜,或穿不露袜顶的那种(长统袜);西方妇女基本不穿露顶的那种[短]丝袜。

    至于衣服,尽量不要混合不同的花纹。例如,如果你穿一件有花纹的衬衫,那就穿单色的裤子。或者如果穿一件有花纹的夹克,尽量穿单色衬衫和裤子,等等。否则会看起来很奇怪而且不入时。

    常洗发以使头发不会看起来有油脂。有条件的话,尽量请理发师理发而不要自己理,除非你的手艺达到一定标准。美国人确实很注意这个。妇女,不要把头发剪的太短,否则会被视为男人气。

    男士,每天都要刮胡须。你如果有短须会被人认为修饰不当。

    当教人中文词汇或中文名字时不要用夸张语气或甚至高语调。讲话尽量温和。

    如果你有一个英文名字,一定要用它!讲英文的[西方]人很难掌握中文名字的正确发音,而且根本记不住。用英文名让人感到亲切。

    当人们来参加你组织的活动时,要微笑着向人问候并介绍自己。

    在为别人安排的活动上,主动同他们聊天,不要只和自己认识的人交谈。去找一些生人和他们交谈,让他们觉得受欢迎。他们是客人,所以应该让他们感到舒适。

    当你和客人讲完话后,你可以把他们介绍给他人进行交谈。

    当别人在讲话时,不要在一边聊天。

    在别人同你讲话和自己对别人讲话时,抬起头并看着对方。对别人的讲话表示兴趣。(在谈话中低头或眼睛注视下方,中国人认为这是谦卑、是正面的表情,而西方人却认为那是可疑,一种负面的表情。)

    空间:在公共场合一定要多为别人着想。不要阻碍门口、过道和人行道等以至人们不能通行。不要让自己的孩子在活动中、在安静的大楼和公共场所等场合乱跑。这给别人一种不好的印象,认为孩子父母不是好家长或者不为他人考虑。

    尽量不要道歉说“我的英语不好”,因为人们会以为你不想同他们说话。如果你觉得很难回答一个问题或找不到合适的词,你可以把提问题的人介绍给英语好的人。或者你可以向别人请教恰当的措辞。表达自己对学习的兴趣。

    尽管你可能不善用英语讲话,向大家问候表示欢迎还是非常重要的。在简短发言后,你可以说:“让我把能更好地回答这些问题的××介绍给大家”。然后把这个人介绍给英语好的人。“××A,这是××B.××B ,这是××A.”然后说:“认识您很高兴。”之后你就可以离开了。

    开始谈话的好办法:

    你好!我是××。你叫什么名字?认识您很高兴![几乎所有的人都会高兴的同你握手。]活动的组织者主动同来客握手是比较适当的,这样会让人觉得受欢迎。

    能帮助人感到舒服的问题:你是怎么了解这个活动的?

    不应问的问题:

    一般避免的问题:年龄、钱、宗教或抱怨任何事情。如果对方首先提到这些问题,你可以谈论,但要非常小心。

    当问问题时,可以说:“那么”,然后停顿一下后提问,这一般都很有帮助。这是让人知道你将提问的一种方式。但是如果你要问多个问题,不要重复这个方式,否则别人会觉得你太咄咄逼人。

    西方人倾向于外向并把感受写在脸上。当谈话时看着对方的眼睛。眼睛能告诉你很多信息(关于他们是否感兴趣、困惑、受冒犯、感动等。)


    生命沐浴在善的光明中

    文/笑梅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认识杰森是在我来到这个实验室不久。这个杂乱的实验室归一对夫妻管理,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夫妻店儿。我是他们手下唯一的正式职员。杰森是在联系到医生位置之前来这儿做一点科研,为未来的名医加教授打下基础。

    我的老板不太爱讲话,无论你怎么把工作做好,他对你的回报只是一个“OK”。如果他对你的工作稍不如意,可就不OK了。这对我来说,确是一个提高心性的好机会。可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并不那么简单。在业务上,这些工作对我并不难,可以说得心应手。所以在本职工作之外,我还会尽力把杂乱的实验室归拢得井井有条。但是,对我的用心和义务付出,老板似乎并没有看见,还总是把目光放在对我的挑剔上。老板会挑,老板娘也会挑,更奇怪的是杰森也加进来挑。面对他们一次次莫名其妙的挑剔,我尽量保持平静的心态,使自己的心加大容量,更加努力做好工作,以便得到大家的认可。

    一次,我正在急着做一批实验,杰森突然要我立即把有机溶剂放进通风柜。他的态度非常蛮横。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往试管里加试剂,实验不能间断。我说:“过一会儿。”他仿佛对我没有立即行动非常暴怒,又大叫起来。我感到他很无礼,强忍着自己没有动气,但有力地回击道:“请不要打扰我。”对我的话,他好象受到了极大侮辱。他一股怨气没处撒,不一会儿,他走过来,凑近我的脸,说了两句难听的话。那个样子真像电影里的特写镜头。我没有发火,但我感到我拿试管的手已经不稳了。我停下来,平视了他一眼,说:“再见,明天见!”他气急败坏地走了。

    杰森为什么对我这样?老板为什么对我这样?难道是我工作做的不好吗?绝不是!我除了做好自己的实验外,实验室的其他杂活我都主动在做,我几乎在尽善尽美地做。然而却事与愿违。实验室缺少什么实验用品了,大家也会来责备我。那些本不该是我的杂活,也慢慢成了我应该应份的责任。我问自己,我对工作的兢兢业业难道错了吗?我为什么会碰到这么多意想不到的麻烦呢?到底是什么地方有漏?也许我应该强硬一些,正一正这里的不良环境。

    又一次出现矛盾了,依然是和杰森,他依然是那样嚣张。我改变了态度,对他说:“杰森,你身为美国人,应懂得如何尊重人,不要太自私。”我的冷静和义正辞严使他支吾着红着脸低下了头。我以为我终于将这个不正的环境纠正了过来,也终于让他懂得了,我是一个修炼人,但不等于是一个随便被人欺负的人。

    事后,我与好友谈起了此事,她却这样说:“我认为你这样做,就把人恶的一面激起来了,而不是用善的一面去对待。没准儿,他还会报复你的。”果然,没过几天,老板就对我变了脸。我知道事出有因。这次我深深查找了一下内心:我曾经努力表现自己的勤奋和优秀,是想努力得到老板的赏识和同事的认可。作为修炼人,这里面存在着很大的有求之心。修炼人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并不是要努力符合别人的喜好。做事也不是为了得到他人的表扬才这样做,是在做事中去提高自己的心性,踏踏实实地做一个完全为了别人的好人。当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当我的那颗有求之心放下了,我的言行自然而然地改变了。在那之后,无论我做什么都比原来更加自然,更加坦荡了。这时,我发觉杰森也变了。他不再来有意挑剔我,有时还会主动做一些公共的事。有一次,他主动帮我配试剂,我非常感谢他。他说:“没什么,你也帮我做很多事啊!”我感到我的心态和行为潜移默化地使周围的环境也发生着改变。

    转眼一年过去了,杰森要去另一个地方做医生了。我本想在家里为他举办一个晚会。因为大家都很忙,没能如愿。我便想独自为他准备一餐可口的中国饭。

    在他工作的最后一天,我送他一个盒饭为他饯行。我打开饭盒说:“这是中国的馄饨,和上次吃的饺子类似,但要加汤。你回到家用两碗水把它煮开就好了,再加上这个小盒里的佐料。这是你爱吃的濠,我用中国烹调方式做的,你一定会喜欢的。”说完,我一抬头发现他的眼圈已经红了。看得出,他很感动:“梅,你太好了,你真是太好了。”眼前的这个杰森与以前的杰森简直判若两人,他完全象个孩子,面带愧色,全然没有了往常那种精明好斗、咄咄逼人的神态。我为他的改变而高兴。接着他又关切地对我说:“梅,我真不知你是如何在这里忍受的,他们(指老板夫妻)对人很无理。”我笑道:“没什么,如果别人对我无理,我想他一定是不得已的,每个人性格不同,我会尽量去原谅所有的人。”

    那天,我把杰森送到楼下,他要走了。他对我说:“老板今天都没来上班。”我知道他对此很伤心,但我也时刻记得要善解一切,不要让人与人之间产生怨恨,于是解释道:“老板今天有事,出城去了。这些天大家都很忙。”我们到了楼下,再一次相互话别。望着这位美国小伙子的背影,我在心里说:再见了,杰森!谢谢你让我懂得了善的力量!

