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县恶人、恶行、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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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2月30日】王祖红,男,巴县镇人大副主席。99年7.20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开始,他追随得很紧,伙同公安人员积极筹办迫害大法弟子的学习班,非法抓捕大法学员进监狱。住宅电话:45635150,手机:13500356522.

陈明海,男,40多岁,原公安局政保科长。安排镇乡派出所抓捕大法学员到办洗脑班,进监狱。伙同镇乡派出所不法人员敲诈大法学员的钱财,现已遭报,科长被撤除。

张学伦,男,30多岁,铜梁县公安局副局长。毒打去北京上访的大法学员,用力踩60多岁的女大法弟子膝盖骨,指使和组织绑架大法学员进洗脑班。住宅电话:45685571,手机:13709415778.

刘安学,50多岁,男,原铜梁县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此人指示安排公安人员大量抓大法学员进洗脑班,进监狱,判劳教,劳改,并指示各乡镇派出所对大法学员罚款。被抓的学员没有刘安学的同意就不准放人。现在,政法委副书记的官职被就地免除。住宅电话:45631469,手机:13983966626,办公室电话:45695845.

陈文,男,30多岁,原铜梁县公安局局长。2000年此人亲自带领副局长张学伦、陈长龙和政保科长陈明海等公安人员审问毒打去北京上访的大法学员,对学员谈某施刑“苏秦背剑”,并用力踩膝盖骨等。用铁链子打彭某的脚,打学员的头,关进看守所给彭某带上脚镣手铐,并扬言你们上访去北京,想把我的饭碗搞掉。秘承公安人员对大法学员严加迫害。陈文作恶多端,于2000年下半年遭报应死于车祸,同时殃及妻子和妻弟,家中三口只留下一个小女儿。

不是大法在惩罚谁,而是善恶有报的天理在制约着一切。大法弟子冒着生命危险向世人讲真象,也就是挽救世人不要重蹈覆辙。

陈世良,男,30多岁,原铜梁县看守所副所长。对关进看守所的大法学员想骂就骂,想体罚就体罚,还借学员的名字侮蔑大法,企图捞取政治资本借机往上爬。此人于2001年遭恶报,患严重肝炎后,看守所副所长职务被撤销,现被调到拘留所。

周良志,男,40多岁,此人在铜梁县关溅镇派出所当所长。在任职期间,大量抓大法学员进洗脑班,进监狱。于2001年调到县公安局上班,当年3月暴死在办公室。

刘太勇,男,30多岁,公安人员。烧毁大法书籍,不准亲人炼法轮功。刘太勇于2002年3月初翻阳台坠落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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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法轮功和大法弟子是造业极大的事。常人平时有灾有难,都是自己欠下的业力需要偿还所致。如果再加上迫害法轮功所造的天大罪业,即便伤及性命也很难一次还清,通常下了地狱还得继续受罪,直到还清为止。奉劝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法之徒们:不管你是否相信神佛的存在,都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做实验。赶紧悬崖勒马停止你们的罪恶行为并将功补过,赎回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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