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神像祸及三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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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2月17日】这个故事发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下半叶山东省某地的一个村庄。时间虽然过去近半个世纪了,然而这个故事并没有结束,它至今还在延续着。

四十多年前,中国大陆有过一场砸庙毁神像的疯狂运动。它疯到这个村庄的时候,有一户人家受无神论的蛊惑并被发财梦迷了心窍(据说神像内有金银元宝),全家大小一齐出动,用大绳把村里庙中的神像一个个全部拉倒并砸碎,想找到金银元宝;没找到元宝,就把庙里有用的东西敛了敛搬到了自己家中。不到一天时间,一座庙就在这家人的手中毁了。他们的悲剧也就从此开始了。

不久,先是一场无名大火把这家的房屋财产烧了个精光,女主人也被烧得满脸伤疤纵横、双手扭曲变形。紧接着,这家的小儿子一病夭折;聪明精干的大儿子变成了疯子,一年到头光着身子疯疯颠颠到处跑,几年后在疯中死去;男主人被这场变故彻底击垮,在悔恨与抑郁交加中煎熬了几年后也死去;二儿子变得傻里傻气,只能干一些简单的粗活;后出生的女儿虽比二儿子稍稍强一点,但也不是一个神智健全的人。双手被烧残的女主人成了这家人的主心骨和主要劳动力,半年糠菜半年粮仍维持不了全家的生活,每年的春冬两季都得要饭维持生计,这家成了全村最败落的家庭。好不容易熬到八十年代,女儿长大了,家里的生活较从前也略有改善,女主人又用“换亲”的方式用女儿换了一个儿媳妇回家,这回女主人能舒心地喘口气了吧?不行,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八十年代末这家人好不容易盼来了一个隔辈人,可谁想到孙子又是整天颠三倒四的神智不健全──至今事情已延续到了第三代。

无疑,这是一个家庭悲剧,我们写这个故事时心情是很沉重的。我们没有想去揭他人的伤疤,或想去伤害谁,“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只是想借用这个故事来警醒世人:

一方面,它是中国大陆无神论及其运动的牺牲品。这个家庭的不幸遭遇是很可悲的,而它不过是当代中国大陆无神论及其运动制造的无数牺牲品的其中一例罢了;更不幸的是今天中国大陆的这类悲剧愈演愈烈,人们好像并没有从他人的悲剧中得到鉴戒,历史的教训甚至被不少人以“偶然”、“巧合”或者“封建迷信”、“牵强附会”当作笑柄。

古时,中国人敬佛供佛都犹恐不及,更不要说敢对神佛如何不敬了;而今天中国大陆的一些人无所顾忌,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他们敢肆无忌惮地谤神、谤佛,敢肆无忌惮地毁佛像、毁佛经,敢随心所欲地迫害佛法和佛法修炼者,尽管善良慈悲的佛法修炼者们为他们的悲惨未来而忧心,告诉他们这是在做坏事、在害自己,也没人相信了。无神论的蛊惑已经严重变异和破坏了中国人传统的道德观念,使相当一部分人的思想变得非常狭隘愚昧和僵化麻木。“前车覆,后车诫”,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冷静地想一想自己了:自己是不是也是这类牺牲品呢?现在是不是还在充当着这种牺牲品呢?

同时,它也是当事人行为必然的因果报应。悲剧已经祸及这个家庭整整三代人了,至今它还在延续着。每当乡亲们谈论起这件事情,人们在可怜这个家庭的同时,都会摇头并深深地叹息──乡亲们都知道这件事情的原委,悲剧是这家人自己所作所为必然的因果报应;乡亲们能够怜悯帮助他们,却解决不了他们根本的问题。是的,如果他们当初不是财迷心窍,也不会做出对神佛如此大不敬的事情来;如果他们没有去毁神像,也不会有如此可怕的报应。看看今天的中国大陆吧,一些人为了保住自己的一官半职或得到那点工资奖金,失了控似地对法轮功和法轮功修炼者进行迫害,邪恶得比毁一座庙和几座神像不知超出多少多少倍。想一想吧,这些人如果不能真正改过自新,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什么样的因果报应呢?而企图用“工作”或“执行命令”为自己开脱罪责的幻想,充其量也不过是一种自我精神麻醉而已。天理是不变的,他在衡量着一切:“无论什么人在世上干了什么坏事,都得自己偿还。”(《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一切都报,客观地想一想自己吧:自己还有多少敬神敬佛的心呢?在当前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修炼者的邪恶运动中,自己是帮助善良还是助纣为虐了呢?

路是自己选自己走的,谁也不能代替谁。法轮功修炼者反复向世人劝善,目的就是希望人们趋善避恶、弃恶从善,能够拥有一个美好的明天。人生如梦,清醒过来吧同胞们:因果循环,报应不爽,把握好现在,自己真正地为自己的命运负责──醒来看因果,一切都在必然中!

注:本文由于题材的原因,没有进一步论及无神论及其运动的始作俑者们和邪恶之首江罗集团的因果报应,谨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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