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呼吁营救香港居民陈荣源 谴责江集团施压外国政府迫害法轮功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3年1月21日】据最近获得的消息,香港居民陈荣源,男,71岁,于2001年12月12日因在缅甸首都仰光打开一幅写有“真善忍”字样的横幅,被缅甸警察逮捕,并于2002年1月31日在没有律师及家人陪同的情况下被秘密重判7年。这种超出世界各国任何法律常识的重判令人震惊,从中也不难看出来自中国江氏独裁政权的邪恶压力。

陈先生在缅甸探亲,并翻译《转法轮》一书。因听说江泽民将访问仰光,故当日在通往机场的路上打开了一个小型横幅。但没有等到,就被缅甸警察抓走了。中国驻缅甸大使馆人员伙同缅方警察数次要求陈先生写保证、答应放弃修炼法轮功,被陈先生拒绝。据悉陈先生在监狱里仍然坚持自己的信仰,坚持修炼法轮功。

一位七旬老人,只因打开一幅写有“真善忍”字样的横幅,没有做任何伤害周围人的事情,就被无理重判7年,我们对于这种超出常识,超出世界各国任何法律规定的行为表示极大的震惊,也从中看到中国江氏独裁政权通过中国驻外机构对于海外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打压。

“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行动委员会”紧急呼吁世界各国对于这件事情的关注,呼吁各国政府和媒体一起谴责江罗集团通过其驻外机构对所在国施加压力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罪行为,促使立即无罪释放已经被非法监禁一年的陈荣源先生,并促使江罗集团立即停止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