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绑架关押、刑讯毒打、经济勒索、精神迫害和致死人命恶性案件遍布全省
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在黑龙江省不是一市一地的、不是区域性的,而具有普遍性。在省“610”有目的、有计划的统一指挥下,迫害法轮功出现跨市作恶、定迫害指标、波及非修炼人、用极端手段侮辱人格、折服精神等犯罪现象,国家恐怖主义渗透到了广大人民的生活当中。
* 哈尔滨600施暴警察在双城逼迫骂人、打家劫舍、狂抓滥捕
2002年4月哈尔滨不法官员成立了“610专项斗争委员会”(类似于文革时的阶级斗争的东西),在黑龙江展开了新一轮的犯罪活动。
2002年4月19日,哈尔滨市调集600多名防暴警察到双城与当地警察一起大行非法抓捕。他们在所有交通要道设卡盘查,过往行人都被无理盘问,被逼着骂法轮功、骂法轮功创始人,不骂就不让过。这种野蛮行径令群众非常反感,都私下说:这是人民警察的行为吗?好象当年侵华日军的白色恐怖一样。
由双城市610头目张国富亲自拟订绑架名单。仅4月19日当晚就非法抓捕了40多名法轮功学员,有的人正在睡觉,就被破门而入的警察从床上强行拽走。在花园小区居民楼,警察到五楼去抓人,法轮功学员坚决不配合,不给开门,警察竟然用吊车上到五楼阳台,砸碎玻璃后闯进屋里,强行抓走4人。许多在场的群众看到了恶警的野蛮行为后,纷纷议论:“这怎么象土匪强盗一样,竟然这样对待好人,这国家真的没有希望了。”被抓的法轮功学员有的直接被送到哈尔滨非法审讯。警察一直到4.25(他们认为的敏感日)以后才陆续撤走。在2002年5月12和5月18日,哈市警察又流窜到双城市非法抓捕一大批法轮功学员。
* 鹤岗市绑架700百余位法轮功学员及非修炼人肆意勒索折磨
2002年4月22日起,鹤岗市公安局在市委书记张兴福召开的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的指示下,疯狂抓捕全市法轮功学员,每个片警还给了4-5个指标。2002年4月21日深夜,疯狂的警察砸门撬锁,翻墙和跳板杖子,骗开门,进屋就翻,不论在谁家见钱就抢走,连股票也拿走,说是当经费,小孩的卡通碟硬说是法轮功光碟,给搜走了。恶人甚至将学员家炕洞都给扒了,有的家什么都没有搜到,就连唬带骗说到派出所谈个材料就回来,结果法轮功学员全被送进第一、第二看守所,两个看守所装满了法轮功学员。人没有睡觉的地方,只能坐着睡。全市公安局6天里共绑架700多法轮功学员,还不包括家属和抓错的。有的被非法抓进监狱的没等提审,教养通知就下来了。
这些人全部被非法判劳教了,而且被送到外地各劳教所和教养院,哈尔滨戒毒所已经人满为患,都不接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了。第二看守所投到外地各劳教所和教养院时,还要给这些地方送礼,才能把人送走。因为第二看守所条件太恶劣,有8个法轮功女学员的家人托人送礼,才将自己的亲人送到了其他条件比较好的劳教所和教养院,这真是前所未有的奇闻啊!
市委书记张兴福在第二看守所会议室内叫嚷着:“我们鹤岗市在转化的工作上取得了很大成绩,在全省第一,全国第一!”
