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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犯罪警察及市610洗脑班对大法弟子郭占德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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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月29日】三年来,吉林市昌邑区恶警和610洗脑班人员不择手段的对当地大法弟子实行肉体和精神折磨,在经济上进行勒索。以下是大法弟子郭占德从2002年3月到2002年12月期间,受迫害的真实经历,以及他写给参与迫害的不法人员的心里话。

继2002年3月4日,吉林市昌邑区一处大法资料点被不法警察破坏后,我与大法弟子王忠富被市公安局、昌邑公安分局和莲花派出所的恶警们非法抓捕。在莲花派出所和刑警二中队时,遭恶警毒打,并给我们上大挂,逼我们交待“问题”取笔录(其实我们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我们以绝食方式抗议恶警们的非法关押和迫害。在市第三看守所和市医院被非法关押两周后,我被送往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并被非法判劳动教养三年,检查身体后劳教所拒收。之后,我又被扣押在昌邑区医院四楼九号病房长达39天后,之后,被秘密送往桦皮石镇敬老院,关押在平房喂猪饲料的小屋内(3米长1米宽,一半坑,一半地)。从市医院开始到这里始终加戴手铐和脚镣,小屋门上锁,不见阳光。并由当地派出所一名民警和敬老院的一个老人监视(计14天)。回到昌邑分局后,政保科的都兴泽科长在这第三次去见我们时,以我俩坚持不交待“问题”为由欲不给吃喝,并下最后通牒说:“你俩听着,如果,你俩死在这里谁也不会知道,到时候把你俩一起抬出去,死了也与我无关。”

面对这么邪恶的迫害,作为大法弟子,我们二人没有听之任之。我俩选定时机以大法赋予的智慧和强大的正念,站了起来并将木门板踹开,堂堂正正地走了出去。二人分手后,在不到两天的时间里,王忠富因被恶人举报,又被抓捕送到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并被非法判教养三年。我摆脱长达67天的邪恶迫害后,一直流离失所在外。

2002年10月11日下午,我在市内办事过程中,路遇昌邑分局政保科科长都兴泽,不慎被他得手,强行将我绑架,后关到昌邑文庙派出所。在派出所内背铐在暖气管上,因我没配合他们取笔录,所长叫嚣说:“今晚我就抠你了,给你40分钟时间考虑,听见没有?”我沉默不语。他就打了我几个嘴巴。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都兴泽赶来,得意地说:“郭占德,你点挺低呀”(不走运的意思)。他又说:“我不知怎么,今天上午我就想到你了。……你还给我上了网?”我说:“是,我说的是事实,也是你们自己做的。”我接着说:“另外有一个地方有点出入。就是你们分局派出所和街道到我家去,要签死亡责任书,要不就让我家人承担所有医疗费用的时候,网上材料指的是开始我被抓时,实际上是三周以后,当我家人到昌邑区医院找到我时,你们才急于到我家去的,再把材料反馈给我的时候文章都已经上网了,没来得及更改。”同时,都兴泽又谈及一些相关的事,并问:“在哪上的网?现在住在哪?”等,我没有回答。最后都兴泽起身走时说:“我知道,你不能说。”这时已经很晚了,他让一民警同他到分局办拘留证,回来后把我送到市第三看守所关押。

关押期间我以绝食抗议非法关押,第五天上午昌邑莲花派出所(原办案单位)来人把我带走,送往九台市劳教所,欲执行原定教养三年。因诊断为心率过速、低血压而拒收。办案单位的人请求暂收一会,中午吃完饭回来领人,但下午没人来,劳教所通知办案单位来领人,第二天也得领。下午劳教所卫生所所长王某打车亲自把我送回吉林市昌邑莲花派出所,双方发生争执。后来莲花派出所又把我送到由市610办公室在桦皮厂镇原敬老院办的洗脑班。

这里先后强行绑架来的大法弟子多达四十余名。而且绝大多数只是在家坚持炼功,而没有写所谓的“保证书”、“决裂书”等,有的强行绑架时在家正做饭,有的到浴池里洗澡,有的正在市场做买卖,有的被骗来等等。凡是抓来的还要求个人一次性付两个月的费用计2400元,有单位、有工资和劳保的从工资里扣,没单位的,无收入的从家人工资里扣,甚至有的强行拿家中值钱的东西抵账,老百姓都说,这些敲诈勒索的恶人们与土匪无异。

