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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苦役、猪狗食──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的“文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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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6月18日】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不断残害大法弟子,除不准炼功,不准学法等十不准外,还让社会渣子监管、包夹大法弟子的人身自由,恶警称它们是“拐棍、助手”。为干扰大法弟子发正念,苦力之外的业余时间也不准大法弟子站、不准坐、不准说话、不准弯腿。白天怕闭眼,晚上怕睁眼。在寝室休息给赶到外边,在院子给赶到寝室。

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的作息时间是:每天从住宿楼到饭厅,从饭厅到车间。晚上从车间到饭厅除中午吃饭走路外,没有阳光,没有自由,每天除苦力干活外,听到的就是呵斥,吵骂声。劳教所还特别规定大法弟子晚上睡觉不准头朝墙,头必须对着过道,牢门不锁,说是便于查岗,一但发现大法弟子有什么情况,马上搜查。

2月27日大法弟子颜爱英(焦作市公安局法制室干部)因撕掉所谓的“所规、所纪”头朝墙睡被恶警残酷上绳,直到被折磨得昏过去,恶警才罢休。

大法弟子杨秀华,64岁,漯河市粮食局干部。2001年被恶警叫到办公室抓住头发往墙上撞,之后又往脸上打耳光,2002年元月14号被上绳,几天后因为为一位被上绳小便失禁、瘫倒在地上的功友说句公道话又被上绳,当时心跳、呼吸困难,耳朵听不清,至今胳臂仍抬不起,腿走路瘸着,每天仍被逼迫干着繁重的劳动。当向姓武的所长提出劳教所违反劳教年龄规定,姓武的竟说“劳教所八十岁的也收”。

大法弟子韩富兰,23岁,2002年因炼功被上绳三天三夜,导致便血,两肩脓肿多日,至今仍有伤痕。

大法弟子韦桂荣,54岁,郑州管城区派出所办事员。第一次被劳教所无理延期3个月时的所谓借口是她“不认罪、认错”。第二次被非无理延期3个月时的借口是她没参加“考试”。韦桂荣向劳教所揭露恶警队长的违法行为,恶警队长也承认其错误,但说“既定下来,没法改”,仍不放人。

大法弟子王红霞,30岁,第一次在四队解教后,被当地派出所接回时,恶警问她还炼不炼?她答:炼。又问法轮功好不好?她答:好。结果她就又被非法判劳教三年,直接送入十八里河三大队。

劳教所的伙食经常发现馒头、汤里有发霉的黑点,严重时有些人吃了拉肚子。据2002年伙食班劳教人员透露:她们做的饭是发霉的面粉和标粉按比例掺着做的,土豆是陈年土豆,有的土豆芽竟达几寸长。

郑州市十八里河劳教所虐杀大法弟子的恶警警号:
4100075
4143031
4143045
4143054
4143099
414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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