其实,放的都是些当初就不炼功的,还有家属用重金和送礼“赎买”的。
12月,牛淑芹(也是所谓“被转化”的)的孩子托人接见告诉她:“快放人了,我已经花了1万5千元了。”不炼功的家属都不同程度地花了很多钱和送礼,她们才被所谓的“保外就医”。不法之徒就是利用这种方式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
在这期间,公安部来人,第二看守所将不炼的说成是炼的,从而向公安部要经费,向国家要钱(每个男劳动力每月1000元,女劳动力每月800元)。被所谓“转化”好了的放回家时,每人还要交给第二看守所3000元的伙食费。第二看守所真是“名利双收”。张兴福不仅捞到了金钱、“荣誉”、而且还捞到了政治资本。
这就是鹤岗市“转化”全国第一的幕后真相。
* “转化”——精神迫害 哈尔滨太阳岛上建起了洗脑班
大纪元11月28日讯,八十年代初,大陆歌手的一首《美丽的太阳岛上》使哈尔滨松花江北岸这个小岛名扬天下。据来自哈尔滨的最新消息,太阳岛上已建起了洗脑班,用于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
一名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表示,省、市、区的“610”将上了黑名单的法轮功学员分为三类,一类、二类在松花江北太阳岛办洗脑班,三类在市里办,郊区和农村的则在双城党校办洗脑班。
该名法轮功学员近日被当地“610办公室”、街道派出所和工作单位三方联合从家中绑架到洗脑班,强迫写批判法轮功的文字材料,因拒绝而被打、骂。省公安的工作人员说:“这是中央下的指示,要求百分之百的转化。怎么转化呢,就是对你们动刑、动酷刑,就是往死里整你们。”
该法轮功学员还表示,哈尔滨方面将太阳岛办洗脑班的消息严密封锁。
* 精神摧残的极端案例:双城市恶警将大法弟子游街示众并押送刑场给死囚陪绑
用极端手段侮辱人格、折服精神,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屡见不鲜。
双城市的不法警察在2001年“国庆节”前夕,将本市大法修炼者巴益民、尹福全二人游街示众并押送到刑场给即将处决的死囚陪绑,干出了一件最伤天害理的邪恶勾当。
巴益民、尹福全二人皆因向世人揭露迫害、讲清真相,而被不法之徒扣上所谓“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被非法关押,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地超期非法关押,以强制二人背叛对“真善忍”的信仰。
* 恐惧迫害真相的传播 电视插播者被抓捕
江XX集团四年多来靠着谎言和欺骗发动和维持着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国家恐怖主义统治犹如覆盖在中国大地的黑幕,任何试图戳破这层黑幕、揭露欺骗和谎言、揭露迫害真相的尝试,一直都被江集团严密防范和作为迫害的重点。
《明慧网》2003年11月24日讯,10月26日法轮功真相在黑龙江省讷河市播出。随后,中央610办公室派专案组到讷河市,省公安厅也有专人到讷河市、莫力达瓦旗及周边县。有消息说,紧追江积极参与迫害的罗干和李长春也有“批示”。
讷河警方在黑龙江省各级610办公室的配合下,在全市和所辖的30多个乡镇、莫力达瓦旗及周边各县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仅讷河市抓捕200多人,并抄家抄走大量法轮功书籍、资料。
当时一位黑龙江省绥棱县法轮功女学员(带一本《转法轮》),抱着孩子来讷河市串门,也被非法抓捕,无辜的婴儿被扔到讷河市福利院。
在中央610专案组这次打击报复过程中,已确认被抓的大法弟子有4人:
刘明康,男,35岁左右,内蒙古莫力达瓦旗著名商人,曾被非法判刑3年,缓刑4年。
夏秀文,女,37岁左右,内蒙古莫力达瓦旗人,目前已绝食15天抗议非法抓捕。
还有另两位男学员,姓名不详。
讷河公安部门为了再次蒙蔽收看到法轮功真相的老百姓,专门印刷了反插播的传单散发,并到老百姓家调查。有的老百姓说:“天安门自焚真相以前电视就播过,不是第一次了。”警方怕承担责任,不敢声张。
在非法抓捕大法弟子期间,讷河警车在大街小巷乱窜,警察在拘留所走廊里象丢了魂儿似的,竟然瞪着眼睛撞在一起。有的警察审问法轮功学员时,十分心虚,问法轮功学员:“我对你不好,是否会遭到报应?”
