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当地民众揭露当地邪恶 ◎师父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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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恶警坏人,在社会上公布其人的恶行,此做法对于那些没有理性的恶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同时也是在对当地讲清真相中引起民众对邪恶迫害最直接的揭露与认识,同时也是救度被谎言毒害、欺骗的民众的一种好办法。希望大陆全体大法弟子与新学员都来做好此事。

李洪志
2003年11月15日
2005年10月8日修订



【明慧网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师父在法中讲到邪恶在中国大陆以外迫害法轮功已经彻底地失败了。在中国大陆,邪恶的迫害也在走向失败。在正法走向最后,邪恶在被尽绝的淘汰、顾此失彼的形势下,为什么有些地区的邪恶还是那么猖獗呢?原因当然不是单一的,但是我结合近一时期本地区在正法中所做的事情,并通过阅读每日明慧大体了解到的各地区情况,觉得有一方面我们做得还不够,甚至是忽略了,这种不够不是指我们忽视了发正念,也不是忽视了给当地的邪恶上网曝光,而是忽视了向当地民众揭露当地的邪恶。

让当地的人民知道本地区的恶人恶行、迫害大法弟子的真相,让恶人的亲人、朋友、街坊邻居、认识知道他的人明白其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真相,在实践中,我们觉得这是有力地清除邪恶、更加全面深入细致的讲清真相的最有效的办法之一。明慧网在2003年11月8日刊载了一篇题为《河南省项城市被长期非法羁押的大法弟子全部获释》的文章,这就是大法弟子们整体配合、主动在当地揭露邪恶的成功个案。为了更详尽的说明问题,接下来我将就近一段时期以来,我们地区大法弟子所做的工作,在这一方面谈一点认识。因为工作还在进行中,思想也尚未成熟,只是考虑到正法时间紧迫,提前将文章写出,旨在抛砖引玉,希望能对大陆一些地区的同修有所启发。

今年夏天的时候,我们对本地一个县看守所的恶警(副所长)集中进行了大规模的揭露。此恶警自江氏镇压大法以来,一直都不遗余力的追随首恶,对大法弟子疯狂迫害。四年来,凡是被非法关押进该看守所的大法弟子,几乎都被此恶徒毒打,而且手段卑劣、丧失人性。对此,虽有明慧给予曝光,但此恶徒并未有丝毫收敛,对当地大法弟子的迫害仍然一如既往、肆无忌惮。在揭露此恶警的行动过程中,当地的大法弟子们齐心合力,仿佛在一夜之间,不干胶便贴满了城市的大街小巷。此后不几天,当地的报纸便刊登了一条关于该县看守所进行整顿的消息。同时,我们站在讲清真相、救度众生的角度,分别给此恶警的妻子和其正在读高中的孩子写了公开信,并将此信以真相传单的形式进行散发。这一工作我们重点放在此恶警的工作单位、其住宅楼附近、其妻子所在单位及其周围进行,或散发或邮寄,目的是通过这种形式,让其周围熟悉的人知道真相。我们觉得这样做无论是在清除邪恶还是在更深入细致的讲清真相方面,都能起到最大作用和达到最佳效果。(当然,在写信和制作真相材料上,一定要把握好,针对不同的对象,我们在用词和语气方面都应注意。从根本上讲,我们是为了救度众生,要讲清真相,而不是在搞常人的打击报复或是要搞臭谁,所以要慈悲,语气中一定要善。而针对恶人时又要展现出大法威严的一面。这一次活动中我们所采用的相关真相资料已经在明慧网发表,参考请查阅2003年9月9日明慧首页:《给朝阳恶警郝乃峰家属的一封公开信》。)

又过了不长时间,消息传来,该县看守所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除了几个事先被非法判刑的被迅速送往外地,其余人全部获得释放。而且此恶警的同学告知大法弟子,说该恶警已经表示“再也不干(坏事)了”。此间我们也得到了海外大法弟子们的鼎力相助,据该恶警的同学透露,那段时间看守所接到的海外大法弟子打来的电话记录堆了一大摞。

通过这件事,我们对揭露邪恶,对向当地民众揭露当地的邪恶有了具体的认识,但确切地讲,当时我们也只是在这件事的结果中受到了鼓舞,并未达到在法上更加清醒理智的认识它,这也导致了最近当我们再一次对当地的邪恶进行更大范围的揭露行动中,遇到了一些障碍,这方面本文将在最后予以阐述。

揭露邪恶不是目的,是要清除它,根本上是以此来讲清真相,救度众生。要更有效地讲清真相,了解常人的心理是必要的。一个常人对自己脖子上长一个小疖子的关心程度要远远胜过南极洲的四十次大地震,就是说人最关心的是离自己最近的事情,最敏感的也是自身及周围生存环境的变化。那么我们讲真相就可以利用这一点,往往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一事例的叙述中,我们也可以从侧面认识到这一点。今年中秋节的那天,我们当地的一位同修在自己家的楼下受到了邪恶的迫害,当时围观的群众很多,恶警趁此同修重伤昏迷时,向周围的群众散布谣言,蒙骗了一些人。过后,我们针对此事,同样以给该小区的居民写公开信的形式,制作了揭露邪恶、讲清真相的传单,并重点在该同修所居住的小区及其周围散发。得到的反馈效果非常好,居民们不仅自己看,还在他们的朋友同事间传阅。取得这样的效果,很关键的一点就在于这件事就发生在他们的身边,是他们看得见摸得着的。同时我们也觉得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要比撒多少其他内容的传单、小册子更有说服力,原因是同样的。只是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在做类似这样有署名的资料时,要考虑到当事同修及其家人的安全。

近些天,我们围绕着营救被长期非法关押在本市另一看守所遭受迫害的同修,展开了一次在更大范围内揭露当地邪恶、讲清真相的行动。从同修们反映出的状态来看,我们遇到了问题。这让我想起了前一段时间,也就是10月7日美国联邦法院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对诉江案再次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开始前,我们迅速将此消息发给各位同修,那次大家都为此发了正念。但结果我们都知道,法官仍然维持最初的裁定。事后我渐渐明白,发正念本身是没错的,但我们还是对这件事的结果起了执著,就差那么一点儿。遗憾的是我并未就此事及时与同修们进行交流。如今同样地问题出现了。交流中,同修们都感到效果没有前次那样的好,此时我们再次回想前一次在揭露那个恶警的过程中,我们没有起任何人心,那时我们就是要揭露、清除邪恶,我们别无他求,所以就有了那样意想不到的结果。可是在这次行动中,我们追求结果的心有多强啊!这一次行动尚在继续,但却已经暴露出了我们整体上的不足。其实,“揭露邪恶”是法。只有当我们真正溶于法中,从内心深处去否定和铲除这场邪恶的迫害,而不掺杂任何人心的时候,法的无边威力才能得以展现。

因我尚在认识中,所以到此止笔。不妥之处,望同修给予指正和补充。

(大陆大法弟子 锻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