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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大法弟子绝食抗议看守所无限期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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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1月2日】2003年8月22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新闻界公布了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和纠正情况。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说:“超期羁押就是非法拘禁,今后办案阶段绝不允许弄虚作假。”然而,表面上冠冕堂皇,暗地里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却是毫无法律可论,知法犯法。

德惠市公、检、法、办案人对现非法绑架被关押在德惠市看守所的13 名大法弟子非法超期羁押已经一年之久。公检法系统的不法人员不按照法律办事,而是利用退查、撤诉、改变管辖等方式继续变相超期羁押。它们明知自己在执法犯法,可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想方设法的给大法弟子罗列罪名。

到11月1日为止,13名大法弟子有的已在狱中绝食抗议20天,有的出现生命危险,恶警仍不放人。家属上访时,政法委的一个邪恶之徒说:出人命有负责的。当大法弟子的亲属问为什么超期羁押,法院庭长王继生说:因证据不足,得重新调查。证据不足正说明是无罪的,就应该放人嘛,为什么非要强加什么莫须有的罪呢?当一个大法弟子的母亲看到看守所所长刘玉湖时说:“就是你打的人,你凭什么打人?”它红着脸不敢反驳。

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善良、践踏法律、草菅人命,我们将追究执法犯法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呼吁国际人权调查组织及世界各界正义之士予以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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