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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追查迫害法轮功者法网恢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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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0月8日】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江泽民以权代法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四年了。在这四年中,江泽民调动整个国家专政和暴力机器、利用中国的一切资源对法轮功进行铺天盖地似的诬蔑和迫害。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恐怖组织“610办公室”,并实行了“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无数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亲人被迫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月20日以来的四年中,通过民间途径传出消息的证实已有79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到目前为止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有超过九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他们中有佳木斯市退休职工、中学生、工人、农民,仅仅为了身心受益的功法和作好人的权利他们被迫害致死在自己的家乡。他们的名字是:毕加新,汤红,房翠芳,一老年大法弟子,张富,陈英,赵福兰,李凤华,王淑君。

以下是部分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的情况。

毕加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2002年4月19日因贴大法真相资料,被佳木斯莲江口派出所绑架,并被非法判劳教,关押在佳木斯劳教所。在劳教所期间,毕加新绝食抗议劳教所的粗暴虐待。后管教以“关心”为名,强行给其用药、灌肠等,导致毕加新拉肚子三个多月,日日消瘦,无法进食,于2002年10月办了保外就医。两月后,毕加新所住房屋被恶警查抄,他再次被酷刑折磨并被押送看守所。由于毕加新身体已被折磨得极度虚弱,2003年1月16日被送回家。十日后,毕加新在家中死亡。

迫害责任单位:佳木斯劳教所,佳木斯前进区公安分局,佳木斯前进公安分局王化民、王连民等警察,佳木斯莲江口派出所,市看守所。

张富: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沿江乡大法弟子。曾于2000年9月份进京上访被抓,后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拘留所40多天。在关押期间,张富面对酷刑毒打表现出了修炼“真善忍”的大法弟子的大善大忍的境界,曾震撼了尚有善念的打手、犯人,对张富暗挑大拇指!然而恶人惨无人道的迫害,仅四十多天,张富遍体是伤,满身长满了疥,疥往出流脓……2000年11月23日被迫害致死在佳木斯市郊区沿江派出所。

陈英:17岁,生前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树人中学高一二班学生。1999年8月16日,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押返途中,被警察打骂、恐吓、侮辱,将她用手铐铐在车架上,只给半个面包和半瓶水。上厕所时也不准关门,陈英不愿再受他们的迫害,被迫跳车身亡。

赵福兰:59岁,她生前是佳木斯东北电影院退休职工,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身体非常健康。2002年4月11日赵福兰被佳木斯前进区永安派出所绑架到看守所后转至劳教所,5月23日被警察非法送至精神病院,后被家人接出转至佳木斯二院抢救,当时已被迫害得不能说话。症状是消化道较多出血。赵福兰昏迷8天后于2002年5月31日死亡。

迫害责任单位:佳木斯市前进区永安派出所。

李凤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2002年9月中旬李凤华被郊区公安分局恶警绑架到看守所做人质,用来诱捕其被迫流离失所的丈夫和女儿。关押2个月期间她被迫害得骨瘦如柴,昏迷不醒。2002年11月8日李凤华含冤死去。亲属到法院申诉,法院对案件拒不受理。现家中仅剩下小女儿没人照管。

迫害致死责任单位: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看守所。

王淑君:48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农垦大厦工人。她三次进京正法,后被非法劳教关押在西格木劳教所。2001年春节前王淑君在劳教所被迫害的双目失明、尿毒症复发被送回家。回家后多次受到永安派出所和单位610办公室的骚扰,2002年4月永安派出所恶警及单位610到家中强行抄家,并将其丈夫(大法弟子)抓走,非法送西格木劳教2年。当时王淑君全身浮肿、生活无法自理。2002年6月29日王淑君在家中去世。

迫害责任单位:西格木劳教所、佳木斯市永安派出所。

以下三位大法弟子只因进京上访,说句真话,就被送进佳木斯劳教所。这三名大法弟子入狱前都身体很健康。黑龙江省佳木斯劳教所采用强制手段,软硬兼施,洗脑加体罚对大法弟子进行所谓的“转化”。自2000年12月春节前到2001年2月,即将他们残害致死。

