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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国际组织调查团河劳教所酷刑折磨大法弟子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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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2月11日】尊敬的海牙国际法庭、世界人权组织、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我们是曾被和正被中国北京市团河(男子)劳动教养管理所(简称“团河劳教所”)非法关押并惨遭其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

自1999年7月江泽民残酷迫害法轮功至今的三年多来,我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合法身份,行使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权、申诉检举控告权等基本权利,向政府及广大人民讲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而被暴力劫持到团河劳教所。

为逼迫“转化”(即放弃修炼法轮功,写出诽谤诋毁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揭批书”,并当众念“揭批书”,由劳教所负责录像,以对外造谣),这里针对信奉真、善、忍的我们接连不断地进行严重的人权侵犯,包括精神迫害、肉体摧残和经济掠夺等。团河劳教所副所长李爱民在2002年5月底的全体劳教人员大会上公然宣称:“法轮功学员不「转化」就别想离开劳教所!”肆意践踏人权与法制的法西斯恐怖专政使得我们中的数人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而被毒打致残,至少五名高级知识分子在巨大压力下精神失常,多人被施以法外酷刑:如连续数小时被高压电棍电击、全身被固定捆绑在床板上长达几十天、名目繁多的超强度体罚、连续十余天被剥夺睡眠,还有任意非法延长劳教期、私吞法轮功修炼者的贵重物品等等。而直接责任者正是在江泽民及610办公室对法轮功镇压运动的政策授意下,利用及滥用职权严重侵害法轮功修炼者基本人权的北京市劳教局、团河劳教所及团河劳教所相关大队、科室的各级劳教警察。

近一段时期,在国际社会对中国劳教所内人权状况持续关注的情况下,团河劳教所投入大量的资金改进了表面的硬件环境,以此来蒙蔽外界,而对于迫害的内幕,参观者和媒体是不容易知道的。事实上,这里的人权状况没有根本实质的改善,而是不法之徒们的迫害行径更加熟练,做得更加隐蔽。

我们中的许多人,都曾经或正在向团河劳教所的上级单位、中国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写信、递交检举书、诉讼状,反映、揭发、控告这里的非法迫害行径,但结果是音信全无,根本就不予受理。在制裁参与迫害的问题上,中国的法律已成一纸空文。

特别令人担忧的是:据团河劳教所的一贯做法,每一位未被强迫“转化”的法轮功修炼者在其劳教期将满的前一两个月,都要被隔离,加剧对其的迫害,强迫他们写出“转化”材料,不论是否本人意愿,以完成劳教所所谓的“转化任务”。原清华大学学生、爱尔兰三圣学院计算机系研究生赵明、中国铁道部设计院的魏如潭,北京八一中学优秀美术教师秦尉,辽宁沈阳市沈河区服装企业主于溟等等法轮功修炼者均遭此毒手。他们被多名劳教警察捆绑在床板上,施以残酷的电刑。(通常是七八根上万伏的高压电棍同时电击学员身体,连续数小时,直至学员浑身是伤,不堪忍受后违心的答应写转化书,并由劳教所“制作”该学员念转化书等的录像,用以蒙骗国际社会和不明真相的人们,为镇压法轮功寻找借口。)而对于宁死不屈的修炼者,在残酷迫害无效后,则由劳教警察出具“反改造”的伪证,以非法延长劳教期,继续迫害。如: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系教师李春元、上海某建筑设计研究院工程师陆伟栋及卢明强、方英文、于溟等等法轮功修炼者均于2002年6月在劳教期满时被无理延期10个月。

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团河劳教所的法轮功修炼者郑立彬(31岁,黑龙江佳木斯人,2003年4月劳教到期)、龚坤(28岁,江西人,中国科学院在读数学博士,2003年初劳教到期)、李旭鹏(28岁,陕西人,原辽宁沈阳行政学院教师,2003年3月到期)等人均面临劳教期满,处境极其险恶;而李春元、于溟(现被转押至北京市女子劳教所少教队)、卢明强、方英文、陆伟栋、刘兴杜等法轮功修炼者均于2003年4月到期,并面临延期的威胁,处境同样极其危险!我们呼吁国际社会和所有善良的人们高度关注他们的人身安全及劳教到期后的去向。因团河劳教所警察曾在不同场合多次公开威胁法轮功修炼者:“再不转化就秘送东北集中营,终身监禁!”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恳请海牙国际法庭、世界人权组织、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在对中国北京市团河(男子)劳动教养管理所严重侵害法轮功修炼者基本人权的邪恶行为予以高度关注,同时能够立案调查,将迫害善良、肆意践踏人权的邪恶之徒绳之以法,押上历史的审判台,以匡复人间正义与公理。如需要进一步的证据线索和人力物力支持,请海牙国际法庭、世界人权组织、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通过法轮大法明慧网广而告之,全世界曾在团河劳教所受过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都将全力协助!

同时,我们真诚地邀请海牙国际法庭、世界人权组织、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在适当的时候,能亲临团河劳教所做深入调查,衷心希望我们能面对面地向你们提供真实详细的被团河劳教所摧残迫害的大量切身证据。

衷心地致谢!

全体曾被和正被中国北京市团河劳动教养管理所非法关押并惨遭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 200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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