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大连港务局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单位及个人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3年12月10日】大连港务局公安局下设的分公司党委一班人,卖力地配合江氏集团,威逼、利诱、胁迫本单位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以达到他们安安稳稳作官的目的。分公司党委人员找法轮功学员谈话,逼迫写不上访的保证,用行政处分、开除公职等手段要挟学员。

特别是在2000年以后,对本单位的法轮功学员迫害更加严重。2000年1月间,新港港务公司的二名职工因不满政府违宪迫害法轮功而进京上访,向政府表达一名法轮功学员的意愿,而被非法抓捕,押回大连港公安局,先是关押,后是开除公职、留厂察看,被分配到本单位最苦的岗位。在同年10月间又有8名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单位不法人员利用各种手段逼迫写保证、送洗脑班、强制洗脑以至开除公职等迫害。因他们怀疑是另二名法轮功学员支持大家上访的,为此加紧了对二名学员下毒手,报批劳动教养。二名学员被报进了教养院,遭受着二年的非人折磨。

在这次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运动中,大连港直接参与其中的单位与个人有:大连港务局公安局政保科的蒋科长,新港港务公司的党委书记魏伟,组织科长郝利军,公安分局局长徐明哲,教导员孙永利,干事尚希斌、朱朝林、陈福超、吕兆宝、张书家,大连港的下属单位日兴实业有限公司经理丁盛余,副经理李庆东,党委书记邱广兴,支部书记闫俊杰(女),人事干部唐福有,等。

尚希斌 单位电话:7596466
闫俊杰 单位电话:7596340
公安分局局长单位电话:7596345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