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信函:给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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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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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告________先生:

你在________对镇压法轮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刑、劳教、洗脑、开除、下岗、扣发工资、任用恶人等都有直接责任。

当前,在中国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其亲属正以群体灭绝罪把江泽民、610及其帮凶告上美国地区联邦法院,控方律师已于2003年4月14日顺利完成向法庭递交被告罪证及法律证据的司法程序;大法学员要求司法部门严惩迫害参与者,并调查冻结这些恶人及其子女在国外的财产、固定资产等非法所得。2003年3月20日联合国人权组织接受对法轮功学员迫害负有责任的恶人名单,第一份表上有1万1千恶人名单及罪行,第二份表是2万受害者名单及事实。

近一段时间来,关于江泽民在美国被起诉的消息在中国各级政府官员中流传,一些官员开始“留后路”并私下整理、收集“文件”,以证明自己“无辜”,是被迫执行610办公室的命令。

我们告诉你这些消息是为了你好,因为你在迫害中所做的一切群众都历历在目。如继续跟随江氏集团迫害好人,我们也不排除将你记入恶人名单诉诸法律。我们将根据情节逐步采取劝告、警告、不同范围的曝光、起诉。请你三思。

希望你在短时间内做出正确的选择!

法轮大法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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