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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委三位干部惨遭长春恶警酷刑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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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6月5日】2003年3月31日、4月1日,吉林省委财经领导小组(原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大法弟子赫秀兰(原处长,修炼大法后为单位做出重大贡献,却因坚修大法被免职)、王玮、陈晶(都是任劳任怨的好干部)先后被长春市公安局一处恶警绑架,王玮当天被酷刑折磨得喊叫了一天,陈晶被迫害得生命垂危。一处恶警见陈晶出现生命危险企图推给陈晶单位,陈晶单位财经领导小组的几位干部看到后都当场怒斥长春市公安局一处恶警太残忍,居然将省委干部也迫害成如此惨状。

目前,陈晶仍在医院被抢救之中,赫秀兰、王玮仍被非法关押迫害。

直接凶手:长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公安局一处)副处长李士常及恶警高鹏等(详细犯罪事实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间接凶手:吉林省委财经领导小组负责人肖新。
吉林省委财经领导小组秘书处电话:0431-8902422
邮编:130055,地址:人民大街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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