在讷河市非法抓捕的同时,莫力达瓦旗警方也进行了非法排查和抓捕。除了被认为插播真相的刘明康、夏秀文外,还抓捕了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的十几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敖荣华(女)、赵淑芝(女)、杨文华、张姓和鄂姓法轮功女学员及袁延波(男),还有几位姓名不详。
* 迫害在全省普遍发生 死亡案例覆盖27个市县
黑龙江省原省委书记徐有方、原省长田凤山等在对待迫害法轮功学员问题上不遗余力。徐有方曾邪恶地叫嚣:对待法轮功的问题怎么整都不为过。那么在其领导下的省委省政府疯狂地迫害法轮功也就不足为怪了。
全省的监狱劳教机构几乎全部启用来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由于非法乱抓滥捕,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和拘留所,还有各种类型的洗脑班等曾人满为患,向外省疏散。直接参与迫害并罪恶昭彰被记录在案的监狱和劳教所就有几十个,它们是:
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
哈尔滨市长林子劳动教养管理所(又称长林子劳教所)
哈尔滨监狱(原名哈尔滨第三监狱,又称“三监”)
哈尔滨女子监狱
哈尔滨市第一看守所
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
哈尔滨市黎明监狱
黑龙江省戒毒中心(又称黑龙江省戒毒所)
黑龙江省女子劳教所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大庆市劳教所
大庆市红卫星监狱
齐齐哈尔市劳教所
齐齐哈尔双合劳教所
佳木斯市劳教所
佳木斯市西格木劳教所
鸡西市劳教所
伊春市劳教所
鹤岗市劳教所
牡丹江四道劳教所
齐齐哈尔市富裕劳教所
黑龙江省呼兰监狱
尚志市一面坡劳教所
绥化市劳教所
以及各市、县的公安局,各地公安分局,劳教所、看守所和拘留所、精神病院、洗脑班等等。
在四年多对法轮功迫害运动中,黑龙江的公安、劳教系统在省政府对待法轮功“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对待法轮功的问题怎么整都不为过”、“严防、严打”的精神政策下,肆无忌惮地残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使用的酷刑不下几十种。例如:
上绳:酷刑的一种,是用细尼龙绳从人的脖后绕过,从双肩开始向两边一圈一圈将双肩到双臂再到双手死死勒紧到极限,绳子全都刹进肉里,然后将双臂强行盘至背后向上吊起到极点,再将双手大拇指用绳子锁死在脖后绕过的绳子上,之后将人踢跪在地上,一个小时左右松开,再这样多次反复……2002年8月大庆法轮功学员隋洪海被残忍“上绳”,活活把一只胳膊掰断,成为残废。
老虎凳:是改装的铁椅子,椅座是约3-5厘米厚的钢板,原来的椅扶手被改装成围成一圈的铁围栏。人坐在里边就象坐在牢笼里一样。在脚底下两侧的椅腿上各有一个脚扣,把双脚分别扣死,先用尼龙绳把人捆死,连胳膊都在背后牢牢捆死,再将小臂从两侧分别掰过来,分别用手扣扣死在两侧的椅扶手上,这样将人长时间的束缚在老虎凳上,动刑、毒打。
搓皮肤:恶警指使刑事犯用手搓学员的双脸,把脸上的肉都搓烂了。还有将学员衣服扒光,然后边往身上浇凉水,边用硬塑料刷子狠刷皮肤,将皮肤全都刷烂了。
包夹:用刑事犯贴身“看管”法轮功学员,动辄打骂、不让睡觉、用刑折磨。
小号(地笼):全封闭似的窄小空间,不见阳光,夏天气温高达40多度,冬天冰冻寒冷,几乎被关押的人人身上长疥。
冻刑:不让穿棉衣冬天在外边冻;冰天雪地洗冷水澡,开窗冷冻。2002年12月23法轮功学员何华江被活活冻死。
上大挂:(1)两手反铐背后,然后用绳子吊到铁网窗棂上,脚尖勉强着地。(2)两手分铐在有一定距离的两张上下铺的床上,然后用力将两床向两方挣开,犹如五马分尸一般。
刮疥:用不消毒的刀子和刮勺在长脓包疥的地方刮来刮去、刮去脓包上的结痂,致使身上被刮的地方血肉模糊,血流一地,令人毛骨悚然。
推、掰、撅:所有不屈服的学员都要遭此迫害。就是几个打手强行把学员摁倒(脸朝下),将胳膊倒背,一个恶人(一般都是找刑事犯人)用脚踩住头和脖子,另一个打手坐在学员屁股上往前推学员倒背的双手;另外两个恶人,一人抓住一条小腿往前撅,同时往外掰,被迫害的学员一瘸一拐,有的长时间走不了路。
悠:把两手和脚脖子用手铐子吊在高处,恶警推学员的身体,使吊铐的身体悠来悠去,随着悠动手铐子就往肉里刹,残忍无比,很多学员都遭受过这种酷刑。
