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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辽源市大法弟子丁晓霞被非法判刑7年并遭酷刑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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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3月26日】丁晓霞,女,40多岁,吉林省辽源市实验中学教师。丁晓霞原来是辽源市法轮大法辅导站副站长。94年得法,参加李洪志师父在广州讲法班。

她学法前身患肝炎、美尼尔氏综合症等多种疾病。身体消瘦,曾花掉大量公费医疗,经常影响工作,不能操持家务。得法后身心得到净化,疾病不治而愈,再没有吃过药,为国家节约大量医药费(卫生局公费科有据可查)。同时通过修炼提高心性,她处处按“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向内找,在家做贤妻良母,在单位做好教师,在社会做好公民。她抵制社会不正之风,从不利用自己的专长课外办班、辅导收费,而是义务辅导。对工作任劳任怨,对学生耐心负责,拒收学生家长馈赠,钱物折合人民币数千元。她对工作精益求精,在98年全国中考时,她曾被任命为吉林省中考英语出题组组长。而在个人利益上如涨工资等方面,从不去争去斗,做事总是考虑别人。她用亲身体验,告诉人们法轮功祛病健身的奇效,用业余时间洪法、教功。做为一名义务负责人,她和大家一起组建辅导站炼功点,一切都是义务的,自愿的。

然而辽源政府无视为辽源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法轮功学员们的和平请愿,不顾摆在面前的真实事例,反而变本加厉的进行迫害。从4.25以后公安部门即开始进行特务活动,列黑名单。

丁晓霞也被秘密监视,在单位有人专门盯梢,回家也24小时监视,电话被监听。7.20因进京上访,回来后被单位办洗脑班,逼迫写保证书。9月份第二次进京上访,被抓回后拘留半个月。因拒绝放弃修炼又被秘密劳教一年。由于她不接受洗脑,又被加期一年,在劳教所受到非人折磨,打骂是家常便饭。单位、市教育局干部、市长徐增力等多次去劳教所想要逼迫她放弃信仰。2001年10月丁晓霞又被劫持到辽源市洗脑班,她绝食抗议,被无条件释放后,汇入到正法洪流。由于叛徒出卖,2002年3月在亲属家被绑架到东吉派出所。江阳等恶警扒下丁晓霞外衣,往身上浇凉水,用电棍电她;在龙山分局刑警大队恶警酷刑折磨她:十指、脖子周围被扎宫针,坐老虎凳。在看守所被关押数月期间,不允许上诉,2002年9月被非法判刑7年,转吉林省女子监狱。在那里丁晓霞仍在遭酷刑、高压洗脑,具体迫害情况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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