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甘肃省金昌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3年12月29日】甘肃省金昌市的一些部门和个人紧随江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特别是610办公室、国家安全局、公安局的一些不法人员更是一马当先,助纣为虐。

到目前为止金昌市已有一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近百人被抄家、拘留、劳教、判刑、开除工职。他们的亲人也在遭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

目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范永成、张永龙、安占锋、吴开礼、郭红、郝俊。被判最长的达12年。

被非法劳教过和正在劳教的有:侯有芳(中学教师、已在狱中被折磨死)、候有香、王淑花、王爱玲、马跃芬(腿曾被打断)、路凤兰、王树申、王淑坤、赵凤莲、吴开礼、雷占香、杨成梅、李桂英、郭群英、何斌英、朱兰秀、伏桂琴、赵月琴、孙爱玲、李德香、刘桂菊、刘桂花、杨秀芳、王玉梅、白淑芳、陈立高、王金平、杨笑川、郝俊、赵佩文、马志刚、马映军、陈旭忠、李波。

被非法拘留、监禁过的有:毛伟、赵生华、刘政、魏安月、王月娥、刘若兰,刘志平,苏建军。

仍在看守所被关押的有:李桂英、马志刚、赵凤莲、李德香、单思源、丛金霞。

他们有的被两次劳教、多次拘捕,最多的被劳教、拘捕多达7次,在劳教所除超负荷劳动外,还要遭受毒打、吊铐、禁闭等酷刑折磨,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只有在影视作品中可以见到。

附:金昌市部分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单位和个人
国家安全局:徐冰、梁波、贾军、朱喜明
金川公安分局:孟佳贤、李廷勤、李新华,
区法院:魏从文、张慧凝
检察院:王永刚、陈××(女)
市戒烟所:刘国立、蔡建军
滨河路派出所:赵多鹏、马永国
广州路派出所:李培龙、陈国民、汪建忠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