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冰岛信息保护专局裁决:冰岛司法部用黑名单阻止法轮功学员入境的行为非法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三年六月七日】2003年6月5日,冰岛信息保护专局(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就去年冰岛司法部利用黑名单阻止法轮功学员进入冰岛一事正式作出裁决:“冰岛司法部将法轮功学员XX的有关信息提供给冰岛航空公司、以及冰岛驻美国、挪威、丹麦、英国、法国的使馆,用以阻止他进入冰岛的行为是非法的。”

2002年6月11日至16日,前中共主席江泽民访问冰岛时给冰岛政府施加了巨大的压力,把对法轮功的诋毁、迫害延伸到了海外——江氏集团还给冰岛政府提供了法轮功学员的“黑名单”。冰岛司法部用此“黑名单”下令禁止法轮功学员进入冰岛,受到了冰岛人民的强烈抵制、抗议,和众多国家政府、官员、媒体和人民的关注。

此后,‘法轮功-冰岛对话委员会’发言人、加拿大法轮功学员、高级工程师李迅先生代表全体受禁令影响的学员全权委托冰岛著名人权律师拉格那-阿道思廷森先生向冰岛信息保护专局提交了报告,要求对此事件做出公正裁决。

在裁决书中,冰岛信息保护专局特别引用了法轮功提交的报告中的一段话:

“对于世界上所有关注自由、民主的国家,冰岛针对和平的法轮功学员使用‘黑名单’的性质是极其严重的。这是除了中国政府以外的国家第一次对恪守法律的公民使用‘黑名单’阻止他们进入该国。这违反个人的隐私权和安全。这也是对直接受到牵连的法轮功学员个体的威严和声誉的攻击,以及享有良好的声望的法轮功整体的攻击。事实上,法轮功学员在参加活动呼吁停止迫害中被加拿大官员赞誉为‘良好秩序的典范’。”

裁决下达当日,在接受冰岛媒体采访前,冰岛著名人权律师拉格那-阿道思廷森先生非常高兴地把这一裁决结果传递给‘法轮功-冰岛对话委员会’。他指出:“我认为这项有利的裁决是法轮功在冰岛事件上的重要的进展,对我们下一步的行动是极其重要的。”

冰岛信息保护专局是隶属于冰岛司法部的独立的决策机构。冰岛信息保护专局的法律顾问索多-斯万森特别指出:“这一裁决是根据欧洲管辖下的冰岛法律规定所做出的。它意味着冰岛司法部不能授权给警察和冰岛航空公司使用此黑名单,也就是说,使用此名单是不合法的。”

“这一正式决定充分体现了冰岛司法裁决的公正性。决定不仅指出了使用黑名单的非法性,也对‘法轮功-冰岛对话委员会’进一步全面纠正冰岛政府在江氏集团压力下做出的错误禁令奠定了关键性的基础。”李迅先生接着指出:“这一决定特别是给冰岛政府施加压力的幕后黑手江泽民一个沉重打击,为在美国已经进行的、和将要在全球进行的起诉江泽民‘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提供了有力的佐证。”

附:冰岛信息保护专局裁决书原文全文(冰岛语;英文翻译正在进行中)
https://www.personuvernd.is/tolvunefnd.nsf/pages/13D31EF16C11431200256D3C003F1F32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