    (载自正见网)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1/38735.html>


    ■ 媒体报导


    MAXImini.fr网站(法国):迫害法轮功的第四年(图)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法国MAXImini.fr网站7月17日刊登铁理•埃尔夫钢(Thierry ELFGANG)撰写的题为“迫害法轮功的第四年”报道及图片。译文如下:

    2003年7月19日-22日在华盛顿地区将要有一系列的活动,瓜德禄普的五位人士将要做这次旅行。

    7月20日将标志着中国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四个年头。法轮功是什麽?法轮功又叫法轮大法是一种根植于道教和佛教传统的一整套功法。他结合了五套功法的炼习与在日常生活中行为的修行。大法是伟大的法,他制约着所存在的一切。法轮功基于三大原则:真、善、忍。然而,为了这一信仰,成千上万的人却受到迫害,而且不为众人所知……。7月20日是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四周年的日子(江是前中国国家主席)。预计会有数千来自于60个不同国家,不同种族的法轮功修炼者云集华盛顿地区,为的是要在那里举行一系列的大型的活动以向人们介绍对法轮功的迫害。五名瓜德禄普人士将前往参加这次活动。请看他们[要向人们传达]的信息:坚持正义、良知和自由,我们恳请全世界善良的人们共同努力来结束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我们还想提醒大家:一个控诉江泽民种族灭绝罪和反人类罪的诉讼状已经递交到(美国)芝加哥北区法庭。


    RFA:李祥春抱怨狱中受虐 美国国务院密切关注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自由亚洲电台7月18日华盛顿消息:美国国务院关注美籍华人法轮功修炼者李祥春在中国监狱受虐待的情况。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包润石星期五下午表示,美国领事馆官员在星期三与李祥春通了电话。他说,李祥春是美国公民,现在关押在中国监狱,对他的指控是企图破坏广播设备。包润石说,这是美国国务院人员在过去的十个星期之中第8次与李先生直接面谈或者电话通话;李祥春抱怨监狱当局的虐待,他还被强迫参加反对法轮功的学习班。包润石说,美国国务院已向中国有关监狱当局抗议对李祥春的虐待;应李的要求,美国驻华使馆和驻上海总领馆,也在正式及非正式场合几次向中国外交部高级官员和江苏省当局提出这件案子。包润石说,美国驻华使领馆还将继续密切监视这一案件,并向中国有关官员提出有关李祥春被监禁以及他的健康问题。


    瑞士通讯社:50多名法轮功修炼者在伯尔尼联邦广场上请愿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7月12日,约50多名法轮功修炼者聚集在伯尔尼的联邦广场上抗议中国[江氏集团]迫害其在中国的法轮功同修。

    在瑞士及世界各地法轮功修炼者们已准备好对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提出起诉。

    本次请愿活动组织人之一Lee Kyeja女士对本报记者说:“尽管江××已于今年3月份从国家主席的位置上退下来了,但他仍然操纵着对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

    全世界各地的法轮功协会都准备好要对前中国国家主席提出法律起诉,指控其实施酷刑罪、群体灭绝罪以及反人类罪。Lee Kyeja女士解释道:“起诉成立后,如果江××一旦踏上瑞士领土,就将自动引发对他的司法程序。”在美国对江××的起诉已于去年10月进行。(摘译自瑞通社ATS7月12日伯尔尼报道)


    加法轮功发起抵制在社区散布仇恨宣传活动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中央社记者吴显光渥太华十七日专电)中共迫害法轮功四周年纪念前夕,加法轮功学员今天在国会山庄举行记者会,发起全加拿大抵制中共在海外散布仇恨宣传活动。曾因坚信法轮功受两年劳教的林慎立和妻子李进宇参加记者会,控诉中共对其家人的迫害,李进宇的弟弟李纯仍被关在监牢,呼吁加国各界伸出援手拯救李纯。

    法轮功发言人戴宫宇引述二○○一年八月华盛顿邮报报导指出,中国迫害法轮功的三个最关键的政策:酷刑、高压宣传和洗脑。用高压宣传挑起公众对法轮功的仇恨,为迫害开路以此掩盖其虐杀无辜。

    戴宫宇说,宣传仇恨的题材造谣,歪曲事实,动用全部国家宣传机器,诋毁法轮功,镇压开始的前一个月,中共喉舌人民日报,就发表了三百四十七篇攻击法轮功的文章。电视台、无线广播持续地污蔑法轮功。这种宣传影响了没有其他合法消息来源的大陆民众,江泽民迫害无辜的人民,并掩盖对法轮功团体的迫害,大陆民众遭受谎言洗脑。

    戴宫宇称,将谎言和诋毁输出海外是江泽民打压法轮功的一部分。海外大多数诋毁起源于中国驻外使节或中共喉舌,如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的报导并非真正的新闻,而是中共的传声筒。然而,西方媒体有时引述新华社的报导,并散布到海外,这点很让人颓丧。

    戴宫宇说,中国驻加使领馆在过去四年中,向许多的市长、市议员、众多的国会议员和政府官员邮寄攻击法轮功的宣传品。中国外交官在使领馆内举办攻击法轮功展览,并组织华人社团,集会煽动仇恨已经是加拿大公民的法轮功学员。

    戴宫宇说,对华文媒体的控制,是中共在海外散布对法轮功仇恨的另一主要途径。法轮功学员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类问题。加魁省在受理的「华侨时报」诽谤案和蔑视法庭案就是一很好的例证。

    戴宫宇最后表示,中国驻加使领馆将仇恨法轮功宣传的印刷品、小册子、书籍及录影带等,摆置在学校、图书馆、书店、政府办公室等地打击法轮功。加拿大法轮功学员正发起社会各界制止反对法轮功仇恨宣传的全面行动。


    ■ 大陆综合


    吉林市恶有恶报二例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

    吉林市临江派出所恶警患恶疾

    吉林市临江派出所恶警吕耀华在99年7.20以后紧跟江氏集团迫害大法弟子,到大法弟子家到处乱翻,搜大法书,态度恶劣,在2000年初就得了恶报,做了胃切除三分之二大手术,住院治疗。后来有所醒悟。单位电话:0432—4844018,手机:999—5886010

    吉林蛟河破坏真象标语者得恶报

    吉林蛟河某一社区书记,七十多岁了,涂抹大法真象标语,不多天,不仅糖尿病没治好,又得了脑血栓,打针吃药几个月了还是不见好转。另一同伙不到六十,当了几天社区的片长,不仅涂标语,而且收传单,撕、烧传单。不听劝阻,不时还有对大法不敬的话。涂标语不几日,早起突然头晕,送去急救,打针吃药,折腾好几天,也没查出病因。其妻与之同流,引起心脏病,高血压同时复发,钱花了不少,几个月过去仍不见好转,而且原本和睦的家庭,现在经常吵闹。


    2003年7月19日大陆综合消息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
  • 安徽省亳州市四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 辽宁省盖州市大法弟子付文胜被非法判刑

  • 长春大法弟子栗怀明、刘海校被非法判刑16年

  • 河北省涿州市邪恶之徒正在大面积迫害大法弟子

  • 辽宁锦州大法弟子郭淑杰、薛蕾被绑架 恶警谋非法判劳教

  • 北京大法弟子白丽丽被劫持在北京法制培训中心(法西斯洗脑班)

  • 辽宁省东港市公安局疯狂抓捕大法弟子

  • 大法弟子刘成被绑架进王村劳教所迫害

  • 吉林市大法弟子刘玉成、张雪峰等被非法关押

  • 吉林市大法弟子金艳已失踪一年多

  • 辽宁沈阳市大法弟子张敏杰被绑架至张士教养院洗脑班

  • 广东省兴宁市曾跃芳等八名大法弟子仍被非法关押在兴宁看守所

  • 大法弟子挂出的条幅震撼世人

  • 大连市教养院恶人名单

  • 安徽省亳州市四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2003年安徽省亳州市四位大法弟子:毛鹿革、李桂云、李军、付明平分别被非法判刑八年、七年、五年、四年。其中毛鹿革、李桂云已被送至宿州市女子监狱继续迫害。最近邪恶之徒们扬言还要判一批。

    安徽亳州市610办公室书记:许乃亮;犹大:王泰安、于成英、王颖超


    辽宁省盖州市大法弟子付文胜被非法判刑

    辽宁省盖州市大法弟子付文胜在张贴资料时被恶人俞斌举报遭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盖州市拘留所,因不配合邪恶遭恶警刘得彩(音)毒打后关押在盖州市看守所。6月26日上午,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盖州市法院秘密开庭审判,进行非法判刑(拟定4~6年)。

