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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癌症患者:如果不是修大法,他们这么折磨我还能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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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4月11日】我曾是一个身患癌症的病人,在知道自己只有两个月的生存时间后,非常绝望无奈。此时,我幸遇大法,通过半个月的学法炼功自身变化非常明显,所以决心一直修下去。

在99年7月20日以后我一直在家坚持修炼,并感觉大法太好,也想告诉所有没得法的有缘人。于是我买来电脑、打印机等,通过电脑知道大法网站,了解大法在世界其它国家洪传的盛况,也下载了师父经文等材料。这事被公安局发现,于2001年8月1日晚上,公安出动三十余人(市、县,太平县)到我家强行抄家。我当时告诉他们:你们这是犯法的,我没做坏事,只是炼功,做好人。他们不听,反而将我强行带走。他们把我关到X县公安局的政保科,当时有市里公安局一个头子对我大发雷霆,要我交出所有大法书籍,我拒绝了他们。他又一次派出许多人到我家抄家(我当时已被软禁审问),第二次没抄出什么,他仍不罢休,又派人到我家,终于抄去电脑主机与书,此时已是深夜2点多钟。这一晚他们三次抄我的家后,他们才把我放了。第二天,又派人到我家骗我去公安局,并把电脑显像屏、键盘、打印机等一并抄去,并追问我所下载资料去处。

2001年8月3日一大早,我被迫离家出走,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半个多月后我以为没事了,就回家,不料又被他们弄到政保科。当他们看问不出什么时,就强行将我押上车送到x县拘留所,在这里被关押了半个月。在这期间他们还建立“帮教小组”轮番对我进行折磨,直到我出现严重病态,他们仍不放我。后在我丈夫一再要求下,找来为我手术的主治医生,到医院给我拍片证实是癌扩散,他们才将我放出来。

2002年9月初,X市办洗脑班。县公安局、市公安局不法人员又一次上我家。我逃离了家,过着无家可归的生活,直到10月7号我就回家了。不料,县公安又一次找到我,将我骗到一个宾馆,包了两个房间,并有政法委等一些人,他们要我说出同修的地址。我没有配合他们,我的个人电脑等被没收。

在我二次被迫害离家的时候,家里亲人时时受到干扰,整天被恶警吓得提心吊胆,无法正常生活。他们还派人到我娘家、亲戚家找我的下落。

我是修炼大法后的一个亲身受益者,如果不是大法,他们这样地折磨我还能活得过来吗?我只是为了自己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而不放弃修炼,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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