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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护信仰自由 台港法轮功学员递状香港法院 告港府违反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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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二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4月10日报导)4月7日,曾遭香港入境处暴力遣返的台湾法轮功学员廖晓岚、张震宇和卢丽卿夫妇及香港法轮功学会之发言人简鸿章等五人,委任香港人权大律师Paul Harris将女学员受伤及入境处官员处理不当的相关证物和诉状递交香港法院,成为首例台湾人告港府违反人权的诉讼。

今年2月21及22日台湾法轮功学员持合法签证入境香港参加当地合法批准之修炼心得交流会时,其中将近80名遭到入境处强制拘留及警察暴力遣返,有多名女学员因此受伤。被遣返的台湾学员中有医生、律师、资讯公司副总、国营机构公务员、警察人员、贸易公司经理等来自台湾社会各阶层人士,此一遣返事件引起台湾政府严重关注。

台湾总统府人权谘询小组召集人副总统吕秀莲于三月二日在总统府主动召开声援被遣返的台湾法轮功学员记者会上表示,这个遣返事件是香港实施一国两制五年来,人权沦陷的重大警讯与悲哀,并强调国人应重视香港政府幕后黑手中共领导人迫害人权情事。副总召集人廖福特则表示这是香港回归中国大陆以来最大规模集体遣返持有合法签证的法轮功学员事件,港府应就其海关及警察人员所犯的疏失及错误公开向被害人道歉,也应筹组特别委员会或由权责机关进行调查,不要让香港自由保障发生倒退情况。

大律师指出港府入境处违反香港法律

在总统府和陆委会代表台湾政府对于港府强制遣返台湾法轮功学员事件表达严正抗议及谴责后,遭遣返的台湾法轮功学员朱女士、廖晓岚、张震宇和卢丽卿夫妇及香港法轮功学会之发言人简鸿章等五人于4月7日委任香港人权大律师Paul Harris将女学员受伤及入境处官员处理不当的相关证物和诉状一并递交香港法院,要求香港法院宣告:

一、港府入境处强制遣返之行政决定违法;二、遣返过程中所使用暴力手段违法;三、对于这四名原告的非法拘留(包括对于其中两位原告所使用的暴力)判处港府负惩罚性赔偿责任。程序上,法官要先为司法审查之许可后,再定庭期决定以书面审查或两造辩论方式进行后作出判决。

大律师Paul Harris在诉状中陈明香港入境处二月廿一及廿二日拒绝持有合法签证的原告入境,完全没有任何合法及合理的入境管制理由,在台湾四名原告方面,朱女士和廖晓岚分别为美国一流学府宾州大学及史坦福大学的硕士,朱女士具有美国纽约州注册律师资格,现任美商台湾子公司的法务主管,廖晓岚现任台湾某资讯公司的副总经理,张震宇夫妇是台湾国营企业的部门课长也是资深的公务员。这四名原告在世界各国旅行从未有过遣返记录,四人都曾进出香港,在停留香港期间从未有过任何影响公共安全及健康之嫌疑或犯罪记录,港府此次拒绝他们入境纯粹是歧视原告对于法轮功的信仰!入境处以原告的信仰理由拒绝其入境,已逾越了香港移民法规给予入境处的权限,这个拒绝入境的决定既不合理更不合法,尤其入境处警察对于毫无抵抗的原告张震宇夫妇所实施的暴力更是严重违法。

大律师并指出港府入境处所违反的香港法律,包括香港「基本法」、1991年「香港人权法案」(Bill of Rights Ordinance)和「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中给予香港居民和香港居民以外的其他人应享有信仰自由和权利以及香港法轮功学员与其他地方法轮功学员保持和发展关系权利的规定。

台湾人民告港府违反人权之历史首例

据了解,台湾法轮功学员此次向香港法院递状告香港政府违反人权案为台港两地的首例。台湾的四位原告分别表达此次提出告诉的想法。朱女士表示「目前国际社会所反对的基本法第23条立法和遣返台湾法轮功学员事件都突显了中共领导人江泽民剥夺法轮功学员信仰自由的极权意志已贯彻到香港。港府竟然违反基本法地去配合北京迫害港人及外国人的人权,这种自由法治社会主动背弃法治,去为极权体制迫害人权背书的行为,算是开了历史先例。我们对于香港的司法体制仍存有最后的期待,希望香港法院能秉持人权法治的正义来谴责及弥补港府行政部门的非法错误,不要让迫害法轮功学员人权的惨剧在香港土地上重演」。

廖晓岚表示「法治及自由开放的社会,原是香港引以为傲的财富。这次遣返过程中,我看到昔日的东方之珠渐渐褪色──人治代替法治,自由正在消失。一个失去公义的社会,令人感到悲哀。政府是为人民谋福利,而不是讨好少数当权者的,希望藉由这次诉讼,能挽回港府错误决策造成的恶劣影响」。

「越洋告状」是为了卫护两岸三地的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

张震宇表示「我清楚而明白的知道我们没有错,应该坚持对真理与人权的维护,所以我坚决不接受香港政府对我们「遣返」的违法处置,而必需对香港政府这种对信仰自由的迫害与人格尊严的侮辱所做出来的暴力行为提出告诉。我挺身而出,勇于揭露中国江氏政权残害人权的邪恶本质,控诉香港政府不公、不义、违反人权的暴力行径,并呼吁世人同声谴责,以维护人类最珍贵的基本人权」。

卢丽卿表示「为了捍卫“真理”与“人权”;为了不叫回归后的香港政府沦为中国江氏集团迫害善良的工具;为了让全世界的人们认清台湾近八十位法轮功学员被无故遣返的事实,就是香港基本法第23条将危害所有人的前车试炼。为了唤醒更多沉睡中的良知与正义,我决定为进入香港被无辜、无故遣返一事提出申诉」。

四位原告严肃地说明这次「越洋告状」,是为了卫护两岸三地的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及结社集会自由!江泽民打压法轮功的极权政策已经贯彻到香港,并且波及台湾和海外,这是任何自由法治社会不能也不应该接受和容忍的。希望香港法院本持法治和良心还给法轮功一个公道,不要再当江泽民反人权的刽子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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