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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在西班牙国家法院对江泽民提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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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0月20日】据欧洲新闻社(EUROPA PRESS)马德里报道,包括一名西班牙人在内的法轮功修炼者今天早上在西班牙国家法院提交了对前中国主席现军委主席江泽民和610办公室头目罗干的起诉。他们被指控自1999年对法轮功进行镇压中犯下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

西班牙法轮功发言人说:“15名来自亚洲,欧洲,北美和澳大利亚的法轮功学员提交了诉状,在西班牙提交起诉是因为西班牙司法系统有权行使万国管辖权。”

法轮功发言人还说:“他们犯下的罪行在中国不可能得到审判,因为在中国任何一个人只要承认是法轮功学员就会立即遭到逮捕、劳教和酷刑。”据悉自从1999年这个精神运动被禁止之后,有百万人被关押、受刑,有约两千人被迫害致死。

在起诉人中,有一名居住在瑞士的西班牙公民维克多-桑切斯,他于2001年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上同其他35名同伴展开了一幅写有“法轮功,真善忍”的横幅,他们当即被警察逮捕,并被强行关押在附近的一个派出所,在那里,他们遭到了殴打和虐待,桑切斯还亲眼看到警察对女学员进行性侵犯。

另外的一个起诉人是美国的精神科医生,亚历山大-斯图里昂(他的父母是西班牙人)他特地从美国赶来西班牙提交起诉。他是桑切斯在天安门广场一起被逮捕的同伴之一。

另一名起诉人是澳大利亚籍的法轮功学员戴志珍,她的丈夫在镇压中被迫害致死。

在国家法院提出的起诉书还可以随时加入新的证词和起诉人。起诉律师卡洛斯-伊格雷西亚斯对记者说:“西班牙国家法院完全有资格和权利接受这起起诉。”[...]法轮功发言人还指出:“江氏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镇压不仅仅是中国,并且蔓延到了海外,只要是法轮功学员,不管是哪国人,都是被迫害的对象。”

江氏政府自1999年来对法轮功展开了大规模的残酷镇压,虽然江××已不是国家主席,但他仍担当军委主席并继续指挥中国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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