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坚信不是三年而是三天我就能回家”

——正法时期小故事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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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月8日】

“我坚信不是三年而是三天我就能回家”

一天偶然遇到一位同修,给我讲了他修炼中的一件事。他98年得法,虽大字不识一个,却能通读《转法轮》。2002年5月的一天他与另一位同修散发真相资料,不幸落入邪恶之手,被非法关进拘留所,强迫写保证书、悔过书。他们牢记师父的话“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坚决抵制邪恶,决不屈服于邪恶。两个月后判决书下来了,其中一同修拿着判决书说:“我被判劳教一年,现在已经两个月了,还有十个月我就可以回家了。”并拿着另一同修的判决书说:“你看看你被判劳教三年。”这一同修坚定地说:“我不看,他们没有权力判我劳教,我修炼的是法轮大法,我坚信不是三年而是三天我就能回家。”在体检中这位同修心中对师父说:“请师父帮助我,加持我,让我心脏跳快点,这不是我们修炼人呆的地方,我要出去。”这时突然感到天旋地转,心脏快速跳动,最后以所谓的身体不合格为由被安全送回家。现在又投入到了正法中去了。而另一同修却至今还在劳教所,这真是一念之差不同后果。

“是法轮大法让我们母子团圆”

近一段时间常常梦到多年不见的婆婆,我终于悟到是师父在点化我,婆婆也是被救度的对象,我决心一定要给婆婆洪法。因某种原因我丈夫与他妈十年没有来往,积怨很深,我经多方面打听终于得知婆婆的下落,并托朋友带去礼品、现金表示关怀慰问,而且留下了联系电话。一天婆婆给我来了电话,她非常感动,哭着对我说了许多。后来我们见面了,并谈起了法轮功。因受电视宣传影响她对法轮功误解很深,我便给她洪法,讲清真相,并给她放了真相光盘,送给她真相资料,慢慢地她对法轮功开始了解了,我便趁热打铁,开始做我丈夫的工作。由于我丈夫的固执,工作十分难做,我就向内找,不厌其烦,终于有一天我打动了他,母子俩终于相见了。看到她们母子团圆,我再一次感受到了大法的威力。现在我婆婆逢人就说:“法轮大法好,是法轮大法让我们母子团圆,我再也不会相信电视的宣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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