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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6岁少女遭酷刑:关小号、灌咸盐水、高压电棍电、戴重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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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4月2日】一名河北省女大法弟子,2000年10月,当时刚满16岁的她去天安门为法轮功和平请愿,在广场被暴徒无理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她为了抗议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绝食抗议,副所长、科长指使狱警给她下鼻管子猛灌咸盐水,把胃胀伤。为了争取炼功环境并说句心里话“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所被关押的法轮大法弟子”,小女孩坚持参加狱中大法弟子的集体抗议。恶警又恼又怒,对大法弟子戴械具、判劳教。

小女孩被恶警扒了衣服,用大电棍电她脸、嘴、后脑中枢神经、前胸、腋下、大腿内侧等敏感部位;还被强制戴械具,其中戴生铁大脚镣9天,把手和脚紧铐在一起不能直腰,不能自己大小便,还把关在同一监仓里的大法弟子一对一对铐在一起。为了逼迫小女孩放弃修炼,狱警凶狠地将她关小号三个多月。十个月后,女孩才被其父花4千元保出,被学校开除。

2002年春节至2002年11月,每逢“敏感日”,派出所恶警就上门骚扰,其母抵制迫害不给他们开门。11月3日晚,派出所恶警们拧门撬锁1个小时,最后破窗而入,将她们母女绑架。她母亲坚决抵制,恶警又恼又恨,当晚在其母女身上泄私愤,把人铐紧用电棍电,次日把她们母女关押在市第二看守所。此时其父为了把女儿保出,被派出所骗去6000元,其父向公安局交2000元,保出来,但是被非法“监视居住”在公安局招待所10天,每天三百元,被勒索3000元后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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