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30日,我到兴隆山散发大法真象资料,被兴隆山派出所绑架,我反复陈述大法好,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并以我个人为实例证明修炼法轮功使人身体得到健康、精神升华,对什么社会制度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他们说是为这个社会政治服务的,不放我。县公安局政保科崔海峰追问材料是从哪里来的,学法有多少人,不说就拘留。我说不知道。副局长李建国说刑事拘留我,带几个警察开两辆车搜我家,抽走1900元钱。
以后,城南派出所片警张双全等二人来我家,叫我去城南派出所一趟,我说你二人回去和所长说,我没犯法,我不去。接着所长与一警察来我家,满脸不高兴,问我为什么不去,我说我没犯法,所以我不去。说着叫我按手印,我说你别为难,你回去和局长说我不会给你按手印,我没犯法,你们在迫害好人。就在我与他们辩理时,我四儿子从外边进来,对我说:爸,你就按了得了。他就把我的手抬起来,我说我不按,用力抽手时,片警乘机背过我的手按了手印,把我真的当成杨白劳了。
后来,片警张双全又来到我家,说我归他管了。国庆节前夕又到我家来与我老伴说看着老头,不要远走,他们就是怕我去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