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正法的基点否定旧势力 使众生进入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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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0月24日】与一个长期被迫害的同修(99年10月至今被非法劳教、洗脑始终没有人身自由)短暂的交流后,我在“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方面有些新的认识。

常人得病、难受了也是不认可的,遭罪了谁能认可?而常人的不认可或许是不愿面对,所采取的办法都没有超出常人的理,所以也只能继续着他的“生老病死”,因为这一切也都是有安排的。

在个人修炼中,要提高就会有魔难,要升华就得接受考验,而这一切在正法修炼中是不能成立的。旧宇宙中的生命,无论其层次多高,都不配在正法中安排什么,因为它们也是要被归正的生命,谁安排就是谁的罪,否定其安排,使其不再按其安排行事,就可能免去其罪,所以,否定旧势力安排就是在给予众生美好,给予他们未来。

我悟到,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只是一个过程。如何助师救度世人,使众生能进入到师尊给开创的崭新未来才是目的,告诉生命更美好的一切,使其有机会归正,使其拥有未来,对生命来讲才是最好的。

旧的宇宙在解体之前必然地会体现出它的不美好以至邪恶,这些表现也正是它解体的原因,我们的否定就是用从法中证悟到的美好,同时给予美好。在劳教所时,警察以背所谓的“所规队纪”为借口迫害大法学员,坚定的大法弟子都不背,有些人就被恶警打、电、体罚。

我对警察说:“我不是劳教人员,我不背。”
警察:“你怎么不是?只要走进劳教所,就是劳教人员。”

我说:“你把警服脱下来给我穿上,你说我是警察吗?”
警察:“那当然不是。”

我说:“这就对了,咱们不能看表面。警察有警察的内涵,劳教人员有劳教人员的内涵。劳教人员是那些有工不做,有田不种,不务正业,好逸恶劳,损害他人的人,而炼法轮功的人人都是有职业的,对社会是有贡献的。”我接着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我不反对劳教所的所规队纪,可这些用在我们身上既不合理又不合法。”

警察:“怎么不合法?这本身就是法。”
我说:“你看所规队纪是怎么规定的:不打架斗殴,不刺字纹身,不酗酒赌博,不盗窃他人财物……我们修炼法轮功,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而且可以用自己的唯一所有来帮助别人……你比较比较,让我们背这些东西,是想让我们进步,做得更好呢,还是要我们倒退呢?”

这时警察已没有了刚才的凶相,象是听明白了,轻轻地说:“你是不该背,你回去吧。”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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