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2日,镇政府全体人员在党委书记、镇长的亲自带领下,由区长、村干部等人将我村的法轮功学员强行驱赶到村办公室去看专题新闻。针对专题新闻对大法的诬蔑,我们很多学员跟政府的工作人员讲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澄清事实。当时在场的工作人员也都说大法好,虽然承认大法好,但是在江犯的权势高压和株连政策下,他们麻木地、违心地执行了江犯的邪恶决定,开始了对法轮大法的全面迫害。
当天下午,镇长、公安等人闯进我家,完全一副小人得志便猖狂的样子,强行抢走了我的大法资料。他们派了九个人二十四小时监视我家,连我们下地干活都受到严密地监视。一旦发现我们有去北京上访的打算,就跟着我们寸步不离,甚至以谈话为名将我们软禁起来。还不时地威胁我的家人,说对待法轮功学员是打罚并举,并扬言法轮功没有申冤的地方。他们的所作所为严重地干扰了我们的正常生活秩序。那时候,我觉得对法轮功的迫害是中共中央在江犯的操纵下作出的错误决定所造成的,那么按照上访条例应该到北京去上访,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权利和义务向政府讲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这也是法轮功学员对社会、对政府负责的表现。
1999年12月份,我和功友一起共三人去北京上访,当我们刚走到某市,就被当地公安抓住。被押回镇政府后,政府的工作人员就对我们拳打脚踢,每天都有十几个人轮番殴打我们,罚我们长时间一个姿势蹲在地上,稍微一动就遭到一顿毒打。三天后,政府又把邻村的法轮功学员抓来了,因为他看了一个录像故事片《耶稣传》,对他也是拳打脚踢,其中一个戴眼镜,三十岁左右的司机打的最凶,把功友的眼睛打的当时就几乎什么也看不见。在关押期间,邪恶的工作人员使尽各种手段逼迫我们写保证书,让我们保证不去北京上访、不炼法轮功,被我们拒绝。并且向我们索要五千元的保证金。在政府我们是度日如年,受尽了非人的折磨。恶人不让我们睡觉,白天黑夜轮番折磨我们。其中一个姓王的区长,在我们被押回来的当天晚上,边打我边气势汹汹地说:我今天特意喝了点酒来揍你。还有一个恶人(不知叫什么名)对我说:我过去在计划生育小分队就是专门整人的,我就不信打不了你。边说边打,他的拳头确实厉害,比其他人打的重的多,专打我的前胸和心脏部位,打的我也确实钻心的痛,感觉胸骨好象被打塌了一样。还有一个叫刘家左的,也是政府雇的打手,穿了双军警皮鞋,下狠力的猛踢我的小腿。他说:我就不信折腾不过你。这个人打的我确实是够狠的。他打的我真是死去活来,将我从房子中间打到墙边,将我打倒了拉起来再接着打。把我打倒后,头撞到墙上差点死过去。当时我听到他不停的喊我,叫我站起来,当我醒来后,才停止打我。可能看到我昏死过去,怕打出人命来,担不起责任,才住手。(其实,这些打人凶手别看表面猖狂,心里却非常恐惧。十天的折磨,使我奄奄一息,在家人一再的要求下,他们才放我回家。当家人看到我小腿肌肉萎缩,遍体是伤,浑身青紫,他们失声痛哭。
2000年12月15日我和几个功友又一次去北京上访,向世人讲明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在天安门广场我们将“还法轮大法清白”的横幅展开,高呼“法轮大法好”,被天安门广场的恶警强行抓到依维柯车里。在广场分局因不配合邪恶的审问遭到毒打,恶警边打边说:你还行,你还行……直到被其他人拉开才住手。后来被驻京办事处的人认出,把我和其他七名功友戴着手铐一起押回当地,被非法关押在市看守所。一个月后,由于我们对法轮大法的坚信不移,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又被邪恶的局长毒打了一顿。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又把我们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在我们讲真相的作用下,关押在看守所的所有犯人都知道法轮大法好。那些犯人只有在受到恶警的示意下才对我进行残酷的折磨。两天后在看到我一点也不动摇对大法的坚信,才放松一点对我的折磨。(在看守所有一种刑罚是:摁住你的身体,强行大劈腿。)
2001年3月,由公安分局把我和一功友一起押回分局关押了五六天。其间叫我们干最脏的活:掏厕所。后又把我和本镇功友一起押送到市公安局,与当地的几十名法轮功学员一起强行押送到山东省淄博市王村劳教所进行强化洗脑。
在江犯及“610”邪恶组织对法轮大法和法轮功学员四年的疯狂迫害中,我们一直生活在极度的恐怖中,人身权利被剥夺,没有一点安全感。
以上是我被迫害经历中的一点点,望“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依据法律将江犯及“610”邪恶组织推上审判台,还法轮大法以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