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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调遣处和女子劳教所遭受的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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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2月9日】我于2001年4月因坚持信仰被迫害流离失所,2002年7月4日被派出所恶警抓住,由于我头部被摔伤,被送进医院,缝合了三针,恶警们串通大夫把我身上的150元钱全部拿走,而后逼问我其他的流离失所的同修的下落,因我不说,他们就把我按在地上踢打,还把我的头发捆在床头上,整个头都不能动弹。看守所恶狱医恶狠狠的撕掉我头上的纱布,还用双手抠我的眼眶,鲜血直流。

7月9日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我被送往北京团河调遣处,由于我抵制那里的警察,恶警叫来五六个犯人打我,见我还不屈服,就把我关进一间房子打,六七个人把我打翻在地,把我鼻子捏住,又用牙刷把扎我的嗓子,还往里不断地塞馒头,一边扎一边塞,这还不够,还灌凉水,我被她们折磨得奄奄一息。我将近一个月不能进食,还吐血,连说话都困难,从那天我的脚趾就开始麻木,还一点点的向整个脚扩散。

9月5日我被送进北京女子劳教所,在那里被强迫不得睡觉,只要不屈服就不让睡觉。在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下,被迫向邪恶妥协。

在邪恶势力每天的高压下,我的脚越来越麻木,走路都困难,恶警们还说我是装的,最后我站立困难,走路摔跤,他们只好把我送进医院,经CT、核磁共振检查,腰椎压迫神经,还问我是否受过硬伤,这不是明知故问吗?看着我双下肢肌肉萎缩的厉害,经公安医院的专家会诊,也不敢下结论,而我的病情无法控制,麻木已经超越膝盖,最后没有知觉,卧床不起,无法行走,生活不能自理,恶警们怕担责任,给我办了保外就医让我回家看病。

我被抓时身体健康,四肢灵活,到现在却被迫害成生活难以自理的人,我不明白当权者为什么不允许人民身体健康,而不择手段地迫害我们,难道说真话、做好人不对吗?!我自知给大法抹了黑,罪孽深重,我只想用我的被迫害事实告诉善良的民众,我是无辜被迫害的,是江氏集团的‘教育、感化、挽救’政策把我从一个身体健康的人变成了现在这样的人,我只想告诉那些政治工具们,不要再助纣为虐了,给自己留条退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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