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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法轮大法学会谴责港府暴力遣返法轮功学员的公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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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2月24日】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对于港府在2月21日以暴力强行遣返台湾法轮功学员,为中共江氏极权延伸背书,侵犯法轮功学员人权自由之野蛮行径予以严正之公开谴责及抗议。

台湾法轮功学员近四百五十多名持合法港签欲前往香港参加香港法轮功团体之合法举办之修炼心得交流会,港府入境处在公开承认无具体证据证明法轮功学员有任何犯罪嫌疑之情况下,竟以上级交代之「保安理由」为名,动用大批保警强行拘留八十名台湾法轮功学员,其中有两名儿童同样以的「保安理由」为名在入境柜台处被保警留置,拒绝入境。

于2月21日在被机场入境处先后拘留的80名学员中至少有9名遭到警察施暴,其中有五位女性以防暴毯强行包裹遣返,过程中,由于警察粗暴行径导致至少有两位女性颈部和手臂多处拉伤及瘀血;另于21日晚间42名被拘留之学员在入境遭留置超过10小时,被命令不得站起来走动,不得拍照存证,42名中之18名被强迫隔离于空气不足之狭小房间,被留置之儿童学员亦未给予饮食和适当照顾。22日早上近九时许,入境处方陆续遣返拘留之42名学员。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对于港府罔顾法轮功学员之基本人权自由,以无具体证据及理由之野蛮行径对待合法入境之和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以及对于其中女性的暴力侵犯,儿童学员的冷漠留置,兹向港府表达最严正抗议及谴责。上述种种事实及人身侵犯证据足证港府已公开为中共剥夺法轮功学员之人权背书,欲在港土上贯彻中共独裁者江泽民打压法轮功学员之极权意志。

香港法轮功团体在香港法律下是合法之团体,所从事者为合法之集会活动,然而自港府于去年初表示愿意配合北京政策以来处处遭到公权力莫须有之打压及限制。此次是继去年六月遣返台湾法轮功学员事件后,又一次以暴力和反人权自由之行径,变本加厉,越演越烈地对待合法入境,未持任何危险物品,未有任何危险嫌疑包括妇孺在内之台湾法轮功学员。我们对于此次暴力强制遣返之不幸事件,港府之种种助纣为虐行径,严肃地表示谴责及遗憾!对于港府入境处之过当暴力行为,我们将考虑循适当之法律途径向港府求偿对于台湾学员之人身侵犯及财物损失。

我们深信港府此一中共刽子手行径将为国际社会上所有正义良知之士所唾弃。并于此公开吁请国际人权组织及各国政府对于港府基本法23条立法欲以国家安全为由,为中共江氏极权延伸破坏一国两制承诺及侵犯港人及法轮功学员人权自由之包藏祸心及野蛮行径提出强烈反对!吁请及时制止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学员之人权悲剧在港土上演。同时希望所有正义良知之士与我们一同捍卫人类珍贵的基本人权,同声谴责并防止港府不公不义之反人权的暴力行径再度发生。

200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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