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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恶警酷刑折磨、拆散家庭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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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1月30日】我1995年喜得大法,精神上得到了真正的依托。有问题、有矛盾按着《转法轮》要求向内找,做到“真、善、忍”,使得我心胸宽广、大度,深深的觉得此生不白活,并想:要是人人都学大法,修心向善,每个家庭、社会一定很好。因为我在没有学法轮大法之前,脾气很不好,是大法把我改变好的。可就是这么好的法,由于江泽民的妒嫉心,用他的权力对正的、好的,使人身心都受益的功法,进行迫害,不让人们修心向善,并强行制止,下密令、文件毒打这些好人。只要坚持修“真、善、忍”就得强行洗脑。宪法规定:公民信仰自由,上访是公民的权利,可是对待修炼法轮大法的人,一点都没有人权。你上访就抓你坐牢。使得这些有信仰的人没有说话的权利。我就是其中的一个。

2002年2月25日我带着一个真诚的心到北京上访,想告诉执法部门法轮大法是真正的能纠正一切的宇宙大法。可是我还没有到信访局门口,就上来几个便衣把我扯住问我叫什么名。当得知我的户口所在地,便把我送到驻北京办事处,通知地方派出所。镇上派三个人来北京接我,他们先玩四天,又每人买了烤鸭,花了一万元却全让我承担。回来后把我送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我炼功时被一个警察看见他就踢我,并说给我点待遇。第二天就用铁架把我手脚全锁上。在我绝食抗议这种非法迫害,他们强行灌盐水。一直关押到6月21日还不放我,我就又绝食抗议。24日他们强行灌食,因为我抵制邪恶,他们就又用铁架把我的手、脚锁上,抬到厕所边,在我的胸部抹上大粪汤,又将沾满粪汤的布放在我的头边。他们看我还不配合他们,姓陈的所长在厕所边找一根木棍撬我的牙,六、七个犯人加警察对我迫害,把我镶的牙捅掉,又将一颗牙带下来,撬开我的嘴,把盐水灌完他们才罢休。我的口腔被捅破好几处,右嘴角破皮。因为我继续绝食,他们在27日才把我放出。由于他们长期的关押,我不但失去了工作,家庭也因此而破裂。爱人用旧的观念办事,她认为我不必要和他们讲理,想炼在家炼,并用离婚来阻止我上访说:你上访就离婚。因为我学法炼功,受益无穷,明白了很多很多人生哲理,在我师父及大法弟子受诬陷、迫害,我怎么能不站出来说句公道话呢?这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信仰自由,上访是公民的权利,可是江泽民不按宪法办事,我们这些好人才不能正常的对家庭负责,不能为社会做贡献。

在和爱人离婚之时,我心如火燎,心想这么好的法,江泽民怎么就不让炼呢?没有学法之前家庭总有矛盾,学法后家庭一派祥和气氛,现在又造成这样,根本不是因为炼功造成的,是江氏一伙造成的。因为离婚不能回家,在我姐家住。我姐夫的妹妹(三十多岁)也在她家做生意,住得非常不方便。这当中我父亲也搬到我姐家,给他们家庭造成很大的压力。我的心更加沉重,就到外地找工作,一般的饭店由于怕政府的株连政策,不敢用。所以象我这样的人精神上得承受多大的压力呢?而我只是全国被非法迫害的千千万万个大法弟子中的一个。

2000年12月初,我到一功友家,有三位功友去看我,两位50多岁,一位60多岁,有人报告派出所说我们是聚会。派出所来人强行绑架我们,到派出所后就用手铐将我的手背过去铐上,还让我头向下,打我的臀部,直到打成黑紫色。用手铐将我铐了八个多小时。第二天下午12点多提审我时进屋就将我衣服扒光打我,同时逼问我到谁家去了。由于我不说,他们两个人抓住我的头发向上提,再往地上摔,摔得我几乎昏迷过去,头发也被他们拽到几绺。一个恶警掐我的大腿里侧,并让我踩师父的像,因为我不踩,他就用穿皮鞋的脚碾我的脚趾。所长说:“我让你成第二个耶稣”。另一个恶警说:“给我两个枪毙指标,第一个就枪毙你。”到晚上电棍也用了,看我什么也不说,有个恶警拿来塑料袋,套在我的头上,这时有人找他吃饭才没有继续迫害我。他们吃完饭回来简单的填了一个表,把我送到看守所,由于我被打得面目皆非,看守所的一名警察不想收留,另一名说如果不留那他们不有意见吗?于是他们不管我的伤势,就把我送到号里。进到号里,用冷水往我的头上浇,细流给我浇了十几盆。睡觉时侧着身一个挨着一个,翻身都困难,头的前面都是犯人的脚。每天两顿饭都是死面发糕,只有萝卜咸菜。我被打得胸腔痛,再加上口干,根本咽不下。在一个月中我瘦得脱了象,不能站立。就这样还限制我用水,因为喝水我挨了二次打。恶徒还逼我写保证,不写就不放。一个月后因为我不写保证就把我送到拘留所继续关押,并通知我的户口所在地,把我接到县看守所,最后被非法判劳教一年。我们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就这样对待我们,天理不容。

在我解教后,因为做真象救度众生,2001年11月18日在一个村子里又被绑架。我绝食抗议,恶警就又用铁架把我的手、脚铐上进行灌食。当时天气一天比一天冷,灌食时把我放在地上,第二天早上动铁架子时,地上一层水珠,几乎天天是这样。我被扣到十二天时,脚都肿了,绝食到第十九天时,恶警看我有生命危险,怕担责任,才从铁架子上解下来,送到医院强行打针,仍不放我,又把我送到劳教所。由于我拒绝签字,他们送我的手续不全,劳教所不收。他们又给劳教所科长及他爱人200元钱,把我留下继续迫害。那里的干警背后告诉包夹(偷、抢、打、嫖的犯人)打我,并用各种手段不让我炼功学法,不屈服就用电棍等刑具上刑。有一个坚定的大法弟子由于不屈服,三四个恶警用电棍电了他四个多小时。江氏一伙是多么的残忍。

我们在社会上、工作中、家庭里都是严格要求自己的,社会上这样的人多还不好吗?

以上所述都是我的亲身经历。我深信法轮大法的法理是正的,是利国利民的,绝不容江氏一伙再次对我们这些好人进行迫害。江氏一伙对人民犯下的罪行,一定要受到法律与天理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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