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法弟子致信四川省江油市国安大队:立即无罪释放我的姐姐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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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7月11日】

四川省江油市国安大队:

我叫梁燕,是香港法轮功学员。我姐姐梁华目前被无理判刑12年。7月3日晚上我得知:2号那天,四川省江油市国安大队把我70岁的母亲、妹妹梁芳和3个小孩(其中有我妹妹6个月大的婴儿)从家中抓去,并将钱、电脑、手机等财物抄走。直到第二天下午,我妹妹才被放回,但财物一直被扣。此前,我嫂子范春英也被广元市国安大队抓去。7月3日,你们又到家中再次把我母亲带去问话。而抓她们的原因可能是:我要妹妹将我姐姐梁华的法院判决书的复印件邮寄给我(仍未寄出),以便我考虑对我姐姐的12年徒刑的判决进行上诉。这样的做法,却被你们说成是“里通外国”的间谍行为。对此,我非常愤慨。

你们及其他有关人员,自1999年7月至今,一直对我姐姐梁华进行无理而非法的抓捕、洗脑、劳教、判刑、酷刑折磨等迫害,使她完全失去人身自由,肉体和精神受到了严重的摧残。而这一切迫害,只是因为她敢于讲真话,不愿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坚持‘真、善、忍’的准则做更好的人。你们却埋没良心地追随人权恶棍江XX,不顾国家法律和人民利益,不遗余力地陷害、摧残善良的修炼人。

你们知道吗?自2001年7月以来,已有数名中国高官因发动、执行对法轮功的诬陷迫害而在美国、欧洲等地被告上法庭。(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罗干、曾庆红、610办公室的头目李岚清、湖北省公安厅长赵志飞、四川省党委书记周永康、前北京市长刘淇、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等)。江泽民更是因犯下“群体灭绝罪”而面临着全球性的起诉公审。这些人一旦踏入这些国家时,就会被拘捕。

江XX出于对法轮功广受欢迎的妒忌之心,以个人的权力动用国家机器来满足一己之私,挑动群众斗群众。这不是历史的再现、文革的再现吗?我想你们也应该知道:事实上,法轮功教人‘真、善、忍’,是正法大道,炼功的都是善良的老百姓。只是造谣宣传在恶毒地抹黑、诬蔑法轮功。打击善的,就一定是邪恶的。你们也该用人的良知,辨明是非、善恶,为自己及子孙留一条后路。善待同胞,善待修炼人!珍惜自己的未来!

在此,我正告那些仍跟着江XX卖力迫害法轮功的人,再不停止做恶,必将成为江氏的陪葬品,成为历史的罪人。同时警告:从今天起,如有人再骚扰、迫害我的家人(包括我姐姐),我必将追究到底,将之送上正义的审判台。

并强烈要求:
1、无条件释放我姐姐--梁华;
2、停止滋扰我们的家人;
3、撤销我妹妹梁芳的所谓‘认罪书’;
4、立即归还非法掠夺的财物。

梁燕
2003年7月5日

此信一并传送: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国际妇女联合会
人权国际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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