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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教师三年多来遭受迫害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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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2月26日】我是大连市大法弟子,1994年开始学炼法轮功。现将99年后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而遭江集团迫害情况简诉如下:

1999年9月中旬,因在校表明坚持修炼被停止授课,被要求待在一个小办公室内,同事和领导被指派来对我进行所谓的“教育”。自此,工资停发。同年,又因表示可能进京上访被三春柳派出所送至姚家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35天,被勒索1000元。之后,被强行送至大连戒毒所洗脑,强迫放弃信仰并收取高额食宿费,但拒开发票,被勒索600元。关押至1999年11月上旬,后因绝食抗议而被释放。短短一个星期后,又被押至戒毒所,再次绝食后释放。期间家人被勒索钱款数目1000元。

1999年12月29日,我进京上访,可信访办已经变成“抓人办”,无奈到天安门广场炼功,后被非法拘留15天。三春柳派出所勒索家人5000元,勒索单位4000元。被非法拘留期间,我绝食抗议7天,期间被强迫灌食,殴打。

2000年大年初一,我参加了星海湾集体炼功,又被关至大连戒毒所,同时被非法关押的有近70名大法弟子,其中男女老少,还有孕妇。最小两岁最大近70岁。每人被勒索3000元。我绝食抗议,沙河口区公安分局局长(姓齐)政保科科长亲自动手灌食,司法局副局长郝宝昆趴在门口观望,其间警察至家中非法抄家。

2000年正月十五,我被送至姚家看守所刑拘45日。2000年4月20日左右(所谓敏感日)又被非法送至戒毒所洗脑3天。2000年7月7日,被非法关押在姚家看守所27日。

2000年8月1日,被非法判劳教一年,送至大连教养院。在劳教期间,被强迫进行超负荷劳动,从早5:30干到晚上11~12点,豆包25千克50千克90千克一垛1000包,三人扛搬一下午,干后直想吐血。“最重活给法轮功干”这是教养院恶警口中吐出的最初的“转化”手段。

在劳教所,由于起居卫生条件极差,肚脐以下长满脓疥,奇痒无比,一宿睡不了几个小时,腿脚肿大无法久立,脚底长疥行走不便,还得扛包。

此外,队长三天两头找我“谈话”,威逼利诱(可笑到在扛包期间以多歇一会,给一杯茶水为条件),禁止家属探视,等等,在精神上进行迫害。

后来,院方看繁重的劳动与恶劣的生活条件无法使大法弟子屈服,于2001年3月19日全面采取“酷刑”高压手段,“电击,胶棒打,铁丝抽,头按水缸呛水,拳脚殴打”。参与者:大队长乔威,队长王军,景殿科,狱医姓韩,院长张宝林,四防(犯人)多人协同。巨大的恐怖使我理智不清,面临崩溃。在巨大的压力下,我违心痛苦地抄写了教养院早已准备好的“悔过书”,按了手印,这都是强迫的,在此我再次声明作废!

在以后的两个月中,我不断的被强迫观看污蔑大法的音像书刊,几天一个“认识”,几天一个“感想”,最令我痛苦的是被逼骂师父,真是生不如死!

两个月后,2001年5月28日,我回到家中。沉浸在无止的痛苦中,随后发表了严正声明,重新融入正法洪流之中。

被非法劳教期间因我坚持信仰,单位偷偷给我个“处分”,至今未通知我。劳教释放后,因继续坚持信仰大法仍被停止授课,2001年8月以前工资全部扣发。

由于坚持修炼,派出所又到家中骚扰,2001年11月,沙区政保科科长张克力亲率大小喽罗,非法闯入我家搜查一无所获,却仍将我拘留15天。

2002年4月中旬,警察又一次将我从学校强行绑架,这次又想劳教我。在对师父对大法坚定的正信中,我从派出所强行闯出,从此流离失所至今。

以上为我个人因坚修大法坚修真理而遭江氏集团迫害的简介,望能在对邪恶之首的控诉中提供佐证。

向所有参与起诉江XX的同修致敬!

向所有支持“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正义之士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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