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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不忍睹:舌腮全部扎烂 针穿鼻腔往起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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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1月10日】我是98年得法的大法弟子。在2002年农历二月初一的上午,我在吉林省松原市一食杂店打电话传呼一位功友,由于那位功友早已被恶警绑架,传呼机落在恶警手中,结果警察闻风而至。我当时正在食杂店屋内等功友回电话,不多时进来一便衣问食杂店的老板是不是我打的传呼,老板证明说是我打的,那便衣不由分说一把抓住我的衣领就往外拖。我说:“我是好人,你为什么抓我?”他说:“抓的就是你。”并用手枪顶着我的后背把我拖到外面,不一会儿从一辆出租车里下来四名恶警将我塞到一辆黑色轿车里。在车里三名恶警骑在我身上进行搜身,我不让搜他们就打我,强行把我的手机、传呼机、几百元钱、电话本、大法书、驾驶证等给抢去了。

他们将我押到了公安局的三楼,抢走了我的腰带和鞋,问我时我不说话,他们就一阵拳打脚踢将我的鼻子打出血了。一看我还不说,打我的人就出去了,进来一个恶警假惺惺的为我擦血。我不用他擦,问他们为什么抓我,并给他们讲真象。那个恶警马上变了脸,进来几个恶警将我背着手用手铐子铐上抬到了另一间屋子里,用铁链子栓住我后背的双手把我吊了起来,用他们的说法就是“上大挂”。这种刑法极其痛苦。我在心里对师父说:“师父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做出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我不会背叛真善忍。”当时痛得我汗水一滴一滴地滴到地上,渐渐地我失去了知觉,他们吊了我三个多小时才把我放下来(这是他们说的,我不知道吊了多长时间了)。他们用凉水把我浇醒,等我缓过来了又让我招供,我不说话。他们就把我绑在老虎凳上用棒子打我的脚踝、大腿、手、头、脚趾头等,我的脚踝被打得跟大腿一样粗。还用塑料方便袋将我的头套住系在脖子上让我窒息,等快憋死的时候再解开,等缓过来再系上。他们还用两根木棒夹手指,痛得我浑身直颤抖。他们这个打累了去喝茶水,那个来打,就这样从上午一直打到晚上,看我还是坚定不屈,这才停了下来,用人架着把我送到了看守所,当时我已经被打得不能走路了。

由于我没有提供给他们任何他们想要的,他们就将我关进了最邪恶的监号里吩咐牢头好好治治我,让我“招供”,第二天早上吃完饭,牢头吩咐犯人们用刑。犯人们就一哄而上,将我的衣服扒光一顿乱打,将我打背气好几次,大腿的肌肉都打离骨了。看我还不说,就用打火机烧我的头发和阴毛、击打睾丸,用烟头烧我的脸、手,用牙签插我的手指脚趾,挨个插。之后问我说不说?我摇了摇头,此时我已经没有说话的力气了。他们恼羞成怒,用一根很长的针从我的腮帮子连同舌头一起扎进去穿透,然后拔出来再扎,就这样将我的两腮全部扎烂,鲜血淋漓。之后他们又将针从我的鼻腔穿过去往起提。我在痛苦中大声喊着师父,他们马上停了下来,从此再也没有给我用大刑。后来学了师父的《北美巡回讲法》才知道是慈悲的师父救了我。

我悟到不能消极承受,这不是大法弟子该呆的地方,我绝食抗议。他们把我绑在死人床上大字型抻开,用手铐脚镣铐住,一天二十四小时始终抻着一连抻了十一天。绝食的第三天他们给我从嘴下胃管灌食,灌了大量的食盐。此时我的身体已经瘫痪极其虚弱说不出话来,心中只有一念:“我一定能出去,他们必须放我。”就在我绝食抗议的第十一天,公安局局长和检察院的人来看我(因为他们要给我判刑而不是劳教,说我是“头”,所以把我的案子递交检察院)。狱医说我快死了,他们才决定放我,通知当地派出所将我接了回去。

回到家几天后我昏死了过去,经家人及时抢救,花了2000多元钱才脱离了危险。恶警天天不离开我家,还雇几个人24小时看着我。我看穿了他们的意图:是想等我身体恢复一些了再将我抓走。为了不再受残忍的酷刑,我在晚上逃离了家,至今仍流离失所。

江氏邪恶集团酷刑折磨大法弟子,所使用的手段是历史上罕见的,是现代人类文明无法接受的。然而,我的遭遇只是亿万受害者中的一例。在此正告那些仍然追随江氏邪恶集团的人,大法在慈悲地给一切生命机会,但佛法是威严的,任何生命如果犯罪到那一步的时候,就没有机会了,人不治天也要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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