他们把我带到一楼值班室对门的一个房间(便于他们监视),另一位修炼人元老先生(七十岁左右的高级工程师)与其同住一个房间。当晚,市610办公室副主任录奎义进来问了我几句话,并令人把我用手铐铐在床上,我不从,他便把我抓起来摔到地上,并同其他恶警对我拳打脚踢,然后强行将我的一只手铐在床上(第二天在同修们强烈要求下才给打开)。邻床的岳哲元老人见状进行制止,不让打人时,他们便气急败坏地侮辱岳哲元,并抓住岳哲元的头发从床上拽到地上,命令老人跪下,岳哲元不从,他们就拳打脚踢,致使岳哲元右眼严重充血,瘀肿,下腹部及肋间持续疼痛几天。

第二天,我在床头脚底方向,发现一缕黑白掺半的头发,连根掉的,的确是岳哲元的头发,我数了一下,足有60多根(物证现在还有保留)。我俩被打的时候,我喊:警察打人啦!这时男同修陈继新从我的房间里出来,喊了一声“不许打人”,警察便又打了他几个嘴巴。第二天,他们要求早饭前面对国旗举手宣誓,念誓词。大法弟子们不配合,我在房间里听到有的同修被打的声音。有一次,科长迟重里(市一处的)出门时,有一女同修指着他对其他同修说:“就是他打人了的”。这时迟科长听见后,举手便打了她一个耳光,并抓住她的头发,拽进值班室内。

又没过几天,也就是10月21日周一早晨又因大家不举手宣誓。这时,身材瘦小,20岁的王琳小姑娘,被科长迟重里强行从楼外拉到楼内二楼后被打,这时一女大法弟子被带到对门的值班室时,听到王琳的惨叫声,便哭着喊起来:“不许打人,不许打人。”紧接着,许多大法弟子喊“不许打人,不许打人”。据岳哲元讲:当时陈福春主任先把他和三名男同修一起带进楼外侧的食堂内,之后陈主任借故走了。

由于他们殴打大法弟子,同修们相继以绝食抗议。大法弟子因此被打了两天,陈福春主任问岳哲元:“您看见人被打吗(指王琳被打那天的事)?”岳说:“我没有看见。”又问:“听到有打人的声间吗?”岳说:“没有”。其实,当时把他同另三位同修带到食堂里,在房间里是很难听到那面的声音的。陈主任说:当时我没在场,我有事走了。打了人还不敢承认。同修们绝食到三、四天时,孙奎义主任召集每个房间出一个人到值班室开会,答应了保证不再打人,可以不再宣誓等,大家陆续都吃饭了。又隔了两天,也就是我绝食到第十五天时,我想当前最主要的是向世人讲清真相,那么首先需要有充足的体力和旺盛的精力。想到这一点后我决定吃饭了。当天我就能下床到走廊拖地。从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修炼超常的一面,一般不修炼的人在短时间是很难恢复的。

11月5日,又过了六天,他们看到我身体恢复差不多了。又经过中心医院的两名医生给检查,接着又派人给我戴上手铐,铐到车里,又戴上脚镣,送住九台市劳教所。到劳教所经卫生所医生检查并看过中心医院的诊断为心率不齐,早搏每分钟12次,拒收。我也感觉很特别,这些天我自己也摸脉搏,也没早搏。然后,又把我送回市第三看守所关押。

这次我想以大法修炼体现出超常的一面展现给世人,从而证实大法是一部真法,是正法。表现为没有饿的感觉,也就不想吃饭了,这样持续三十多天时,一天卫生所的常医生照常给我测血压,听心脏,通常测血压已经低到80/50mmHg,这次他又叫来一名女管教帮测,感觉比原来还低点,心率12次/分。有早搏,张医生问我:“你迷糊不?”我说:“不迷糊啊。”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是昏迷的,可我并没有异常反应,这难道不是大法修炼超常体现吗?

下午我被叫到管教室,丛所长说:“市610的跟我们说:你在这里发生的一切后果与我们看守所没有责任,他们就想让你死。”这时,我知道他们把医生的检查结果报告给了市610办公室了,丛所长又说:“我一听这话,就放心了,原来我们还很担心呢,不过有什么事,我们还应该管。”接着我说:“那你们看这邪不邪啊?到底谁正谁邪啊?不择手段的要害死人!”作为看守所——执法部门,执行的本应是法律,而不是命令。作为警察本应是人民的卫士,正义的象征,今天怎么成了当权者的家奴了?如果真的出现什么后果,看守所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是在助纣为虐,一旦真相大白,他们将面临可悲的下场。为了自己眼前的利益,全不顾道义廉耻,多可悲啊!