    审判长:温丽华
    审判员:姜林满,手机号-13840713997


    长春大法弟子栗怀明、刘海校被非法判刑16年

    长春市双阳区大法弟子栗怀明、刘海校被双阳区法院非法判刑16年,大法弟子吴子龙被非法判刑12年,刘海校妻子因帮助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二年。他们现在被非法关押于长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位于双阳区奢岭乡北面。

    法院在开庭时不许家属旁听,大法弟子们喊出了“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在6月18日上午9点宣判时,大法弟子们被堵着嘴,戴上口罩。法院以种种借口,不许家属旁听。而且这些大法弟子在被非法关押一年来,恶警也不许家属接见,连身上的生活费都被诬蔑成是什么“活动经费”抢走。现以上大法弟子们全上诉,不服判决。


    河北省涿州市邪恶之徒正在大面积迫害大法弟子

    河北省涿州市邪恶之徒正在大面积迫害大法弟子,目前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超过了20人,有多人被非法判刑。


    辽宁锦州大法弟子郭淑杰、薛蕾被绑架 恶警谋非法判劳教

    据知情人透露,辽宁省锦州市国家税务局凌河分局大法弟子郭淑杰、薛蕾6月27日从单位被绑架到锦州第二看守所。凌河分局国保大队恶警孙志安为完成江氏邪恶集团给各地区下达的指标,预谋把郭淑杰、薛蕾非法判劳教,已经报到市局审批。

    望所有大法弟子行动起来,采取各种方式写信、打电话向国税局凌河分局等有关部门讲真象、窒息邪恶,营救同修!

    通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国家税务局凌河分局,邮编:121001
    局长:薛盛伟、张铁金、焦志强

    电话号码:锦州国税局局长办公室:
    (0416)3129195、(0416)3157240、(0416)3120027

    郭淑杰所在稽查科:1科:(0416)3128175,2科:(0416)3121021
    薛蕾所在计财科:(0416)3168204
    国税局局长住宅电话:薛盛伟:(0416)2830111;张铁金:(0416)3153625;焦志强:(0416)3127282,手机:13904968283
    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办公室电话:(0416)2133321


    北京大法弟子白丽丽被劫持在北京法制培训中心(法西斯洗脑班)

    明慧网上曾有多篇文章报道大法弟子白丽丽在北京和在石家庄的劳教所遭受的迫害。2002年7月,她再次被抓,关押在北京法制培训中心。她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被恶警上大板,终日捆绑在肮脏不堪的床上。


    辽宁省东港市公安局疯狂抓捕大法弟子

    六月中旬以来,辽宁省东港市公安局在“610”授意下,对大法弟子疯狂抓捕。他们采用蹲坑、盯梢、监视、监听等卑鄙手段,先后有刘志清、徐桂兰、曹淑艳、孙家俊夫妇、潘守臣、潘守良、潘文德夫妇、于老太(60多岁)等20人被非法绑架,两处资料点被破坏。其中刘自清在自家饭店被绑架、潘文德夫妇在自己家被绑架。

    建议所有东港及看到此消息的大法弟子发正念清除邪恶势力的干扰和破坏。


    大法弟子刘成被绑架进王村劳教所迫害

    2003年6月28日,明慧网中有关于胜利油田大法弟子被迫害的情况,其中有关于大法弟子刘成的情况。

    刘成被单位从北京团河劳教所接回后,经一段时间的所谓“隔离”,直接送油气集输公司洗脑,经一个多月的迫害,邪恶之徒未能达到其目的,现在又将其送到臭名昭著的王村劳教所进行迫害。


    吉林市大法弟子刘玉成、张雪峰等被非法关押

    吉林市大法弟子刘玉成、张雪峰等人因上网揭露江XX群体灭绝罪而被非法抓捕,至今仍在关押之中。

    请大法弟子见此消息齐发正念营救,使他们正念正行,堂堂正正地走出魔窟。


    吉林市大法弟子金艳已失踪一年多

    金艳,女,58年出生。1995年12月得法,1999年7月20日到省政府长春证实大法,被非法抓捕,放回后所在地派出所、街道,龙潭区610的邪恶之徒经常无理骚扰该大法弟子。

    金艳为了进一步证实大法,向世人讲清真相,于2002年4月1日去北京,至今音信全无,生死不知。望知情者能够提供该大法弟子的下落。


    辽宁沈阳市大法弟子张敏杰被绑架至张士教养院洗脑班

    沈阳市铁西区大法弟子张敏杰,女,58岁,于15日早9点左右在家被街道办事处谈话为由骗走,现在被关押在张士教养院洗脑班。教养院的人声称,如果不“转化”,不让见家属,也不放人。望看到这条消息的大法弟子为其发正念,助她早日走出魔窟!


    广东省兴宁市曾跃芳等八名大法弟子仍被非法关押在兴宁看守所

    广东省兴宁市曾跃芳等八名大法弟子,于今年5月初在梅县向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抓,被非法刑事拘留,目前仍被关押在兴宁看守所。曾跃芳,女,30岁左右,于95年底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前是当地出了名的药罐子,从幼年起,身体一直很虚弱,其父母为了给她医病,已经费尽心血,花尽所有的积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日益严重,医院只得叫她回乡修养,听天由命。95年初,她有缘遇上法轮大法,大法的洪大法理和师尊的洪大慈悲,不仅使她明白了做人的道理,还给了她健康的身体。她常跟人说,是大法给予她第二次生命。


    大法弟子挂出的条幅震撼世人

    东北某市大法弟子在端午节前天晚上,在当地最高山上挂满了“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真善忍”条幅。第二天早上当地居民按往年习惯上山踏青时,看到满山的条幅后感到深深的震撼。


    大连市教养院恶人名单

    院长:郝文帅、张宝林
    政委:张子亮
    恶警:刘忠科、宋恒岳、景殿科、郭鹏
    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电话:总机-0411-6859961转291、292
    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411-3635563
    教育院管理办公室:0411-6858737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9/38631.html>


    62人发表声明──声明强化洗脑作废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编者注:“严正声明”是在压力下曾给邪恶写过“不炼功保证”的法轮功学员宣布重返修炼的声明。为保持严肃性,声明必须用真名实姓发表。如发现使用化名的“严正声明”,将予以删除。在明慧网上发表严正声明,必须写清(1)自己写给邪恶的“保证书”作废;(2)郑重宣布从新修炼、弥补损失。

    * * * * *

    声明人:栗三女 袁绍坤 花谔 沈莹 李秀珍 庄慧敏 刘素兰 刘俊力 张宝云 张朝华 韩华 张绍珍 孙玉明 孙延芳 陈文华 郝杏礼 许永霞 刘岚芬 刘业梅 步玉梅 孙德福 王丽娜 王树芝 马维霞 曹立岩 于宝莲 刘雅芬 崔志起 胡宝宽 宋艳英 赵凤贤 杜广琴 夏广云 梁红敏 高辉 王国华 张仁兰 苳梅芹 郑兰民 韩玉忠 于海芹 佐素红 闫淑先 张桂芹 常春艳 马万里 姜莉 诸城 于桂兰 魏荣娣 翟云华 季晓泉 张伟锋 刘秀兰 徐玉清 赵杰 倪宝金 程美芝 霍德富 张桂荣 李锐 张桂英


    青岛市播出谎言电视剧的有关责任人名单和电话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惊闻近期青岛市电视台将播出诽谤法轮功的24集谎言电视剧,建议所有看到此消息的青岛大法弟子多发正念,彻底结束旧势力的参与。

    参与作恶的有关责任人名单:

    青岛地区电话区号:0532-

    单位

    职务

    姓名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住所电话

    青岛市委宣传部

    部长

    杨军

    5911178

    13061299177

     

    青岛市委宣传部

    副部长

    庄清泉

    5911016

    13905429996

    5969078

    文化局

    局长

     

    2870013

       

    青岛市委宣传部

    副部长

    吕振宇

    5911730

    13708971798

    2656123

    青岛市委宣传部

    副部长

    王凯

    5911308

    13808993859

    5871819

    青岛市文明办

    主任

           

    青岛市文明办

    副主任

    孙宪政

    5912865

    13001696767

    2790663

    青岛市委宣传部

    副部长

    姜正轩

    5911882

    13506396680

    5889617

    青岛市委宣传部

    副部长

    徐建宏

    5911735

    13305328266

    2862521

    青岛市文明办

    副主任

    王书勤

    5912865

    13583288987

    5770028

    青岛市新闻办公室

     

