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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炼大法告别了疾病折磨 三次进京上访遭酷刑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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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4月21日】我于1996年1月17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之前我曾有多种疾病──胆结石、两个肿瘤、脑血管供血不足、腿痛。我经常晕倒在地,不敢下楼,去上班也很困难。单位和家庭为我这些病花了很多钱,我这些病也治了十五、六年了,没见什么效果,无奈又面临两次手术。因我丈夫工作很忙,即使这样,我也得承担家里一切重担。

就在这种艰难的处境下,我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不到一个月,我的腿病好了,走路是那样的轻松,身体也逐渐好起来了,两次手术也没有做,病也全消失了。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就没再需要打过针,没吃过一片药,就这样我神奇般地告别了疾病折磨。

全国有很多人也是因为身体有病才炼法轮功,这给国家节省多少医药费,我们修炼法轮功不但病好了,还按真、善、忍的宇宙最高特性作一个好人,作一个更更好的人,这有什么错?怎么江XX忽然不让炼功了,还要抓人呢?我怎么也想不通,于是我在1999年8月进京上访,我要以我的亲身经历反映一下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刚到车站就被警察无理地拽到面包车上,他们将我拉到体育场关了一天多。家人与单位领导对警察好说歹说,才放我回家。

2000年11月9日,我第二次进京上访,我想一定要找个说理的地方,以我的亲身经历去证明大法的清白、师父的伟大,揭穿电视的谎言与骗局。我来到天安门广场,那里的警察没问青红皂白,就将我硬往车上拖。我问他们为什么随便抓好人?为什么没有人身自由,为什么不让向中央领导反映情况,他们自知理亏不说话,就把我带到广场派出所。一个恶警朝我的脸上狠狠地打了两耳光,又把我拉到驻京办事处。在那里他们强行搜身,搜去了我身上仅有的六百元钱。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上访的权利,法律也明确规定不能随便搜身,而作为公民起码也有说真话的自由,而这些都被凌驾于法律和宪法之上的执法人员给无情地践踏了,这样的国家希望何在?

2001年10月2日,我第三次进京上访,因我想要说的话一直没说,那就是,炼法轮功,炼好了我的身体,法轮大法好,就为这两句话!刚到广场有十几分钟,三个便衣警察就上前问我,你从哪里来?我不愿告诉他们,他们就将我拖上车,拉到广场派出所。那里被关押了好多功友,我们集体证实法轮大法好,大法是正法,因大家都是受益的人。恶警把我们分别拖上了大客车一直拉去了延庆县,到那里便衣警察逐个问每个人的姓名地址,为了避免地方单位和家人受牵连,我依然不说话。一个高个子打手疯狂地用电棍电我的嘴、手、腿,他狠狠地抓着我的头发,猛往墙上撞,把烟点着,放到我的鼻孔里,再点一只烟烫我的脸。我被逼无奈,说出了老家的县城名,他们将我送往驻京办事处,又遣回县城派出所,在那里恶徒继续追问我的单位和家庭地址,因我不配合,他们就将我铐在大街的电线杆上,铐了八个多小时,他们借此侮辱大法弟子,攻击大法。在第三次进京后,单位就停发了我一年的工资。

2002年9月23日,因不法官员不让炼功人说话,我就去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恶警绑架。他们将我拉到派出所,用手铐铐住我的手,追问我的家庭住址,我不说,女警们三四个上来扒我的衣服,简直是不择手段。他们还抢走了我的钥匙,到我家私闯民宅,抢走了大法书籍和大法真相资料,下午我被拉到刑事拘留所关了三天。我家里人去跟他们要人,610不法人员趁机敲诈4000元,还要了好多东西,才放我走,还把我脚上穿的150元钱的一双新鞋给扔了,我赤脚回来的。

江氏流氓集团三次迫害我,共诈骗和搜去我一万多元钱,我不禁感叹,这个社会现在颠倒黑白、正邪不分,警察在江XX指使下成了镇压人民、掠夺人民财产的工具,他们把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当作敌人。我们每个知道真相的人都应该有勇气站起来维护正义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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