汤红:女,37岁。2000年1月15日家里接到劳教所死亡通知。

房翠芳:女,40岁。2000年12月初家里接到劳教所死亡通知。

一老年男性:按照官方一贯说法是“自然死亡“。

迫害责任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劳教所。

一、佳木斯市制造恐怖加剧迫害、非法劫持和酷刑的事实

2002年1月5日,佳木斯电视台播放了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副市长许北君,在郊区举办的“处理法轮功问题”会议听取汇报,并作了邪恶的讲话和部署,这是佳木斯地区元旦春节期间恐怖分子加紧迫害善良、制造恐怖的一个侧面。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采取多种惨无人道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其中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侮辱、强迫造假、超期关押、送入精神病院折磨、电棍电击面部、阴部等身体不同部位、用铺板子、用螺丝刀等凶器毒打、用皮带抽、粗绳捆、手铐扣铐、用钳子夹指甲、手指夹子弹、野蛮灌食、灌浓盐水、超强度劳动、体罚、强行扒光衣服,在零下20多度寒冷的冬天浇凉水,“开飞机”、“大背剑”、恐吓、拳脚相加、强迫长期坐板凳、长时间不许睡觉、逼迫吃猪饲料、关小号、吊铐、老虎凳等酷刑折磨及强行注射不明药物、勒索钱财等。

迫害实例如下:

1. 2001年6月初,佳木斯市劳教所恶警毒打法轮功学员范喜荣等。法轮功学员门小华、王林被恶警用胶带封住口带至南楼摧残一周余。恶警用电棍将门小华打至晕厥,小便失禁。恶警何强把刘秀芳的脸打肿了,并被勒索“罚款”200元,无理加刑期3个月。11月1日,七中队教导员侮辱打骂法轮功学员刘艳。恶警强行给法轮功学员马力加、李秀荣、李淑华灌食。并用手铐锁在床上,强行输液。恶警为掩盖其罪行,放大录音机的音量。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法轮功学员范喜荣、门小华、王林、刘秀芳、刘艳、马力加、李秀荣、李淑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何强(大队长)等。

2. 2000年8月,佳木斯市劳教所将法轮功学员刘桂华、邓春霞、刘让芳、付美琳、王俊华等关押在又黑又暗、狭窄、潮湿的小屋,不许出屋,吃、住、便在里面。吃会致癌的面做的馒头。满身胳膊腿全是被蚊蝇咬的疤痕。由于长时间的不卫生,又见不到阳光和新鲜空气,有两个学员身上开始长疥疮。刘桂华满身都是,坐也不能坐,走也不能走,站在屋里痛苦万分,她被上完药后,恶警不让她穿衣服,让她站在屋中间转身。恶警对法轮功学员连踢带打,每天还要逼坐小凳。有时把几个学员连在一起铐上或铐在暖气管上,没法上厕所,没法睡觉。恶警对抗议迫害的学员进行野蛮灌食。有一次恶警陈春梅使劲掐法轮功学员邓春霞的乳头。一天恶警刘亚东揪住法轮功学员郑立彬连推带打。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郑立彬、刘桂华、邓春霞、刘让芳、付美琳、王俊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任世财(所长)、付茂森(政委)、姚德斌(副所长)、助铁红、高小华、刘亚东、陈春梅(副大队长)、于大龙、宫春波(中队长)、余文彬、苗雪琦等。

3. 2002年5月14日,佳木斯市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杨淑慧。恶警给她戴戒具,双手铐在床的一边,双脚铐在床边,后背向下半悬空。加上恶警刘亚东等歹徒的威胁和恐吓,她承受不住导致精神上出现异常,后来上楼后,恶警洪伟又把她铐了两回,而且恶警还不时打骂,使其受到极大刺激,现精神不正常,神智不清醒。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刘亚东、洪伟等。