    王海涛

    5911895

    13808968660

    5720018

    青岛市委外交办

             

    青岛市广播电视局

             
     

    党委书记

    张相逢

    5702128

    13905426508

     
     

    局长

    楼树军

    5702098

    13953267766

    5928089

     

    青岛电视台台长

           
     

    副局长

    孙朝晖

    5701978

    13905325892

    5727890

     

    总编

    胡滨

    5701675

    13905326599

    5062199

     

    副局长

    潘盛国

    5702099

    13606487687

    5920168

     

    副总编

    张海勇

    5701688

    13808963108

    5769277

     

    副总编

    徐磊

    5701626

    13808963107

    3869368

     

    青岛电视台台长

           
     

    副总编

    王玮

    5701536

    13906485266

    3889051

     

    电台副台长

           
     

    局纪委书记

    宋立建

    5702100

    13808997818

    5870011


    明慧新闻简报(2003年7月18日)

    【明慧网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九日】
  • 时事述评

  • 迫害真相

  • 弟子切磋

  • 海外综合

  • 真相与人心

  • 大陆综合

  • 资料汇编

  • 时事述评

    回顾:写给“610”人员:你们的组织是非法的 你们的迫害行为是犯罪。三年来,江泽民滥用政府权力,制造了一场人类历史上的空前的浩劫!把上亿的人民当做“敌人”打压杀戮,他直接践踏宪法,败坏国家、民族的形象,这是天理国法不容的。你们大多来自法律部门,本应是正义的使者。当国家处在黑帮乱党、政匪一家、生灵涂炭的危急时刻,你们不是运用法律抵制江氏的恶劣行径,却充当江的帮凶,给法轮大法修炼者凑材料、列名单、非法关押、判重刑……对此,奉劝你们要用法律、用良知审时度事,对自己的未来负责。当大法在中国遭陷害时,全世界都在共同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各界人士纷纷谴责江氏集团灭绝人性的残酷迫害,并呼吁中国人民抵制和制止暴政。江泽民连续四届被评为世界新闻界“十大公敌”。大赦国际组织评江泽民为“人权恶棍”。希望你们抓紧时间浏览大法网站,那里有你们从政府喉舌那里听不到的法轮功真相。把握住历史给你们的最后一次机遇吧!(本文首发于2002年7月2日)

    文章回顾:江泽民,中国最大的不稳定因。江泽民扬言要将“一切不稳定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于是,所谓的“稳定”就可以压倒正义,压倒良知,压倒人性。于是,鸣冤叫屈无门,而男盗女娼,贪污腐败却能肆虐中华大地,就连反腐败本身都成了江泽民的手段用来除去异己。法轮功万人上访中南海,本是对政府的信任。不料江泽民动了邪念,非要把法轮功彻底打翻。江泽民丧失人性镇压法轮功,多少无辜百姓被抓,被打,被劳教,被判刑,被折磨致死;多少无辜百姓被退职,被退学,家庭被打碎;一幕幕惨烈的悲剧,一幅幅人间地狱。然而,法轮功群众无所畏惧,坚定信仰,非暴力的世界性和平请愿从未间断。“于无声处响惊雷”,江泽民就象着魔一般,变本加厉,信口雌黄。二十余载的经济腾飞,江泽民不惜动用血本,发动所有的国家机器去打这场没有敌人的战役!中国真正的不稳定因素,绝不是要争取天赋人权的黎民百姓,恰恰是那不顾人民死活的当朝小人。(本文首发于2000年9月19日)


    迫害真相

    湖南省祁东县大法弟子肖亚芳,女,29岁,因进京上访被县公安局非法关押两年多,受尽了折磨,已被折磨得骨瘦嶙峋,不成人样。今年6月下旬,肖亚芳呼吸微弱,危在旦夕,邪恶之徒怕承担责任,将她释放,并逼她交一万元,最后勒索了2000元。

    今年四月份,一天和朋友聚会,偶遇河南某劳教所一头目也在其中。有位朋友问那位狱警,听说劳教所对炼法轮功经常施酷刑,他不好意思地说:上边有指令,对那些很顽固不放弃修炼、不转化的要狠治。这时我向他们讲清真相,并说善恶有报。他说其实我也不愿干,可是上边又有指令不干就得下岗。后来他说上面今年又给所里拨款180万专门迫害法轮功。

    失去左腿的残疾人大法弟子晏宇涛因上访、散发传单,向世人讲大法真相,被非法关押、判刑,受尽非人的折磨。在范家台监狱,他虽然身患残疾,仍被包夹人员拖到工地干重体力活,后来被强制坐在小板凳上,一坐就是一天,有时甚至连续几天几夜不许睡觉……不管邪恶如何猖獗,晏宇涛始终正念正行坚如磐石。

    向国际刑事法庭提交秦皇岛市610歹徒和公安局一处打手的犯罪事实:近4年来,在江氏流氓集团“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邪恶指令下,河北和秦皇岛610、公安的邪恶之徒面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一群善良百姓,采用卑鄙、下流的手段,非法监视、跟踪、私拆信件、电话窃听、开除工职、学籍、军籍,绑架、非法关押、劳教、送入精神病院、判刑、送洗脑班,非法抄家、罚款,逼迫离婚、对坚定的大法弟子,它们不惜采用吊、打、电、铐等各种刑具,长期不让学员睡觉......4年来,秦皇岛大法弟子几百人被非法劳教,上千次人被非法拘留,多人被非法判刑,多人被迫害致残、致死。我们秦皇岛大法弟子在中国大陆投诉无门的情况下,向国际刑事法庭提出控告,希望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人权给予关注,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无条件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

    2003年7月15日,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610办公室副主任李俊等人伙同县公安派出所一群不法之徒有预谋地对康平县农行的大法弟子李兵、李丽(夫妇)、陈延、李杰(夫妇)和阎平进行了绑架,强行送往沈阳市张士洗脑班。

    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生、大法弟子孙震由于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一直被迫害得流离失所。2002年孙震与女友被绑架到怀柔公安局。孙震后来又被送到北京市洗脑中心;孙震的女友被关在怀柔拘留所一个月,家属被敲诈一笔钱后才放出。 现孙震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2000年上半年,广东省河源市大法弟子李秀芹被无故绑架到派出所,后被非法判劳教两年,劫持到广东三水妇教所。两年中,受尽野蛮的精神迫害和人格侮辱,同时被逼参加繁重的手工劳动、军训等。她刚出劳教所不久,2002年9月5日又被当地派出所无故绑架,劫持到广东三水妇教所,现正在受着非人的折磨。

    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里规定的劳动时间为早7点至晚8点,这种劳动强度已是超负荷了,然而在各个大队却不仅如此。如四大队的大队长关某某和李大队不断给大法弟子加大劳动量,有时要干到晚上11-12点钟。后据知情人讲,原来劳教所每月下达了十五万元的生产任务,但在大队里没有帐,多生产的利润都被此二人私分。据说其他大队也是如此。五月下旬,黑嘴子二大队又有一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

    吉林省德惠市大法弟子孙迁、张文峰、姜春贤、张燕、蒋文彬、小魏、刘殿玲、刘佰军、胡杰、邹继斌、林鸿飞等因修炼大法、讲清真相,自去年10月份被恶警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德惠市看守所。

    河南省鹤壁汽车站的门上明晃晃地写着“法轮功练习者禁止乘车”的字样。这是江氏集团对法轮功迫害的明证。


    弟子切磋

    对华盛顿DC7.20活动的几点思考与建议。今年华府的中心活动是:由大法弟子组成的正义与良知的人民法庭将在华盛顿的自由广场和国会前,公审邪恶之首江泽民,这项活动涵义深远。历史上许多的预言中都预言了最后的大审判。是在大法弟子师父正法过程中证实大法、讲清真相、揭露邪恶、清除宇宙中残余邪恶的波澜壮阔的一幕。华府是个大舞台,为世界各地的弟子提供了最大限度发挥我们潜能的空间。建议各国的弟子能够主动与本国的大使馆及驻华盛顿DC的媒体联系,美国各地的弟子也可去当地的议员们在华府的办公室访问,把大法的真象带给他们。另外,为了突破旧势力对媒体的封锁,建议所有来华府的学员能够对自己这几年的修炼历程做个回顾,把最令人难忘的故事写下来,向当地和华府的媒体投稿,把大法弟子的真实故事告诉给世人。相信当所有大法弟子的力量汇集在一起的时候,旧势力的封锁也就突破了。

