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警察又把我投入看守所10个月。那里没有最起码的人道待遇,20多个人挤在一间小屋里,睡觉时象罐头里的沙丁鱼一样挤压在一起,手脚都动弹不得,长期不放风,冬天在房间里冷水洗澡,冻得全身直打颤,警察利用劳头管理牢房,劳头随时可以殴打每个人。
最后,我被非法判劳教两年,被非法关押在上海第三劳教所。在劳教所里警察对每个法轮功学员强迫洗脑,他们强迫我看诬蔑法轮功的材料、书籍和录像,他们组织人员对我施加压力要我放弃修炼法轮功,放弃对大法的信仰。
为了使我放弃修炼法轮功,他们还在肉体上折磨我,他们要我不停地在原地跑步,跑得我疲惫交加后,又要我一只脚抬离地面,一只脚独立站立,直到站不住,腿打颤,才允许换一只脚。在这样的折磨下,我两脚发软,全身无力,汗流浃背。紧接着他们又要我围绕大院子跑步,我跑了五圈,精疲力尽,虚弱无力,跑不动了,看管的警察看到后,对我大声训斥要我再跑,这时我的心脏突然剧烈跳动,身体再也支持不住了,两眼发黑,一头倒下,昏过去了。
在劳教所警察对坚持信仰的学员采取野蛮的“严管”,他们要我们每天早上7点到晚上9点整天坐在小板凳上,不准动,不准靠着坐,不准互相说话,不准互相看,稍有违反,立即会受到咒骂,甚至殴打。由于长期坐着,每个人的屁股上都坐出了疮,发红发痛,有的发烂,皮肤淌水、流血。其次,劳教所得警察又强迫我们干超强体力劳动,要我们做最累最脏的活:挑大粪、开荒地、换水沟等重体力劳动。干活时稍慢些,他们就破口大骂,甚至动手打人。
我就是在这种非人的环境中度过了两年。从劳教所出来后,我在家里依然受到公安部门的严密监控,他们指派2人一班,每班8小时,一天三班,在我家大门口,对我24小时监控。我上商场购物,他们跟随监视,我上街他们跟随监视,我上亲戚家他们跟随监视,我到哪里,他们就跟随监视到哪里。我的人身自由受到极大侵犯,人权根本得不到保障,政府有关部门的人经常上门找我谈话,要我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我的整个生活在公安的严密监视之下,他们随时可以把我抓起来,我始终生活在恐惧的阴影中。
现在我来到了加拿大,在这里我获得了真正的信仰自由,但我始终牵挂着在高压迫害下的大陆的同修们,我要尽我所能让人们了解这场迫害的真实情况,我坚信还大法清白的日子已经不远了,让我们为这一天的到来更加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