4. 佳木斯市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2000年4月,恶警把法轮功学员门晓华弄到一楼,并把男队的男恶警叫来,拳打脚踢,并用电棍惨无人道地电门晓华的脖子,脖子被电得一片黑紫,脖子上的肉发出烧焦的气味。5月份,恶警把法轮功学员安宏从北楼弄到南楼,扣在床上9天,一动不能动。2001年8月,恶警疯狂地打法轮功学员刘秀芳、黄金荣等人,并给加期3个月、2个月、1个月不等,每人罚款200元。将法轮功学员门晓华、李平、梁丽等5人弄到一楼扣了25天不能动。将法轮功学员宋会清和赵亚贤扣到一楼9天不能动,并给她俩加期2个月,还罚款。并对抗议非法关押而绝食的法轮功学员马丽佳、李秀荣、梁丽、吴东升、安宝珍等人,野蛮灌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

5. 2002年5月13日至5月21日期间,佳木斯劳教所伙同佳木斯市精神病院摧残大法弟子。佳木斯劳教所将门晓华、乔玉香以治病的名义送到佳木斯市精神病院进行残酷迫害。当二人得知被送到精神病院后,绝食抗议。田影等三名恶警和戒毒科主治医生王大夫及几名护士,便用两个捆绑精神病人的粗绳,把两大法弟子的手和脚全部捆住。第二天便用盐加奶粉灌食,一次用最大的注射器注射8~10管,并且说如果不吃饭就一天灌两次,灌了数次。还强行注射不明药物。二人不配合,就用手铐扣在床上。恶警24小时监管,不许二人说话、不许炼功、不许背法、不许自由出入、不许家属探视。后来二人家里被勒索近千元钱,说是药费。门晓华最后被迫害得浑身浮肿,血压高达260;乔玉香被迫害得小脑萎缩,脑血管多处梗塞。十天后恶警又将她们押回劳教所继续迫害。

二、非法秘密对大法弟子判刑

佳木斯当局非法秘密对大法弟子判长期徒刑:

大法弟子张春杰,女,45岁,被佳木斯前进区法院秘密判刑四年。

大法弟子杨永萍,女,43岁,佳木斯大学教师。2002年4月11日晚,佳市向阳分局新华派出所恶警以搜查为名将其绑架,非法关押看守所,6月4日,向阳法院将其秘密判刑三年。

大法弟子董林桂,女,56岁,被判刑十二年。

大法弟子孙桂荣,女,63岁,被判刑七年。

8月19日晚,佳木斯电视台报道,佳木斯永红法院秘密将大法弟子董林桂和孙桂荣分别判刑七年和十二年。董林桂是今年1月8日佳木斯做揭露邪恶,讲清真象的材料被破坏时非法绑架的。孙桂荣是今年2月3日晚被恶警抄家时非法绑架的。电视报道中的两位大法弟子被折磨得和入狱前判若两人,然而她们藐视邪恶、坚持真理、将生死置于度外神情令所有人钦佩。孙桂荣原来150斤的体重现在只有近百斤。据说她经常吐血、便血,生命危在旦夕。近日她们将被送进哈尔滨监狱。还有更多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三、警察以打人回应,并叫嚣有“死亡指标

佳木斯监狱非法关押40多名大法弟子,他们都是2002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下令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时被非法绑架的。有的在家被抓,有的在工作岗位被抓。被非法判刑后关在佳木斯监狱。监狱中的恶人疯狂迫害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吃的是麦皮和麸子做成的干粮,没有菜,全是喝汤,汤中没有油,只有一点菜叶。恶警每天强迫大法弟子坐小凳到很晚不让睡觉,强迫给它们干活创效益。

由于大法弟子都是因为信仰真善忍而无罪被关押,因此他们坚决抵制这些非法要求。面对法轮功学员的绝食抗议,恶警不但不按照国际惯例以人道对待,反而指使犯人打大法学员,有的恶警自己也参与打人,并说:“上边说了,打死你们白死,有死亡指标。”(“死亡指标”是江泽民和610办公室鼓励地方警察实行群体灭绝的罪证!)