钉:用大头钉往手指甲缝里钉。
刮:让恶人把学员摁倒,脱光上衣,用板条刮大法弟子的两肋,刮后的两肋呈黑紫色,肿痛难忍。
铁椅子:把学员固定在铁椅子上,数日不让下来,不仅腿脚浮肿,连大小便都不让下来。
刨:用一个大约1米长的长条板凳往身上刨,不管身体上的什么部位,板凳上沾染了血迹,板凳腿都刨坏了,很多学员都遭过此刑。
蹲:从早晨5点起至晚上11点,只要不屈服的一律蹲着,蹲不住就改上别的刑。
攥:用手抓住大法弟子的睾丸攥,其行为极其下流残忍。
此外还有疯狂暴打、用烟头烫、摧残性灌食、飞机式悬吊、浇凉水或开水、长时间剥夺睡眠、不许上厕所、数月铐地环、掐打全身、伤口揉盐、灌屎灌尿、胶皮管抽打、皮鞭沾凉水抽、坐铁椅子浇上凉水用电棍电、蹲飞机式、手铐子嵌入肉里、用木棒毒打、强迫长时间坐小凳不准动、逼坐铁椅子、灌辣椒水、灌芥末油、塑料袋套头、强制坐老虎凳、10多个电棍同时电击身体、长时间下蹲、蹲通电水盆、盛夏烤火墙、喂蚊子、胶带封嘴、揪头发、往脸上打拳吐痰、从楼上往楼下拖、揪头发往墙上撞、用硬物击打法轮功女学员下体、法轮功女学员被扒光衣服投到男监、高分贝噪音摧残听觉神经 、双手铐在监门上罚站、把法轮功女学员投到男牢房、打迷惑药针、沾满尿水的拖布往脸上嘴上抹、电棍塞到嘴里、袜子塞嘴、电脚心等敏感部位、烧活人、性虐待、穿恐怖约束衣、钉竹签、强行注射破坏神经的药物、刑罚株连、逼写“三书”(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逼写“揭批”、逼看反法轮功宣传材料、高频高强度酷刑、超负荷劳动……等等,难以一一尽数。
黑龙江省的法轮功学员经历了血雨腥风。截止到2003年11月底,能够通过民间途径得到证实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已达到132人,分布于全省二十七个市、县。他们是:
一、哈尔滨市(共计27人)1、毕云萍;2、女法轮功学员;3、女法轮功学员;4、付桂兰;5、贺君;6、贺彩滨;7、孔晓海;8、孔繁哲;9、李文睿;10、刘金玲;11、刘丽梅;12、吕连贵;13、孟宪芝;14、秦淑艳;15、任鹏武;16、田保彬;17、王秀英;18、王洪刚;19、王文学;20、王永成;21、魏树江;22、吴庆祥;23、杨滨;24、于振翼;25、于冠云;26、赵淑红;27、周景森
二、大庆市(共计21人)1、陈秋兰;2、崔晓娟;3、何华江;4、华海玉;5、李宝水;6、李小荣;7、李秀芬;8、刘同铃;9、吕秀云;10、卢丙森;11、牛怀义;12、大法弟子;13、王斌;14、王淑琴;15、王克民;16、叶秀凤;17、于永泉;18、张铁燕;19、张维新;20、郑文芹;21、 尚广申
三、双城市(共计13人)1、张涛;2、蒋立国;3、刘杰;4、刘清久;5、谭成强;6、佟文成;7、王金国;8、王秀兰;9、吴宝旺;10、臧殿龙;11、张生范;12、赵雅云;13、周志昌
四、鸡西市(共计9人)1、郭美松;2、姜荣珍;3、李秀琴;4、赵东;5、赵春迎;6、郭怀龄;7、刘桂英;8、于天勇;9、张玉兰
五、鹤岗市(共计8人)1、邓香云;2、杜桂兰;3、刘玉红;4、孙淑芹;5、孙亚兰;6、张玉珍;7、张振福;8、赵国新
六、佳木斯市(共计8人)1、毕加新;2、陈英;3、李凤华;4、大法弟子;5、汤红;6、王淑君;7、张富;8、赵福兰
七、双鸭山市(共计5人)1、纪松山;2、李儒清;3、刘金山;4、吴玲霞;5、尹玲
八、牡丹江市(共计5人)1、崔存义;2、李宏敏;3、王小忠;4、于吉兴; 5、汪继国
九、阿城市(共计4人)1、白秀华;2、鞠亚军;3、李洪斌;4、王淑芳
十、齐齐哈尔市(共计4人)1、曹良义;2、付志宇;3、王宝宪;4、王伟华
十一、绥化市(共计3人)1、刘希文;2、大法弟子;3、张晓春
十二、七台河市(共计3人)1、房翠芳;2、张长明;3、郑丽波
十三、五常市(共计2人)1、高秀凤;2、张延超
十四、拜泉(共计2人)1、高华;2、焦振省
十五、勃利县(共计2人)1、林令梅; 2、闫修忠
十六、鹤北县(共计2人)1、贾永发;2、贾冬梅
十七、桦南县(共计2人)1、孙继宏;2、袁和珍
十八、鸡东县(共计2人)1、刘桂华;2、杨海玲
十九、依兰县(共计2人)1、于淑芹;2、张敏
二十、安达(共计1人)李平
二十一、巴彦县(共计1人)邓伟南
二十二、呼兰县(共计1人)张学文
二十三、庆安县(共计1人)刘岩
二十四、绥棱县(共计1人)杨忠海
二十五、延寿县(共计1人)杨文华
二十六、伊春市(共计1人)陆诚林
二十七、肇东市(共计1人)刘晓玲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