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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犯人:我们的管教炼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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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1月25日】我是大陆某看守所一名判了刑的犯人。外役队的伙房条件比较好。通过关系,我被分到伙房,一个管教带着我们三个犯人做饭。

呆一段时间,我发现这里的气氛不一样,每天的菜样总要调换、一周能达到不重样,每周都改善,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有一天,我终于按捺不住这种疑惑,问了一个老犯人(呆时间长的犯人)。老犯人说:我们管教炼法轮功,他吃方便面都自己掏钱,从来不贪不占。我不觉恍然大悟:联想到花样翻新的伙食;联想到大多数犯人对我们管教的敬重;联想到未判刑之前,接触的几个炼法轮功的。这不解的一切终于有了答案。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人们多现实啊!看守所里一头猪能卖一万多块钱这绝不是虚构,如果申请吉尼斯,肯定能评上。监狱里的犯人可以雇警察与犯人到自己家打工(我在监狱曾打过罪——即判过刑);因为减刑请队长加工分,也得要几条烟。而我们这个管教每天支配钱却一分钱不占,这是一种什么境界?如果不亲身体会,怎么说我也不信。可更难以置信的是:在他跟前改造的犯人竟能跟他一样不占便宜。我们都是些什么人啊:社会的人渣、道德素质是负数的人、因占便宜而越过道德底线触犯刑律的人,可被他改造过来了,他从来没说过我们一句,就是他自己做得好。他炼法轮功,可见法轮功有多大的威力。有一名犯人说:“法轮功有多深奥的道理我不知道,我们管教是一个我从来没见过的好人,而他信法轮功,那法轮功肯定就好。”中央电视台即使再造谣鼓舌,在我们管教面前也显得太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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