如果期间没有来提审或其它待查的事由,本来拘留最多只能关押37天,期满是应该放人的。可是到了第42天(12月17日)市610的迟科长带人来把我接走,说送到桦皮厂镇学习班(洗脑班),当时我让看守所管教帮找一下3月份寄存在这里的羽绒服和棉鞋。迟科长说:“以后还回来呢!”这意味着他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之后,他们又把我带回洗脑班。一路上说也奇怪,自从进看守所这42天,每次吃饭吃一点就吐,而且一次大便也没有。可是,到了洗脑班后就恢复了正常,午饭时吃了不少也不吐了,这可不是人为想控制就能控制了的。

过后,我了解到上一期洗脑班一周前才结束。我走之后的11月7日晚(十六大开幕式的前一天),他们又打了大法弟子了。同修们又集体绝食抗议。最多有绝食7、8天的。

现在是又一期洗脑班,也是两个月,也要交2400元钱,算我已经7人,九站的王培顺是半个时之后,从单位绑架来的,上一期他就给绑架来,这次借口说他一上期不够天数。这一期绑架来的每个大法弟子,需要单位派一个人来陪同监护。

这次我回来时,我已经意识到这里不该是我呆的地方,我决定第三天走出去。第三天(12月19日)傍晚,我以大法赋予的智慧与自己强大的正念,摆脱了邪恶对我历时69天的控制,溶入正法洪流中去了。

在这里,我想对参与迫害我的人说,作为大法弟子我们并不憎恨你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但是你们对大法犯罪,对大法弟子作恶是天理不容的。我们师尊在法中讲:“无论什么人在世上干了什么坏事,都得自己偿还。”(《排除干扰》)揭露邪恶,曝光于世,旨在抑制你们的恶行,不再对大法犯罪,不再对大法弟子行恶。古人说“善盈而后福,恶后而后祸”。古人所说的”天之善“就是在“恶未盈”之前,给人幡然悔悟、弃恶扬善的机会。我们大法弟子通过各种形式告诉世人“善恶有报是天理”并不是在诅咒人,而是把真实的情况告诉世人。我们师尊在2001年6月23日发表的《大法坚不可摧》一文中讲“告诉大家,中国大陆上所有发生的一切天灾人祸,已经是针对那里众生对大法犯下罪恶的警告。如其不悟,真正的灾祸就将开始。目前所有对大法犯过罪的恶人,在对大法弟子所谓的邪恶考验中没有利用价值了的已经开始遭恶报,从现在开始会大量出现。”

江泽民出于妒忌,为一己之私,利用通过非法手段窃取的权力颠倒黑白,对法轮大法造谣,栽赃,诬陷,以“一言堂”的宣传蒙骗了广大民众,这本身就是犯罪。而我们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并不是针对政府,也不是参与什么政治,只是针对邪恶的迫害在揭露,让世人了解这场迫害的事实真相,让世人从谎言的毒害中解脱出来。说真话有错吗?没错!更不违反什么法律。但人自己对邪恶的麻木和认同,客观上是助纣为虐,也是造业。倾听天灾的警示,每一个参与迫害的人都有责任。

古人说“人不治天治”,“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毫厘不爽”。很多人都知道,这三年多来出现各种天灾如沙尘暴,蝗虫灾害,南涝北旱,六月飞雪,三九天下雨等,几乎都是百年不遇的,可为什么都发生在这两三年呢?能是那么偶然吗?当异常天灾出现之时,我们都可以扪心自问一问自己,世上发生了什么,自己在做什么,不要让江ΧΧ把自己拖入深渊,“善与恶的表现中都充分体现了各自将要得到的结果。众生,将来的位置是你们自己选择的。”(《走向圆满》)

“人类啊!清醒过来吧!历史上神的誓约在兑现中,大法衡量着一切生命。人生的路自己走。人自己的一念也会定下自己的未来。珍惜吧,宇宙的法理就在你们的面前。”(《再论迷信》)

犯罪恶人榜:
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政保科:电话:0432-2485537
科长:都兴泽
吉林市昌邑芪莲花派出所:电话:0432-2775269
所长:张国斌
吉林市昌邑区刑警大队二中队:电话:0432-2799110
中队长:谷明海
副中队长:王辉
吉林市昌邑区文庙派出所:电话:0432-2454334
潘所长
吉林市610洗脑班(昌邑区桦皮厂,原敬老院)
电话:432-448451
主任:陈福春(市政法委书记)
副主任:孙奎义(市分安局副局长)
何宝喜
孙双海
科长:迟重里(市分安局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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