    在流离失所的一年中我遇到许许多多可敬的同修,他们都默默的在正法的路上坚定的走着,时刻激励着我更加精进:

    ◇同修A陈大姐。一晚,她骑单车在一交叉路口被一摩托车以很快的速度头与头撞上了,她当时就倒在地上了,当时围过来好多人,都说这个人不行了。陈大姐虽然动不了,心想铲除旧势力强加给我的一切迫害,我是正法弟子。那骑摩托车的人戴着头盔,也好久才清醒过来,他走过来要扶陈大姐去医院,陈大姐说:“没事,我不用去医院,我是学法轮功的,今天要是碰上别人你可就没这么幸运了,你知道法轮功吗?”那人说:“知道,我家收到过四五张真象资料,不过我没看。”“那真可惜,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你也知道今天的车祸有多严重,要是遇到一般的人,我不定出什么事呢,你三五千都不一定了事。但是我不会要你的钱财的,只希望你记住:真善忍、法轮大法好!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电视里是诬陷我们的。”那骑摩托车的人说:“是,我记住了,谢谢。”那晚,陈大姐和几个同修还到几十里的乡下去发真象资料,凌晨三点多钟才回来。

    ◇同修B真姐。真姐得法前是有名的药罐子,患有先天性类风湿,从小到大的痛病四处医治都治不好。96年她得法后,一身轻什么病都没了。附近的人看到她的变化就都来学大法,她丈夫也非常支持她洪法。她更是义无反顾的在正法路上坚定的走着,贴标语、撒真象、接送资料,每月600元工资,只拿出50-100元做生活费,其余全部用于做真相资料救世人,她觉得每天都生活得最充实。

    ◇同修C大姐,大姐知道资料点要遍地开花,主动想学电脑。每天上午大姐把所有的家务全部干完,下午就到离她家很远的一个同修家学电脑,天天顶着烈日跑来跑去,对着电脑,头就开始痛,可她坚持要学会。我为大姐这种精神感动。

    ◇同修D大哥。大哥负责协调和下载,他处处都以大法为衡量标准,在资料点的运作方面能及时指出我们的不足,提醒我们,经常和同修们切磋、交流,在本地正法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同修E李大姐。李大姐是99年6月得法的,得法没一个月,邪恶就铺天盖地压下来了。然而,她对大法非常坚定。她拿出钱来做真相资料,说:“同修们到北京去,回来不同程度被罚款,师父保护我这些钱没被邪恶罚去,应该全部用于大法上。”现在看来那时思想上还有符合旧势力的因素,可在当时她证实法的心是非常纯净的。


    海外综合

    法轮功遭中共镇压至今年7月20日为止已届满四年,今年主动出击发起「全球起诉江泽民」,在世界各国法庭以「群体灭绝罪」控告江泽民。台湾的法轮功也将加入声援,当日在台北、高雄两地同时举行各种活动,追悼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声援法轮功全球起诉江泽民。

    为了更有效地营救金子容子,广岛大法弟子自7月4日至10日对鸟取和岛根两县进行了访问,拜访县政府,向各县知事和市长递交了“请愿书”,在鸟取县政厅和岛根县政厅举行了两场记者招待会,在鸟取县车站和岛根县车站向过往行人发真相资料并开展了征集市民为营救金子容子的签名活动。在两地,先后有十几家新闻媒体参加了会见和进行了采访。

    英国首相布莱尔访华在即,英国法轮功学员7月16日到首相府门前和平请愿,希望布莱尔在中国之行期间,能向中国政府提出对法轮功人权问题的关注。学员们将请愿信和征集到的签名递进了首相府。

    台湾台南市7月7日至7月11日举办教师研习营法轮大法研习活动。

    今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伊斯顿的七月传统节上,法轮大法学员在当年宣读独立宣言的广场中心表演了法轮功的功法,引起了市民热烈的回应。当日傍晚市长亲自主持了对法轮大法的褒奖典礼,市长颁发法轮功学员褒奖并说道:“(独立)宣言是一种精神,是一种不能抹杀的精神力量,它活在人们心中,不是宪法,或政府所能剥夺的。法轮功也是这样,会持久下去的。”

    加拿大新闻社2003年7月16日报导,在中国镇压该团体四周年之际,法轮大法精神运动的几十名信仰者周三举行了集会。张丽的丈夫,38岁的工程师何立志已被关押在中国监狱超过两年了。法轮功支持者们谴责中国政府将反法轮功的运动通过使领馆输入到包括加拿大在内的其他国家。自由党省议员乔治-史密斯曼说加拿大人极有必要向中国政府传达信息,告诉他们“这种极度的镇压”是不能容忍的。

    自由亚洲电台7月16日报导,7月20日是中国政府宣布法轮功为X教的四周年。一对法轮功夫妇从北京来到美国旧金山向人们叙说四年来被剥夺人权和自由的情况。


    真相与人心

    你们的资料好珍贵:

    ◇同修到外地去了几个月,拿着最新真相资料给工厂里的人看,厂里的人都愿意看,看完后退还给她。同修说:“你们可以不用还给我,带回家给亲朋好友看。”厂里的人说:“是真的?你们的资料好珍贵的,我们还以为要还给你呢!还给我们带回去,你们真是太好了!”

    ◇一位阿姨和一个大法弟子在一起上班,她明白真相后处处维护大法。同事说大法不好,她和那位同事争辩起来,当天晚上她就梦见好大一个佛和许多飞天,还有很美妙的景象,她半夜醒来都睡不着了。后来我租住她家的房子,她坚持不要我的房租,“我知道你的情况。告诉你我原来身体一直不好,自从去年3月份明白你们的真象后一直到现在没吃过药。人就是要做好人,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我给一位老裁缝讲真相,他得知我受迫害失去了工作,非常同情,要看大法真相资料。我告诉他真相资料是同修们用自己省吃俭用的钱做的,要珍惜,看完后请传给其他人。第二次见到他时,他告诉我把真相贴在楼道口边,这样看的人就多了。一天我遇到一位熟人,她告诉我:她在别人家的门上看到大法的真相传单,觉得写得太好了,可惜少了点。我忙告诉她我给你送资料。每次她遇到我她都会说:“你们师父好!大法好!”

    ◇3月我被蹲坑的警察抓进看守所,一位农村阿姨和我聊天说:“我只读了二年小学,我很想写一篇文章,说句心里话‘法轮大法好’给我的亲戚朋友看。”她告诉我她是被有权势的人冤枉进来的,进来后遭到犯人的毒打,心里非常怨恨,想着死也要出这口气。是以前进来的功友开导她,放弃了报复计划。后来她口述,要我给她整理了一篇文章。她又要我把《洪吟》和大法弟子创作的歌词写给她,回去后自己要学法轮功。

    ◇一日去外地办事,车上人们谈论著“非典”的事,借此我接过话题说到对法轮功的迫害。电视里演的全是欺世谎言,并告诉他们“自焚”伪案的真相,一中年男子听后大吃一惊说:“只知道××党假,不能太相信,看样子××党越来越不能相信了,越来越假了。”

    往国内的妹妹家打电话,正好是妹夫接的。妹夫是个教师,是个不爱说话的人,电话里我刚提起叫他别信中央电视台讲的什么天安门“自焚”,妹夫就慢悠悠地接着说:“不用说了,知道是假的!”“不光法轮功的报导是假的。其它的报导也都是假的。”“不光我不信,我周围的人也都不信,不光法轮功的报导我们不相信,中央电视台上的什么报导我们都不信。”

    某县一位不修炼的大姐到轻工市场买小商品,回家后发现找回的钱多了5元,大姐心想卖小商品的也不容易呀,我得赶快给她送回去。这位大姐到了那里一看,卖东西的人已经走了。过后大姐去了三次才碰到那人,那人感激地说:“你是炼法轮功的吧。”事后这位大姐深有感触的说:“不管电视上怎么说法轮功,可在百姓的心中好人就是法轮功。”

    某单位副经理明白真象后,把她知道的真象也讲给别人,利用工作之便多次在公开场合正面弘扬大法。一次她打开水,暖瓶突然炸了,满满的一壶开水洒到了脚上,当时连急带吓眼泪都下来了,赶紧把袜子脱了下来,当时就带掉一层皮,可过了一会一看脚却象没烫过一样。她顿时想到:是不是我经常说法轮功好,法轮功师父管我了?