四、佳木斯市红色恐怖下,老百姓被害得有家不敢回

2002年四月份以来佳木斯市公安进行了几次疯狂大搜捕,恶人将大法弟子迫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恐怖下的大法弟子很多都已流离失所。更有甚者,不修炼的家人只因不想配合邪恶之徒,也被迫害得不得不离家出走。

有一对大法弟子夫妇带着不到两岁的孩子被迫离家出走后,只留下孩子的姥姥一人在家。尽管这样,佳市永红区新立派出所的一群流氓警察连续几天来家砸门(恶警问过邻居,知道家里只有老人一个人)。老人知道现在警察口碑极差,知道有警察就用万能钥匙像强盗一样进家抢劫、抄家,或叫消防车破窗而入非法绑架人,而且她本人就亲眼目睹了一大法弟子家被抄后的景象。老人不想自己的家无辜遭受同样的洗劫,所以不敢出门,在家里不敢点灯、看电视,不敢做饭烧水,不敢穿鞋,生怕弄出动静来让歹徒知道家里有人。靠吃几根黄瓜喝点凉水度过了三天。第四天凌晨,老人冲出了家门,拿着几件换洗的衣服茫然地走在街上,无处可去的老人想不通,孩子们都是好人,小俩口过得和和美美,这好端端的一个家怎么就被江政府迫害成这样呢,现在自己也被迫害得有家不敢回了。这不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吗?

五、法网恢恢,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正面临全球大审判

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是违反中国宪法,违反国际条约的,它实行的是先定罪,后立法及“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

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调查,中国经济资源的四分之一被用于迫害法轮功,2001年2月27日,江××曾一次性拨发40亿元人民币在建筑物大厦安装大型的监视仪器监控法轮功学员;2001年12月,江××一次性投入42亿元人民币建立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洗脑中心或基地;仅天安门一地,搜捕法轮功学员的开销就达每天1百70万到2百50万人民币;从城市到边远的农村,地方警察、公安局、“610办公室”的官员到处搜捕法轮功学员,江为其迫害法轮功估计至少雇佣了数百万人为其效力,这些人的工资,奖金,加班费,补贴等加一块,这笔帐可达每年上千亿元人民币。

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于2002年10月被以“群体灭绝罪”告上美国法庭之后,2003年日内瓦人权会期间,瑞士律师宣布正在准备起诉江泽民。2003年8月20日上午,比利时著名人权大律师乔治-亨利-波梯埃受法轮功学员委托,向比利时联邦检察官递交了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刑事起诉江泽民、李岚清和罗干的诉讼状。目前,已经有瑞士、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多个国家准备起诉江泽民。

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筹委会于2003年8月3日(星期天)下午3时(法国时间)于法国巴黎,十三区华侨文教中心召开“审江公审大会”,兹因江泽民是三个代表:法西斯主义群体灭绝罪代表、出卖中国领土主权卖国贼代表、中国最大贪污犯代表”。

8月23日下午,筹委会又在波士顿大公园举行了另一场审江集会。筹委会成员魏鹏飞博士首先介绍说:「大联盟的宗旨是:凝聚一切正义力量,揭露江氏所有罪行,把江泽民送上良心、道德和法律的审判台」。这一宗旨赢得了广大正义之士和团体的广泛支持。自大联盟组建一个多月以来,已有欧、美、亚、澳四大洲五十余个团体宣布加盟,个人加盟人数也与日俱增。据悉,审江大联盟将在世界各地持续举办各种形式和专题的审江集会。把江泽民送上法庭的声音已形成了一个强大的国际声势。

另外,多名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因迫害法轮功犯下的罪行被起诉并被美国加州,纽约等地方法院确认犯有酷刑折磨罪,反人类罪等,其中包括辽宁副省长夏德仁、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和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今后因私出国随时可能被捕。系统迫害法轮功的总指挥部“610办公室”的头目李岚清在法国被控酷刑罪一案已经正式进入司法侦讯程序;前四川省委书记、现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在美国被起诉;国家安全部、公安部、中央电视台也因为造谣诬陷、迫害法轮功被起诉,代表法轮功学员的律师正在向法庭申请对被告进行缺席审判。

