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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法轮功之友副主席就林丽丽事件致信英国内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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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3月6日】

内政部秘书长
公民与移民部部长
利物普
英国

亲爱的内政部秘书长及公民与移民部部长:

我们对即将被遣送回中国的中国公民、法轮功修炼者林丽丽被拘捕并关押在曼城机场的拘留中心表示关注,她将在3月7日被遣送回中国。

林女士在2001年10月申请了避难,并与利物普大学的博士生张晋蜚结婚。她刚发现身孕6周。她从曼城搬到利物普与丈夫生活在一起,并通知了内政部她的新地址,而且定期向利物普的内政部汇报。但是,内政部拒绝了她的避难申请,并将拒批信件寄到了她的旧地址,因而她未收到并错过了申诉的期限。这样她就在被遣送的名单之中。

如您所知,中国[江氏]政府自1999年7月以来对法轮功进行了疯狂的镇压。被酷刑致死的近600人,还有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拘捕,判刑,被关进劳教场和精神病院。绝大部份的人都受到了酷刑的折磨。

我们极为关切的是,如果林女士被遣送回中国,她将面临着极大的危险,尤其是她有了身孕。她和她丈夫都为法轮功的清白在英国积极呼吁。当局对他们在英国的活动一定是知之甚详。

鉴于此情,我们强烈呼吁您能准许林女士居留在英国,以免她遭中国当局的迫害。如果您能对她的情况给予人道的考虑,我们将不胜感激。

您忠实的

欧洲法轮功之友副主席
200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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