    一天路过市场买点菜和水果。卖水果的老者说:称稍低点,给你换个大的。我说:没事,没事,我是法轮功弟子不占便宜,做好人。接着我就给老者讲了“自焚” 栽赃案等真象。老者说:我知道,我看过真象资料,知道那些都是假的,都是事先编排好的了,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我临走时请老者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老者说:谢谢你!我祝你平安幸福!平安幸福!

    山东某市一对退休老夫妻乘坐大法弟子的出租三轮车时得到了真象材料和光碟,不久,他们在公园前碰见了,一起聊起了大法真象,大叔想炼功,大法弟子把教功光碟送给了他。快一年后,大法弟子又遇见大叔,大叔说:我们老俩口天天照着教功碟学炼,现在腰不疼腿不痛,还能给儿子看孩子,还骑上自行车找老朋友,告诉他我炼法轮功治好了病。大叔说:“小兄弟,我有个心愿。请你写信代我向尊敬的李洪志师父问好!向全世界人民、向全中国人民说一声「法轮大法好!」”

    小岩2002年夏检查发现子宫内长有一个四公分瘤子,很快又长出6个小瘤,小岩心里真害怕,请来母亲见一面。母亲是大法弟子,修炼前病魔缠身,她对女儿说,“咱家乡多病的叔叔,阿姨,修大法后都得到康复,这些你是知道的呀。原来劝你们修炼,你们总推说工作忙,现在到了这一步,不要再迷而不悟了,机缘一错再错也许不会有了。”小岩如梦初醒,几天后母亲高兴地返回家乡。不久女儿女婿打来电话,小岩身体啥事没有了。现在女儿女婿都走上了修炼大法之路。

    王弘法2003年6月21日出生,脑水肿,不会吃奶,出生后1-6天在哈尔滨军大医院就医,医生说治好了也要留后遗症,没有治疗价值。他爸爸抱着他来到德惠市大青咀乡求冶,几家诊所都不收,没办法只好把孩子抱到德惠。本家大伯是修炼法轮大法的,当时就拿来法轮大法音乐放给他听。结果一天之内就症状消失,反应正常。法轮大法救了孩子的生命!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道芬县颁布褒奖公告,宣布2003年7月为“法轮大法月”。

    美国加州参议员2003年7月5日颁发嘉奖证书,庆祝圣路斯奥比斯泊郡首届“法轮大法周”。

    美国加州议会成员颁发嘉奖证书,庆祝莫尔诺谷市2003年7月13日的“法轮大法日”。

    美国加州议会成员颁发褒奖证书,庆祝可恩县2003年7月7日至13日的“法轮大法周”。


    大陆综合

    录像片:明慧焦点(三十四)──评司法部的政治电视剧

    大陆各地恶有恶报事例:

    ◇武汉市汉阳区江堤乡界牌村追随江氏集团恶意攻击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三人相继得恶报。秦玉仙2000年10月初曾被本村610派去汉阳洗脑班工作12个月,2001年10月她患乳腺癌。管段民警常明强已患肝癌,至今躺在医院里。最近江堤乡派出所所长兼牌村管段民警吴如意患血癌。

    ◇原吉林省安图县白河林业公安局副局长郭广清一直指挥并参与残酷迫害大法弟子。2003年5月末郭广清洗桑拿浴时与松江镇公安分局局长为了争地方两人大打出手。郭广清将松江镇公安局分局局长用皮带抽伤,踢伤。现郭广清已从副局长降到森保防火办副主任。

    ◇辽宁省本溪县某村支书指使小舅子涂抹法轮功真相标语,其小舅子涂抹完标语后过十多天得鼠疫(出血热),住医院花掉5000多元。这是2003年5月20日左右发生的事。

    2003年7月18日大陆综合消息:

    ◇自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非法成立以来,本市及其它地区很多大法学员被迫害。有消息说辽河油田与其它地区还准备把坚定的大法弟子送罗台山庄洗脑。提醒抚顺学员要加强学法,向内找,建议每晚8、9点齐发正念,清除邪恶。

    ◇武汉市汉阳公安分局琴断口派出所一群恶警于6月24日在七里社区委员们带领下将该小区大法弟子庐宝丽(女)等三人从各自家里强行绑架。

    ◇秦皇岛大法弟子杨玉珠被迫害致残,目前在秦皇岛人民医院治疗。最近邪恶之徒要求杨玉珠马上出院。

    ◇山东临沂市沂水县诸葛镇68岁的女大法弟子于俊怀被恶徒非法绑架到临沂市洗脑班迫害。

    ◇临沂市莒南县大虎镇仕沟村大法弟子孙崇臻,女,38岁。在讲真象时于12日被绑架,现被关押于县看守所。

    ◇河北省保定市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基地,设于保定地区涿州市南马乡的洗脑班,在迫害了众多大法弟子后于2003年4月在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下被迫解散。但是,6月份涿州市大法弟子徐玉清进京向世人讲真相中被抓,现被秘密关押,邪恶的洗脑基地又重新迫害大法弟子。现涿州市许多大法弟子被迫害,关押,洗脑。

    ◇2003年5月以来,辽宁省本溪市牛心台地区恶警带领保安人员及社区恶人不断骚扰,抓捕大法弟子,勒索钱财。5月19日,本溪县偏岭一大法弟子王彩云被邪恶抓捕。据说是因为发表严正声明被邪恶之徒在网上发现而被抓。

    ◇7月16日,绥中县前卫镇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绑架、抄家。另有绥中县加碑岩乡一刘姓大法弟子(男,60岁左右)日前也被不法警察绑架。

    ◇衡阳大法弟子周保国3月11日被市610歹徒非法关押在衡南县看守所至今。周保国爱人已下岗,女儿在读大学。家庭经济很难维持。

    ◇7月15日,辽河油田茨采工程技术服务处邪恶之徒绑架大法弟子蒋兴旺。此次是辽河油田邪恶之徒继6月6日首次绑架6名大法弟子之后的再次逞恶。邪恶之徒是有目的、有组织地绑架大法弟子,集中后送往辽宁省抚顺市洗脑中心。

    ◇房山十余名大法弟子7月初被抓、被抄家,目前都被非法关押在房山公安局。

    ◇大连大法弟子孙润生,两次去北京上访被绑架,被非法判教养两年,后讲真象被非法加期一年,保外。2002年7月又被绑架。现关在大连监狱被强行洗脑,精神和身体遭受残酷折磨。

    ◇商丘恶人电话:抓捕商丘多名大法弟子的参与者何宝生,13037519025

    今日45人严正声明,在邪恶的强化洗脑及高压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损失,向世人讲清真相,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歌谣:监狱曝光等数首

    明慧新闻简报(2003年7月17日)


    资料汇编

    明慧周刊(第七十九期)

    真相传单:法网在收(三)

    真相报章:天地苍生(第139期)

    参考资料:应追查上海两大太子党。最近被揭开的香港中国银行总裁刘金宝和号称“上海首富”周正毅的经济案件,看来会揭开上海的腐败特别是金融业的腐败盖子。而金融腐败同权力腐败往往是分不开的。要彻底揭开金融黑幕,有两个顶级案子非搞清楚不可,那就是邓小平家族中“地产大王”邓质方和江泽民家族中江绵恒第一桶金的来历。没有上海领导人和银行的支持,邓质方怎么可能在92和93年间批到古北区的廉价地皮?也没有资金兴建豪宅出售。同样,江泽民的长子江绵恒在94年突然冒起,取邓质方而代之当“电信大王”,这次是廉价公司。上海市经委上亿资产的上海联合投资公司,怎么会由江绵恒几百万就买下来了?江绵恒的资金又是哪里来的?其后江绵恒又同台塑王永庆的儿子王文洋合作投资六十四亿美元在上海创办宏力微电子公司,但据王文洋向好友透露,他根本不出一分钱,江绵恒只是借他的名字而已。


    ■ 资料汇编


    明慧周末(第一三○期目录)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面向法轮功学员的亲朋好友的《明慧周末》第130期已经发表。

    新闻报道:

    1. 法轮功盛大游行 纽约唐人街载歌载舞气象新(图)
    2. 42米长“悼念墙”展示迫害真象 瑞士学员要求把江送上法庭(图)
    3. 中央社:法轮功遭受迫害四周年渥太华举行整周活动
    4. 奥地利法轮功学员集会 要求江集团立即停止非法迫害(图)
    5. 国际大赦英国爱丁堡分部支持法轮功学员诉江案的声明
    6. 夏威夷州参议员致信中国驻美大使要求停止对法轮功的镇压
    7. 世界日报:营救李祥春 联合广场百人集会
    8. 欧洲大法弟子在卢森堡洪法活动报道(图)

