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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被大港拘留所和板桥女子劳教所劫持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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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2月6日】李晶,大港商厦职工,40岁,女,99年5月得法。2000年12月被原大港商厦党委书记骗到办公室,反锁在房间里,后被绑架到洗脑班。在洗脑班绝食抗议,被强行绑架到拘留所。天津检察院警员来非法审问,李晶一句口供都没有,一个字都没签,连个手印都没按过。

在大港分局拘留所,李晶和同修集体炼功,被一赵姓恶警将李晶用手铐多次吊铐在铁门上,有一次吊了一夜。最后李晶昏倒了,身体吊坠在手铐上,手臂被象拉长了一样。在同修们的强烈抗议下,恶警才把手铐打开。

一次,上级来检查,李晶高呼:“大法无罪!”有力地震慑了邪恶。李晶在板桥女子劳教所五大队(现已解体)被关了整整一年后被转到二大队劫持至今,李晶一直很坚定。据悉,李晶已被加期一年,早已到期,恶警仍不放人,请知情者提供详细情况,并请“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迫害李晶的邪恶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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