1999年12月9~10日,江泽民与俄罗斯政府签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线东西两段的叙述议定书》。根据调查,江××正式将原本属于中国的、面积相当于100多个台湾的300多万平方公里领土拱手让给俄罗斯,承认了从中华民国到历届中共政府都拒绝承认的中俄九项不平等条约,永久性地断绝了后代子孙的讨还之路。

现公布佳木斯市第一批参与迫害的机构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佳木斯前进区公安分局佳木斯市前进区永安派出所佳木斯监狱佳木斯市公安局佳木斯永安派出所佳木斯莲江口派出所佳木斯市农垦大厦610办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局拘留所永红分局黑龙江省597农场佳木斯市西喀木劳教所等

佳木斯劳教所:任世财(所长)、姚德斌(副所长)、付茂森(政委)、祝铁宏(三大队教导员)、张小丹(女大队队长)、何强(大队长)、刘洪光(队长)、徐荣基(管理科恶警)、关德君、郭刚、刘亚东、孙德宏、徐利峰、于文彬、高小华、苗雪奇、孙德宏、洪伟、杨文兵、杨春明、王秀英、袁海龙、陈春梅,佳木斯劳教所恶警:宫春波、洪伟、刘亚东、张艳、殷红、王桂丽、狱医杨X、宋X、刘X等。佳木斯劳教所部份管教人员,极其邪恶者,穆振娟,李秀锦,于文彬,刘朝旭,其他管教,陈春梅,郭振伟,于龙江,王铁军,胡平,蒋佳南,司法局:姜作奇,刘庆臣,孙德宏

双鸭山农场政保科、保卫干事、双鸭山610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朱少坤(局长)、吴哲(法轮功专案大队大队长)

黑龙江省597农场(宝清县):付业春(场长)、孙乃生(书记)、陈建福(政法委书记)、杜万发(原政法委书记)

佳木斯永安派出所:朱辉

公安局长朱绍坤,政法委书记陈建福;有关负责人杨树林,朱明泉,片警张龙波,曹明军,于振涛,齐振江,张玉宝,杜小林,左深东,郑玉琴,周松水,街道办碧丽红

佳木斯前进分局:王连民、王化民

佳木斯莲江口派出所:杨××,佳木斯市农垦大厦610办

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警告参与所有迫害法轮功的不法人员以及为贪图小利举报、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人:赶快洗手不干,赶快清醒过来!历史、道义、天理不会因为你为了吃碗饭或者因为是你的工作就不惩罚你。“四人帮”及其走卒当初为执行祸国殃民的指令,耀武扬威几年后,最终身败名裂,有些被秘密处决;当年的纳粹罪犯并没有因为自以为是执行元首希特勒的命令迫害无辜的犹太人而可以免受法律的制裁,全球追捕纳粹罪犯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就中断,迄今仍在清算。请记住:万古奇冤必昭雪,善恶祸福一念间。

四年来,法轮功学员手无寸铁,他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靠的是坚强不屈的意志和血肉之躯抵制江氏集团的血腥暴力。法轮功依靠正义、道德和信仰的力量进行和平与理性的抗争,以善念对待残酷和暴力,展示出“真善忍”的强大精神和道义力量。

正如马丁-路德金所说的,对任何一个无辜人的不公正对待就是对世界上所有有良知的人未来的威胁。善良的人们,同样的罪恶就发生在你我身边!如果我们任由它下去,悲剧难免最终会降临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后代的头上。

“善恶必报”是永恒的天理,从来不会因为人的无知和否认而不存在过;人类的道德尊严不容践踏,需要所有人来共同维护。涓涓溪流能汇成大海,让每一个人知道真相,让所有的中国人知道法轮功真相,让所有的邪恶暴露在阳光下,让正义和善良重回人间。

追查迫害法轮功者法网恢恢
2003年10月

附件:
·佳木斯市迫害法轮功者罪行通告 (下载)
·佳木斯已有九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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