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辽宁鞍山市司法系统:不要让法律成为独裁者手中的屠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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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4月5日】

致鞍山市司法系统全体工作人员:

受江氏集团对法轮大法诬陷、诽谤舆论宣传而蒙蔽的鞍山市司法系统全体工作人员们,你们的职责要求你们维护正义、惩恶扬善,你们应该是善良百姓的依靠和希望。

而今,当权小人江××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诬蔑、陷害法轮功创始人及法轮大法,迫害大法弟子,欺骗善良的世人,完全凌驾于宪法之上。你们对于它的恶行不仅不加制止,反而助纣为虐,这是对自己的侮辱,也是对自己职责的亵渎。

全世界有一亿多人在修炼法轮大法,遍布五大洲,60多个国家,来自不同的民族,拥有不同的肤色。法轮功收到1000多个来自不同国家、地区、机构的褒奖,被誉为“高德大法”;然而,在他的发源地──中国,却受到江氏集团的诬陷、诽谤和残酷的镇压。

在国外,人们了解迫害真相,越来越多的国家谴责江氏集团对法轮大法修炼者残酷迫害。

2002年10月独裁者江××访美其间,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其亲属以“群体灭绝罪”将它告上美国联邦地区法庭。根据《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刑事法》,江××的罪行已经构成“群体灭绝罪”和“危害人类罪”。

2003年1月20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在美成立。该组织的使命是:“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联合国已接受对迫害法轮功负有责任的恶人名单(上有一万一千多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610官员、警察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资料和罪行细节。)

2003年,联合国59届人权会期间,瑞士律师宣布将起诉江泽民。同时江泽民还面临在世界多个国家被起诉。

世界各地的法轮大法协会已开始和瑞士[穷追未受惩罚者法律协会]合作,联合世界各国有声望的人权律师形成了一个国际联盟,其宗旨是收紧包围江××的法网,将江××绳之以法。

2001年7月以来,已有多名对迫害法轮功负有直接责任的中共官员在海外被起诉。2001年7月湖北公安厅长赵志飞在美国纽约被起诉;2001年8月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在美国芝加哥被起诉;2002年2月北京市长刘淇在美国旧金山被起诉;2002年5月“610”办公室头目丁关根在美国檀香山市(Honolulu)被起诉;2002年12月,原中央政治局常委、610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之一李岚清在访问法国期间被起诉。

江××及其追随者对法轮功残酷迫害的真相终究会大白于天下,他们将面临的法律审判及道义谴责绝不会亚于当年的纳粹。无论是发起者江××,还是所有参与的人都必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后果。“法网恢恢”网站(www.fawanghuihui.org)恶人榜现在记录在案的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有近2万名。一旦时机成熟,这些人可能都会被送上法庭。

大法弟子讲真相,只为了人们能够从邪恶谎言的蒙蔽中清醒过来,脱离邪恶,不再被愚弄。如今,对单玉环、仇士慧等大法弟子及其他法轮功修炼者的任何处罚都是违反中国法律及国际法的。真正犯法的是江××,而不是善良的法轮功群众。

望你们以执法者的良知辩正邪。法律如果不代表正义,那就是屠夫手中的刀啊!新中国历史上的一幕幕悲剧有多少是因为人们道德原则的软弱造成的!自己千万不要再成为悲剧的制造者啊……

为你们和你们的家人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希望你们了解法轮功真相,善待法轮功修炼者。请三思!

鞍山法轮大法修炼者
200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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