    迫害真象:

    9. 夫妇相继在镇压中遇害 留下一不满6岁的孩子——迫害致死人数上升至756人
    10. 黑龙江省呼兰县看守所恶警与狱医合伙将开水强行灌入胃中残害大法弟子
    11. 湖南省常德市610歹徒将一对老年夫妇迫害致双目失明
    12. 610、公安、派出所兴师动众加害一品学兼优的中学生
    13. 电视剧《生命无罪》颠倒黑白――北京女子劳教所的真实生活

    还真象于天下:

    14. 镇压是江泽民以个人意志推翻政府决定的恶果
    15. 文章回顾:“6.10”是一颗毒瘤
    16. 我妈妈马锦秀被江氏集团算在“1400例”内的事实真相
    17. 清华毕业生忆四年前7.20上访经历

    大法真象传世间:

    18. 大法弟子亲人的一番话
    19. 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真象
    20. 心生善念护横幅 心脏痼疾一朝愈
    21. 大陆警察在觉醒
    22. 加州克恩县庆祝法轮大法周,多位政府官员祝贺颁奖
    23. 加拿大亚伯达省湖边导报:法轮功在世界日益普及(译文)
    24. 有缘之士纷纷而来──韩国学员徒步巡回讲真象侧记

    时事与评论:

    25. 江泽民,中国最大的不稳定因素
    26. 横河:不长进的新华社和央视
    27. 海外华人就中伤电视剧致信中央教育台
    28. 为了良心而写

    修炼人的故事:

    29. 如梦如花的芭蕾人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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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梧桐花香(上)

    文/涤凡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四月中旬的中原按说已应该春意盎然了。一年中不多的舒爽天气正在此时。但一股寒流却将这份暖意吹的云消雾散。一天一夜的冰雨更是将气温降到了零度以下。不设防的人们只有在被冻的喷嚏连连的同时拿出早已收起的棉衣。将自己裹成一个球。春焐秋冻果然是至理名言。

    受这场冷空气的影响,原本热闹的街道一下子冷清了不少。本是人来人往夜市也一下子减了大半的客流量。在寒冷的夜晚人们总是懒惰的。宽阔而笔直的马路少了白日的尘嚣,急驰而过的汽车伴随着昏黄的路灯驶向远方。被风雨打下的嫩叶与花枝飘落到湿漉漉的地面。若不是清冷的空气中布满了四月独有的梧桐花的甜香,这样的情景更容易让人想到的是深秋。

    壮壮慢慢地走在寂静的街道上,大大的眼睛不停的四处搜索,不放过任何一个行色匆匆的行人。已经走了这么远了,为什么还没有看到妈妈和姐姐?但是奶奶不是说她们去了很远的地方,过几年就回来了吗?很远的地方是哪里壮壮没有一个确切的概念,他只知道北京很远,姐姐带他去过的小树林很远,他现在也走了很远了。他已经快走不动了。但是为什么没有看到妈妈和姐姐呢?

    今天是他的生日。去年的今天是他和姐姐、奶奶一起过的。姐姐对他说今天这个日子是母难日,他的出生是妈妈以巨大的痛苦换来的,但是妈妈是谁他已经记不大清了。他记忆力装满的是姐姐,对他来说姐姐和妈妈是一样的。妈妈只是一个装在象册里的照片而已。但是姐姐告诉他妈妈是很爱他的。在他很小的时候每天都可以吃到妈妈为他准备的蛋糕,那甜甜的、软软的每年只有在生日的时候才能吃到的蛋糕,他以前和其它的小朋友一样可以天天吃吗?他对此已毫无印象了。但是姐姐说的总没有错的。姐姐从没有骗过他。姐姐去年告诉他妈妈去了很远的地方,几年之后就可以回来,那时候他又可以经常吃到蛋糕了。从那以后他每天都在想很远的地方在哪里。但是没过多长时间姐姐也不见了。奶奶告诉他,姐姐也去了很远的地方,和妈妈一样几年以后就会回来。

    他曾问过姐姐,为什么他的爸爸妈妈都到了很远的地方而别的小朋友的爸爸妈妈没有去。但姐姐却没有回答他,只是摸了摸他的头。直到有一天一个小朋友再也不和他玩耍而原因就是他的父母炼法轮功。因为他的父母炼了法轮功所以去了很远的地方。但是姐姐告诉他法轮功是世界上最好的功法,爸爸妈妈所做的一切都是好事,他应该为有这样的爸爸妈妈感到骄傲,因为他的爸爸妈妈是英雄,他们说的是真话,做的是善事,在压力面前没有屈服,就像动画片里的主人公。他们面对是看似比他们强大的恶势力,但是他们最终一定可以战胜对手,因为他们所做的事是正义的。

    后来姐姐也去了很远的地方,奶奶告诉他姐姐和爸爸妈妈一样。他相信奶奶和姐姐的话,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爸爸妈妈和姐姐还不回来。奶奶已经很老了,身体也越来越不好。他一直很是担心。他也知道因为爸爸妈妈去了很远的地方他的家里也很穷,他一点也不羡慕别的小朋友,因为姐姐教给了他很多的东西,带他体验了很多别的小朋友都没体验过的事情。每一个节假日姐姐都会带他到郊外,教给他怎样捉虾、怎样爬树、怎样烤红薯。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他家已经这么穷了那些穿警服的叔叔还经常去他家搬东西,而且还都是半夜才去,每次都把奶奶吓得够呛。直到姐姐也去了很远的地方,那些叔叔才很少来。只是他家的东西也搬的差不多了。

    今天又是他的生日奶奶也给他买了一块蛋糕。想起姐姐去年说的话,每年的今天都是母难日。难道是因为他的到来使妈妈很痛苦所以妈妈才去了很远的地方一直不回来吗?那姐姐为什么也是这样?所以他决定去找妈妈和姐姐。奶奶告诉他她们去了很远的地方,那么只要他到了很远的地方就能找到她们了。他的兜兜里还装了半块蛋糕,是准备给妈妈和姐姐的。他要告诉她们他现在是一个乖孩子了,能帮奶奶干活了,自己的衣服也都自己洗了。她们听了一定很高兴,一定会和他一起回家的。

    (待续)


    乡里乡亲真相短讯综合报道(2)

    【明慧网2003年7月19日】一、“公审江泽民将成为本世纪的一个最大新闻

    6月21日(星期六)上午,法轮功千人大游行活动在芝加哥华埠举行,1500余名法轮功学员从联邦广场出发。三位西人学员打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的横幅走在队伍的最前列。在游行队伍中人们可以看到一些巨大的横幅。有的写着:“法轮大法好”,“请伸出援手支持法轮功”,“全球公审江泽民”等。透过这些看似平凡的字眼,关心法轮功的朋友们可以看到许多的内涵。

    威斯康星州麦迪逊市居民艾米是一位社区工作官员,正巧来芝加哥旅游。她觉得很幸运能赶上看到这场“如此高贵并非常令人尊重”的游行表演。她说,如果美国人都知道江泽民打压的是这样一群人,而他本身又不是民主选出来的,那么人们会很自然地问,这个所谓的领导什么时候下台?她相信,公审江泽民,将成为本世纪的一个最大新闻。

    来自旧金山的基督教传道士罗裕康医生认为,江泽民选择了一个最笨的办法压制信仰人士,他说,“有信仰的人与一般人最大一个不同之处,就是相信神的存在,相信来世今生。既然他相信是神创造了宇宙,又岂是人所能迫害得了的呢?”他说,罗马时代,基督教圣徒们宁可被狮子吃掉也不愿放弃自己的信仰;历史已经证明,对于有宗教信仰的人,越是压迫,其人数增加会越快,其发展也必然越快,因为“这些人不屈不挠的勇气会鼓励更多的人走出来,加入他们的行列。”

    二、50万名香港居民7月1日上街抗议

    50万名香港居民7月1日上街抗议,董建华不得不做出延后基本法23条立法的让步。9日五万名香港民众包围香港立法会,再次大规模示威抗议,要求特区政府彻底搁置23条立法,要求董建华为推动23条立法而引发风波负责而下台。人们不断挥舞萤火棒,齐唱本次活动的主题歌“心连心”:“反对23条,还政于民,普选特首。”

    23条意味着什么?

