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闯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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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5月2日】2001年春节刚过,为了揭穿中央电视台关于天安门自焚栽赃案的谎言,我和其他几个同修开车去撒真相材料,后来被坏人举报,被当地派出所非法绑架。当时,把我们四人关在派出所的大铁笼子里达5个多小时,后送到县公安局。当时,我们四个人被分别提审关押。我当时悟到:不能配合邪恶。所以当邪恶警察提审我时,我什么也不说,他们就轮番打我,我一个字也没说。他们折腾了一夜也没什么结果。在凌晨把我投进了看守所。

当时的看守所里非法关押了许多大法弟子。我和同修们交流后,认识到应该绝食抗议,不能配合邪恶的一切要求和指令。当警察提审我时,我一概不配合,我认为:他们不配审问我。我所做的事是最正最好的事,我们大法弟子是无罪的。他们打我时,我一声也不吭。警察说:“怎么警棍打在她身上,象打在别人身上一样,她一声也没有。”

后来他们给我灌食。每次灌食我都坚决抵制。毒打和灌食不起作用后,邪恶警察就采用了更卑鄙的手段,他们把我远在千里之外的亲人一个一个地找来。我的两个弟弟、一个姐姐和年过七旬的老父亲都被他们找来了。亲人们整天围着我劝我吃饭。我的心不为所动。看守所的警察和政保科的警察恐吓我的家人:“她再不吃饭就死了,人死了我们也不负责。”我的弟弟、姐姐和老父亲十分害怕,就一个一个(包括我父亲在内)都跪在我的面前,求我吃饭,医院的房间里地上跪了一群人。我看到他们这样,心里很难过,几滴眼泪掉下来。我马上意识到:我不能动人情。我就抱定一个信念:我是无罪的。信仰真善忍是无罪的。这里不是我呆的地方,看守所的饭是给犯人吃的,我不是犯人,我一粒米也不能吃。

警察看这一招儿也不灵,就开始一级一级地向上请示:县610、市610、省610(因为我们的案子当时据说是第二大案)。医院的大夫和看守所的狱医一会测心率,一会测血压,可把他们吓坏了。一测心率125次/分,血压高压才40,有时才20。于是他们给我打一种外国进口的什么药,一针就400多元。我抱定一念:一定要堂堂正正闯出去。

有一天,我正在床上点滴,屋里只有我的一个弟弟在打瞌睡,我看到点滴的药要快点完了。我想:药点完了,血就会流出来了,我就死了。突然,我弟弟醒了,他说:“我梦见了许多的血,满床满屋子都是血,可把我吓坏了。”他一看,我的点滴药正好点完。我马上悟到:我不应该死,要活着闯出去。弟弟找来护士换上新的药接着点。

第二天,分局政保科的科长走进来对我弟弟说:“收拾收拾东西,放她回家。”就这样我绝食绝水26天,堂堂正正地凭着一个正念闯出了邪恶的看守所。虽然,我当时骨瘦如柴,只有大约60斤重,可是,我心里十分清醒,只要大法弟子的一思一念都在法上,任何邪恶的东西都动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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