    1、条文规定在大陆内任何以国家安全为由被取缔的团体,其分组织在香港随时可以被取缔,港府无须任何独立调查。

    2、条文中还有意偷换概念,混淆国家与政府的概念。在民主自由的国家,公民有监视、弹劾政府的权利,而在23条立法中规定反对政府就是反对国家。

    3、23条立法中授予警方的权力过大:如警方不需要有法庭手令可随时进入民宅搜索、拘捕,无需证据,警方的怀疑就构成证据。

    4、任何港府认为是煽动性的言论都可入罪,无论此言论是口头的,书面的,还是电子形式的;发表此言论的人有罪,听到的人有罪,知情不报者也有罪。

    5、如是香港永久居民,不管身在何方,都受此法律限制,

    三、新闻媒体综述:

    七月一日,近五十万香港人上街游行抗议香港政府就基本法23条立法给香港人今后在言论、结社和宗教活动方面带来约制和威胁,这是香港人继1989年六四百万人大示威之后的又一次民众为争取自由权利而自发的大规模抗议行动。但是,中国内地的电视报纸传媒对当日的示威活动封闭不报道,广东地区的香港电视全部被阻拦换片,而且大陆媒体却片面报道只提香港政府组织的庆典活动。

    四、北美华语新唐人卫星电视

    北美华语新唐人卫星电视于7月1日起向亚洲、澳洲、欧洲、北美同步播放,不加码免费收视。华语频道的播出令华人观众备感关注。但频道播出后立即引起中国广电部门的注意。互联网消息指,该卫星电视亚洲讯号疑遭中共阻挠封杀。新唐人电视台发言人则证实,亚洲讯号被要求加码播出,正在想办法给观众提供更多的方便。新唐人会一如既往的免费播下去。

    五、致海外媒体公开信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致海外媒体公开信:请勿扩散新华社杀人栽赃谎言。中国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2日的消息将杀害16名乞丐的罪名扣在法轮功身上。这是一宗明显的诬陷消息,有必要予以澄清:法轮功“严禁杀生”;据一国际组织7月3日对案发当地的调查,龙岗镇一官员称陈福兆是个精神病人,苍南县宣传部一男士称案件还没告破。新华网在破案之前就一口咬定凶手是炼法轮功的,表现出有计划、强烈的污蔑法轮功的意图。这种险恶的谎言,会给法轮功学员,尤其是生存处境已十分艰难的中国法轮功学员造成进一步的严重伤害。希望媒体在处理中国新华社这类造谣新闻时,能够注意到这一严重现实。

    六、联邦法庭不同意大陆官员受“豁免权”的保护

    世界日报7月3日旧金山报导,联邦法官郑一芳不同意前北京市长刘淇等中国大陆官员可以受主权国家官员「豁免权」的保护,而免于因涉及迫害法轮功在美国法庭遭到的起诉。湾区法轮功学员表示非常欢迎郑一芳的决定。近日从北京来到美国的卞旭庄和申淑敏夫妇说,他们在中国大陆曾遭到警方的非法监控、绑架、拘留以及居所被砸。卞旭庄说:「我们作为被迫害的北京法轮功学员,可以作证,前北京市长刘淇对所有迫害北京市法轮功学员的罪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迫害真相

    一、北京大法弟子李玉玲于2003年6月25日散发真相资料途中被东城区恶警绑架,遭恶警酷刑折磨逼供,九天里她绝食绝水抗议,没向恶警吐漏一个字。恶警们恼羞成怒,对她用尽了种种非人折磨。7月4日凌晨5时,李玉玲含冤而死。

    二、2003年5月29日,大法弟子王秀霞被抚顺市万新派出所恶警非法绑架后,关押在抚顺市第二看守所。王秀霞不配合邪恶,绝食抗议,被恶警强行灌食迫害。6月15日晚,王秀霞突然脸色苍白,呼吸困难,情况危急。但看守所恶警却不及时送医院抢救,致使王秀霞死在监室内。直接责任人:第二看守所值班所长:蔡林,值班管教:郎旭明。

    三、天津市第二医学院附属医院护士长李淑敏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在大港板桥女子监狱,恶警轮番折磨她,每天只准睡一小时,并逼她干超体力的活,同时严刑拷打。2003年1月中旬,李淑敏被恶警用多根电棍同时电击,直到惨死。

    四、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建华区新疆路大法弟子王伟华,男,25岁,2001年1月被非法抓捕,关押在齐市第二看守所,后被非法判4年刑,2002年初被送到哈尔滨第三监狱。在长期关押迫害下,身体一直很虚弱,于2003年6月中旬在被迫害致死。

    五、保定劳教所对大法弟子采用活活憋死人的方法暴虐灌食,致使法轮功学员肺部严重感染,身体状况极差。大法弟子张义琴两片肺叶溃烂、脱落,回家后不到一个月,离开人世。大法弟子马占梅被野蛮灌食致死。

    世人在思考

    一、网友:我用理性去思考。一些在你们网站上面登的过去的报纸剪辑我从局阅览室找到了。在这么大的反差下,我想事实再明白不过了。虽然我不是练功者,也不是什么党员团员,可是我用理性去思考。在这里这么多铁证下,孰是孰非难道还无法看出么?你可以试着用接受的心态来看这些资料,用你的眼、你的心来判断真伪。我想即使你不能做什么,但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也是难能可贵的。

    二、真象光盘观后感。我们单位有一个人过去因为听了电视的宣传,对大法非常仇视。每次讲真象他都听不进去。还说些难听的话。前几天他看我办公室没人就进来给我说:“我以前说了法轮功那么多坏话,现在明白了,原来那些都是假的。你们是对的,我现在佩服你们了,能为了自己的信仰不怕生死地去上访,真了不起。老江也太没有人性了,我看了你们的光盘,那么多人都被他害死了,还在镇压。现在我真正知道谁正谁邪了。把你们的书借给我看看怎么样?”

    三、老同事的叔叔是东北某县级市一个镇的党委书记,2002年某月镇里召开干部大会,贯彻江集团进一步迫害法轮功的“指示”,因为这类“指示”太多,不得人心,该书记在大会上说:“江要抓法轮功,自己不来,叫我们抓,我们没功夫,正事还忙不过来呢。”

    四、2002年某日去浴池洗澡,与某部队一退休厨师交谈,该厨师谈到江泽民害怕法轮功,笔者问:“江泽民为什么害怕法轮功?”该厨师不假思索立即答到:“因为法轮功代表人民,江泽民代表腐败。”

    五、一天我到同修家,她丈夫是我们县公安处的处长,正好也在家。我问他:“大处长,你是警官,怎么让你的妻子也炼法轮功啊?”没想到他很坦诚地说:“法轮大法能教人心向善,家庭和睦,是高德大法,这正是我们家所需要的。你的来意我知道,你放心吧,我家的环境我自己先正过来了。”

    六、不修炼的丈夫回家自豪地对大法弟子妻子说:今天我们开了一个介绍法轮功的会。原来工人们干活的时候,拾到了大法弟子散发的真相资料,大家都抢着看,看不着的人直着急,有人提议,由一个人念大家听,大家都特别爱听。就这样大伙在单位公开地开了一个介绍法轮功的会。

    七、我是一个干了30多年的公安干部,“文革”我也经历过,我以一个人的良知和正义,要向你们说说真心话。我们现在执行江××和610指令把几千万练法轮功的平民百姓中的好人当作迫害的对象,我真的不能理解。这几千万人加上他们的家属和亲朋好友,何止是一两亿人?!如此丧失人心,是谁在制造不稳定因素,破坏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呢?!“文革”的历史已经证明,干坏事的都没有好下场!为了你自己、家庭、子女的美好未来,一定要抑恶扬善,伸张正义,回归到自己的良知和本性上来!都来抵制这场不得人心的罪恶的镇压运动!

    八、冤了窦娥害了百姓:你听说过窦娥的故事吗?恶官冤杀了窦娥,为什么百姓也受到了天灾的惩罚呢?因为他们没有同情心,没有正义感,好坏不分,奸邪不辨哪!江××出于妒嫉之心,迫害法轮功,法轮功比窦娥还冤哪!有谁替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了呢?又有几人有同情心和正义感哪?有的人甚至充当了江××的鹰犬迫害大法弟子。回头看看这几年的沙尘暴、地震、台风、山体滑坡、洪水、干旱、非典……这是偶然的吗?亲爱的朋友,保护一个大法弟子,功德无量;迫害一个大法弟子,会殃及乡邻!记住呀!心存大法好,永世得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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